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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忘恩负义,刚刚就不会到那里去救你这个笨蛋了。”
“不要讲得你好像是特地为了救我才到那里去的。”
“我就是。”
“骗谁呀?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去哪里?”
“因为你是个笨蛋,只有笨蛋才会傻傻地隔天就回到事发现场去自投罗网。”
这话真是令人生气,但却又不得不同意他的说法,她真是个笨蛋。但是她也有话要说。
“我哪知道他们竟然会认出我来?如果知道的话,打死我我也不会自投罗网再到那间便利商店买东西好下好?”
她才不是笨蛋,只是没想这么多而已,毕竟这也是她第一次和流氓扯上关系,而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拜他所赐。忍不住的,她又瞪了他几眼。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用了,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她瞠愕的叫道:“哪来的以后?”
“你以为他们只认得你的人,不认识你的车吗?以后他们只要守在你的车子旁边,就不怕等不到你的人。所以,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连夕葳瞠目结舌的瞪着他,吓得面无血色。
怎么办?她压根儿就没想过这种事,她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呀?重点是,他说的是认真的吗?以后那些混混还会找她麻烦?
呜~她到底招谁惹谁,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好想哭喔。
第四章
也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柳蓝斯就这样住进她家,做起了她的保镖。
连夕葳认真的回想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为了以防万一,车子由他暂时骑走。
她说没驾照不准。
结果他就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才刚考到两天的新出炉驾照递给她看,让她因此得知了他的名字叫柳蓝斯,以及他两天前才满十八岁。
他的话虽不多,但是说服力超强,让她不知不觉就同意他的提议,将车钥匙乖乖交给他。
车子被他骑走许久之后,她这才反应迟钝的想到,少了车子,她要怎么赶场工作呀?而且,她凭什么相信他不会一去不回,而把车子放心的交给他?最惨的是,她竟然连大门钥匙都忘了拿下来,直接将整串钥匙都交给了他。
呜~~她是笨蛋,她是笨蛋,她真的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啦!
她的自责与懊恼只持续了一个小时不到,睡着就全忘了,然后隔天醒来时,他已坐在她隔楼套房里的客厅沙发上,脚边还放了一袋疑似行李的东西。
“在确定那帮人对你没有威胁之前,我会保护你。”他坚决的说。
“保护我是很欢迎啦,但是那一袋东西是什么?”她指着他脚边的东西,怀疑的质问。
“这段时间我要住在这里。”他讲得理所当然,没有一丝犹豫。
“为什么?有必要吗?”她不解。
“你觉得我和你谁比较了解那帮人?”
意思就是他比她更了解那帮人,如果他觉得没必要,就不会这样做了。
事实证明他的确有先见之明,因为隔天晚上,那些混混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她住在这儿,竟然毫无预警的找上门来,不仅在门外叫嚣,还用力的敲打门板,害她一度以为他们会破门而入,吓到心脏差点没停止跳动。
就从那一刻开始,她便不再觉得他小题大作、大惊小怪了,更不敢嫌家里多住了一个人有什么不习惯或不方便的地方,因为保命要紧呀。
时间在与他同居后,迅速地往前推进了两个星期。
这两个星期让她对他了解了不少,毕竟他刚满十八岁,虽不能称之为未成年少年,但也差不了多少,她一定得搞清楚他的家人对他离家外宿的反应才行。
事实往往是伤人的。
虽然几度见他半夜不回家,在外头遛达,和人打架,已大致猜出他的家庭可能不是那么的正常,但是私生子,爸不爱,妈不疼,还有一群“家人”拿他当眼中盯、肉中刺……
他的表情淡漠,言词中却充满了讥屑与嘲讽,说明了他其实不如表面上所说的,他早已习惯,早已看开。
这样的他让她心疼,很想照顾他——虽然事实上都是他在照顾她比较多。
因为打从心里的接受,她迅速的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家里多一个人的感觉;习惯了买东西吃时要买两份,而且其中一份一定要加量,这样他才吃得饱:习惯有个随行保镖,而且那保镖长得还不是普通的帅,走到哪儿都会让附近的女生窃窃私语。
提到这点她就觉得奇怪,刚认识他的时候,她从来都不觉得他长得好看,只觉得他很高而已,怎么被别的女人这么一说之后,就愈看他愈帅呢?
连夕葳看着站在一旁,和服务生小杰聊天的他。
修长的身躯,俊逸的五官,粗黑的浓眉和深邃的眼眸,再配上他不太搭理人的冷漠咸,和略长有别于一般男生的随性发型,柳蓝斯的确有种让人移不开眼的明星气质,让人看了心动。
怦怦怦……
她的心在乱跳什么呀?别忘了,他比她还要小三岁,根本就是个弟弟!
怦怦怦……
可是只要他不穿制服,根本就没人看得出他比她小,事实上民歌西餐厅里的人,都以为他是她的男朋友。
男朋友……怦怦怦……
“夕葳。”
“啊?”突如其来的叫唤把她吓得跳了起来,她迅速回头,只见经理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你干什么一脸受惊吓的模样?”
“什么?没有呀。”她迅速地摇了摇头。
经理看了她一眼,再看向她刚才注视的方向,然后领悟的笑了笑。“年轻真好!”
连夕葳遏制不住的红了脸。“不是这样的——”她想解释,却被经理打断。
“时间差不多要准备上台喽,不过我怎么没看到采儿,她该不会还没来吧?”经理环顾了一下四周,梭巡找人。
她迅速的看了下手表,真的快要到她们上台的时间了,她竟然没注意到。
死定了,死定了,采儿现在人在哪儿?她从来不曾这么晚到过,她该不会在来的路上发生什么事情吧?
“夕葳,采儿呢?”经理严肃的问她。
“就快到了。”她希望如此。
经理紧紧地皱起眉头。
“对不起,经理,采儿很少迟到,会迟到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能抗拒的事,所以请你让我把上台的时间往后延个十分钟好吗?对不起。”连夕葳双手合十,恳切的请求。
“延个十分钟是没问题,问题是,你保证她十分钟后一定会到吗?”
连夕葳哑口无言,因为她也无法保证。
“十分钟后如果采儿还没来的话,你还是得上台,准备一下吧。”经理一脸认真严肃的做下决定,拍了拍她的肩膀后,转身离开。
要她一个人上台?
连夕葳面无血色的轻晃了下。这怎么可能!
少了采儿电子琴的伴奏,即使她有勇气一个人站在台上唱歌,但没有音乐伴奏要怎么唱呀?清唱吗?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好吗!采儿呀采儿,你现在到底在哪儿,快点来呀!
“干么一脸快哭的样子?”注意到她脸上的着急与焦虑,柳蓝斯走过来询问。
“采儿迟到了,经理说她再十分钟不到的话,我就得一个人上台。”连夕葳哭丧着脸对他说。
“你不敢一个人上去吗?原来你这么胆小。”
“这跟胆不胆小无关好吗?我不会弹吉他,也不会弹琴,没有音乐伴奏,你叫我一个人上去清唱一个小时吗?”
柳蓝斯蹙起眉头。
“采儿到底是怎么了?她一向很少迟到的,会不会在来的路上出了什么事,我好担心。”她看向入口,焦虑的说。
“你到底要担心待会儿一个人上台的事,还是要担心她?”柳蓝斯忍不住翻个白眼。她都自顾不暇了,竟还有时间去担心害她陷入这局面的罪魁祸首。
“我不能一起担心吗?”
“一起担心就能解决问题吗?”
“不能。”连夕葳扁了扁嘴。“但是不担心也不能解决问题呀。”她简直是欲哭无泪。
“你难道没有别的会弹吉他,或电子琴的朋友可以当救火队?”
“有呀,但他们也都是驻唱歌手,有自己的场子要赶,根本不可能来救我。”
“你连试都没试怎么知道不可能?先打电话试试看。”
“问题是,我没有他们的电话,碰到有事时和他们联络的都是采儿,所以电话簿都放在采儿那里。”连夕葳哭丧着脸说。
柳蓝斯一整个无言以对。这女人怎么会这么天兵呀?
十分钟转眼就过。
“夕葳,采儿来了吗?”经理眉头紧蹙的走过来问。
连夕葳好想哭。经理是在明知故问吧?来了的话,她还会站在这里,眼巴巴的望着入口处一筹莫展,急到都快吐血了吗?
“经理……”可不可以再多给她十分钟?但这种话她真的说不出口呀。
“连夕葳不会弹吉他也不会弹琴,必须有人帮她伴奏才行。”柳蓝斯突然开口道:“如果经理不介意,我可以上台帮她伴奏吗?”
她猛然转头看他,瞪大双眼。
“你会弹吉他?”经理问。
“没有吉他的话,电子琴也行。”他知道吉他多是由驻唱歌手自己带来的。这阵子因为连夕葳的关系,他多少了解民歌西餐厅与驻唱歌手之间的生态。
“等一下。”连夕葳急忙将他拉到一旁,小声的问他,“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会弹吉他和电子琴?你不要不会装会,待会儿上台就死定了。”
“会不会你待会儿就知道了。”
柳蓝斯抬起头来,隔空对着餐厅经理点了头,随即将连夕葳拉上台,先试了下麦克风的声音,再转身研究眼前的电于琴。
也许是老天也想帮她吧,眼前这台YAMAHA PSRE213型的手提电子琴他刚好玩过,对于乐器音色、残响效果和Demo乐曲都还满熟悉的,马上就能上手。
为了证实自己的记忆无误,他试按了键盘上方的几个功能键,节奏乐曲立刻在餐厅里响了起来。
他调整音量,又试了几个功能键。
“你弹过这型的电子琴?”经理站在一旁观察了他一下,忍不住好奇的问道。看他的模样,不像是第一次摸这台琴。
柳蓝斯对他点头。“之前玩过几次。”
说着,他的双手飞快地在琴键上滑动着,有如行云流水般的弹奏出一串令人赞叹的乐章。
至此,经理满意的点头离开,放心的将舞台交给他们俩,转身去打电话给刚刚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救兵,取消刚才的求救令。
连夕葳张口结舌、呆若木鸡的看着电子琴前的柳蓝斯,不敢相信这个会打架的跷家男生还会弹琴!
她看起来很呆很傻,却又很可爱,柳蓝斯看了忍不住轻扯下嘴角,翻着歌本问她,“你要唱哪一首歌?”
连夕葳眨了眨眼,努力的要自己回过神来,别忘了现在是工作时间,如果她有问题要问的话,也得等工作结束下台之后才能问。
“木匠兄妹的Close to you。”深吸一口气,她告诉他。
这首歌近来在西餐厅的点播率很高。不过这么老的英文老歌,他听过吗?有办法驾驭吗?
“你会吗?”她有点小担心的,“如果不会就换首你会的,由你来选歌。”
“我只要有乐谱就会。”他翻了下歌本,靠着索引目录迅速找到歌谱。“找到了。”
“可以吗?”她看着盯着乐谱的他,小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