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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她与孙翰清提了分手之后,便头也没回地走了。三年感情彻底终结,说不悲伤是假的,但那悲伤里却藏了一丝畅快的滋味,也许在很早以前这感情就成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只是她自己不肯承认罢了。
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动,徐宜舟知道是顾琼琳回来了。
顾琼琳是她的大学舍友,毕业之后两人一起留在了s城打拼,因为彼此聊得来便索性合租在一起分担房租。徐宜舟并没有与孙翰清同住,虽然自从毕业后他就不停地明示暗示想要合住,说是可以替她省点房租,但徐宜舟一直没同意。
孙翰清则是s城本地人,在城区有房子,因此他一直和父母一起住。徐宜舟可一点都不想自己还没结婚就要陷入复杂的家庭关系之中。她总是觉得,恋爱就好好享受恋爱。在女人的一辈子中,对爱情所有的美好幻想都在这短暂的恋爱过程之中,而相比数十年的婚姻生活,恋爱的光荫又是非常短暂的。她不逃避婚姻,但也不打算这么早就进入婚姻似的生活里,尤其还是这种连身份都没有婚姻生活。对她而言,什么阶段就做什么事,好好恋爱,然后结婚,好好过日子,该面对的生活和责任她不逃避,但该享受的东西她也不会放弃。
显然,之前的徐宜舟还在享受她的恋爱,每周见面两三次,看电影、吃吃饭,偶尔一起旅游,不见面的时候煲煲电话粥,就像这世界无数的恋人,普通而宁静。
“我回来了!”顾琼琳风风火火进来,看到徐宜舟在客厅就招呼了一声,然后飞起两脚,把十寸细跟的鞋给蹬到地上,便站在门口伸直了脚,舒展着被挤了一天的脚指头。
“这么早回来?”徐宜舟有些奇怪地问她,顾琼琳是个模特,这时间应该约了人在拍照才对。
“嗯,天气不好,光线差,摄影师说改天再拍。”顾琼琳随回答着,视线扫过她手里的纸箱,忽然像发现新大陆般地两步奔到了她身边,随手拾起箱里一张合照,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开口道,“你终于和孙翰清分手了?得要庆祝,我叫几个外卖,再来打啤酒怎样?”
“喂!我失恋了好吗?你能别表现得这么高兴么?”徐宜舟有些无奈地抬头,顺手把抱着的箱子放到了沙发上。
箱子里装的都是和孙翰清有关的东西。感情说结束也就结束了,但满屋子里的东西都还藏着回忆,还有些是孙翰清留下或者借她的,虽然这几天孙翰清没联系过她,但徐宜舟不确定他会不会回来拿,所以她就趁着周末整理出来,顺便把一些合照、礼物之类的东西都收起来,眼不见为净。
虽然分手,但她希望好聚好散,毕竟是曾经爱过的男人,他占据了她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年华,她不希望最后的分别成为难看的闹剧。
再见,那就洒脱一点的再也不见吧。
“是谁提的分手?”顾琼琳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我!”徐宜舟回忆起前几天的那个画面,忽然想起那个开smart车的男人,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也算帮她小小教训了一下孙翰清。
想到孙翰清狼狈的模样,徐宜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太棒了!这更要庆祝了,徐包子居然变成徐女王!一打啤酒不够,起码两打!”顾琼琳转身便去拿手机准备叫餐。
徐宜舟看着她那条紧身小短裙在沙发上挪来挪去都要缩到腰上了,忍不住伸手替她扯下来,顺便问道:“他也没那么差吧!当年可是s大出名的校草啊!”
其实在孙翰清把她推去挡车前,她并没觉得孙翰清有多渣。孙翰清是s大的校草,当年追他的女生海了去,偏偏他就是看上了徐宜舟,就跟小说里写的一样,他很认真地追了她一年多,徐宜舟才点了头。他对徐宜舟不差,嘘寒问暖照顾周到,好得让徐宜舟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嫉妒恨,认为徐宜舟踩了狗屎运。
两年前的那场灾难,她在医院昏迷了两天,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人是孙翰清。他比她的父母还早赶到她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整个病房里的护士都羡慕到不行。那时候徐宜舟是感动的,生死过境她忽然觉得人生也许不需要计较太多东西。后来毕业,周灵夕回了老家f市,离s城两小时的车程,见面的机会少了,而徐宜舟和孙翰清也开始为前程奔忙,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反而让他们的感情有了缓和的空间,一晃眼就是两年的时间过去。
孙翰清对她是好的,只不过,他的好带着表现的成份。他对她很好,对别人也一样好,尤其是周灵夕。他没有劈过腿,他只是享受成为大众情人的同时又痴情不负的快感而已,看别人为他伤神。从这一点来看,他和周灵夕是同一类人,周灵夕喜欢和异性称兄道弟,享受着友情与爱情间模糊的关系带来的暧昧情愫,如此而已。
这是很久以后徐宜舟才感觉到的。
徐宜舟心里的愤怒和悲伤,并不是遭遇小三、劈腿或出轨那样简单粗暴的痛,而是随着时间推移日积月累而成的不甘,像埋在心里的种子,一点点生根发芽抽叶。
“看不惯他自以为情圣转世的嘴脸而已。诶,喂,老林小炒吗?给我炒几个菜送过来……”顾琼琳正拔着电话,随口答徐宜舟一句便转开注意力。
不知为何,徐宜舟身边的朋友对孙翰清的印象都不错,唯独顾琼琳,一直都看不顺眼孙翰清,现在看来,她是有先见之明的人。
外卖半小时以后才能送到,顾琼琳回屋去卸妆,徐宜舟便把箱子收好,然后打开了电脑。
电脑的浏览器首页设的是秋河文学网,账号名和密码设了一个月保存,她一打开浏览器便自动登录了。
浅绿色的页面占据了整个屏幕,左右对衬的是两个花花绿绿的广告条,有些违和感,徐宜舟拿鼠标想也没想就先把广告给叉掉了。
秋河文学网的写手合约是五年一签,掐指算来,从大二下学期到现在,断断续续她已经写了四年多的文。合约还剩半年多就要到期,续不续约并不是个问题,问题在于,她还愿不愿意继续写下去。
就像孙翰清说的,有时候她自己也想,这么累为什么还要写呢?
是啊,为什么呢?
徐宜舟打开电脑,登上网站,作者后台里最近一个月的评论栏里,只有寂寥的四个评论,文章的更新日期显示为上个月。她的旧文拖拖拉拉写了大半年总算完结,人气差得一塌糊涂,连当初码第一篇文时一半的人气都达不到;准备开的坑被前男友当成笑话送给了“闺蜜”,然后他们分手,新的坑她还没想好,作者专栏冷清得只剩下“僵丝”粉。
她有些怔然,手机忽然一阵震动。
是苏黎歌的微信,苏黎歌她是徐宜舟在秋河网上认识的同城写手,气味相投,很快成了挚交,可遗憾的是苏黎歌并没有坚持下去,碍于生活问题,她比徐宜舟更早放弃码字,这两年里找了几个文案类的工作,然后在半年前进了《虹语》杂志社当编辑,也算换种方式延续她热爱的梦想。
那三条微信,说的都是同一件事,徐宜舟先前替《虹语》写的一篇成长小传记被打回来了。那篇文本来已经过稿,可谁知他们老板忽然想看,看完后只说了一句话。
“不够高大上,不够时尚,不符合杂志定位,质感稍弱,重新写!”
徐宜舟这文就算完了。
苏黎歌把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了徐宜舟,然后发了一大串的哭泣表情。
“高大上?时尚?质感弱?”徐宜舟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那几个评语,神经跟着抽搐着。
这人该有多高大上,多时尚,质感多强啊?
她咬牙切齿着回复苏黎歌,按完最后一个字,她忽然间脑洞一开,想到了新坑的哏。
如果这是她的最后一个文,她要写什么呢?那就……写她自己吧。
名字就叫——《成神》。
她要写一个苦逼的写手,还要写一个庸俗可恨的杂志社胖老板,这一定是个爽文,爽不爽得到别人她不管,她现在就想要爽到她自己!
不管她是否继续,这个文都是她最迷惘时期的期待,是她写了四年时间唯一一篇送给自己的礼物,也是一个现在看来已遥不可及的目标。
和大部分写手一样,她也曾经以此为目标。
成神!
第6章 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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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所带来的爽快感,除了通过人气和收益来获得之外,还有个非常隐讳的方式——
把现实生活里遇到的喜欢的人物或者可恨的人物,写到自己的文字里,yy出让自己痛快,让读者爽快的情节。
通常,他们管这个叫——脑补!
很显然,苏黎歌此刻在办公室里就在体验着徐宜舟的脑补所带来的爽快感。
“哈哈哈!”
苏黎歌双手捧着大包子,坐在位子上笑得花枝乱颤。她来得很早,办公室一个人都没有,她这笑声就像忍者的回旋镖,能在空中绕转一大圈后准确无误地刺进目标的耳朵里。
“你在笑什么?”那个无辜的目标默不作声地站到了苏黎歌身后。
苏黎歌吓了一大跳,转过头看到张陌生的年轻脸庞。
她安了安心,咬了口包子含糊不清地开口:“新人?来得挺早的!我是苏黎歌,他们都叫我‘黎哥’或者‘八爷’。”
“八爷”是编辑部的编辑和杂志读者对苏黎歌的昵称,因为她在杂志上的笔名是“黎八”。
你哥?八爷?
好威风的名字。
“你看什么呢,这么好笑?”秦扬风把头直接凑到了她的电脑前,好奇地看着她屏幕上浅绿色的页面。
“你私下看看就好了,可别告诉别的同事!”苏黎歌朝他挤眉弄眼,神秘兮兮说着,“知道这写的谁吗?多呆段时间你就懂了……”
“噗!”看了半晌,秦扬风忍不住笑出声来。不用多呆段时间他也猜着了,脑满肠肥的杂志社老板?毒蛇的评论?除了外表之外,这角色的语气口吻描写得太像萧嘉树,他肯定是惹到这作者了。
“喂,新人,你是不是拿错东西了。”苏黎歌忽然瞪着他手里拿着的豆浆。
秦扬风低下头看看手里的豆浆,他看着看着觉得口渴,就顺手拿了她桌上的豆浆,再顺手塞里了嘴里。
“这豆浆味道不错!谢谢了!”秦扬风微微一笑,冲她勾了下眼角,然后带走了苏黎歌的豆浆,心情十分愉悦。自从萧嘉树入股这间公司后,他就基本没管理过公司,也不怎么过来,今天难得早到公司,一来就撞上这么美妙的开头,他有点迫不及待想要告诉萧嘉树这么美好的故事了。
办公室的清静并没持续太久时间,很快的就有人陆陆续续来上班。大周一的早上,是部门的工作例会,会上主编大人宣布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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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苏黎歌的电话时,徐宜舟正和沈朝雯才刚被老板训了一顿从他办公室里灰头土脸的出来。上周由于沈朝雯急性肠胃炎被送去医院,结果手机没电,没来得及传照片给徐宜舟,导致她认错了人,因而惹怒了林馨。她就把她们两人都给投诉了,还要求退会并全额退款,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