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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院子里,又多了两人。
不是说只有三人吗?那二强不是说。他们一直是三人一起谈买卖,一起收钱吗?这多出来的人?难道便是幕后之人?
透着漏洞看去,另外两人。其中一个高大威猛,却一脸胡渣,正叉着腰,嚼着草根,一脸的得意和霸气,显然是那二强与老三的头了。
还有一人则看上去不起眼多了,个子矮小。面貌猥琐,身子瘦弱,一直在那几人身边赔笑。显然不像是个草寇!
老三的正脸此刻倒是终于看清了,不比那两个劫匪,看上去干净利落多了,一身蓝袍。一张大众脸。属于丢在人群中绝对很难找出来那种。
也对,要是叫那两个胡子拉碴的刀疤脸驾马车只怕是谁看了都觉得大有问题!
谁家敢用那种凶神恶煞之人做车夫呢?
此刻看来,这个劫匪小团体的分工倒是很明确!
只见二强与老三将那个胡渣脸拉到一边,三人嘀咕了起来……
而那矮个男则一脸不怀好意向着主屋这边张望起来!
虽然知道他并看不清自己,沈默云还是不可控制地全身汗毛都张立了起来!
这男子究竟是谁人派来的?他是接头人吗?二强口中咒骂的婆娘是谁?在哪里?
此时,那三人大概是已经商量完毕,便大咧咧地在院中各自坐了下来,也不避讳沈默云能否听见。便大声道:
“去!你们那个说得上话的婆子呢?叫她来!或者叫她去回禀你们主子,她出的价太少。老子们不干了!叫她赶紧麻溜的死过来!”
那矮个男一听便急了,赶紧点头哈腰跑到那胡渣男身边求到:
“爷!咱可不能不讲道义啊!这谈好的价,哪能说抬便抬的!这,这不是坏了爷的名声吗?!”
却不等那胡渣开口,旁边的二强便啐了他一口痰,“呸你娘的!你们主子讲道义?屋里那小姐如此值钱,身上随意一根簪子都值好几百两!你们却诓爷说她是府里没人在意死了娘的小姐!就许了爷几个区区二百两银子!你们主子不讲道义在先,你丫还有脸来埋汰爷几个?
还有,爷几个原本真以为那小姐不值钱,公主府是因为今日有酒宴,才会请了这般没娘没势的小姐赴宴,可我俩在墙角听半天,看半天,才知道今日那公主府只请了那沈小姐一人。一会那小姐出了事后,难保那公主府不追究!你区区二百两银子便想叫我几个担如此大的风险,我几个是疯了不成?
哼!再说了,等爷几个拿到了这票银子便准备洗手不干了,还要这名声做什么!”
这二强得了沈默云的好处,心底又信沈默云几分,此刻,竟是全然站在沈默云这边了!他这最后一句是冲着那胡渣男说的,做他们这一行,原本风险便高,有了沈默云那笔巨款,他们就此收手,也能少做点孽,多积点德,关键是再不用担心明日这脖子还在不在肩膀上了!
既然沈默云能出到两千三百两,他几个刚刚一商量便咬牙决定,除非那边能将价钱抬到三千两,否则这场交易便泡汤!
如若一场没有作孽的假绑架也能谋个两千多两银子,他几个何乐而不为呢?
那胡渣男显然也被二强说动了,直接便对着那还在纠缠他裤脚的矮个踢了一脚,“滚!赶紧去问清楚!”
那矮个这一脚挨得不轻,直接便被踢到在地,悻悻爬起来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留了那不显眼的老三在院中望风,其余那两个绑匪便进了主屋……
他们打开内室内的时候,倒是出乎他们意料,那沈家小姐正自顾自和她的丫鬟一脸闲适地在用那壶水洗杯子……
“二强哥,你们这也太敷衍了!这杯子太脏了!算了!我还是不喝了!”谁知道这水有没有问题,沈默云当然不会喝!正好这杯子洗干净,这壶水也用完了!
“你这丫头是个大家闺秀吗?被我们绑来怎么一点不怕?”那胡渣也满肚子疑问。
沈默云年纪还小,相比她身旁水灵饱满的姚黄自然提不起胡渣的兴趣。
那胡渣嘴上虽然正与沈默云说话,但却直接走到了姚黄身边,掐了她粉嫩的小脸一把,嘴里还嗔怪到:“二强你这小子下手也太重了!把我们小美人豆腐一样粉嫩的脸都弄肿了!”
姚黄满脸的泪珠子却不敢反抗,加上这厮的轻狂样叫沈默云心中一阵恶寒,手里的拳头不由攥了又攥!
“这位大侠如何称呼?”沈默云强忍着心中不齿,咬牙问道。
“你不用知道了!听说,你愿意为自己赎身?说说看,你可有现银?如何支付?”
这厮果然比那二强精明多了,怪不得是他几人的小头目,不但嘴紧,还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
……(未完待续。)
ps: ps:查了很多资料,事实上像很多电视剧里侠客们手一抠便将窗户纸抠个洞,是很不切实际的。
基本,在明代后,发达地区渐渐不再流行不经用的窗户纸,逐渐开始使用明瓦。
我们的主角被绑的地方是破烂的民居,那窗户上如果是破烂的窗户纸,那这绑匪也太蠢了是不是?
明瓦:文震亨的《长物志》,就有关于“窗”的提示:用木为粗格,中设细条三眼,眼方二寸,不可过大……俱钉明瓦,或以纸糊。工匠们生产的“明瓦”有用蚌壳磨制,或将羊角熬成胶液,和以色彩,稍稍凝固后压成薄片。明清两代,大小街巷普遍使用的都是这种明瓦,既避风雨又很美观。明瓦不但可以避风雨、采光线,而且能够做成羊角灯,在清代,南京羊角灯甚至还成了宫廷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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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变数
沈默云在提出自赎的法子的时候,便知道这些绑匪必定会有此刻一问。
“是!我要为我倆赎身!银子嘛,此刻我二人身上自然没有!不过,我可以留在这儿做人质,叫我的丫鬟回去取来!”
姚黄一听这话哪里还顾得上那点眼泪,不由张大嘴巴看向沈默云。
她主子这是不是怕她吃亏,这才想要先保了她啊?
她不由有些为之前的委屈羞愧起来……
“不行!”那胡渣男果然精明,下一瞬便直接将这法子否定了!
“万一这丫头回去后耍诈,带了官兵来剿了我们怎么办?”
“大侠糊涂!本小姐人在你们手上,她带了官兵来,我不是自寻死路吗?”
“还是不行!这法子过于冒险!绝对不行!”那胡渣脑子极为活络,马上又补到,“所有找人送银两来或者叫我们上哪里去取银子的法子都不行!”
果然是个狡猾的劫匪!
沈默云心里暗暗咒骂,面上却似想到了好法子:“不若这样!我以沈家小姐的身份写张借条给大侠!只当是我欠了大侠银两,写上名字,按上手印!即便拿去衙门,本小姐也没法抵赖呀!这样,大侠便无后顾之忧了吧?”
那胡渣貌似很纠结,这法子听上去不错,可毕竟拿不到现银,到时候万一时间上拖下来,变数无穷啊!如果这沈小姐躲在沈府不出现,他们上门讨债。沈家要是来个关门打狗,他们岂不是人财两空?
“不行!沈小姐如若没有别的法子,那便还是作罢吧!”
“这位好汉!富贵险中求!我看你豪杰气概。却想不到竟是如此畏首畏尾!
我一个千金小姐,既然肯画押按手印写借条,便是把名声与性命都交给了好汉!难不成,我还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最起码一点,我若真签了这东西,我家里若知道了,为保住沈府的名声。第一个便会处理了我。
因此,为了不叫我家里知道此事,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沈默云定会在脱困后第一时间把这银子给好汉送上!好汉想想,可是这个道理?”
为今之计,根本顾不了太多了!沈默云废话这么多,一来是想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二来。只要能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哪怕是饮鸩止渴,她也要博上一博。
事实上,沈默云说得很有道理!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偏偏妇德被排在了第一位!
谁叫大周朝女子的名声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如性命。婚配,家财。地位等等,与名声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
既然沈默云敢写借条,那便是把所有的名声都押了出去,这对大家闺秀来说已经是大过于性命的赌注了,的确是无甚后顾之忧了!
那胡渣眉头渐松,应该是听进去了。
“带那丫鬟去后院井边打壶水,再去拿个泥炉进来给沈小姐烧水喝!”那胡渣指着姚黄向那二强吩咐到。
这厮果然心思细腻,虽已被打动,但在那边消息送来前,却是坚决不松口。但他这态度明显是好了许多,知道自己不敢喝他们的水,这才叫姚黄亲自去打水,叫她二人自己烧水喝。
“沈小姐还请耐心等一会儿,等我兄弟几个商量一番,再给沈小姐个准信!”
“好!还望好汉迷途知返,不要铸成大错!好汉们饶沈默云一命,也算是大功德一桩了!”
那胡渣深深看了沈默云一眼,抬脚便出了内室。
姚黄回来后,那贼匪又将内室门锁了起来……
那泥炉的火倒是烧得旺,只一小会儿,一壶水便烧开了。
沈默云端着茶刚想喝,一桩出乎她意料的事便发生了。
透过那明瓦口子,她那看见一个身着青色袍子的文弱秀才走到了院门口,竟扶着竹篱笆向着院中那几个劫匪高声吼到:
“几位爷!家里可需要字画?在下河南考生甄久明,盘缠用完,只得贱卖几幅……”
那秀才话未说完,便被胡渣几人打断,“滚!滚!爷几个不识字画!赶紧死去别处!”
“是!是!”那秀才一见凶神恶煞的几人,忙畏畏缩缩,一脸低声下气,偷偷瞄了几眼院子才慢慢踱去了隔壁院子叫卖……
沈默云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这个秀才可不就是刚刚街道上那接了姚黄荷包的那人吗?
原来,他没有放弃营救她俩!
是啊!那人刚刚为了归还荷包便跟了马车跑了好长一段路,明明他的袍子颜色灰旧,明明他的青衫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可他连荷包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就准备归还,这样的人是绝对少有的正人君子!看见她二人糟了难,这样的谦谦君子又怎会退缩?
可他是如何一路跟到此处的?看他刚刚的样子,明明是孤家寡人,双拳难敌六手,又是个文弱书生,他又要如何营救自己二人呢?
想到此处,沈默云不由心都揪了起来!
对了!他说他叫什么?甄久明?甄久明?……是“真救命”!
他刚刚那一嗓子是叫给自己两人听的!
不过,她的兴奋还未维持几息,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便驶进了院子。
一个面色红润,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手脚灵活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后面还跟着之前被胡渣踢走的那个小矮个。
这妇人也不客气,朝着那胡渣讥讽道:
“哟!你几人可是我向我家主子推荐的,我原想着大伙知根知底,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却不想,你们这群崽子如此狠辣,竟做起坐地起价的勾当来了!……”
姚黄拉了拉沈默云衣袖,“姑娘,快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