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衣剑士对着虚影大声的喊叫,但那名为荚蓉的虚影却只是一直在用充满怨恨与畏惧的目光从远处观姿着里林,而对于不远处来自于曾经无比亲密的友人的呼喊完全是置若未闻,就好像她们身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一舢……
而当风月冲上前去想要拉住她的时候,荚蓉的虚影却是连同周围所有似人似鬼的虚影一起消失,最后剩下的,就只有一个站立在最中心的真实身影一一里林。
……
风月表情呆滞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这样的转折,这样的变化已经让他无法反应过来了不过他猛然间记起自己和姐姐之所以要保护这个家伙,那个蠢货姐姐甚至还为此赔上了性命,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而此时此刻的里林,却也没有什么闲工夫再研究竟自己身体所发生的变化了,方才他体内所寄宿或是关押的灵魂一股脑的全部都跑出来亮相,然后又l同回到自己的身体,这些却并非是他的意志所为,而此时此刻里林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扶起软倒在一旁的傀儡师少女,很显然,她伤的非常的重并非是**上的损伤,而是最最糟糕的来自于灵魂上的创伤,虽然恶灵骑士的审判之眼并未将她的整个灵魂燃烧殆尽,但是地狱之火是何等的凶残霸道,沾着一星半点都会被烧得焦头烂额,更何况是灵魂直接被点燃,事实上,若不是里林正好拥有【圣洁之火】,这种与地狱之火属性完全相反,互相克制的力量,第一时间以火攻火的方式,将地狱之火朴熄,现在的傀儡师少女,早已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活尸了。
而在幻造空间当中,虽然有不少拥有复活能力的道具或是手段,但普遍都需要复活的对象至少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灵魂,所以,再没有比灵魂受到毁灭更加糟糕的事情了。
经过里林的一番抢救,八神沧海终于清醒了过来,虽然她的意志非常的模糊,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但是她看向里林的目光之中,却是复杂无比……;
发现和服少女并未死去,最高兴的人自然莫过于她的孪生弟弟剑豪风月了,白衣的剑士顿时将一切杂七杂八的东西撇开,冲到了和服美少女的身前,抱起了她,接着,他从烙印徽记当中取出了一卷羊皮卷轴一样的东西,望着里林,良久后才开口说道:“她的伤势实在是太重了,以你现在的能力帮不了她,只有回到幻造空间才有可能找到治愈的方法,所以我决定带她回去,而这一次的主线剧情任务我们也决定放弃,你最好自己想办法保住性命了。”
“你们有办法安全回去吗?”里林并没有打算反对,仅仅只是随口一问道。
鬼家风月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将手上的卷轴属性设置成展示状态……
回城卷轴:蓝色魔法类道具,该物品仅能由部分魔法类世界掉落,且掉落几率极低,物品等级继级。
使用:可以开启连接家园的时空之门,直接将人传送至空间广场当中。每一张卷轴仅能够开启一次。
注意事项1:时空之门开启后,仅能维持3秒钟,并且仅能由同一小队的人员才能够进入。每进入一人,则需要向空间支付当前空间的等级公20000点生存点数,(检测到当前世界为《变形金丹真人版》位面,危险等级为3级,所以每通过一人,都必须支付六万点生存点数。)
注意事项2:你一生中,最多仅能使用三次该卷轴;
注意事项3:该卷轴使用时需要300秒钟的准备时间,并且不能在战斗状态下使用。
注意事项4:当你使用了回城卷轴之后,本次空间任务将以失败论,并且所有惩罚加倍。
“传送门的有效时间有三秒钟,如果动作快的话,你们也能够和我一起回去。”白衣剑士语气淡淡的说道:“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多生存点啊……”此时的小管家已经依偎在里林的身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掌,有些神情沮丧的说道,她也确实很想要离开这个世界里林方才生命悬于一线的场景,此时还历历在目,令小管家单是简单的回想,就已经后怕的浑身发抖了。可是她与里林的公共账户上确实已经是所剩无几了,方才里林为了使用变质的金蚕王,一口气就用掉了四万的生存点,更何况,即使是没有这档子事这两个刚来到空间不久的粉嫩新人一次性也是拿不出十二万的生存点的更何况,还要支付主线任务失败的高额罚金。
听到她说没钱,风月暗暗一咬牙,浑身肉痛的说道:“我可以借给你们,不过支付了我和姐姐的生存点,我自己也没有多少了,所以我最多只能拿出来够你们一个人通过的费用……”
“这就够了!”小管家抢断了他的话语说道:“只要主人能够跟你一起回去就行了,我没有关系的!”
而小露西的回答其实早就在白衣剑士的预料当中这个不伦不类的小管家对于那个变态的家伙的愚忠,已经达到了令人费解的地步,所以虽然白衣剑士对于小露西有些许好感但是为了能够确保任务保护目标里林安全的话,还是只能够牺牲她了……
“不要。”突然间插口的,自然只会是里林了,而他拒绝的理由也是非常的简单,简单到令人发指:“这里很有趣,我暂时还不想回去……”
……
最终风月还是留下了里林与小管家二人,自己带着昏迷不醒的沧海姬独自回去了。
里林虽然没什么主见,很少有主动想要去做的事情,但也正因为如此,一旦他做出了决定,也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更改,甚至连他自己也不行。
当二人的身影在一道蓝色的光门中彻底消失不见之后,里林才伸了一个懒腰,一脸微笑的打着哈欠说道:“真是累死我了,好了,我冉赶紧跑路吧!”
“跑路……”小露西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茫茫然的问道:“去哪?”;
“当然是去找西蒙斯探员,让他带我们去第七区的秘密基地啊。我们耽误了这么久,弄不好六面兽都已经恢复了元气,正打算来找我们谈心呢,还有,我记得和那个骷髅骑士一起的,还有好几个霸天虎阵营的空间游戏者,他们也随时都有可能杀过来*……嘛……虽然我们应该不会怕他们就是了,那几个人我都留有印象,都是一群臭番薯,烂乌蛋而已。就凭我们两个也没问题。”
……
值得一提的是,西蒙斯探员的睡功真的非同小可,方才恶灵骑士驾驭着地狱火战车追上来的时候,里林他们嫌这个家伙碍事,由白衣剑豪出手,一剑柄将他砸晕,然后这个家伙就真的老老实实的一直睡到了现在,甚至连摇醒他都废了不少的力气,于是这个家伙迷迷瞪瞪的为小管家指明了下一个前进的方向之后,嘀咕了一声,“等到了地方再叫醒我……我还没睡够呢……”然后就又一次睡了过去。
而就在里林科想要进入悍马汽车的是时候,身后突然间响起了一阵轰隆隆的低沉声响,里林回头。看,竟也是稍有点意外。
在他身后的东西,豁然竟是之前恶灵骑士骑乘的那一辆灵魂战车,只是由于失去了地狱火的力量,他此时已经恢复成了正常的形态……辆长柄的哈雷重型摩托车。
此时的摩托车,虽然全无那种焚烧一切的逼人气势,但却像是小动物一样的乖巧,在里林的身后,用前轮轻轻的触碰他的小腿,再加上那低沉的引擎轰鸣声,就差没有在车牌上打出三个大字一一“求包养”了……
里林摇着头笑了笑,对着这辆摩托车说道:“你想跟着我……是因为这个吧……”
他的右手轻摇,手指间上的金色火焰一闪,豁然正是一小撮地狱之火,根据里林所拥有的第一个变异技能【燃烧之魂】的神异特性,他竟是将这种来自地狱的火焰的特性也做了永久性记录,此时也可以勉强召唤出这种地狱之炎,只是由于技能又再一次发生了变异,所以暂时还不能像以前那样的得心应手了。
不过这样显然已经足够,当发现里林确实能够召唤出地狱之火之后,这辆已然“通灵成精”的摩托车,引擎连续响动,竟像是发出了欢笑一般,摩托车的车柄干脆的靠在了里林的身上,来回摩擦……
这哪里像是伴随着来自地狱的鬼面骑士屠神灭魔的地狱战车,这分明就是一条活生生贱兮兮的哈士奇大贱狗嘛。
不过,里林倒是觉得新奇有趣,干脆的翻身跨坐在车座上,对着还在悍马车上傻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小管家笑道:“怎么样,要不要我们来比一下速度呢?”
说完后,里林拧了拧摩托车手柄上的油门,而这辆彻底拟人化的摩托车顿时发出了欢畅的引擎轰鸣声,下一刻,已是如同战马高嘶一般的车头高高翘起,后车轮在地上摩擦出了一道深坑,然后竟是如同电闪雷鸣z般飞驰了出去……
……
一叫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q比叭c……)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提供】
第三十五章 极品飞车
似乎曾有人这样说过……
“真男人,就要骑上摩托,像风一般的飞他……
先不管这句话是不是某个混飞车党的小混混的牲之词,但是追求速度,似乎真的是雄xing生物的本能之一……此时此刻,里林确实的从这“风般的飞驰……”当中,找到了不少新奇的体验……
正如字面上的意思,那还真是如同“风般的感觉……”……
里林以前并没有骑过摩托车,不过这倒是没有什么关系,以他那极端变态的学习能力、优异的身体素质和运动神经,仅仅只是乘坐在摩托车上面,手握着车柄骑乘一会,就能很快的领悟到其中的窍门了,说白了不过就是平衡感和对方向的掌握能力而已,更何况这辆地狱战车自身也是非常有灵xing的,即使是没有人骑乘,也能够像宠物狗或战马一样的跑来跑去,现在二人人车合一,在街道上至少狂飙出了如公里的时速,街道两旁的灯光被拉长成了五颜六sè的奇幻光带,整个世界似乎都在眼前被无限放缓……
倾听着引擎的轰鸣声,不次于火辣女郎子夜的shēn吟……体会着狂风吹拂面庞的感觉,里林顺应着心中的感觉,放声的大笑起来。后来他干脆的松开了车把,将车的操纵权完全的交给地狱战车,而他的双手打开,身体后仰,仰面朝天……任由狂风灌入他的身体,充斥他的每一个细胞,头发更是如同火焰般随风狂舞……
身下的地狱战车仿佛也是感受到了新主人的心意,而重新更换了主人之后,也正是它急于表现的时候,也干脆的放开了所有限制,毫无顾忌,全力的飙起急速来,虽然里林为它灌注的地狱火能量不足以支持它变身成为地狱火焰战车的形态,但此时的速庋仍然达到了异常惊人的级别,街道两旁的行人都被这战车破空ji起的狂风吹得东例西歪,甚至有些商铺的展示窗玻璃都被震碎。
当机车的速度达到了某种极限之后,即使是没有催发地狱火的力量,但是车轮与地面之间的狂猛摩擦,仍是将这辆摩托车车轮所压过的地面灼烧的通红,马路上的一道边缘焦黑,冒着黑烟的红线正是里林迭路途径的清晰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