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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郭远突然别开了脸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丑。”
晨曦顿时血液沸腾,急着要挣开,郭远却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手腕,两人在原地“搏斗”了一阵,最后还是筋疲力尽,任他为所欲为。
晨曦突然跳起脚惊呼出声,使劲抓着他的手臂说:“有蚂蚁咬我!”
郭远抱起她紧走几步,在花坛边上放下,看她急迫地弯腰挠痒,忍俊不禁。
“是疼还是痒?”郭远蹲了下来握住了她纤细的脚踝。
“……又疼又痒。”
他温热的手抚上她的脚背,抬起眼问她:“那是挠好,还是吹好?”
晨曦鼻尖微微发热,全身鸡皮栋立起来,结结巴巴地说:“不用了……”
他坏坏地笑,手掌顺着她脚踝往上滑,轻捏着她的小腿肚,心跳若狂,她很快地跳开,说:“要回去看看。”
他慢慢地撑着腿站起来,看着她的背影,眼神越发深沉。
或许她是要时间来温习他们的过去和亲密程度。他必须给她这段时间,正如他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接受她的改变。
两人一前一后走回廊道内,又遇着了那位人质先生,他头发微卷,白色的衬衣凌乱,一部分散了出来,一部分还束在裤子里,还有些红色黄|色的酒渍,上来便一拳轻砸在郭远肩上,“那边说是有警局的人,现在正敛人,说要让我们出不了这儿的门。怎么办?好怕怕。”
晨曦一听就急了,推着郭远说:“你去跟人家诚恳地道个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来了就麻烦了!”
郭远和那白衣男子对视一眼,“你别乱开玩笑,她傻,你说什么她都会当真。”
“哟,这就是传说中观音妹妹的本色吧,有生之年我终于见识到了!”白衣男子热情地握起了她的手用力晃了两下,晃得晨曦有些懵。
“行了,别废话了,赶紧收拾烂摊子走人。”郭远不动声色地打掉他的手,自己牵了起来,“你跟我一起去吃宵夜。”
晨曦却褪出了手,正色道:“我得去看看林杨。你把他的场子闹成这样,于情于理我也该去看看。”
郭远满腔妒火正欲发作,忽见那白衣男子靠在墙上抱着手一副等看好戏的模样,他深呼一口气,说:“你去了就不要再来找我!”
晨曦走得毫不迟疑,听见身后幸灾乐祸的笑声,还有哧哧的吸气呼气声,像在极力平衡着什么。
回到包厢,满眼狼藉,侍者正在收拾残局,每个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都别有意味,林杨大大咧咧地半躺在沙发上,歪着头看她。
“呵,你居然回来了,来坐。”他拍了拍身边的沙发示意她过来坐。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看了看他,似乎没受伤,她这才放心了一些,低声道:“把你们的聚会搅成这样,真对不起。”
他不说话,只是看着她,看得她心里有些毛,头不自在地扭向别处,他却突然一把将她扯进怀中,唇狠狠地凑了上来堵住。晨曦心一紧,挣扎反抗,均是无效,索性放弃了反抗,任由他蹂躏她的双唇,最后他还是放开了她,拉开了头看了她好半天,舔了舔唇若有所思:“好浓的烟味。”
她尴尬地低下了头,听见他叹了一口气说:“我们需要谈谈。”
走廊曲径通幽,仿佛没有尽头,房间隔音设施做得非常好,门一关,房间内的嘈杂立即隔绝到了外太空。
他开门见山地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这让晨曦有些措手不及。
林杨笑着晃头,“说这话真怪,好像我们怎么着了似的。其实这话真的不该由我来说,既然你说不出口,那就由我来说。”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不明白,他们认识并不久,她也没有出众的容貌让人能对她一见倾心。
“晨曦,你并不知道,我曾见过你。”
晨曦错愕,听他缓缓道来。
“我还是美院学生的时候,一日到学校的暗房洗照片,看见晾照片的绳子上夹着几张照片,画面都是一个女孩在雾气蒙蒙的操场上跑步,无论拍摄的角度、构图还是技术都堪称一流,那女孩不甚漂亮,却清纯得一塌糊涂,我词穷,无法准确形容,只能说那一眼的印象太深刻,所以这么多年过去,当你坐在我对面的时候,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我这人本是不相信缘分的,但缘分又是那么地奇妙,不信都不行。不算一见钟情吧,只是我愿跟随缘分的指引,但我不能容忍我的女人还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这点骄傲我还有,你说呢?”
听完他说的,晨曦心里也如释重负,缓缓地朝他伸出了手掌,但他却没有接。
“你让我太狼狈,就不和你做朋友了。”
她正不知怎么好,林杨却突然笑了起来,抓起她的手用力晃了晃,“开个玩笑。友谊万岁。”
林杨到底是个豁达的人,尽管今晚的事闹得他颜面尽失,但他还是坚持天色太晚,要送她回家。
借了朋友的一辆奥迪,从停车场开出来,半退下车窗招呼她上车。晨曦坐了进来赞许地说:“你朋友真阔。”
林杨拍拍方向盘笑道:“少见多怪。”
“你还没有呢。”
“我的凌志送厂里做保养去了,一直没去拿。看走眼了吧,是不是有点后悔?”
“是你不要我。”晨曦一脸幽怨。
“我掐死你!”他丢下方向盘扑上来捏她的脖子,晨曦格格地笑着,身子左右闪躲。手突然从脖颈上滑下来,扶住了她的腰,呼吸清浅地拂在脸上,晨曦的笑容慢慢消失,身子有些惶恐地往后缩,听见他轻轻一声叹息。
林杨坐直了身子,“我真的以为我们是有缘分的。看过一个故事吗?讲的是一个书生约定了与他的未婚妻成亲,到了那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伤心欲绝一病不起。此时路过一个云游僧人,给了书生一面镜子让他看他未婚妻的前生。书生从镜子里看到了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地把尸体掩埋了。僧人对书生说:‘你就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我以为我起码会是把衣服给你的那个人,却没想到,我只看了你一眼。”
只看了一眼的缘分,要至此搁浅,晨曦说不出来是舍不得这个男人,还是留恋这个朋友。
而和她纠缠了20年的另一个男人此刻坐在另一辆车里,怔怔地看着那扇半退的车窗,看着它升了起来,看着它离开他的视线。
无论是机场的博士,还是眼前这个艺术家,他都不得不艰难地让自己接受,贺晨曦不再只绕着太阳转,她变成了脱离轨道的行星,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向自己中意的星体飞奔。
3 属于别人的彩虹
记得张爱玲曾经形容过这样一张脸,说它像写得很好看的第一章,让人忍不住想看下去。事实上她已经将这本书看了三分之一,时隔十二年当这本书重新回到手里,却发现书本上还有别人手心的余温,发觉自己已无力去翻开新的章节,害怕下一节答案就要揭晓,她宁愿选择逃避一时,是一时。
每天在妈妈家吃过晚饭后,晨曦会回漓江路的荷风家园,这是她一个人的小家。
爸爸生前工作的学校给了她们一笔颇丰的抚恤金,几个亲戚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怎么用这笔钱,晨曦觉得现在物价飞涨,什么都在贬值,只有房子在升值,大家都一致同意,把钱拿来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现在房子已升值近半,每次听着房价又涨,她总是喜嗞嗞的。姜晴总是看不上她这没出息样,说你又不卖,涨多少也落不着实惠。只是,想想也很美。
这个家最大的特点是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一样也没有。不奢华不豪华,却极有家的氛围,加上她是个爱干净的人,小小的空间总是窗明几净。窗帘是从布料市场扯来的几尺白布,不适合做窗帘,但挂上去的效果却是非常好,阳光照在上面暖洋洋的,像温暖的奶黄|色毛线团一般,整个房间都明亮通透。充足的阳光让客厅茶几上摆放的一盆马齿蕨绿得很悠然,她时常就躺在客厅的米色沙发上看书,聊以打发漫长的周末。
这个清晨起了个大早,晨曦将齐肩的头发绑成一个短短的发束,套上运动鞋下楼晨跑。一出门撞见隔壁小翠和她老公正要出门遛狗,志冲她笑着打了声招呼便带着他家旺财欢快地下了楼,小翠拉着门喊:“袁志修你拿报纸了吗?”待楼下传来肯定的回答,小翠这才关上了门。
晨曦非常喜欢且向往这小两口的生活状态。和他们相比,她的日子干枯委靡得跟缠着发黄布条的埃及法老似的,有时候真的被妈妈或周围的人逼急了,她都有冲动跑上大街随便拉个男人就去结婚,管他爱与不爱,张爱玲也说这点爱干别的不够,结婚是够了的。何处去等一生一代一双人,多少人都在妥协于现实,凭什么唯她要与众不同?
从机场回来她便跟妈妈说:“以后相亲对象找个门当户对的,别太好高骛远了。你该了解你女儿的情况,找个留洋博士,看不上你,既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打击了自尊心,两边不讨好,多作孽啊。”
一席话说得妈妈很是感伤,急忙帮她列数起优点来,说虽相貌普通点,但胜在内秀,总会有独具慧眼的男孩子喜欢她女儿,她坚信。
肩并肩下楼时,小翠说:“我们系刚来了个男老师,青年才俊,本想介绍给你,但想想,教解剖的,怕你接受不了。”
晨曦笑着摇头说:“你就别为我担心了。”
“知道你现在有一个在谈,但是没结婚之前,对象这个东西,是多多益善。”
“如果真喜欢,一辈子哪怕只有一个都足够了;如果不喜欢,一百个围着你,也只是徒添烦恼。”
“知道你不是凑合的人。以前肯定有让你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吧?”
晨曦笑着,没有说话。
绕着小区的楼宇跑了几个来回,脚后跟突然踏着一颗石子,疼得龇牙咧嘴,跳到花坛边坐着,抹了抹轻薄的一层汗微微喘气。
“今天真了不起,十二圈,五千米,累坏了吧。”一块浅黄暗格的手帕递到了眼前。
她惊奇道:“你一个男人怎么还用花手绢?”
他却笑得清朗,“这是给你准备的。”
“我可没你那么讲究,我用手就行,衣袖也行。”
“手帕好洗,衣服多难洗,再说学校的地下井水冷得刺骨。”
她刚要接过来,他却抬起了手将柔软的手帕覆在了她的额头上,身上的鸡皮个个耸立,她胡乱拂下了他的手,还是用手背胡乱抹一把了事。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她说:“小时候我只在感冒时才用手帕撸鼻涕,撸完就揣口袋里,后来再拿出来的时,手帕变得跟纸板一样硬。”
她窃笑地看着他一脸讪讪的表情,将那块手帕胡乱掖进了裤子口袋里。
后来她去他宿舍时,又看见了那方手帕,整整齐齐地叠成四方形放在他枕边的一摞书上,盖着他的《贝聿铭》……
坐得热汗都变成了冷汗,清风一过,有些凉。她慢慢地往回走,看见不远处小翠一家正手牵手走来,她绕了个圈躲开。
别人的幸福都那么耀眼,只有她的幸福越来越远。
想起三年前她坐飞机去香港参加国际出版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