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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听得脸上一红,花次郎固然是自我陶侃,但他兰斯又如何不是这样,习武未成,急急忙忙地闯荡江湖,想要出人头地,能够存活至今,非独是趣事,简直是奇事了。
“至於兄弟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呢!嘿嘿。”花次郎乾笑两声,朝源五郎看了一眼,面露尴尬之色,笑道∶“说来好笑,昨日在酒楼,兄弟我见这位五郎嘿嘿!五郎兄弟,那个真是貌美无双,心下神魂颠倒,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跟了来,想一亲美人芳泽,哪知”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俱是点头,心想女装的源五郎,那个模样的确是人间绝色,也难怪花次郎一见之下,色授魂与。
想起来也没错,兰斯依稀记得,从昨晚到现在,花次郎的一双眼睛,总是在有意无意间瞥向源五郎,这么说,这个人果然是唔!真是危险人物,自己不是那个圈子的,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这样一想,兰斯不自觉地往後移了移。
“就是这样,我便跟了来。不怕说与大家知道,小弟的武功是个半调子,高不成低不就,只能靠这家伙骗点饭吃。”扬了扬手中光剑,花次郎道∶“最近年月不好,无以为计,恰巧听到几位的雄心壮志,所以厚著脸皮来入个夥,希望共谋一番事业。”说著,和身长长一揖。
兰斯欠身还了一礼,心底却在盘算这些话的真实性。
花次郎的话是真是假,只有他自己才晓得。是真,是假,倒也无所畏惧,反正自己这夥人一穷二白,压根儿也就不用担心被图谋些什么。
“再说”兰斯朝直嚷著吃不饱的有雪瞥了一眼。要讲不可信任,这大陆还有比雪特浑球更糟的东西吗?
无论如何,眼下是凑到四个人了。一个盗贼、一个骑士、一个雪特人、一个呃!人妖,尽避横看竖看,这都不太像是称头的战力,但好歹也算是个集团,有起码的行动能力了。
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源五郎道∶“大哥,我瞧情形不大对,趁早脱身吧!”
兰斯点头道∶“没错,大家快点入城。”说著,却是一把扯过有雪,不让他有叫嚷的机会。雪特人的记录不良,倘若他突然发挥起民族劣根性来,那後果可是大糟特糟。
花次郎嘟囔道∶“不过是群守城兵,有什么好怕的呢,退却对骑士来说是种侮辱啊!”但是因为团体中的非骑士占大多数,这名醉眼惺忪的骑士也只得跟著偷跑。
四人混在出城的人群中,蹑手蹑脚地出了城门,有雪回头探望,确定没有他人跟著追来,心下大定,长长吁了口气。
“呃大概是我们太敏感了吧!”兰斯打了个哈哈,正要说话,却闻後方一声沈闷巨响,城楼上拉动绳索机阀,两扇城门缓缓地关了起来。已进城的民众被赶的四处奔走,还没来得及进城的民众大声呼叫,想趁缝隙挤进来,却给兵丁挡在门外,情形乱成一团。
事情发生的突然,兰斯脑筋一时转不过来,还想庆幸自己动作快,进城的早,源五郎在旁低声道∶“不好了,大哥,这是瓮中捉鳖啊!”
兰斯随口应道∶“什么瓮中捉鳖?”说到一半登时省悟,对方定是怕擒拿不成,反给自己逃出城去,抓拿不易,所以故意放自己入城,再关上城门,断绝後路,好来个“囊中取物”。
一想通这道理,兰斯登时大叫不妙,道∶“不好,大家快跑,官兵马上要来了。”话虽如此,兰斯仍摸不著头脑,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大案子,能闹得这么劳师动众。
四人狂奔而去,没跑过几条街,刚跑到条十字路口中央,只听得一声呼哨,人马声哗动,数十名守备兵自街头街尾窜出,潮水似涌了过来。
“抓拿淫贼。”
“莫走了那淫贼,捉到了重重有赏。”
“小心,上头说这淫贼的武功厉害,可别给他跑了。”
呼喝声中,四人已被遥遥围住,困在中央,守备兵似是顾忌四人反扑,并不一下挤上,只是慢慢逼近。有雪脸有惧色,推推兰斯,道∶“老大,怎么你平常做的是这等买卖?”
兰斯道∶“别胡扯,这事与我无关。”他兰斯大爷最多也不过拦路行抢,至於掳劫妇女,虽然平日反覆想过好几遍,但因为被人盯的紧,连摸摸手的机会也没有,何来淫贼之说。
不是自己,当然也不会是雪特人,那最有可能的人是?没等兰斯开口,花次郎从葫芦中喝了口酒,横了兰斯一眼,冷然道∶“不是我。”
“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可能是这猫眼浑球。”兰斯把掌一拍,道∶“五郎,你老实招来,不要连累兄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