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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是个笨手笨脚的人,游泳、溜冰、骑自行车……但凡要求反应和平衡的运动,她都学不会,少了好多乐趣。好在双胞胎在这一点上就不像她,他们像爸爸,运动神经特别强,除了身高不够,不能骑自行车外,游泳和溜冰这两样,他们都是一学就会的。
吃完饭,陶小霜起床梳洗换衣服,然后带着玛利亚去了12号那边。
让玛利亚把苹果派放进烤箱里,陶小霜自己冲了壶玫瑰花茶。
冲好,她先给阿婆和二舅妈各倒了一杯,再给自己和潘颖也倒了一杯。
捧着香喷喷的花茶,潘颖很享受的吸了一口气,这玫瑰可真是香,只闻一闻,自己这一身的奶臭味似乎都给冲淡了不少。
“谢谢小霜姐。”潘颖笑盈盈地道谢。
每当这种时候,潘颖总会想,要是小霜姐是迎国的亲姐姐就好了,这么好的脾气,可比暴脾气的采秀好相处多了。
这人哪,总是不知足的。老公脾气好,就想婆婆公公脾气也好,婆婆公公脾气好了,又想小姑子脾气也好,总之落在自己身上的好事那是永远不嫌多的。
不过,想归想,潘颖可没有笨到把这话说出来,不止不说,就是和老公迎国一起躺在床上时,她也会时不时夸一夸小姑子的。
潘妈妈经常教女儿:你嫁到程家去,要是放在以前,那叫高嫁!所以,你和迎国和程家人相处时可得收敛住脾气了。妈是过来人,不会害你的,在这样的婆家你多说好话多做好事,以后亏不了你的!千万别像那个采红,你看她,明明是现成的程家人,却把所有人都得罪了,现在是眼看着金山银山,却一点好处都沾不到,还要连累老父老母来给她收拾残局……
“纸尿布用得还顺手吗?”一边喝茶,陶小霜一边笑着问潘颖。
“特别好用!”潘颖笑着直点头。有了纸尿布,不用再洗尿布了,她和迎国晚上时也能少起来两次,怎么可能不好用!、
“小霜姐,你简直就是我们的救星!”潘颖放下茶杯,边说边笑着双手合十,朝着陶小霜拜了拜。
陶小霜觉得有趣,就笑着道:“拜吧,拜吧。阿婆,二舅妈,你们看——我这是成了纸尿布救星了好伐!”
“不,你是救苦救难的纸尿布观世音!”潘颖笑嘻嘻的说。
陶小霜眼珠子一转,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眉心,“……那我得在这里点一颗观音痣才行!”她作势要起身,又问潘颖,“小颖,你的口红放哪呢?我得立马点上了!不能耽误了做菩萨的功夫!”
“哈哈哈……你们两个促狭鬼!笑死人了!”
徐阿婆和彭苗被两人这出即兴双簧逗得直捂肚子。
4人正说笑逗闹,门廊处的电话响了。玛利亚跑去接了,电话是孙齐圣打来的。
“太太,先生说他和朋友等会要聚一聚,就不回来吃晚饭了。”
“那两个儿子呢?”
“先生说了,他会先送回来了再去的。”
“知道了。”陶小霜点点头。
等玛利亚又回了厨房,潘颖道:“孙瑟和陶笙好聪明的呀,昨天那么长的一段话,他们听一听就能记住了,过了大半天,还能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她很有些向往的道:“要是竟龄的记性能有她两个哥哥的一半好,我睡着都能笑醒了。什么都能这么快就记住了,那以后上学还愁什么!对了,小霜姐——”说着说着,她突然就想起一件事来,“过新年时我遇到上官姐了,她和我说孙瑟陶笙的爷爷能过目不忘……这是真的吗?”
过目不忘耶,那是什么本事!简直聪明到没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得早,字数也还饱满。双胞胎可爱吧,写到他们的时候,一条龙就想到两只一模一样的小猴子,真想摸摸他们的头毛呀o(n_n)o看清爽的就到【顶点网 o】
第217章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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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瑟和陶笙的记性确实很好。
别的小孩学说话; 那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学,从指着东西能叫出称呼到自己能简单的说话造句得用上7、8个月到1年的时间。而他们呢; 会叫妈妈爸爸后,学起大人说话来那叫一个快。
陶小霜哄他们睡觉时唱的儿歌念的诗词,哪怕不懂其中的意思,他们也能听两遍就复述出来; 霍清芬和孙大柱见了后,都说两个曾孙子特别像他们的爸爸。
孙齐圣小时候也是个早慧的; 只两岁半就能背出几十首唐诗了。两个老人当年为此乐了好久!
可其实; 与其说双胞胎像孙齐圣小时候,还不如说这父子三人都像孙仲。
就像上官静说起的那样,孙仲是一个有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天赋的人。
上官静和陶小霜举过一个例子,当年孙仲带她来上海治病时; 见她在火车上闷得慌,就拿出纸笔来把上海的地图现画给她看。上海市区的十个分区; 他能记得每一条街道的名字和分布,市区里的一应公交路线,他也都一一记得。
虽然在那个建在大山深处的研究所里待了十几年,可对过目不忘的孙仲来说; 往日的一切仿佛都犹如昨日。
知道这事后,陶小霜惊讶羡慕之余; 又觉得对他来说,这也许也是一种不幸——
在他的记忆里,连故乡的街道和公交路线都如此的清晰; 那他的妻子呢?大圣的母亲,那个因为他的疏失而很早就过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他也永远都历历在目吧。
做一个不能忘却的人,也许就是命运对孙仲的最大的惩罚。
情深缘浅,不外如是。
陶小霜有些黯然,她摇摇头,“他们的爷爷确实能过目不忘,不过他们应该不会有这个本事的。”
“我听爷爷奶奶说起过,大圣和佰岁小时候和孙瑟陶笙一样,大人说什么话他们听一遍就能记住,可长到5、6岁后两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记性了。现在的话,他们两个也就比普通人的记性好,有兴趣的东西,看几遍后能记住大半,但要是不用,过个半把个月也还是会忘掉的。”
“那也好呀!”
潘颖觉得就孙家兄弟俩现在这个记性考个清华读个北大也完全够用了!
“……确实是好。”看着潘颖羡慕的眼神。陶小霜不觉就想到很久以前自己和孙齐圣上学时的一些事了。
那时,自己整天预习、听课、做作业,一样不敢落下,样样都认真完成,就为了能在班上考个第一名。这么辛辛苦苦地做个好学生,可到了期末,还得和天天忙着打球打架的孙齐圣争着考第一!因为这个,自己当年还偷偷哭过好几次的……
对一个一心要靠好好读书来争口气的小囡来说,没有什么比发现自己原来不够聪明更伤心的事了!
想到这些往事,陶小霜觉得心里一股子闷气就上来了。哼,死猴精,打小就爱折腾自己,以前是,现在还是!陶小霜伸手按了下后背,那里还有隐约的酸疼感,都是孙齐圣昨晚瞎闹腾的结果!
非得让孙齐圣这猴精素上两天我才能解气!陶小霜不由恨恨地想道。
于是,孙齐圣和小孙齐圣就悲催了。接下来的整一个星期,对着香香软软的老婆,他都只能看不能吃了!
……
吃午饭前,孙齐圣回来了一趟,他先来12号和陶小霜碰了一面,告诉她,说要请客的朋友是朱大友,这次他还约了庄沙,他们3人好久没聚在一起了,所以他会晚回来一些。
“知道了,我会先睡的。”陶小霜给他理理领子,交代道:“朱大友现在就是个活酒桶,你可别被他灌醉了,记得少喝点。”
这几年里朱大友一个单身汉拖着个儿子,在男女之事上那是极不顺当的,白日里还好,要上班,还要顾着面子,他还撑得住,到了晚上回了家不用顾忌这些了,他就常常喝酒消愁,几年喝下来,可不喝成个活酒桶了!
“都听你的”,孙齐圣从善如流的点头答应了。
等他去了朱大友家,一上桌,朱大友却是大异往常,酒瓶子就没往桌上放,只顾着给他和庄沙夹菜。
“大圣,你尝尝这牛肉,鲜吧——今早刚杀的牛,我亲眼看着杀的。”朱大友一边说一边又往孙齐圣的碗里夹肉,夹完肉,他还觉不足,又殷勤地舀了一碗牛肚汤。一碗汤里,牛肚足有大半碗,他往孙齐圣的手边一放,“大圣,你再喝碗汤,原汤化原食好伐!”
这殷勤献得,简直昭如白日了。朱大友是故意的,他就等着孙齐圣好奇之下问他一句:“大朱,你这又是有什么为难事了吧?”
谁知孙齐圣却若无其事般,端起碗吃菜喝汤,压根不好这奇。
朱大友心里急呀,这一次他所求之事非同小可,孙齐圣不问,他就不好开这口。
还好,他请来做陪客的庄沙吃了他的牛肉喝了他的牛肚汤后发了善心,只听他开口问了:“大朱,你今天是有什么事吧,也别闷着了,和我们说说吧。”
朱大友大喜,面上却是露出沮丧之色来,“唉,我能有什么事!不过是找不到老婆,还得防着前面那个回来和我抢儿子罢了。”
“这两年里我过得是什么日子——那就是活鳏夫呀!”朱大友两手按着桌沿,大发牢骚地把自己的窘况吐了个一干二净。
“老婆跑了,我被人指着背脊骨明里暗里地笑话,不得不搬了家,好不容易弄到手的二室一厅没了,换了个一室一厅,房子小了一半不说,儿子也没人照顾了。我还得去求我妈白日里过来看着,你们是没听见那一天我大嫂说了些什么,她是光明正大地看我的笑话呀……”
“这些都不说了,我都还能应付!”朱大友咬着牙道:“可老子不能一辈子打光棍吧——”他使劲一拍桌子,大声道:“我算是看透了,这女人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一个两个的,要么就容不下我的儿子,说什么等结了婚最好能放在他奶奶那里,要么就一心要管着我兜里的钱,还没怎么了,就要我给她的弟弟买三转一响!我呸,美得她!”
大友是什么人,他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连亲生爸妈想在家里搞搞**,他都能翻脸——凭什么拿我的钱去补贴大哥!他没本事赚钱那就是他的命!
“大圣,眼镜”,朱大友瞅着两个好朋友,终于把自己考虑良久的话说了出来,“我不想留在交运了,当个司机,当个运输队队长,我永远挣不到想要的东西——我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能买得起大房子,能把那些势利眼的女人们都给砸昏的钱。”
“大圣!”他一脸求恳地看着孙齐圣,“我想去深圳开公司,也不做其他的,就做运输,你会帮我的吧……”
孙齐圣和他对视了几秒,然后就笑了,“大朱,做生意可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尤其朱大友还一上来就想开公司。
朱大友一脸的紧张,他也知道自己的做法是有些心大了,“我知道,所以这不是来求你了吗?”都是一起玩大的朋友,朱大友了解孙齐圣,他知道孙齐圣不会为这个生气,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好冒险的人。
孙齐圣确实是没生气,相反他觉得这大朱是个做生意的料,敢想,脸皮也够厚——要是庄沙,不管再难也开不了这口。他点了根烟,抽了一口,“说说你的打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