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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掉?
“不!我……我们不吃了,要、要先走了!”
他们不约而同跳起来,争先恐后地冲出门去,准备找水井洗手。
于凡朋眼神倏然转冰,冷冷看着他们奔出大厅。
果然是他们!他们的反应,已经清楚说明,他们知道秦顺良送来的林檎并非真正的林檎,而是毒果。
他们必定是用某种方法买通秦顺良,要他送毒果给他吃,想要谋害他。
他一方面为堂兄弟们的心狠手辣感到怆然,一方面又为了苏盈盈误食毒果替他受罪而内疚。
于凡朋痛苦地闭上双眼。
他们全是自己的血亲啊!竟比不上一个小小的婢女有良知。
苏盈盈笑吟吟的面孔,以及柔细的嗓音,再度在他身边回荡。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跟在少爷身边永远伺候您。哪怕是我死了,魂魄也会跟着少爷;亦步亦趋地保护少爷……
那小丫头!
一股暖意涌上心头,苏盈盈的真诚与忠心,冲淡了于凡朋心头的痛楚。
他低头打量削好的林檎,冷笑着取起一片,好整以暇地放入口中,清脆咬下。
那几个傻瓜!
他怎么可能端出有毒的东西招待他们?这些林檎是真正的林檎,没有毒的。
虽说他们不怕死,但他还怕他们蠢到把毒果吃进肚里呢!
方才他谎称这些林檎是秦顺良所赠,不过是为了试探他们罢了,有毒的贾平果早让他给处理掉了!
只不过,小小一个谎言,就能让他们露出狐狸尾巴,他们实在是太过愚昧了,竟蠢到连当坏人都这样别脚。
凭他们这样的能力,还妄想除掉他、继承于家产业?
他们不怕没两年就把于家产业玩完,从此喝西北风吗?
于凡朋缓缓嚼着林檎,脑中的运转没有停过。
现下既已知是谁在背后搞鬼,他就得思考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做。
待吃完一片林檎,他已有了对策,起身吩咐一声,随即乘轿外出。
于凡朋出了门,到秦顺良的批发果行拜访。
秦顺良听闻他到访,连忙放下整理了一半的货物出来迎接。
“稀客稀客,于大当家……今儿个怎么有空过来?”
见到他来,秦顺良似乎很紧张,不仅脸色发白,一双小眼还心虚地左闪右瞟,不敢正面迎视他。
只消一眼,于凡朋就能肯定,贾平果事件,他铁定也有分。
于凡朋淡淡一笑,客气地道:“前几日蒙秦老板送来一篮顶级林檎,收受秦老板那样贵重的水果,于某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所以今日特地登门道谢,谢谢秦老板您的厚礼。”
“哪里哪里,一点小心意,不成敬意!不成敬意!”秦老板满头大汗,掏出手绢儿来擦。
“除此之外,于某还想来拜托秦老板一件事。”于凡朋故意装出烦恼的表情,礼貌地询问。
“不……不知于大当家要拜托我什么呢?”
秦顺良心虚不已,额头上的汗,简直就雨一样往下滴。
“秦老板怎么满头大汗呢?”于凡朋仿佛什么也不知情似的,佯装惊讶地问。
“呃……是因为我太热了……”
明明是入秋的九月天,身上也已套上锦缎棉袄,他竟还能喊热?
于凡朋嘲讽地淡淡一笑,也不揭穿他,点点头,表示接受这原因,然后继续方才的话题。
“我想拜托秦老板的是,那日送来的林檎硕大甜美,风味绝佳,不知秦老板能不能为我多备几篮?我想订来送人。”
“于老板要订购我那天送去的林檎?”秦老板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他吃了那些毒果子不但安然无恙,还大赞好吃,要买来送人。
他是百毒不侵吗?
“怎么了?有问题吗?”于凡朋略歪着头,微眯着一双洞悉真相的双眸,佯装不解地看着他。
“不不!没什么!”秦顺良哪敢说实话?谁都知道,天下任何人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于家大当家。
于家不但掌控全国的经济命脉,于凡朋更不是好相处的角色;得罪了他,只所往后连立足之处都没有。
要不是他和于凡朋那些堂兄弟赌博,输了庞大的银两,万不得已必须与他们合谋,打死他也不敢在老虎嘴上拨毛。
如今他只能拜观音、求菩萨,千万别让于凡朋发现自己曾送去毒果子,否则他下半辈子,八成得跪在路边要饭了。
秦顺良冷汗直流,心里不断嘀咕着。
“所以,秦老板,您应该能帮我准备几篮,好让我送人吧?”于凡朋好有礼地询问,但语气坚定,不容拒绝。
秦顺良只差没哭给他看。
听说那种毒果子,世间罕见,只生长在冰天雪地的高冷山区,能找到那几颗已耗尽他所有气力,再多要一颗也没了。
况且据当初卖果子给他的投机小贩说,那种果子含有剧毒,吃了会让人化成一摊血水,死状其惨,连骨骸都找不到。
因此光是一颗,就要价整整五十两;那时他被逼着要找出这种毒果子,所以即便明知对方趁机哄抬,讹诈他银两,不过因为他非要不可,因此还是咬牙,忍痛当肥羊了。
不过实在奇怪,为何这位于大当家竟是铜筋铁骨,吃了剧毒的果子也没事?
真是太令人费解了!
秦顺良再也不想去碰那种毒果,况且他也真的不知那个号称天山来的小贩上哪儿去了,只得拼命赔不是,骗道:“对不住呀!于大当家,那果子是从一位东瀛人那里买来的,前阵子那位商人回东瀛去了,只怕往后再也买不到这种林檎了。”
“喔,是吗?”于凡朋默默看着他,忽然一笑,也不再为难对方。“真可惜,再也尝不到那样美味的水果。既然买不到,那就算了吧!”
秦顺良不愧是奸商,这时候还不忘推销一下自家产品。
“于大当家,如果您要送礼,不一定要送林檎呀,我这儿,有长白山刚送到的雪山蜜桃,雪白剔透、柔软多汁,也是非常美味的。”
于凡朋之意本就不在购物,所以只是略一点头,说了声会考虑,接着便走出去了。
离开之后,他轻声对跟在身旁的随身侍从交代了几句。
此后,秦家果行不再有任何顾客上门,不到一个月就正式关门大吉。
敢动脑筋动到他头上的人,他绝对不会轻饶。
离开秦家果行后,于凡朋又跑了几个地方,巡视一些铺子,又另外调查了一些事,最后才绕到木匠那里,取回昨日委托他订制的东西。
木匠的工不错,他很满意,所以给了许多赏银。
只要他认为值得,对有功之人是从不吝啬的。
第4章(2)
他带着东西回到于府,还来不及坐下喘口气,就听总管来报,他的母亲于老夫人要见他。
一听到母亲要见他,于凡朋原本满怀期待,想尽快将带回来的礼物,交给苏盈盈的愉悦心情,一下子荡到谷底,面容也瞬间结了冰。
“我知道了。”于凡朋淡漠地说完,连婢女端上来的香茶都没喝,便脚步僵硬沉重地,朝母亲居住的院落走去。
于老夫人原姓孙,闺名金琏,以前是位官家千金,打小备受娇宠,难免骄纵了点;如今年纪长了,再加上又丧夫多年,少女的娇气自是不再,不过却多了份当家主母的跋扈与霸气,颇教下人畏惧。
于凡朋说不上畏惧这位生下自己的女性,但老实说与她并不亲近;打小的记忆中,他便没有搂着母亲撒娇的经验,因为于母官家千金架子大,不怎么抱孩子的。
父亲对他这唯一的独子要求也很严格,给他慈爱关怀的,竟是打小带大他的奶娘。
可他五岁那年,因母亲嫉妒奶娘与他感情过于亲密,于是命奶娘连夜收拾包袱离开于府;奶娘返回家乡后,从此他再也没能见过她。
少了关怀与爱,他在仅仅只有学习与训练的环境中长大,他因而造就了与人疏离的冷漠个性。
记得奶娘尚在府时,他曾是个很活泼爱笑、喜爱赖在她怀里撒娇的普通孩子。
走进母亲的院落,庭院时牡丹芍药艳丽绽放,他的母亲正坐在凉亭里,喝茶赏花。
“娘,您找我?”于凡朋走进凉亭,恭敬却冷淡地喊道。
“你这两天怎么回事?从早到晚都不见人影。”于母放下吃茶点的象牙竹签,拿起丝绢抿抿嘴,并责怪地瞥他一眼。
“对不住。孩儿这两天事务较忙,没时间来向娘请安,请娘原谅。”于凡朋淡然解释,但半点也没有担忧娘亲生气的焦虑。
“罢了!忙点也好,总好过你大伯、三叔那几个儿子。咱们这地方谁不晓得,他们几个全是绣花枕头,没用的草包。”
生个儿子是人中之龙,是她有本事,自然比谁都骄傲。
于凡朋不想与母亲讨论几位堂兄弟的作为,于是又问:“娘找我来,就只是想问问我在忙什么吗?”他感觉事情应该没那么简单。
“唔,是还有其他事。”于母朝一旁的贴身婢女比个手势,她立即恭敬地用双手捧来好几幅卷轴。
一见到那些卷轴,于凡朋心里便升起警讯,知道母亲八成又想替他作媒。
果然,于母指着那些卷轴,以不容拒绝的强硬语气道:“朋儿,你年岁也不小了,该娶妻生子了。这儿有些不错的闺女画像,你瞧瞧喜欢哪个,娘让人去给你说媒。”
于凡朋就知道母亲打的是这个主意,他忍住不耐,拿千篇一律的说词应付。
“娘,我尚不想成亲,还想多为于家多打拼几年——”
“胡说!”于母拍桌站起,一口推翻他的借口。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都已二十有六了,还打算拖延到何时?拓展于家事业、光耀门楣,是于家子孙的责任没错,但早日成婚,为于家开枝散叶,也是你这身为于家独子的责任。你已拖了好几年,我不许你再拖延下去了!今年过年之前,你非得娶妻不可。”于母恼怒地下了最后通牒。
于凡朋不悦地紧抿着唇,忍住回嘴的冲动。
他真的还不想娶妻,尤其不想娶一个母亲安排的对象。
不用想也知道,母亲挑选的,必定也同她一样,都是娇生惯养、架子大、脾气大,还喜欢掌控别人的千金小姐。
如果真要娶,他想娶一名性情温和、善解人意,能够懂他、体贴他,甚至与他同甘共苦的女人。
这时,一道真诚的嗓音再度在他耳畔回响。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跟在少爷身边永远伺候您。哪怕是我死了,魂魄也会跟着少爷;亦步亦趋地保护少爷……
无可控制地,苏盈盈那张笑吟吟的脸庞,顿时浮现在脑海。
那傻丫头确实温柔体贴,也确实懂他,还绝对能与他同甘共苦。但——他在想什么?她可是个婢女!
娶一个婢女或名门千金,他其实都无所谓,但他的妻子若是女婢,必会招来许多蜚言流语。
他承认自己或许存着门户之见,可有个婢女出身的当家主母,对于家的声誉必定大有影响,受此牵连,往后在商场上的行动,更可能受阻……
他不是无法面对,而是懒得将心思花在这些无谓的地方;况且,他想那么多做什么?他对那小丫头有情有爱吗?话说回来,他懂得情爱是什么吗?
一抹浓烈的苦笑,缓缓浮在于凡朋唇角。
他不过是把她,当成会陪他说话、谈天的有趣宠物罢了。
“朋儿!”于母不满地大喊:“你在想什么?怎么今儿个净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