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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追命-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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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向只偷贪官恶霸的财物,正如追命只帮良善老百姓出头:一捕一盗,两人似是做着同样的事。
  追命从来也不敢小看这个“贼。”
  不过,追命也太小觑了大少爷和二少爷的老爹——“石蟹”雷大虾了。
  雷家两位少爷才给关了两个多月,便放出来了:理由是杀人证据不足,何况,小透是他们自家的人,她偷汉子自缢,与人无尤;以前给追命力邀出来为小透之死乃为人所杀指证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说什么了。
  追命知道已迟。
  ——雷氏兄弟已然出狱。
  追命才再度正视雷大虾的势力与实力:在真正的武林里,斗势胜于斗智,斗智强于斗力——在刀剑上见功夫、在拳脚上定胜负,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货色,顶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获胜。
  以雷大虾的力量,连县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丢官弃职。
  但此事并没有发生。
  追命还升了官。
  他从一县捕快,当成了七县副总捕头。
  ——不降反升?
  有人说是因为县太爷万士兴看重他,有人猜是当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寿礼,有人则冷讽热嘲:敢情小崔捕头跟雷家在一个演一个唱,一面捉一面放,这,自然就升官发财了!
  然而追命却很清醒。
  他知道是谁让他升的。
  ——不是因为他连破了二十几件大案;不是因为他劳苦功高;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好……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爱喝两杯。
  而是因为雷大虾。
  ——力荐他高升的是雷大虾。
  只有这样,雷家才可以把他稳在那“吃公门饭”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还在“公差”
  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发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上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情。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死,敢情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赤裸,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发。
  ——敢情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
  陈七富一双毛腿,爬沾了六七条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虫!
  就是这几条虫,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线索。
  追命曾跟过温约红学过“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么。
  其中一种毒,是用狐不食草、没羽药、婆娘蝎制成的。这三种药都极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药物。不过,三种良药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药汁,就变成了剧毒,这种厉毒,发作极快,如直接攻入血脉之中,便决难以抢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无中毒迹象。
  这种毒的特微不多,牙龈紧咬、阳具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断为中毒,反而会给人疑及是“马上风”。
  ——幸好,这三种中的两种,珍罕无比,找得着而会用的人。更是难逢难遇。
  事实上,温门制毒好手也称这种毒为:“落马车”。
  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徽是:
  虫喜欢聚集于有这几种药味之处。
  ——大概是因为那三种药用的叶茎,原来就是毛虫所嗜食的事物之故吧!
  于是,追命就生了疑。
  他解剖尸首、遍寻疑点,连脚趾甲里也不放过。
  胃部:无毒。鼻孔,无毒。咽喉,无毒。在他几乎要绝望放弃之际,终于教他发现了陈七富的阴囊上一个特别的“毛孔”。
  ——那不是毛孔。
  那是结了血痴子的小小伤口。
  ——那是针孔。
  找到了。
  一一“落马车”的毒力就是从这儿刺进去的。
  这不是“马上风”。
  而是谋杀。
  追命立即追查那夜跟陈七富在一起的女人。
  没有线索。
  一点线索也没有。
  在人人都放弃的时候,追命却还不绝望:他从药物下手,但终于发现,此路不通:婆娘蝎早已缺货多年,狐不食草只有“老字号”有少量珍藏,至于没羽药,则很普遍,任何药局,均可购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从人物下手:那艳丽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没,那男子一双眉总是蹩着的,像不胜忧虑的样子,看来,便是他介绍那女子给陈七富的。
  但这两人却似完全消失在空气中了。
  过了大半年,一对江湖卖艺的男女,在表演完毕、俯在地上收拾赏钱之余,忽然看见跟前站着一对芒鞋。
  他们两夫妇缓缓抬头,就看见了一个落拓、不羁各写在脸上和眼神里的年青人;这人,也就是他们命途上的煞星。
  从这人的服饰可知:他是公差。
  “案发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陈七富在死前说了你们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胡说,陈七富早已毒发——”
  那两夫妇抵死不从。
  “‘毒胆公子’温亮郁,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个月前在”老虎客栈,以淬有‘落马车’毒力的针刺杀陈七富,追命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逃不了了。”
  温亮郁大怒,他力护夫人边战边逃
  可是逃不了。
  追命的武功,尤其是轻功与腿功,比起昔日,更有大进,一日何止千里。
  温夫人恨声叱道:“你何苦迫人于甚!”
  温夫人眉目姣好,温雅贤淑,眼神里自透露出一股英气,而神态间又闪过一种落寞——
  不知怎的,追命却觉得有点亲切、有些儿眼熟。
  追命能够破案,是紧紧攫住了一条线索不放:能知道“落马车”这种毒药的人,武林中也决不多;能配制这种毒力的人,更少之又少;他研刺过陈七富的尸身,知他也是会家子,胆敢暗算他且暗杀得手的人,必然是高手;能够获得那两种秘药的人,恐怕更属罕见。
  他从藏有狐不食草的“老字号”温家中下功夫,再从专门配制毒药的“小字号”下手,苦苦追查,终于给他查到:
  大约一年前,“毒胆公子”温亮郁的确速然离开了“老字号”,之前,他与一女子双宿双栖,因与“毒胆公子”匹配之故,江湖人皆称之为“擒心娘子”;听说这女子要讨好人、只不过三言两语,赚人很有一套。
  温亮郁此后不知何故,脱离了温家,“老字号”的人已不认他为温家成员。
  追命便根据这线索追查了下去:有了目标,好办多了。
  当他得悉这对小夫妻在冰城一带卖艺之后,一上来,便用话兑住了对方。
  “毒胆”“擒心”见案发败露,只好力战到底。
  温亮郁虽只擅于制毒,但跟他娘子一样,手底下功夫也很高明。“
  可惜他们遇上的是追命。
  追命的腿法,这时已进入崭新境界,似风般无相、如云般无常,像雾般无向,像火般无定——
  他像一块飘浮在空中的大石,在无从发力处有莫大的力量!
  ——他竟用一温双腿子,把眼前这两大高手点倒,而不伤任何一人!
  给点倒的温夫人,还恨恨的用唾星子啐他,怒骂:“狗腿子!”
  为了要供辞作证,追命也在公堂上听判。
  到了这个地步,温亮郁这对小夫妻也直认不讳,坦然承罪。
  “擒心娘子”力言此事与其夫婿无关,是她以美色相诱,以“如果要娶我,必定要替我毒杀一仇人”为条件,温亮郁只好替她研药,她以色诱陈七富,在重要关头时以毒针刺杀了他。温亮郁供词虽一力维护,在罪名都往自己头上栽,但显然此事非他所策动主使。
  县官问她姓名籍贯,何以杀人。
  “我姓崔,叫妙花,排行第三,霹雳县味螺镇人。”“擒心娘子”语音坚清,句句犹把追命震落万丈崖底,“我杀的原为‘更衣帮’凶徒,外号‘七屠虎’朱麦,现在化名为陈七富,以为可以逃避仇家。当年,他打伤了我酒醉的爹爹,又伤了我那将临盆的娘亲,还使我那久已失踪的弟弟,饱受‘七苦神拳’之苦,并向‘太平门’告密,以致梁坚乍分别杀害了我苦命的爹爹和娘,害得我家散人亡!而今他换姓改名,仍在这儿享福玩女人,我自是非报这个仇不可,非杀他不可!”
  追命只觉天旋地转、星移斗换。
  ——那是……
  ——那原来是他的三姐!
  ——他抓的原来是他的三姐和三姐夫!
  (而三姐夫妇为的是替爹娘手刃大仇!)
  “不管这样那样都一样,杀人的人总有一大堆理由!”收了“更衣帮”送来的“黑钱”
  而心满意足的县太爷万士兴这般结案:“杀人填命,欠债……这个嘛,拿钱便是!来人啊,带下去,把这对男女押牢候斩!”
  期待更大的石头
  很多人做了不对的事,都说自己没有选择、身不由己,其实,在他们身可由己、大可选择的时候,他们也不一定做对的事。这样,到头来,自然就变得身不由己,无可抉择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
  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凶手:
  ——可是他错了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好人,还会抓拿他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自己的亲人,还会秉公行事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杀人是为了替自己报仇,还会追缉元凶吗?
  你呢!
  ——世间的事,是不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判断便会全然不同?
  如果不是,为何自己的一只大牙在疼,总比对岸那儿的大屠杀更令你关心?如果是,那么世上还有什么法理可以依据?还有什么情义不能乱法?
  追命私下向万士兴求情。
  “不可以。我是依法下判,杀人偿命。你身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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