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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她在怀中坐得舒服,他伸出单指勾动琴弦,听她叫唤后低头。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挑动琴弦的指轻轻滞凝。
“是在崖边我救你的时候?”
“不。”他的脑子里绝对不会有救过一命便要非卿不娶的报恩念头。
“那是什么时候?”她似乎只见了他一次,接着就被他挖到谷里来了。
“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挑起她的脸伏唇吻了吻,他不太好的记性里似乎飘出了一些东西,一些遥远却令他满足的东西。
这世间,是她令他有了生存下去的欲望,也是她让他觉得……他是人!
印象中没有母亲。让他学会懂事的是五岁那年,父亲将他送入战乱后流民中磨炼。在那段日子里,他亲眼目睹了蒙古兵杀人,甚至吃人的血腥。不杀人,就必定被人所杀——他懂了,也变得越来越嗜血冷情。人是什么?不过是一堆依附着白骨的浑血腥肉,强者生弱者死,多简单的道理!在遇到她之前,他真是如此认为的。
十七岁那年,父亲命他以一人之力血洗江浙一带的武林世家,是……呵,记不得是哪个武林世家,而他做到了,一人血洗七十八人。最后得到的是全身的伤痕和折断的臂骨。睡在草地上,他只想着别再醒来,永远永远睡去了最好。但,她救了他。
别以为他会感恩铭记,杀手绝对没有这种自觉。只是……她说“喜欢就好”。轻柔慢语,恣意羁狂——呵,喜欢就好吗?此四字并不足以震撼,让他豁然开怀的,是她语中的恣情和狂傲。他的妖儿看似散漫寂然,实则独傲黠美。有美如斯,让他怎能不心动,又怎会不心动?
“有美一人,与之偕臧。浅浅,我爱你!”
轻轻的声音随着草尖起舞,飘进浅叶耳中,成功让她开怀。他对她很温柔呢!满足了,她好满足!细吻跃掠在光滑的颊上,盯着他俊美含笑的眼,她呆了。
“唉!”小嘴吐出无奈——她是妖耶,活了六百年哦,竟在看到他的笑后,妖心悸乱?罪过呀罪过,她得多修炼才是,可——那张笑脸真的很漂亮,细长的黑色眼瞳像风中轻摇的兰草叶,笑得她……“咚咚……”心跳加快,微醺如醉,仿佛品尝着和风中苏醒的懒洋洋。
“你的笑真漂亮!”她娇软的声音赞美着。
漂亮?他自认长得不算瘦弱,也非前后六寸宽。在她眼中竟毫无震慑之势?但,无妨,只要她认为好,就好。
“你笑起来很温柔。”她娇软的声音继续赞美着。
温柔?真的吗?但,无妨,只好她觉得好,就好。摸着脸,叶晨沙无所谓地忖着。
可,就因为她的赞美,以至于后来,他常没事抓来庄舟秋氏兄弟问:“你们觉得我笑起来温柔吗?”而庄舟和秋氏兄弟对此,只能在心底大叹,“带着杀机的阴寒之笑也能叫温柔,那他们岂不是活佛在世了?”当然,只敢暗叹……这,是后话了。
十月。
秋风起兮枯草飞扬,雁儿落兮滚滚……灰尘。
灰尘?谷里什么时候积了这么多灰?
正低声与叶晨沙说着谷中事务的庄舟,偶一抬眼便看到两道浑黄的灰雾卷动袭来,犹如老鼠打洞。蓦地,空中传来轻忽的杀气。
“五少!”只听到两声清脆的叫唤,眼前一花——“噼啪!噼啪!”趁着庄舟愣神、叶晨沙回头的千钧一发之际,尘土中跃出两道黑影,极快地,左右开弓挂在了叶晨沙的腿上。
“你们干、什、么?”庄舟拍着衣上的尘土,轻轻吐出五字,轻得让人以为他只是随便叹了口气。
四肢攀着修健的长腿,两人叫道:“抓住五少了。嘿!接招!”说时迟那时快,小爪子飞快地击上叶晨沙胸口,留下两个鲜红的朱纱掌印后,打洞的黄老鼠功成身退。
“有事?”盯着突然钻地而来,却又跃草而去的两兄弟,叶晨沙看了看庄舟,笑,非常之温柔。
拍打尘土的动作定住,庄舟全身僵硬,“想是……可能……”
“你什么时候变结巴了?”
呼!主子的笑好温柔啊,温柔得令他阴气聚顶,从头皮直降脚板心。总不能直言“主子啊,大小黄花讥笑无响数百次偷袭不成,打赌自己一定能偷袭成功”吧。他只有一颗脑袋,万一惹火了温柔的主子,阎王离他就不远了。
“庄舟?”哑了?他今天穿的可是件新袍子,袍角上的兰草是浅浅亲自绣的,虽然针法有些乱,草的模样有些丑,他可喜欢得狂呢。如今印了两只爪,呵呵,还是鲜红鲜红……如血。
“属下失职。”本以为只是口中闹着玩,这两小子居然当了真。教不严师之惰,他要反省。
“你刚才说哪儿了?哪里有人顶着浅叶组的名杀人?”
“庆元城。”叶晨沙的不予追究,令庄舟暗暗称奇,不及多想,他急答。
“浅叶组真那么的……名震天下?”他特地窝在这北方草谷中,奈何东南小城出了冒名者?
“想是以为隔得远,咱们追查不便。”
“唔?你看着办吧!”思量片刻,叶晨沙再道,“要不,我去看看,顺便游……”
“不劳主人费心!”庄舟慌忙打断他的心血来潮,怕极了他又会去游山玩水两三番,“属下一定揪出冒名者,杀、无、赦!”
“不要我帮忙?”叶晨沙睨他。
“不敢。”他可不想少年华发。
“那……可还有其他事?”
“没了!”看他意欲离去,有也不敢说。
为他的聪明满意,叶晨沙足下轻点,白影在草上翻飞忽闪,往浅叶苑奔去。
刚进苑——“浅浅,我受伤了,好痛!”
这便是他不予计较的原因了。
第9章(2)
某一日,秋高气爽。
“你们很闲?”带笑的清朗插入,听出来人心情甚好。
“五少,咱们正在捉麻雀。”
“慢慢捉!”看了眼蹲在草丛里捉蛐蛐的六七岁孩童,叶晨沙拉拉嘴角,“要活的。”乐呵呵地找他的万能大师爷去。
白影消失后,又过了半炷香时辰——“喂,你说这谷里最闲的是谁呀?”
“……”大眼转了转,唉!扎着朝天辫的孩童同时转首望向人影消失的方向,唉!
在这大元朝里,饭后茶余磕牙最多的都知道,浅叶组是个杀人不眨眼、拿人肉当饭吃、拿人血当水喝的地方;叶晨沙成了身长八尺、身宽八尺的大魔头……咦,一个人长八尺宽八尺,岂不成了四方?唉,管他人怎么传呢,乡野小民的,谁会花金子买凶灭他们的口?
他们以前可是听得津津有味,现在嘛,传闻还是少信为妙。毕竟,五少实在与大魔头沾不上边,根本是个不事生产不懂劳作、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大大——闲人!成天没事在谷里转来转去,要么坐在黑桐木椅上半睡半醒地听庄管事念经——不,报告月度杀了多少贵人——非常贵重的人头,个个价值万金;不然就抱着姐姐撒娇,那么大的人哦,居然还赖皮得要人喂着才肯吃饭;再不然就猛咬姐姐的手指,好像多美味似的。
还有还有……唉,这种种事迹不胜枚举,只怕泡壶茶说上三天四夜也道不尽!
浅叶组的买卖全让七八十个兄弟三个统领加一个师爷做了,身为谷主的叶晨沙嘛……真的很闲,实在很闲,所以成天盯着他们捉麻雀。哼!哼!哼!
“你哼什么?”木离花看向弟弟。
“说你笨,你还真笨。”温不花花贼头贼脑地看看四周,顺便嘘了嘘兄长的笨性,道,“和庄管事商量商量,让咱们到秋二统领那儿做事去。”
“干吗非得到秋二统领那儿?我喜欢秋大统领。”
真是个笨蛋!温不花花翻翻白眼,恨恨低语:“我怎么会有这么个不开窍的哥哥?”
“你说什么?”嘀嘀咕咕的!木离花撇了撇嘴,目光盯向不知死活停在草尖的麻雀上。
“喂,你不觉得庄管事那儿就他一人,天天早上起来看见他,晚上撒尿也看见他,好烦啦!”扯动衣袖,温不花花凑近他咬耳朵。
“那你去了秋二统领那儿,也得早也看晚也看,一样会烦。”
“哎呀!秋二统领长得虽然好看,咱们去了又不是只看他,不会烦的。”
“为什么?”木离花不解。
“笨蛋!”温不花花又恨恨起来,“这谷里,除了、除了秋二统领那儿有漂亮的姐姐,哪儿还有啊?”
天天看着那些男人,就算个个长得不难看,看久了也会很难看。很难看的人看久了会情绪低落,情绪低落会影响练功的进度,进度不够又要被庄管事骂。而庄管事每次骂他们时,让他们觉得自己非常难堪——不,难看。谷里人难看,他们也难看。总之,很难看就对了。
秋二统领身后总跟着几个姐姐,他连名字都打听清楚了,散烟姐姐喜欢扮成男儿样,破梦姐姐喜爱穿黑衣,钓雪姐姐左腮边有颗美人红痔,最好认。秋二统领艳福不浅,天天和女人在一起,难怪长得也阴柔漂亮。如果他也……“喂,你肚子饿啦?”
“饿什么?”
“那你干吗流口水?别吵了,快点捉住那只麻雀。”
“喂,等我啦,哥哥!”
远远的回廊边,立着四道修长的人影。
“如何?”紫袖微拂,一人笑问。
“我要左边那个。”秋冥语笑了笑,隔空点点木离花。
“小黄花不如给我吧!”夏无响咧咧嘴。他会好好疼爱加调教的,小色鬼!
秋凡衣挂起难得的趣笑,不多言语。
各人自忖着心事,正盯着捉鸟的两兄弟,身后突然传来愉悦的笑问:“咦,今儿全在这?”
“主人,浅小姐。”
远远见两个小黄辫在草中乱窜,浅叶唇边含笑,轻飘飘地跃了过去,“我去捉麻雀。”
宠溺的目光盯着飘然的身影,唇角挂着纵容的微笑。众人不想打扰,正要离去时却听叶晨沙道:“你们觉得我笑起来……温柔吗?”
“扑!扑!扑!”三人倒地,一人呆若木鸡。温柔?带着杀机的阴寒之笑也能叫温柔,那他们岂不是活佛在世?
八目交织对望,四人心叹。
叶晨沙真的很闲吗?
秋凡衣追查庆元城冒名之事,中毒遇险,叶晨沙以手下有难主子岂可不管为由,身先士卒跑出谷。危机解决后,顺便看了看四周的风光,方慢慢回谷。
秋冥语出师东海,功成而返之际遇上海难,叶晨沙又以手下有难主子岂可偷闲为理,一马当先跑出谷。找到遇险的冥语后,顺道游览东海美景,坐着灰不啦叽的乌篷船在海上飘荡了数日,尽兴而归。
夏无响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得到他的青睐,但事情往往出人意料。叶晨沙好像终于发现有人想杀他,没事挑衅一二,惹得无响成天黑着脸,就怕人不知道他心情郁闷。
诸如以上事件,但凡白袍男子出现,身前身后总有个绝美女子跟随,或轻纱掩面,或顾目四盼。
所以啦,叶晨沙一点也不闲,忙着呢!
尾声百年之后,物是人非。当叶枯草黄时节,白袍男子牵着绿眸女子的手,走在幽静的山谷中,袍边上绣着一株娇小可爱的兰草。
山谷很静,非常非常宁静,静得没有一丝生气,如死亡一样。
“都死了啊!”男子叹。
“是啊,看着他们一天天老去,我们……”
(咔咔咔!太过分了,为什么时间跨度这么大,一转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