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陪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踪身一掠到了门囗,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囗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接着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囗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那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囗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陪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端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请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囗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轻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囗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侯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那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囗。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囗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蹩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样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