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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宝道:“说来听听。”
青衫人道:“卫紫衣虽和你绝情,但他并不会怀疑你,如果你接近他,有我暗中相助,就可以杀了他。”
秦宝宝道:“我可不想回子午岭,再说,到了岭上也不好动手,你的计策不管用。”
“你何必回去……”青衫人道:“卫紫衣已经下山,正往洛阳而来,恐怕是来追你的。”
秦宝宝一颗心“突突突”跳个不停,真不知是喜是忧,莫非大哥真的还要我?
莫非那幅画只是个玩笑,而画上人和梅冰艳容貌相同也只是一个巧合?
心中忧喜参半,脸上却不表现出来,这时你就算把眼睛贴到他的鼻子上,也看不到他脸上肌肉有丝毫变化。
他口中淡淡地道:“卫紫衣真的下岭了吗?”
“不错!”青衫人道:“本来他今日就可以到这里的,因为我派人阻了他一阻,所以现在恐怕是在开封。”
秦宝宝道:“你派人去暗杀他对不对?暗杀没有成功对不对?”
青衫人叹道:“卫紫衣武功绝顶,江湖经验极丰,一般的暗杀方法对他并不管用。”
秦宝宝心中道:“就凭你手下那几个脓包,又岂能伤得了他一根毫毛?”
心中想着,脸上的喜悦之情不自觉流露出来,毕竟是个孩子,又能有多少城府。
青衫人不禁大疑,冷冷地道:“听到我们失败的消息,你很开心,是不是?”
秦宝宝暗叫“槽糕”,刚才一时忘情,露了馅了。
好一个秦宝宝,竟顺水推舟,依旧笑道:“我只是开心他来了,否则,我还真不知该去哪里找他呢!”
青衫人心中一缓,也笑着点头道:“不错,他既下了子午岭,就等于龙离大渊,虎出山林了,只要他一到这里,就再也别想活了。”
秦宝宝很想知道青衫人要用什么诡计,便问道:“小弟弟阁下,你准备怎样暗中相助?”
青衫人狡猾地一笑,道:“到时候在下自有妙计,你只要接近他,吸引他的注意力就行了。”
秦宝宝道:“我该怎么做呢?”
青衫人笑道:“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最好和他吵架、生气,卫紫衣心情震荡之下,我就有机会了。”
秦宝宝心道:“真是老奸巨猾,一点也不透风,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们是伤不了大哥的,只希望这一次见大哥一面,探采他的真心,如果是宝宝错了,回岭关石室也愿意。
青衫人向秦宝宝招了招手,秦宝宝跟着他,走进路边的一座酒楼之中。
这座楼是全镇的最高建筑物,站在楼上,可以看到小镇的每一个角落。
青衫人道:“你一定饿了,自己随意要几个菜,钱由我来付就是。”
秦宝宝心道:“不吃你这个冤大头又吃谁的?”
他毫不客气地一口气叫了十八个菜,什么清蒸羊肝啦、红烧黄河鲤鱼啦,几乎这地方所有的名菜都被他点齐了。
至于吃多少呢?不用说,每一样动一下,甚至有的菜看也不看一眼,就命令端下去了。
见一个小乞儿这么摆谱,大家都很惊讶,青衫人却不以为异,他知道秦宝宝锦衣玉食惯了,也许这些菜还不对他的胃口呢!
再说,他正好趁机向秦宝宝炫耀,好表现自己的财力、实力。
秦宝宝见他毫不在乎,心中早已把他当作羊牯,已盘算着如何放他一次血。
他忽地摆手把伙计叫来,道:“你们这儿还有什么菜?”
伙计陪笑道:“这里物产不丰,菜肴少有花样,客官点的这些菜,已是小店的全部了。”
秦宝宝撇撇嘴,道:“这些菜哪是人吃的,你再去帮我弄几样别致的菜来。”
伙计心中有气,小道:“这些菜都不是人吃的,那我们天天吃这些菜岂不就不是人了。”
换作平时,见一个乞儿如此骄横,他早就大动老拳了,此时见对方有靠山,那青衫人阴阳怪气的,一定不好惹。
开店的人见的人多,早已学会随机应变,他当下笑道:“客官尽管吩咐,小店照做就是。”
秦宝宝道:“你们这儿牛羊可多?”
伙计道:“别的不行,牛羊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秦宝宝道:“你能一下子凑齐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吗?”
伙计吓了一跳,道:“客官,一百头牛、一百只羊,能吃得了吗?”
秦宝宝一翻眼睛,道:“蠢材,谁说要全吃,我只吃每只牛羊的一点舌尖,抄一盘”桧牛羊舌“就行了。”
伙计惊道:“牛羊割了舌尖岂不死了?”
秦宝宝大怒,一拍桌子,道:“我把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尽数买下,你怕我付不起银子?”
他抬起头对青衫人道:“小弟弟阁下,这点银子你有吧?我想应该有的。”
青衫人刚才话已说出口,以他的身份,自然不便反悔,但是一百头牛、一百只羊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现在青衫人终于感觉到,这个秦宝宝可不好惹,早知道秦宝宝很难侍候,却不知竟这么刁钻。
骑虎难下的青衫人,无奈地摸出一叠银票,丢在桌子上,道:“银子在这里,尽管去做就是。”
考虑到若杀了卫紫衣,成本可以无限赚回,咬一咬牙,也就只好认栽了。
秦宝宝大喜,伸手取过银票,数一数,看一看,一半揣进口袋里,一半丢给伙计。
青衫人只好装作没看到,那伙计得了银票,自然乐滋滋地办“烩牛羊舌”去了。
秦宝宝出尽风头,顾盼之间,好不得意。
众人已在窃窃私语,不知秦宝宝是何方来路。
不一刻,只听店后一阵牛羊惨叫,百牛百羊已在挨刀了。
青衫人望着得意洋洋的秦宝宝,忽地觉得后悔极了。
卫紫衣此时的确在开封。
其实秦宝宝一下岭,他立刻就跟下山去,江湖如此险恶,卫紫衣岂能放心秦宝宝独行。
他不敢跟得太近,怕精灵古怪的秦宝宝发现,便不远不近地跟着,不到必要时无须出面。
不想三天之后,卫紫衣竟遭到了伏击。
那是在一家客栈中进行的,七个人,七种不同的打扮,七样不同的兵器。
那天卫紫衣在客栈歇息,秦宝宝就住在对面一间客栈中。
中午下楼吃饭时,卫紫衣就感到自己走进了一个杀气密布的埋伏之中。
门口坐着两个人,一个头发梳得光亮的中年文士,坐在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不偏不倚地,正坐在门当中,进屋的人不得不停下脚步,出屋的人也只好退回去。
谁都看出这中年文士绝不好惹。
他的头发梳得光溜溜的,脸上也光溜溜的,像一个剥了壳的白水煮蛋。
从这外表看起来,他是一个很注重打扮、很注意仪表的人,可是他的手中却捧着一个骷髅头。
骷髅头上血迹斑斑,竟好像是刚从死人身上砍下脑袋,剥去皮肉而成的。
看到这个东西,胆小的人岂不当场昏倒?这就难怪别人不敢走近他身边了。
另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坐在他身边,一身惨绿的袍子,连眼睛都是绿的。
他的样子更吓人,别人看都不敢看他一眼。
他好像也把别人怕他当作一件乐事,所以总喜欢盯着不敢看自己的人看,别人若露出惊恐之色,他就会哈哈大笑。
他手中并没有兵器,只是指甲留得很长,指甲的颜色也是绿色,卷曲在指头上,他一面哈哈大笑,一面弹着指甲,轻轻一弹,指甲就会如剑般直刺,且发出“滋滋”之声。
他的指甲,就是他的武器。
和这两个人相比,屋里的另外五个人要善良一点。
卫紫衣一下楼,走到屋中间,就有一个人挡住了楼梯口,这人是个秃头,只有在脑后有一圈稀疏的黄发,头顶上是童山濯濯,“绝顶”倒是真的,聪明不聪明尚未可知。
这人的兵器比较正常,是一柄四尺长的长剑,比一般的三尺龙泉要长上一尺。
剑长,出鞘很困难,所以秃子早已把剑取在手中,垂在腰间,一动也不动。
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正坐在卫紫汞的左边喝酒,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地谈笑自若,好像根本不是来杀人的。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除了酒菜,还有两个形状奇特的包袱,包袱中不知是什么东西。
两个人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一个是灰衫,一个是青衫,衣服上居然还有不少补丁。
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但卫紫衣一走到屋里,最先感受到的,就是他们身上的杀气。
卫紫衣认为,这两个人才是对方中的主要人物,至于其他人,徒具其形而已。
卫紫衣淡淡地看了这两个人一眼,又转向右边,右边是一老一少两个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不会少于四十,小尼姑的年纪不多于十八,两个人闭目念佛,似已不在红尘中,更不管杀人事。
卫紫衣对这两个平淡无奇的尼姑却发生了兴奋,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出这两个尼姑武功不弱,只是卫紫衣一时还无法判定这两个人是敌是友,还是毫无关系。
大敌当前,分不清敌友是极为危险的,卫紫衣静静地看着老尼姑,忽然笑道:“在下卫紫衣,见过灭绝师太。”
老尼姑慢慢睁开眼睛,目中精光一闪即逝,缓缓合十,道:“施主认得老尼?”
卫紫次微微一笑,道:“华山神尼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四海皆闻,卫某岂能不识乎?”
灭绝师太左肩微耸,缓缓道:“佛门中人,降魔卫道乃是天职,卫施主作恶多端,今日总该有个了断吧?”
卫紫衣淡淡地道:“卫紫衣平生杀人无数,在一些人眼中,和恶魔并无二致,在下从不申辩,师太不妨动手。”
灭绝师太合十念佛,立刻,左边桌上的食客停止了喝酒,各从包袱中取出一件兵器,一为雷公锤,一为闪电锥。
雷公锤和闪电锥向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只用一种,并没有特别用处,但合并一用,则成为威力极大的利器。
卫紫衣闻声而动,疾退一步,手中已多了一柄银剑,银剑一弹一圈,竟从肋下疾刺站在梯口的秃子。
秃子的手中是一柄四尺长的剑,比卫紫衣的剑要多出一尺有余,卫紫衣后退之际,他已抬剑出手。
当他的剑离卫紫衣背部有七寸距离时,卫紫衣的银剑离他尚有一尺。
幸亏卫紫衣根本就不想进攻下去,他在出剑之时,身体已前趋一步,竟攻向用闪电锥的那名灰衣人。
这正是声东击西之计,在单人对众人的争斗中,这是取胜的不二法门。
闪电锥长一尺有余,只有在雷公锤的配合下才能发挥巨大作用,闪电锥本身防守却弱。
现在闪电锥和雷公锤尚未形成合击,这正是进攻的唯一机会。
可是,他莫非忘了,他这一转身,秃子的长剑和灭绝师太的“达摩神功”就会趁机偷袭吗?
灭绝师太的身形有如鬼魅,飘飘击出一掌,而秃子的长剑亦已急追而至。
就算卫紫衣杀了用闪电锥的灰衣人,灭绝师太的手掌和秃子的长剑亦会要了卫紫衣的命,因为银剑刺入人体后,会被血肉粘住,虽只是一刹那的时间,但对高手来说,已经足够。
“哧”的一声,银剑已从用闪电锥的灰衣人身上穿过,剑入体内的同时,卫紫衣竟随剑而近,贴到灰衣人身上,他这一贴,已令灭绝师太进攻失败。
秃子长剑较长,在卫紫衣进了两步之后,长剑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