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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里是古代,大棚需要的东西都没有,应该怎么办呢?
姜子然看见姐姐坐在凳子上,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的。也跟着皱起眉头。
抬起头,姜乐就看见捡了柴禾回来的孟晓月。就想到了炕,炕为什么保暖,是因为有厚厚的外层,保持着它的温度,所以可以根据炕的原理来啊。
姜乐猛地站起来,把快要睡着姜子然,吓得倒在地上。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烧炕,家家户户一入冬就会开始捡柴禾。而烧炕的火,刚好还可以坐水很是方便。
姜乐说干就干,开始打算是垒一个类似于炕的温洞,面积不大,也没有炕高,就像是那种小小的蔬菜大棚的样子,留一个口子。
再把家里不要了的破布,破棉布寻了出来,准备遮挡洞口。
最后是把竹子砍成,中心掏空,几节接起来,形成一个管道的样子。
直接从灶那里接过来,这样每天烧火的时候,热气就会直接进了温洞。再加上竹子的吸热,管道较长,等到热气到了温洞的时候,就刚好适合。
在姜乐做温洞的时候,孟旭升来过,当知道姜乐是在做什么大棚蔬菜的时候,也跟着凑热闹。
改良管道,跟测试温度的时候,他也提出不少有利的意见。
温洞终于在姜乐的试验中诞生了。
第21章 赶集()
“本将军,不愧是天降奇才啊,你们很不错,我记住了。哈哈哈!”
孟旭升与姜子然应声而倒
姜乐对自己的才能很是自豪,连带着对旁边的两个笨蛋看的都顺眼多了。
第二天天还未大亮,姜乐在月光下练习自己的暗杀技巧。这被孟晓月看见过几次,姜乐以自己是在锻炼身体搪塞过去了。
过去的003号将军,现在的姜乐,从来都认为武力的强大,才是话语权。
虽然是在地球,但是武力强大,总是没有错的。
所以她从来没有把自己过去所学忘记,在莱斯维斯星球。即使拥有先进的武器,但是强者决斗时,通常都是直接搏斗。
在暗杀政敌时,所需的也通常是最基本的暗杀技巧,因为武器是某些地方是用不到,也带不进去的。
“乐儿,那么早就起来了吗?”
孟晓月开始为两个孩子做早饭,看见姜乐,给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习惯了,要是不锻炼的,那就会失败。”
姜乐说完,还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
“你这孩子,还真是像个小大人。”
孟晓月啼笑皆非。
“他娘,你要去哪里?”
姜乐决定不把孟晓月冒犯将军威严的事情放在心上,谁叫她是伟大的第一将军。
看见孟晓月开始拿钱袋,姜乐不禁问道。
“是啊,你的温洞都垒好了,娘还是要去帮你把种子买回来。乐儿要一起去吗?正好可以去看看需要什么种子。”
将军大人正在为自己的聪明暗自高兴,没有想到自己可以去市集的消息,心里很是高兴,这还是她来到地球之后,第一次去那么热闹的地方。
在莱斯维斯星球人们大多数聚在一起的理由就是争斗,想地球这样的集市根本就没有。
所以在003号看来这种东西是很新奇的,但是将军大人还是本着自己高贵的原则,接纳了孟晓月的意见。
因为姜子然今年已经六岁了,早就应该启蒙的。但是早先在姜家新宅。
姜王氏对自己的四儿子期望甚高,一家人节衣缩食的,其实也就是克扣孟晓月母女三人的东西。
所有剩下了的银子,都给了姜海青去读书,姜海青跟孟祁的年龄差不多,但是孟祁已经是一个秀才了,姜海常还在读书考试的路上。
而姜子然不要说是读书启蒙,就是买一本书,姜王氏都觉得是一种浪费。
现在孟晓月搬了出来,儿子的启蒙,就被搬上了日程。
孟家等人也是经常过来,孟旭升见女儿打算把孩子送到学堂,就说自己可以教,要不然让两个舅舅教也好。
孟晓月心想,自己父亲的学问,肯定毋庸置疑的。于是就同意了父亲的提议,白天把孟子然送到孟家,孟旭升课余时间就教姜子然。
等到启蒙之后,就送到学堂,跟那些孩子一起学习。
看见姐姐跟母亲去市集,姜子然只得含着泪水,去了孟家。
其实有时孟旭升也会指点姜乐,而姜乐因为脑电波的缘故,所以是过目不忘。弄得孟旭升,整天叹息姜乐是个女的,不能考取功名。
弄得姜乐像看神经病一样,把他防着。急急忙忙把他家里的书看完,就回家了。
第22章 少女()
姜乐一度怀疑孟家有缺陷的基因,担心自己也神经。许久之后,发现姜子然跟孟晓月都是正常的,又放下心来。
后来才有了姜乐弄温洞,孟旭升眼巴巴跑过来的事。
姜乐跟着母亲出了院门,姜家老宅所在的地方没有几家人住了。
以前还多,但是人们陆陆续续的,到了其他地方造房子,这里就人烟渐渐稀少。
姜乐母女要想赶集,要先到村口的大道上,那里有许多赶牛车的庄稼人拉活。也有的人家,会走那里去买东西,可以顺带捎人一道。
远处一辆牛车,慢悠悠的向着市集而去,车上一男一女。
到了姜乐母女面前,就停了下来。
女的跟孟晓月年纪差不多大小,很是熟稔的跟孟晓月打着招呼。
“哟,这不是姜三嫂吗,这是去城里?乐儿啊,长得越来越乖了。”
“是啊,这不是去赶集吗?王家大嫂,你是去卖鸡蛋啊。乐儿,快叫婶婶。”
“婶婶。”
将军大人能屈能伸,姜乐如此鼓励自己。
“对啊,这不是马上过冬了吗,还是给孩子扯身棉布做衣裳,将就家里的母鸡下蛋刚好凑了个整数,就拿去卖了。你这带着娃娃,也不好走。跟我们一路吧,来上车。”
庄稼人大多都很是热心,显然这个王大嫂跟孟晓月也很熟悉,所以孟晓月吗,没有推辞就上了车。
姜乐在他们的车上,才从他们的对话里知道,这个男的事王家嫂子的丈夫。姜乐叫过人,就在牛车上看风景,不时从她们的对话中吸取有用的信息。
虽然姜乐前些时候有些中二,但是刺探情报,本就是暗杀者的必修之课,所以从对话中抽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对姜乐来说轻而易举。
“吁——”
车走的好好的,突然就停了下来。
原来前面是一队家丁,护着一个马车。
因为现在是赶集的时候,虽然牛车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但是一般有点家底子的人家,还是有牛车的。
但是这群人直直走在中间,就把这条道堵得更加窄了,偏偏他们也不让道,反而让这些人家的牛车避让。
一个老人家带着自己的孙女,租了牛车,但是因为家丁的推搡,掉了下来。
这下大家都不干了,赶集的人,都在为老人家打抱不平。
但是马车里的人始终没有下来,只是旁边的家丁跑到大家面前说。
“喂,你们让开,要是惊扰了我们小姐,要你们好看。”
“你们怎么能这样,推了人,不道歉,态度还这么蛮横。”
“对啊!就是官府的人也不能这样。”
围观的人,群情激奋,那家丁模样的人更加不耐烦。
“你们知道马车上的人是谁吗?”
“常杰过来。”
马车里传出少女的声音,那个叫常杰的人,马上恭恭敬敬的到了马车面前。
马车里伸出一只白皙的手,只是稍显稚嫩,手上戴了一只很特别的金手镯,上面是很奇怪的花纹缠绕,黑红相间。
那人吩咐了常杰几句话,常杰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递给那个老人家。
然后又让一个家丁模样的人,扶起他,说是送他回家。再让自己的队伍,离开中央,为大家让出道路。
第23章 还价()
大家见事情圆满解决,又各自上路。
“是杀气,那个人惨了。”
姜乐喃喃自语。
“啊,乐儿你在说什么?”
“没事儿。”
姜乐的眼睛,直直望着马车,心里很不舒服。在莱斯维斯星球,对于弱小的人,一般强大的人都是不会故意为难的。
但是刚才她从马车里,跟那个家丁的身上,感觉到了杀气。只是常年进行厮杀的人,才能感觉到的特殊感觉,所以那个老人家只怕是……
姜乐只是想想,但是却没有阻止事情的发生。
因为她的骨子里是冷的,就算现在对孟晓月一家有着不同的感情,对于其他的人,她依旧是冷漠的。
刘欣儿在马车里都感觉到一道目光,像是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剖析开了一样,心情愈发烦躁。
“品香。”
“我交代给常杰的事情怎么样了?”
唤来自己的丫鬟,刘欣儿声量压低问道。
“常杰来报,常玉没有办好您交代的事。他正要下手。就有人来了,他怕暴露,就没有再动作。只是那个老头的家,已经知道了。”
“很好,让他们暗中下手。”
“小姐,那个老头心里现在只怕是把您当做是活菩萨,您又何苦要杀他?”
“混账,他害我出那么大的丑,我不杀他难泄心头之火。下不为例,下去。要不是,来这里有事,你的命,我就帮你收下了。”
刘欣儿扬起手,就给了自己丫鬟一巴掌。小丫鬟立马跪下,吓得瑟瑟发抖。
“是。”
听到刘欣儿让自己下去,小丫鬟如获大赦。
车队又浩浩荡荡的向前行进。
许多年之后,姜乐才想起原来自己跟这个刘欣儿早就见过面。
当然这些事,在牛车的姜乐是不知道的。
因为刚才的插曲,耽误了一会儿功夫,牛车到了集市的时候。早就是人满为患,到处都是讨价还价的声音。
孟晓月知道王家大嫂是要去卖鸡蛋,而自己要想去女红馆卖针线活计,再去买种子,不同路。
于是跟王家大嫂道别,王家嫂子跟大哥也热情的说,回去的时候,也可以一道回去,约定在街口见面。
孟晓月道过谢之后,带着姜乐,到处走走看看。
姜乐看着街上的生意人,个个语言很有特点,于是默默记下。
“老板,您看看这些针线怎么样,这是仔仔细细绣出来的,您看看。”
到了女红馆,孟晓月把自己做的针线活拿了出来,不得不说孟晓月的刺绣很是一流。
女红馆的老板是个大约五十多岁的女人,叫巧姐。据说她以前是有名的刺绣师傅,还进到了京城。
只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又回到了郑县,开起了这家女红馆。
孟晓月的绣活一拿出来,巧姐就知道是好货。
但是压价,是商家的共性,于是巧姐翻了又翻。
“您这绣活是很不错,只是这帕子的料子不是丝的。只是掺丝的,这可是卖不出好价钱的。这样吧,十张帕子五个香囊,我给你五百文,怎么样。”
其实五百文不少了,只是孟晓月买的这帕子跟香囊的布料,都是好的。这布料除开,五百文,剩下了的就少了。
第24章 卖菜()
巧姐装作是很为难的样子,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