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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充足的冰块和桌子,我就搞来了不少尸体用来做实验,应该承认历史上没有哪个病理解剖学家能有我这么好的条件,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货源,所以我很快出了一些离奇的科研成果也就不足为奇。简要来说,我发现了血液循环系统的存在,还发现把刚死不久的人倒吊在木头架子上,用电刺激他的大腿肌肉(电是雷雨天气时,用风筝从屋顶上引下来的),死人就会做蹬腿动作,仿佛诈了尸,颇为骇人。我把这个发现命名为“神经反射现象”。
铁掌帮虽然是黑社会团伙,也不会无缘无故在自己窝里改行开起了屠宰场。杀人的主要原因是帮里起了内讧,内讧的冲突双方是上官剑南的大弟子和我弟弟。上官剑南的大弟子也就是他的第一位养子(我们叫他大师兄),住在猴爪山已经二十多年,算得上树大根深,花繁叶茂。我们的其余24个兄弟姐妹,个个与他交谊深厚,九大长老十三护法四方掌旗五路堂主,也大半与他交好,上官死后,支持大师兄的人很快形成了一个精英小集团,这当中为首的要算是铁掌帮最有势力的司徒长老、青龙堂主许芗兵、东方掌旗使邱金等等。相较之下,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公开站在我弟弟一边。
公正地说,我弟弟也不是一点取胜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获得了大量中下层强盗头目的支持。
至于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喽罗阶级,他们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不论是站在哪一边都会被另一边的头目大批地抓起来杀掉。麻烦就在于强盗头目个个都有审批杀人的资格,所以谁也逃不掉(这就像不论是罗马教派还是基督教派掌权,被成群结队赶上火刑架的都是老百姓),那段时期,行刑队的哥们每天加班加点地干活,又没有加班费,累得实在背不住了。有人想不开,就振臂高喊一声:“我支持XXX!”当即就会被十几双手拿下,直接绑到断头台下剁了。
除了实力对比悬殊外,我弟弟的劣势在于有人说他救援来迟,以至上官死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黑衣人手里,这一谜题直接导致两湖大帮铁掌帮处在一种无仇可报的尴尬境地。这种局面在江湖上传出去乃会是一大丑闻,于是帮中长老议定,用公款派出了十批帮众分赴各地,有的去找驼背鸡胸的矮子,有的去找蒙面的黑衣女人,还有的就去找会扔暗器和撒毒粉的西域胡人。他们倒是不负众望,每一队人马均告大有斩获,每年岁末总要送十几二十个和嫌疑犯相像的人头回山来,以示不是白领俸禄的吃客。
除此之外,我弟弟也有优势在手,他的优势是上官死时只有他陪护在身边。那一夜月光如水,树影如烟,上官拉着我弟弟的手,微笑着将掌教指环传给了他,把那本抢来的《武穆遗书》也递给了他,方才溘然长逝。
关于那本书,可以补充说明的是,它现在自然也躺在禁地的山洞里了。由于它的内容属于军事教育范畴,说起来我对它没什么兴趣,但是考虑到将来也有好书之人,千里奔波到临安找书,却扑了个空,岂不失望至极。因为缺乏伙伴,我对喜欢书的人极有好感,虽然江湖上未必有这样的傻子,但我还是经常想象在铁掌山上和这位找书人不期而遇的景象。一个穷人偶尔想想自己中了彩票后怎么花,也会觉得心头一阵温暖。于是我把这本书现在的位置画在了一幅画中——虽说皇宫里自从发生黑社会大火并后戒备森严,我还是想办法把画放回皇宫的山洞里,等待有志之士按图索骥。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这话其实一点错也没有。我弟弟虽然有指环在手,毕竟实力不够,始终处在被动挨打的局面。比如他想去拜访某个护法,就会喊道:“裘招财,备马!”这时候另一个小厮就会跑上来说道:“启禀裘二爷,招财昨天已经被抓去砍掉了。”我弟弟想了想,换了个意思喊:“操,你去给我把马牵过来。”那个小厮把手贴在身子两侧,恭恭敬敬地说:“启禀二爷,我们的马昨天被拉出去烧掉了,据说是得了疯牛病。”马实际上是不会得疯牛病的,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人倒霉的时候,畜生也会跟着倒霉。这时候我弟弟也无法可想,就只好展开轻功去山头上找人。
在这段我弟弟最艰苦的时期,张勃给了他巨大的帮助。他设计拉拢了举足轻重的青龙堂许堂主,暗杀了邱掌旗(此时大量高级官员在外辑凶——这个提议正是张勃提出的,由于张勃拟定的每一路追击路线都要经过数个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出差费用又是实报实销,高级官员都抢着率队出征——因此大师兄和我弟弟之间的力量对比已不是早期时那么悬殊),并且最后查明,黑衣蒙面人正是大师兄,那群蒙面人是司徒长老的手下,女黑衣人乃是司徒长老的伪装。根据后来的正本《铁掌帮史》记述,我弟弟得知这一消息,痛哭一场,道:手足相残,痛何如哉。他当机立断,当晚设下鸿门宴,在席上摔杯为号,当场格杀了大弟子,生擒了司徒长老,终于替上官帮主报了仇。
这段记述未免太过简略,实际情况是这个样子的:我弟弟宴请大师兄和司徒的那一夜,风起云涌,星月黯淡,大师兄领着司徒长老行走在通往宴会厅的松林小道上,他左手捏着测量毒酒的银针,右手按住刀把,身前身后簇拥着他的保镖。大师兄是个高大强壮的年轻人,他相貌堂堂,只可惜又横又宽的脸上有一副突兀的鹰勾鼻子,这副鼻子让他显得疲惫异常,会看相的人都说他被鼻子破了气,福泽不长。此说虽然有理,毕竟未得实证。此刻小路上插满了松明灯,那些灯被风吹得飘忽不定。当中的路是亮的,两侧的松林是暗的,我弟弟就只带两名随从,站在明暗交界的地方等他们,他的神情安逸自然,仿佛等待的不是不共戴天的对手,而是常来喝上几杯的知交好友。这付神情更让大师兄疑虑万千。如果我弟弟是一副戒备森严、鬼鬼祟祟的样子,自然是令人怀疑;要是我弟弟坦坦荡荡,表现出君子风范,那就更要防他十分。这件事用逻辑算式来表达就是这样的:1、A等于B;2、非A等于B;3、所以A等于非A。这说明科学家最好不要涉足政治,否则最后肯定都要疯掉。
我弟弟将大师兄他们让至屋中,那小屋建在小指峰的悬崖上,三进四出,竹木为墙,衰草为顶,颇为雅致。大师兄进屋前偷偷地挥了挥手,他的人就站满了房顶屋角。开宴不久大师兄即假装如厕,厕所设在后院的马厩边,如前所述,马厩已经是空空荡荡,一匹马都没有了。那后院自然也已被大师兄的手下搜了个遍,但毕竟是在人家家里,不好意思布上明岗,只是在四周屋顶上留下了几名暗哨。大师兄到了后院不久,一名心腹就来报告,前院后院,前林后林,前山后山,都未发现有何埋伏。大师兄得知我弟弟果然没有防备,不由起了杀机。他早已下令一旦有机可乘,即以摔杯为号,下手把我弟弟做了。他挥挥手打发了心腹出去,众所周知,强盗通常都不讲究卫生,他没有进厕所,而是解开裤带就在空空的马厩里方便开来。根据后来的一份绝密报告,他的那泡尿撒得畅快淋漓,无拘无束。这说明他决心已下,要办下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不会有人知道他要做的究竟是什么事了。根据报告,他小解完毕后显然是想到马槽洗手。
那马槽看着极浅,废弃已久,却盛满了黑黝黝的雨水。大师兄走到马槽前,看到水里映出一轮暗黄的月亮,他突然闻到一股麝香的味道,不由微微一愣。就在那一愣之间,一个黑衣女人突然从水中冒出,一口水喷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从亮晶晶的水中看出去,看到银光一闪,整个世界就飞旋起来。司徒长老毕竟是个老江湖,听到后院有人咕咚倒地的声音,知道大事不好,当即把手里的酒杯往地上一摔,他手下的帮众一拥而入,亮出刀子,不去剁我的弟弟,却将司徒团团围住。
形势就此一泻千里无可逆转。“铁掌革命时期”终结于我弟弟的铁腕手段,我弟弟从而成为这个天下大帮的帮主。这一年,他正17岁。
那天夜里,格杀大师兄和生擒司徒长老后,剩下的24个兄弟姐妹余孽也被一鼓而擒,我弟弟与帮主宝座之间已是一片坦途,再无阻隔。那天夜里,我
弟弟孤身立在棋坪峰石台,纵声长啸,他的啸声宛如夜枭怒号,震得猴爪山的云雾绵绵,尽在谷中荡去荡回——那猴爪山的风光怎能不述:
猴爪山,湖南武胜县城西北,系龙首山一脉。五座山峰连绵相接,形若猴爪,其中中指主峰高1,846米,卓砾昂举,插入云表。山上松荫苍翠,晴风烟雨,景致绝佳。南麓之畔更有黑泽数百里,相传古之云梦泽也。——引自《中国名胜大辞典》
如今这儿是我弟弟的了。
五 谁能看见美
在我的小说里,铁掌帮的大乱时期,裘二一直懒得管他的哥哥,由他自己东颠西跑地忙碌。他确实很了解他的哥哥,知道裘大在这时候帮不上什么忙,可是也没什么危险,谁会去伤害一个无害的傻子给自己留下恶名呢——简单来说裘大就是个无用之人。
我这么写裘大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开始变得像他起来。在老师的眼里,我就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学生。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算老实。可是系主任一天到晚忧心忡忡地跟着我,嘀咕着:“这孩子,该叫人怎么办呢?”他凭借40年的执教经验,一眼就看透了我浮躁和不安分的本性,并且断言我将是个不肯悔改无可救药的腐朽之材。
果然我装了一个学期的老实人,到了第二学期的时候,就开始露出我的惫怠本性。我不再出操,认为睡懒觉是某些人天性所在,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候拼了命地想睡觉,我出操时犯困,吃早餐时犯困,上课时犯困,熬夜时也犯困。我不顾一切地想睡觉。我躺在床上睡,有人把我扶起来,我就贴着墙睡,坐着睡,手上拿着袜子就睡。我一路跌跌冲冲地去教室,总是砰砰地撞在门上,一只胳膊还勾搭在门把手上,我就睡着了。后来我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也睡,鼾声吵得那些来洗澡的人心神不宁。
为了睡懒觉,我先是将早餐省掉了,随后又有选择地省掉了上午的某些课程。有时候我睡得午饭都忘了吃,这样下午就得饿着肚子听课,渐渐的我连下午的课也去得少了。
我逃课是极有道理的,比如计算机课,计算机老师毕业于哈佛,水平没的说,可惜是个湖南人,即便说英语时也是腔调极重。他总是说:“唧咕叽咕里鲁,叽咕里鲁,斯几里昂,哈虎文钵英,唧咕叽咕里鲁。”这话我一听就上头,觉得高深莫测,于是盯着他上下耸动的喉结和甲状腺研究,就没注意到他呜呜地喊道:“啾哒!”旁边的老当就捅了捅我:“喂,他叫你哪。” 等我站起来,计算机老师就问:“唧咕唧咕叽咕里鲁?”我只好瞠目结舌,瞪着同样莫名其妙的老师发上一会儿呆,我们相互凝望,仿佛都在期盼着点什么,这段时间包括坐着的其他人都难受至极,最后总有一个人撑不住了:我自己坐下来,或者他挥手让我坐下来。所以后来我为了不让大家难受就主动放弃了这门课程。
需要说明的是,那时候并不是只我一个人逃课。我们那时候还有一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