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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花,明珠不由得看呆了眼,她自己五根棒槌似的手指头也动过针线,不过一般都是缝制那种麻布口袋似的粗服,而看贞安缝补衣服竟如行云流水的舞蹈一般,待修补完成,那朵朵迎春花与衣服浑然天成,更增一分清雅,整件衣裙焕然如新做一般。明珠喜道:“这位姑娘竟不像绣娘,倒像个妙手回春的医生。”
贞安不但为明珠补好了衣服,还教会她许多洗衣、护衣的方法,原来衣服里面真是大有学问,对待衣服也需要有一颗爱心。
从贞绣坊回来,明珠再看那些衣服时,便增添了几分柔情。衣装竟与人一般有着不同的性情,有些要轻柔的对待,有些要分离防止染色,需要不同的对待处理方式。一盆盆衣服清水泡过,肥皂打过,清水涮过,开水烫过,太阳晒过,再用手一件一件叠平整,方才真正懂得洗衣之道。于是明珠每天洗衣服的时间在清凉的井水中、在白色的肥皂泡沫中变得不再那么漫长。她喜欢看洗好的衣服在晾衣绳上排成一串,微风把它们鼓动起来,散发着隐约可见的丝丝热气。太阳温柔着它们,也温柔着明珠微红的双手。
洗衣服久了,明珠同这些各种布料、各种款式的女装生出些感情。披肩,亵衣,长裙,大大小小,不同形状,不同质地,却都有别样标致的美。长长的裙摆,随着莲步轻移,让女人步步生辉。
最动人的一刻,是看着姑娘们穿着她洗好的衣服出现在夜色中,映着红灯笼,映着烛光,十分美艳。衣服和女人一样,衣服等着女人来宠爱,女人等着男人来宠爱。有女人宠爱的衣服是幸福的,有男人宠爱的女人也是幸福的。
到底是女人让衣服更美,还是衣服让女人更美呢?她看着她洗过的衣服和那些女人搭在一起,觉得她们都很美。
第12章 女人如花()
桃花院所在的位置是北京城有名的胭脂胡同,和百顺胡同、韩家潭、陕西巷等地方并称八大胡同,是青楼妓院聚集地,白天寂寂无声,每到夜晚笙歌燕舞,灯红酒绿,热闹无比。明珠在桃花院厮混久了,渐渐熟悉了这里的姑娘们。每家青楼都要有自己的头牌来招呼客人,桃花院里也有这样的当红镇场子的头牌,顶梁柱一样的人物,这些女人如桃花般绽放,吸引着男人蜂拥而来。
那天吵着赔衣服最凶的是春娇,生的柳眉杏眼,粉腮如桃,水汪汪的眼睛横一横,勾魂摄魄,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千好万好莫如钱好。即使面对那些男人,也从不会让他们白占便宜。摸一下手,一百文,摸一下腿,二百文,亲一下嘴,五百文,想上床,直接掏银子。春娇在男客们那里恃宠撒娇,明码标价的尺寸拿捏恰到好处,打一巴掌给颗枣,哄得那些老爷们狗皮膏药般要贴上她的身,欲罢不能。
那天最早息事宁人的是锦鱼,明眸皓齿,眉眼如画,个性最为恬淡温柔,凡事不喜热闹,只因她才艺出众,舞姿惊艳,体态婀娜在这里无出其右,客人们都喜欢看她翩翩起舞,只是她只卖艺不卖身,有些客人缠得太紧了她便转身离去,被客人大骂耍大牌,还得于妈和姐妹们再出来陪笑脸圆场。于妈待她像宝贝一样攥在手里护着。
此外还有宝菱、银荷等诸多姐妹,各有动人之处,除了在桃花院内接客外还经常被达官贵人点出条子,赶场一样刚赴了这场局,下个宴席早已订好,应接不暇。于妈常说,姑娘们要是都红了,桃花院的的生意才会一直红红火火。
正午过后,太阳微微偏西的时候,姑娘们开始梳妆打扮忙着做开场前的准备,于妈楼上楼下各处跑得很忙,去后厨看看餐点准备,去大厅和客房看看打扫得是否干净,当然她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姑娘们身上,时不时地戳戳这个的脸蛋道:“你要死啦,给老娘省点胭脂,嘴巴涂那么红,跟刚喝了人血似的,谁还敢亲?”
一会儿又揪着那个的衣服:“把这件紫色的衣服换去,年纪又不大,留着老的满脸褶子时再穿!”
于妈眼睛一瞟,发现了站在院子中晒衣服的明珠。
明珠收好晒干的衣服走进屋,来至桌前端起茶壶,往茶杯里倒水,哗哗啦,茶杯里溅出一大朵水花落在桌子上,咕咚咚,举起茶杯牛饮,于妈看得直摇头:“你这死丫头在这儿呆这么久,怎么一点斯文劲都没有。”
明珠把脸从杯子后面露出来,抹了把嘴,嘿嘿一笑:“解了渴就行。”
于妈的扇子戳着她的额头:“记住你是个女人!女人要讲究巧笑嫣然,笑不露齿,一张口,露出俩大板牙,男人看你一眼就不看第二眼了。”
来这里的男人皆是淫邪之人,她还不想去看他们呢。明珠没再理会于妈,一件件开始折叠整理衣服,于妈摇着扇子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明珠,你看这里这么多你洗过的衣服,有没有你最想穿的?喜欢到想穿。”
明珠带着一脸问号看着妈妈,突如其来的宠爱加身,是要鸡蛋里挑骨头,还是准备让她开始献身。
于妈指了指那堆衣服道:“这些衣服,你随便挑,穿出来让我看看。”
爱美之心每个女人都有,每个女人的内心都藏着一个花容玉貌的自己,接触这些衣服久了,其中还真有几件让明珠动心起念的,于是左手拿起宝菱的大红缎绣球花女袍,右手抄起银荷的绛紫色凤尾裙,然后披上锦鱼的珍珠衫,把那些漂亮衣服都堆在了身上。
系好衣领盘扣,明珠走出来,那些看着她的姑娘都捂着嘴偷偷的乐。
真是奇怪,同样的衣服,锦鱼她们穿上,漂亮合体的像仙子一样,现在她穿上了,却说不出的别扭,华服加身,不伦不类,依然掩盖不住她身上大写的土字。明明贴肉穿在身上,这些衣服却好像和她有一种距离感。
春娇忍住笑意道:“哎呦,这是谁家的俊俏姑娘,这才妆扮了一半哪行呢,女人吗,五分靠衣装,五分还得看妆容。”
春娇把她摁在镜子前,拿着粉扑往她脸上就是一顿拍,而后又拿胭脂在她两颊上一气涂抹,半晌拍拍手,好啦。
明珠转身,春娇笑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下,众人哈哈笑成一团,就连不苟言笑的锦鱼也跟着笑了。明珠一脑袋问号,我的美竟然会引起这么轰动的效果?!
于妈的嘴角也忍不住浮出一丝笑来,把明珠推回镜子前道:“你去照照镜子。女人要靠容妆,但也得合着自己的脸型和肤色,看春娇那丫头给你敷的白粉,跟从面粉口袋里爬出来一样,晚上别吓死我的客人。”
“至于衣服,不是色彩越多越好,也不是款式越新颖越好,过犹不及。金珠玉钗,胭脂粉黛,绫罗绸缎,如果像仓库一样堆积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有时反而会把男人吓跑。”
“譬如你现在上身的这几件,锦鱼的珍珠衫是清素之美,需要搭配素色的衣裙,银荷的凤尾裙和宝菱的绣花女袍却是艳丽之极,这三件衣服分开看固然很美,然而被你这样搭配,却是将美强行戕害成了丑。”
于妈转身对众人道:“姑娘们,看见没有,捯饬也得会捯饬,讲究手法藏而不露,露也要露的犹抱琵琶半遮面,露的诱人浮想翩翩,不能跟过年上大菜似的都堆在身上,打扮不好,就像她这样,非但接不着客,还得吓跑了。”
什么,于妈竟然是让她做了回反面教材?太伤自尊了,难道她就没穿这好衣服的命?
“知道你为什么穿上不如锦鱼她们好看吗,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你自己,衣服也会挑人的,这些都不是你的衣服,你现在还驾驭不了它们。”
明珠听得迷迷糊糊,她不就在这么,于妈干嘛要说找不到她呢?衣服还需要驾驭么?
于妈诡秘一笑道:“明天你去前厅帮忙吧,你的出现,一定会让男人们觉得其他姑娘们更好看的。”
不是吧,难道于妈收留她就为了树立反面教材,而且要进行到底!
第13章 院中常客()
桃花院的前厅中每天热闹的不得了,灯烛映照之下,姑娘们举手投足、言笑之间就让那些公子哥们除去了端庄斯文的外貌,现出色眯眯的本相。
明珠在前厅成了跑堂,热忱为各位光临的客人提供传菜、端茶、拿毛巾等各项送到桌前的服务,一开始她有些不适应,因为总会突如其来见到一些亲嘴、摸胸、捏大腿之类春光乍泄的辣眼睛画面。这些不堪入目的风景,看得明珠都有些怀疑人生。于妈见怪不怪道,这桃花院就是百花丛,男人们就是采蜜的蜂蝶,姑娘们一定要给他们些甜头,让他们尝了还想尝。如此,明珠耳濡目染间,渐渐熟视无睹。
春娇扭扭的从堂前一过,一副水蛇腰又细又长又软,男人们的目光就都跟着她来回走了。
有人涎着口水问:“呵呵,春娇,你在床上是不是也一扭一扭的?”
春娇手中的帕子一抖:“你怎么知道?”
男人嘻嘻笑着:“想当然。”
春娇眼波一流转:“想怎么行,晚上跟我上去,我让你看我是怎么扭的,我扭得呀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两只手扭了扭旗袍盘扣故作悄声道:“你掏银子,我让你看比银子更光滑闪亮的东西。”
男人堆里更是炸锅,甚至有人为了跟她共度一宵大打出手。
于妈乐见男人们为此争风吃醋,明珠虽然初来乍到,却一点儿也看不惯那些进进出出的男人,她可不打算去讨好这些色中饿鬼,春娇的手帕拂过她的脸庞:“黑丫头,这里不是讲礼义廉耻的地方,这里是教会人生存的地方。用身体去生存,要肉搏,懂不懂。”
对明珠来说,生存之道就是先活下去,要活下去就要有口饭吃。来前厅可比在后院洗衣服强多了,可以接触到很多好吃的,那些大爷们点的菜真是丰盛,红烧肉、炒鸡块、炖猪蹄,色泽诱人,垂涎欲滴,那张开的鸡爪仿佛伸开指尖对她呼唤,来啊,吃我啊。既然如此,明珠看看四下无人,抓起一只塞在嘴里狼吞虎咽下去,骨头都没吐,味道真不错,而且端上桌去,那些客人的眼睛盯着女人身上的肉,根本无暇顾及盘子里少了块肉。如此,明珠亦发胆大,要更好地生存,就要从这些人中虎口夺食。
明珠是这桃花院中的一朵奇葩,其他女人们都晓得客人才是她们的衣食饭碗,能有一些固定的常客,这饭碗才端的稳当。这常客中,有一个号称仪亲王的王爷,潇洒风流,挥金如土,他的名号在八大胡同都是叫的响,他一来,那些女人都兴奋的像烟花绽放。他不在的时候,女人们提起他也兴奋异常,尤宝菱的眼中满是憧憬:“那可是乾隆皇上的八皇子,若是被他看上了,有朝一日成了福晋,然后是太子妃,然后啊,就能成为紫禁城里的最有权威的女人。”
春娇姑娘此时却清醒无比:“快醒醒,这么花心的王爷怎么会当上皇上呢?”
做梦的宝菱却不愿醒来,兴奋道,“王爷至今未婚!”
春娇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肥皂泡:“那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王府小姐们一大堆想扑进门去的,何时轮得到你们!”
“他上次赏了我一个金镯子,难道不是对我有意思?”
“才不是呢,他也赏了我一个!”
春娇一声断喝道:“别做梦了,这样的男人,谁抓的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