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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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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性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日、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日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刘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性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性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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