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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些至今仍脍炙人口的歌曲,在那个风雨如晦的日子里,被判为“黄色歌曲”,而我的爷爷,一个优秀的知识分子也因此被错划为右派,发配到安徽白茅岭农场劳动教养,就是那样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仅仅46岁的他因饥饿而倒在了荒山雪地中。
“梅花开咯!梅花比百花先开咯!
寒风寒风吹得紧,先让梅花报春讯,
白雪白雪压得重,反叫梅花香更浓。
梅花开咯……”
曲未终,人却已不在了。只有音乐的声音仍在空旷的天地间回荡着……
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创作出来后,奶奶带着《梁祝》的总谱从上海一步一步走到了白茅岭,爷爷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长子陈钢创作的音乐作品,在他永远地闭上眼睛之前,小提琴如泣如诉的旋律载着他的灵魂,穿过树林,越过河流,飞向九霄云外。大雪在冰冷的空间中飘飞着,那流动的音乐也一度被冰雪冻结了,久久没有春的消息。
有时候逝去的灵魂反而是幸福的,留下来的人却难以解脱,必须得经历种种磨难。因为爷爷的原因,爸爸在二十一岁那年,被错划为右派。一个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的高材生,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团支部书记,一个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知识分子,因此被下放到了江西的高安,在公社里养猪。任何人都可以侮辱他,任何人都可以唾弃他,爸爸不仅在肉体上受尽折磨,精神上更是遭受重创——戴着大牌子、高帽子游街示众、被剃成阴阳头、长时间地跪在太阳下暴晒……当时,有很多人倒下了,可是爸爸坚持下来了,即便是从早到晚在猪圈中的生活,仍然没有磨去他对生活的热爱,爸爸总是边喂猪边对着七十多头猪哼歌,而那些猪也似有灵性,仰首倾听着。音乐,有时候能够拯救迷途的灵魂,也能够唤醒生活的希望。
在这个时候,我的哥哥出生了,他的出生并没有将爸爸妈妈从痛苦的深渊中解救出来,他一睁眼看到的不是可爱的玩具,而是满街的大字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被定义为特殊的人群。接受着劳动改造的爸爸妈妈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远处就有豺狼在徘徊,大人一时的疏忽,也许这个世界上就会少一条小生命,哥哥被迫被送到了上海,放在陌生人的家里。哥哥离开爸爸妈妈时还不会说话,只会撕心裂肺地哭着喊着,但是,事物的进程并不会因此而稍有停顿。
历史,不会永远停顿,文明,不会一直倒退,当人们渐渐找回平静,当社会渐渐恢复正常的秩序,所有的疯狂停止了。爸爸和妈妈回不了上海老家,只能想办法调到了就近的江西南昌。爸爸在江西大学数学系任教,妈妈在南昌市文工团担任独唱演员。
秋天的童话
不久的一个秋天,我出生了,我也因此有了个和季节息息相关的小名:秋秋。随着我的年龄增长,家里的条件渐渐开始好了起来。我们一家四口住在剧团里的一个十一点八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勉强放得下两张床。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爸爸妈妈想办法让哥哥和我生活得快乐一些。我的记忆中很少见到爸爸发脾气,爸爸总是耐心地陪我们玩、放音乐给我们听,妈妈每天给我讲很多故事、教我唱歌。家里每每有陌生人来的时候,哥哥总是很沉默地观察着每个人,而我则毫无防备地对着客人笑着,拉着别人不让别人离开。在我懵懵懂懂的儿童生活中,都是快乐的记忆,爸爸妈妈所受的苦难,在哥哥的心中刻下了很深的痕迹,却没有对我造成任何影响。
爸爸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哥哥和我身上,他和妈妈都希望我们能够幸福地过一生。哥哥一直都很优秀,而我,一直是个既贪玩又马马虎虎的小女孩,我喜欢跳舞,伯父看了后认为我是陈家第三代中最富有艺术细胞的。于是,爸爸更加让我自由地发展,爸爸经常带着哥哥和我去看各种好的文艺演出,看完演出我便一路上跳着回家;我喜欢音乐,爸爸便从早到晚地放各种好音乐给我们听,教我们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我喜欢画美女,爸爸就让我在纸上尽兴地画,哪怕我画出来的是妖怪,爸爸也会鼓励我继续画下去;我喜欢玩,爸爸便陪我玩、教我玩……我的童年一直都是金光闪闪的,和童话书里写的那些故事一样完美。
在我六岁不到那年,我们家终于搬到了一个大一点的房子里了,哥哥有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小床,而我也开始上小学了。也许是年龄太小,也许是玩心太重,我坐在教室里,心却早就飞到了外面。我最喜欢的事就是放学后一个人跑到垃圾箱(老式的垃圾箱是用石头砌起来的,很大的一个)的边缘上走过来蹦过去,每天吃晚饭的时候,妈妈都要到处找我。幸亏我的成绩不算很糟糕,总在上游和中游之间飘荡,因此家里都叫我“陈三流”,我也很乐意大家这么叫我,在当时的我看来,做三流远比争取第一有意思得多。老师曾经问班上所有的同学,我们读书为了谁,我当时很自然地回答,为了老师学习!不光老师很吃惊,爸爸妈妈也很吃惊。
一年级下学期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电影《泉水叮咚》中小演员的招考。导演石晓华要找“倒眉毛”的小主角,小时候的我,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甚至有点滑稽,像丑娃娃,家里人经常给我取各种外号,而我正好就长着那么一对倒眉毛,和导演要求的一样。
考小演员的小朋友很多,都是全国各地的,我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叔叔婶婶去了。导演给我一个题目让我做小品,我不假思索立刻便做了起来,不到一分钟,我就全部表演好了,但是,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我在做什么。我自己一个人兴致勃勃地给评考的老师们解释自己的小品,直到他们都明白了,我觉得自己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导演又要求我唱首歌给他们听,我想来想去,兴冲冲地挑了首自己比较喜欢的歌唱了起来,我才唱第一句,在座的老师们都笑了起来,导演让我换一首歌,我后来才知道,国歌是不能随便乱唱的。我又换了一首歌,由于在幼儿园和小学我受到的都是最正统的教育,我能想到的好听的歌基本上都是革命歌曲,我大着嗓门唱了一首“你是灯塔”,看见老师们都在笑,我赶紧停住,以为自己又唱错了什么,老师们笑着说:“唱得挺好,继续唱吧。”再试了一些镜头后,我就稀里糊涂地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被选上了。之后,我告别了爸爸妈妈,独自一人从南昌坐火车到上海,跟着剧组向厦门出发了。
拍电影的半年里,学了不少东西:我做的小品终于有人能看懂了,我画的画也象样了不少,我学会了怎样给爸爸妈妈写信,最重要的一点,我终于弄明白了在什么场合应该唱什么样的歌。
半年后,我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因为落下了一学期的课,又没赶上一年级的期末考试,老师建议我留一级。爸爸妈妈都不同意,我也不愿意,于是妈妈把我关在家里,亲自给我补了一个星期的课,然后我再去参加补考,居然也考了九十多分,就这样顺利地进入了二年级。
在我九岁那年,爸爸妈妈用五年的积蓄为我买了架钢琴,我开始学钢琴。我总是和妈妈讨价还价,妈妈要求我一个曲子练十遍,我就会要求练五遍,尽管这样,我的进度还是很快,也许是天赋比较适合学习音乐吧,我花比别人少很多的时间还可以学得比别人好,别人需要花好几天才能弹熟的钢琴曲,我只要花一天时间就够了。妈妈总是感叹我为什么这么不用功,可惜了这么好的音乐天赋,爸爸与妈妈的看法则完全不同,他认为,我只要学会用心感受音乐、热爱音乐,就达到了学琴的目的。每天我练琴的时候,住在我家楼下的一个大学老师就会用竹竿用力地捅天花板,轰隆隆的声音和琴声形成一种奇怪的对比。每天我要弹完琴、做好作业才能出去玩,因此,我无论做什么动作都极其迅速,妈妈形容我写字的样子就像鸡啄米一样,也正是这种快节奏,使得我每天还能够比别的小朋友玩得更多。
我的童年无疑是极其自由快乐的,尽管有时候因为不乖,父母也会责骂我,但比起同龄的孩子来,我已经是太幸福了。我的性格有点随意、有点大大咧咧的,爸爸妈妈随时都在原谅着我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他们给我指出错误,让我自己去改正过来。我每天上学都要回家三四次,因为老是会忘了带东西,不是忘了带书就是忘了带作业,再不就是忘了带饭盒,这种丢三落四的习惯一直保持到高中,最严重的是高二时的一次,我快到学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忘带书包了。无论我家搬到哪里,周围的邻居都很习惯于我每天早上在楼下大喊大叫,让妈妈把我忘带的东西扔下来,每到这时候,大家都知道该是上班的时候了。而每天放学后,我总是得出门好几趟,去问同学们当天的作业是什么、明天得带什么课本。妈妈问我上课时都在做什么,我很认真地说自己在听讲,家里人都很奇怪认真听讲的我怎么会连老师布置的作业也不知道。我就是这样,有点迷迷糊糊的,即便是考试,也经常会看错题目,经常是做在草稿纸上的正确答案抄到试卷上就变成错误的了。
小学三年级接触了武侠小说以后,我血液中的爱打抱不平的特性便很明显地表现了出来,除了长相,我的行为怎么看都像是个淘气的男孩子,我的英雄主义总是时不时地会冒出来,曾经有一个倒霉的小男生拿着钢叉向我冲来,被我一个转身打进了身后的小池塘中,站在池塘边看着小男生湿淋淋的样子,我觉得自己特别的伟大。
小学时,爸爸就开始引导我接触世界名著,看不懂的时候,我就翻来覆去地看,大部分的书,都看了几十遍以上,这养成了我快速阅读的能力,也培养了我对文学的兴趣,然而,我写的作文,一直都不被老师认可,认为我的作文不符合常规要求,爸爸却总是夸我写得好,爸爸总是对我说:“老师说的话不一定就是对的,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保持你的童真,一篇文章中有一句好的句子就够了!”也许是因为我写的东西无论怎样都无法跟语文教学的套路吻合,高考时我的作文分数不及格,不过我并未觉得有丝毫的后悔,我始终相信真实的感受是文学中最精彩的部分。
在我初中的时候,经过八年的努力,我们全家终于搬到了离老家上海比较近的宁波,爸爸妈妈一起调到宁波大学开创新的事业,爸爸担任了宁波大学首届工会主席,同时是数学系的系主任,妈妈担任了宁波大学美育委员会的主任,我和哥哥则进了宁波当地的中学。换了一个环境,我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不同,爸爸终于可以潜心研究课题,妈妈不再受人欺负,哥哥也不再被同学嫉妒和歧视了,而我,则找到了另外一方乐土。
我似乎总是长不大,每天下课我总是第一个冲进操场玩,中午放学的时候,不管老师下课没下课,只要打了铃,我总是抢在所有人前面冲向食堂,课间我经常在课桌上爬过来翻过去。初中的班主任曾找爸爸妈妈谈话,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因为我每天都打扮得脏兮兮的。爸爸妈妈无奈地解释道,我实在太顽皮了,每天早上他们都把我打扮得干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