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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舟一呆过后,又是一呆。
哪个杀手出谷敢四下张扬?难道要他们一边敲鼓一边大叫“杀手出巡啦,见者回避”?他的主子居然敢提“张扬”二字,到底有没有身为杀手之主的自觉?何况,他的主人样貌俊美是翩翩佳公子,本来就世间少有,就算不张扬也不成。他这主子绝对不会和自己的脸过不去,易容行不通,没把别人的脸划花就算幸运了。
“还有,称呼要改。”
“怎么改?”庄舟觉得问得很白痴。
“鄙,叶晨沙,字妄之,行五,你自己选。”他难得好心。
“……”庄舟无语。
不愧是他敬佩有加、愿追随一生的主人,就连说话的含义也深刻得异乎常人。身为下属,当然不能直呼姓氏名称,谷内谷外均不可。字嘛,倒是第一次听他提起,以往只听叶惊天唤他叶五,竟不知他竟然有字。当然,主人的字可不能直呼,太僭越了。行五嘛,他知道,叶晨沙有四位兄长,下面有五个弟弟。叶惊天生了十子,死到现在,只剩叶晨沙及其兄叶朝。而这叶朝,似乎生性淡薄,小小年纪便受不了其父的凶残,离家云游去了。
“五少可好?”看着男人无害的笑脸,庄舟试问,尽职尽责。
“随你。”叶晨沙摆摆手,“去收拾一下,明日辰时出谷。”
“……主人,恕属下直言。你……不担心浅小姐吗?”
“担心。”叶晨沙盯着虚镜之人,应着。
担心?庄舟可感觉不到。
“属下告退。”
“嗯。”点点头,叶晨沙眼光锁在虚影中的绿眸女子上,专注而执着。
轻轻迈出,庄舟习以为常,这种近乎痴狂的神情他见多了。现下让他操心的,是离开的这段时日里谷中事务该如何处理?看来,势必得请凡衣代劳;另一件让他头痛的是主人令他“收拾一下”。收拾什么?难道让他整理一大包的衣物和日常用品随身?与其如此,他宁可倒地装晕。
在他以为,什么也不必收拾,带上一堆钱庄号票最实用。
银票虽实用,杀人最痛快。
虚镜外,距浅叶谷南方千里之远的唐州城镇上,正上演着一出“两小儿辩日”。
“再吵!我剁了你们做草肥。”
凶狠的话语配上凶狠的表情,让路人退避三舍,为男人腿上挂着的孩子担忧。
“你才吵呢,多事。”左腿上的男孩摆明不买他的账,回瞪一眼,继续与右腿挂着的男孩争吵,“我比你大,你要听我的。”
“听你的?哼,我比你聪明,你没听过能者为大吗?你得听我的。”右腿男孩轻视地瞪着自称为哥哥的东西。
“你们……很想做草肥,是吧?”高大凶狠的男人已完全没了耐性,粗壮的手臂上青筋暴跳,蠢蠢欲动。
只要……只要用力捏住两个死小子的脖子,所有令人心烦的声音就会消失。只要……捏住脖子……嗜血的手滑上两小儿的脖上,偏偏两个小家伙无知无觉,犹自一人抱一粗腿在一边喋喋不休,也不怕小命玩完。
哼哼,很好!他已经捏住细滑的脖子了,只要再用些力……心烦的声音便会消失,世界将回复一片清静……他可以感到掌中跳动的血液、感到小孩子柔软的颈骨、感到嗜杀的快意……“你要杀了他们吗?”
身后轻柔的女声唤回男人失控的血性,令他两掌一松,让两孩童的小命在鬼门关绕了个弯。
“无响?你真的要杀他们?”见男人僵直着身子,女子只得走到他面前。
“不!”夏无响狼狈地垂下眼,乖乖放手,任两个小家伙抱在腿上争吵。
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看看他此时的模样便知了。欲学曹操挟浅叶以令叶晨沙,却没想到自己反倒成了被挟持的“天子”,被浅叶拉着云游四海起来。
世风日下呀!本该是他掐着浅叶的脖子在叶晨沙面前扬眉吐气,一扫落败之耻。可人没掐住,倒是自己有了落入圈套之感。
这女人果然深藏不露!当日出谷他便知不妙。百丈高的崖壁,以他的修为尚要换气一次,借崖石之力方能上升,这女人却脸不红气不喘,无须任何借力就那么直直地蹿了上去。随后,便被她拉着往南行,将他想留书威胁叶晨沙的计划完全打乱。每当他想打昏这女人时,四肢竟无法控制,犹如……被施了妖法,完全动弹不得。
她不是人!
忆及庄舟的话,夏无响终于明白浅叶苑为什么成为谷中人尽皆知的秘密。叶晨沙的女人,是妖!
如此看来,并非他挟持浅叶,而是浅叶挟持了他。
这妖女不知目的何在,只顾拉着他往南走,一路游玩,累了或住客栈或息林间,饿了则指使他张罗食物,荤素不忌,食量却不大。两天前经过无名小镇,妖女居然大发善心收留村人欲烧死的两个小子,偏偏两个家伙喜欢吵架,成天在身边叽叽喳喳,吵得他想杀人。
庄舟常说杀手不能做无本生意,他现在一点也不介意做无本生意。杀了这两个小子……杀了……“无响,今天就在这个镇上落脚吧。”
一声轻音打断他狂涨的杀气,夏无响泄气。他不怕鬼怪妖物,偏偏这妖女能他全身动弹不得。若一个人无法行动自如,就只能任人……不,任妖宰割了!这一路上,他没见过她施妖法变幻术,也没见她现原形,言行举止与寻常女子没两样,不像妖,倒像逃家游玩的千金小姐;而他,则是任劳任怨的仆从。
“无响!”妖女又叫了。
“知道知道!你让这两个家伙下去。”夏无响指指腿上的悬挂物,凶狠的脸上阴晴不定。
“大黄小黄,快过来,让无响去找客栈。”妖女柔声叫着争吵的男孩。
“来了。”两小子齐声应道,乖乖放手,顺从得令夏无响咬牙。
“你们是狗呀,这么听她的话?”夏无响居高而瞪,对他们如此听话不满。
棕黄色的头发,根本不是汉人,被人……不,被妖像狗一样叫唤,居然还应得这么大声,真是不知死活的一对家伙。
“你才是狗。”刚才自称哥哥的男孩抬头瞪他。
“对。”弟弟难得与哥同仇敌忾。
“哼,大黄小黄,不是狗是什么!”夏无响厌恶地看他们一眼,不屑。
“大黄不是你叫的。”
“小黄不是你叫的。”
兄弟俩鼓着脸,随后互瞪一眼,同道:“不要学我说话!”
“滚开!”夏无响没了耐性。
“凶人,你记好,小爷我叫木离花,大黄只能仙女姐姐叫。”哥哥甩了甩杂黄的小辫,不可一世。
“凶人,我叫温不花花,你给我记住。”弟弟同样不可一世。
本就耐性不多的夏无响在他们臭屁的模样下,心火狂涨,杀心再起。
他干吗那么好心?误听妖女的话救了这两个家伙,可他们根本不领情,不听他这个救命恩人的话,倒听起妖女的话来,活该被人烧死!不仅样貌是番人,就连名字也是。管他们是木花还是温花,惹得他不高兴,人皇来了也照杀不误。杀了他们,再收了后面那个妖女去威胁叶晨沙……“别吵了,快让无响去买吃的。”息事宁人的妖女走过来,一手拉一个。
“他要是跑了怎么办?”木离花任浅叶牵着,骨碌的大眼却不怀好意地往夏无响身上瞟。
跑?他当然会跑,不知跑过多少次。每每不过半炷香,妖女铁定出现在他面前。
“他不会跑的。就算跑了,我也能找到。”妖女温柔答道。
对,他完全被妖女吃得死死的,枉费一世杀手之名。
“姐姐,他这么凶,会不会在食物里下毒药害我们。”温不花花眨着眼落井下石。
毒?这小子的方法不错,一时找不到奇门奇毒,买点砒霜试试也无妨。
“他不会,他们从来不会。”妖女依旧温柔。
算这妖女上道,他的确不会。浅叶组以嗜杀誉满世间,绝对不会用下三滥的卑鄙手段。
夏无响凶狠的表情慢慢平静,看看浅叶,再低头瞟瞟不知死活的两个小子,认命地叹气,举步去找客栈兼打理食物。
他是杀手,应该嗜血成性、心狠手辣才对,怎么落得像家仆一样,不仅要照顾妖女的食宿,竟然还得照顾两只黄毛小花狗?
中邪了!
第3章(1)
人,是奇怪的类别。
看着夏无响和大黄小黄数日来的对峙,浅叶既好奇,也深感怪异。以她六百岁的妖龄,实在想不透人类奇怪的行径用意为何。在各界之中,人界最令她奇怪。
这世间共有六界——妖、怪、人、鬼、灵、魔。六界各为其主,互通互补,也互不相干,可不知为何,人类却将六界之物混为一谈,甚至将魔类称为鬼,将妖类称为神。盲目地供奉着所谓的菩萨神灵,以为所有的鬼怪恶煞皆为凶族,所有的神灵佛龙皆为善类。根本是……唉,混淆视听。
其实,人界的一切规则,皆可套用到任何界类中。人有人皇,妖有妖皇;人有好坏,妖有善恶;人有生老病死,妖亦然。
因各界可互通有无,且自成规则,若想入界,必须遵守远古便已形成的界规,不得扰乱。人可为妖、可为魔,也可为灵怪鬼类;同样,其他各界同样可化为人。它界类可与人定契约,与人为仆,或收人为仆;而人类若与它界类定下契约,为仆者则不再为人,可顺契主入他之界;为主者,则它界类追随人主变为人类。至于不受契约所限,却流连于人界之妖、怪、鬼、灵、魔,只要遵守界规,便可相安无事。就像她,虽为妖类,决计不会生害人之心,也不会与人定什么契约来束缚自由。而如她一般的妖类灵神,通常被唤作“散”。
世有散怪、散鬼、散灵、散魔,也有她这样一株散妖。妖,也分很多种类,龙妖、象妖、花妖、树妖、鸟妖、魔妖,也有草妖。她是草妖,一株活了六百妖龄,经验不太丰富,道行不太精深,对人类充满好奇的草妖。
好奇,是因为想不通人类的奇怪行为。
叶晨沙以草谷之地困住她,却不与她定契约,甚至任她为所欲为,目的何在?这个男人,让她奇怪之余,也摸不透。他似乎想时刻盯着她,却也任她自由自在;他允许她随意出谷游玩,却每每紧随身后。她累了一睡数月不理人,他却盯着她眼也不眨。她觉得孤单,他便差人遍地种草,为她引来无数草精草灵。
他很宠她啊!
以一株草妖而言,无任何付出便轻易得到人类毫无保留的关心和爱护,是件幸运的事。他是否觉得养一株妖草很有趣,可以打发闲散的时光?应该是吧!
以往,只要她离开草谷范围,他会立即找到她,速度之快,方位之准,让她怀疑他是否也会灵异之术,否则怎会如此之快?此番出谷,他却并不如想象中的迅速。莫非他……他找到新的趣事,将她给忘啦?
这不正是她要的吗?离开他的草谷,离开他的关心,离开叶晨沙这个人,不正是她念念想做的事?为何离开了草谷,反倒觉得更懒了起来,什么也不想做,每天只顾着走啊走啊,似乎没什么目的。夏无响闷是闷了些,但自从知道她是妖后,居然毫不反抗,惟命是从得令她好生没趣。
数日前行过村子,见村人意欲烧死这两个孩子,说是妖孽之子,是村中祸害。这两子高束于柴堆之上,神色却是桀骜不驯,口中仍骂骂咧咧,完全没有惊慌害怕之意。她见着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