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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我的怀里温软如玉,我能听到她那小鸟呼吸一样的心跳。我搂紧她的身体,去吻她的嘴唇。
她在我怀里呻吟着扭动着醒来,她睁开眼睛。我抬眼望向她的脸庞。
一声霹雳在远远的平原上炸响,那块曾经焦灼的大地上暴雨如注。
我牵马走入黄色的沙漠。这儿是一片干河谷地,商人和骆驼队焦虑不安地望着远处的地平线,那儿正在腾起一股不祥的黄烟。骆驼队的头人是个终日把自己裹在蓝色长袍里的鹰目兀鼻的阿拉伯老人,他那枯干的脸上深陷着一道道岁月冲刷的痕迹,如今黑沉沉的更无一丝表情。他抬起了一只手,证实了那道黄烟的身份。慌乱的驼队开始拼命地鞭打那些慢吞吞的骆驼,想把它们在沙地上围成一个圆阵。他们刚刚努力圈成了一个半圆不圆的阵势,那股黄尘已经冲到了面前。
我看到漫天的黄色尘土中夹杂着无数黑衣服的剽悍的骑手,他们手舞长刀,嗬嗬呼叫,像野人一样骑在光溜溜的烈马上。
在那些黑夜的碎片中,我看到了那位姑娘。她的深黑色骏马仿佛一道闪电,她的紫色长袍上饰挂着漂亮的琥珀色流苏,她的眼睛在蒙面的长巾后面闪闪发光,在她面前商人的抵抗像洪水冲刷下的沙墙一样分崩离析。
每砍倒一个人,她就把沾血的锋利长刀举在头上旋转,发出孩子般的喜悦的欢呼声。她一直冲到了我的面前,我低头闪避她的弯刀,那股锐利像冰凉的流水一样掠过我的脸颊。错马一过的瞬间,我伸长胳膊从她的腰上勾下了一个绿松石的护身符。在滚滚而起的沙尘中,我看见她回头望了望我,随即陷入到一片刀光矛影之中。我再也没有在战场上见到她。
一阵尖利的口哨声后,马贼们带着虏获的牲口和女人席卷而去。这些荒漠上的马贼有着孩子般不耐烦的天性,来如沙暴,去如飓风,所过之处只剩下一片空旷的沙地以及遍地人和马畜的尸体。
在我的寻找中,我看见过多少在白天日头的暴晒下孤零零的仙人掌,它总像是十字架一样竖在地平线的尽头;我看见过多少黑夜里牧人孤零零的篝火,它给苍凉的夜带来了一点点活动的气息。
在大沙漠的最深处,马贼的巢穴里,我终于找到了这个倔骜不驯的姑娘。她是马贼们举办的舞会中无可置疑的中心。她袒露着漂亮的小腹和柔软的腰肢,在火圈中旋转。那些马贼怪叫着,喝得醉醺醺的,在她面前倾倒成一片。
看到我的时候,她在蒙面的黑巾后面流露出异讶的目光。野蛮人一个接一个地把头转过来盯着我看。我伸手拔出我的长剑。
在熄灭的篝火余烬上,她的指甲划破了我的脸。我把她压在身下,她喘着粗气,停止了挣扎。我腾出一只手来,去揭她的面纱。
身后胡狼的叫声凄厉高昂,像是在宣布一次盛宴的到来。
我牵马走入金色的宫殿,在那些醉醺醺的国王宾客中间挤出一条路来。花园的台阶上,躺着懒洋洋的巨蟒,孔雀庄严而缓慢地踱着步。在到处是贴金的棕榈和玫瑰的广场上,国王让我看他最珍贵的收藏。水珠泼溅在我的皮肤上,冰凉沁骨。我看到在喷水池的中央,水草和海藻缠绕着的木头船残骸中,躺卧着一位姑娘。她的皮肤像贝壳一样洁白,她的头发油木一样乌黑,她的腰部以下是闪闪发光的鳞片。她忧郁地垂着肩膀。她的泪珠滑落到沙地上,变成了一颗颗闪亮的珍珠。她是我的。我对国王说。你怎么证明这一点呢?国王狡黠地回答。我从腰上解下一个洁白的海螺,坐在大理石的栏杆边,开始吹尼德兰人悲凉的航海调子。池子中的水动了一下,她开始诧异地抬起头来,聆听这熟悉的曲调。我继续我的吹奏,她开始在水中四处张望,向四周寻找乐声的来源。我把海螺从嘴边拿开,她终于转过脸庞,向我望来。
我牵马走入蓝色的湖畔,这儿湖面如镜,水草丰厚。天鹅的羽衣就藏在一块圆形的大卵石下。水像空气一样清澈透明,我可以看到摇动的芦苇泛起了一圈圈的波纹,然后荡向远方。她把自己藏在水下,慢悠悠地游动,她的唇边吐出了一点点的水泡。我耐心地坐在石头上等待,我不知道仙女可以在水里屏住呼吸多久。风声拂过重重叠叠的芦苇丛,仿佛琴声一样悠长。她终于按捺不住水中的寂寞,哗啦一声探出头来。
我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裘大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总有一个看不清面目的女孩出现。有人指责这一缺陷的存在时,我只能坦白地告诉他,我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我怎么能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呢。
每个年轻男子都有的青春梦中,我与她相聚过,我们曾经亲密无间地低语,抚摩,接吻甚至做爱,我能闻到她身上肌肤的芳香,能触摸到她冰凉身体的光滑,但我始终看不清楚她的脸。我想造物主这么安排是极有道理的,如果你过早知道她的长相,寻找就失去了乐趣。我没有想过她会是什么样子的人,只是在这种漫长等待的痛苦中,偶尔有些百无聊赖的时候,一个念头就会跳出来在我的脑海盘旋:就在此刻,她在哪儿?她在做什么?她是不是也预感到了不知何时到来的相遇和爱情呢?
描写女孩的脸让我苦恼异常,这使写小说本身成了一种苦役,有时候我试图从老当带回的女孩中寻找灵感,但是他带回的每个女人都是如此地相似,我根本分不清她们的长相,只能从她们的个子高低和裙子的颜色上来作区分。她们无一例外地白皙,高挑,容貌高贵,只是那些裙子有的长及脚踝,有的短至膝盖,有的拾缀着闪烁的蕾丝花边,有的系着长长的黑色细边吊带——我知道如果只在我的小说里描写这些裙子,和不描写她们的脸没有本质的区别,弄不好还会被当成一个偏执狂。
老当的女孩们来了又去,在这间一到夜晚就散发着女人肌肤香味、满是旖旎风光的小屋中,我的小说一直停滞在裘大的爱情阶段。
这种状况的结束并非没有其预兆,只不过我没有注意到。那一天,班上一个女同学过生日,其余的人密谋要开一个PARTY,我们准备了可以糊到脸上的蛋糕、装满滑石粉的气球、鬼脸面具、胡椒粉、带刺的椅子坐垫,发现还少了一些东西。
“我知道照澜院邮局旁新开了一家花店。”我自告奋勇前去买花。
“嘿,劳驾,你能帮我把那个架子上的花罐抬下来吗?”她说。
她不够高,登在凳子上努力伸长胳膊也够不着花架顶上的陈列品。我伸手替她够下了花罐,罐子里插着三四朵长茎的向日葵。我把罐子递给她的时候手歪了歪,水从罐子里洒落,顺着我的胳膊流到地上。在地上,散落的水珠重聚在一起,聚成一条银光闪闪的水流,它流到绿荫葱茏的花架下面,无影无踪。
接过罐子的时候,她咧嘴一笑,露出了好看的牙齿。窗外面,阳光从很高很高的天空上落下来,北京的天空总是这样,高旷落寞,在这种天空下行走,你会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了,可是它老是老是不发生,然后慢慢地,你就会遗忘掉这种感觉。那一天余下的时间我都魂不守舍,直到晚上我才想起来忘了买花。
我看清了她的模样,她短发明眸,有着又小又白的牙齿和尖尖的下巴,她就是我一生所了解和一生所爱慕的那个女人。我想过一些其他人,从没有想过她是什么样的;我见过一些其他人,从没见过她,但这并不妨碍我一眼就认出她来。我不需要走近去看她,我知道她会是什么模样,我不需要去看她的目光,我知道她会是多么的清澈。这世界上没有谁比我更了解她,没有谁比我更爱她,也没有谁比我更有资格得到她。现在的问题只是——如何让她知道这一点?
我撕掉了前面的几章,开始重新写那段爱情故事。
故事发生在湖北一个满是吊脚楼的小镇上,在那里,裘大遇到了一位妓女。你知道,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妓女才可能是琴棋书画、六艺精绝,惟有妓女才可能吟诗赋对、浅酌低唱,惟有妓女能深深地爱上一个人,并以性命相予;总之,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女子总是流落风尘,我不可能不让她成为一名妓女。
那时候,他正年少英俊。
七 衡山归来血洗刀
那时候,我正年少英俊。
虽然我志向高大,经常悬梁刺股,秉烛苦读,对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看不上眼,但一年中总有那么三两个月的时间,我会什么书也看不进去,什么字也写不下来。风从两腋下穿过,把我手里的书吹走,我从书本上抬起头来,于是看到月白风清,水波不兴,正是踏马江湖的大好时节。
只要三两个月。我告诉自己。
阴晦的雨天里,细碎的牵扯不断地洒在头上的雨丝让原本朦胧的湘西小镇变得柔媚和清澈了。在湘西随处可见这样的长街道,上面覆盖着层层波浪也似的屋顶,沿街都是带蓬的长廊。那些在尘土里求生的贩夫走卒,镖客脚夫,就都在这长廊的阴影下,坐在泥土地上休息。
我大踏步地在这样的路上行走,湿漉漉的青石板让人步履轻快。雨水顺着我的斗笠滑落,仿佛一颗颗用蜘蛛丝连接起来的透明的珍珠。我走入的巷子越来越偏僻,人群稀少了,喧闹留在了远处。
这是条漂亮的小巷子,巷子的尽头是一座红楼,蒙着红色轻纱的灯笼在雾里飘摇,那是它的招牌。门前立着几根青石打的拴马桩,还有漂亮的马和锦缎的轿子。我推开黑漆的大门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摘下斗笠。我大声地问:“可依在哪里?”
老鸨像一阵风一样迎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慌乱的神情,大盘的头发上插着廉价的塑料首饰,衣服上还有很多乱糟糟的金属小圆片,我搞不明白这个造型设计师想表达什么观念,但总之这个人物不重要,她的台词只有一句。
“嘘,公子小声点……”她的话音未来得及落在地上,屁股上就已经挨了一脚,飞到了门后。
“你是什么人?”一名衣饰华贵的少年抬着下巴问我,刚才就是他把老鸨踢开的。他大概是某个官宦人家的子弟,已经将这个小楼看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他的脸色灰败,如同梅雨天里徽州那些发着霉的白墙角,大概已经在这座潮湿的小镇呆了不少时候。我后悔没有早些过来。
“你也配问可依……”他的话也没有说完,我已经一拳把他打到了墙里。我一直跟张勃练习通臂拳,已有小成,虽然打得自己胳膊隐隐作疼,但脱臼就不容易了。那个白面公子在墙上挂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滑了下来。看上去他也练过几天工夫,虽然头上还在标血,却一翻手拔出了把短刀,就朝我扑过来。大厅两侧几张条凳上站着的四五条大汉哗啦一声全站了起来,他们手里都有刀。不过我不怕。我吹了声口哨。二十名一色的黑衣人从大门外一拥而入,像洪水遇到山崖,在我身后哗啦啦分成两支。
那名少年凝固在当地一动也不动了,一股细细的血流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淌。我用一柄长剑顶住了他的咽喉。那些恶仆的刀还没完全拔出来,就咕咚几声,在我带来的那群职业黑社会面前跪了下来。
要知道,那时候我的行政级别已经不同,配备的警卫员人数和品质都高了很多。我动了动眼角,我的一名专职喊手就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