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不快点说。”站在石一雄身后的唐恩森推推他。
石一雄皱着眉头做了一个挣扎的表情,然后才吐出最重要的一句——
“嫁给我好吗?小荳。”
“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家店,还有大熊的举动……洪荳觉得自己好似在作梦。
“就是你看到的这样啊!你的愿望,一家小店。我跟大熊这一阵子忙的,就是这些东西,然后呢——”唐恩森指指仍跪在地板上的大熊。“他希望以这家店,来证明他想娶你进石家的诚心。”
洪荳捂着嘴巴,惊喜的眼泪咚地从眼睛里掉出来。
“对不起,我太惊讶了……”
“跟你一样,我也没想到向来粗枝大叶的大熊,会有这么细腻的举动……”唐恩森称许地拍拍大熊的肩膀。
石一雄神情尴尬,他转过头给了唐恩森杀人似的一瞟。
洪荳红着脸,问了一个很可爱的问题。“那我……我现在该怎么回应……”
“就点头答应他的求婚呐!”唐恩森靠近洪荳旁边,朝她小声嘀咕。“虽然大熊人高马大,但跪久了脚还是会酸的……”
一经唐恩森提醒,洪荳忙伸手接过大熊手上的红玫瑰,拉他起身。
石一雄在洪荳耳边轻问:“那你答应我的求婚了吗?”
洪荳娇羞一笑,重重地点了好几下头。
“噢耶!”
石一雄欢呼一声,一把将她抱起在原地转圈圈。
洪荳脸上又是泪又是笑,石一雄心疼地蹭蹭她之后,才将脸凑到洪荳面前,狠狠、用力地吻住她。
好啦好啦,有情人终成眷属,他这个媒人公,也该识相点早早退场——唐恩森一见没他的事,便悄悄地走出“洪荳小馆”,轻轻地带上店门。
月娘高挂,屋子里的两人,吻得正缠绵。
后记
十一月十四日是我妈妈走掉满一年(台语说的“对年”),我回乡下祭拜妈妈。我跟阿姨一块坐在馆方鞋柜上,等待帮我买办牲礼的工作人员来,人还没到,倒让我们瞧到了一个很有名的人物。
猜猜是谁?
陈金锋耶!
那时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吧。三辆车驶进馆前广场,十几名穿着黑色或白色衣服的男女纷纷下车,跟着摇铃的法师走进馆内,因为进馆内得脱鞋换室内拖鞋,所以每个人一进前门,纷纷停下来脱鞋——然后,陈金锋就蹲在我面前脱下他的鞋,用着他那深邃的黑眸看了我一眼……ㄟ,别想歪,我跟他绝对没有擦出什么火花,只是我一直盯着他的鞋看,他那双鞋很特别,我觉得他当时可能觉得奇怪,怎么有个女的一直盯着他的鞋看,所以才多看了我一眼……(看鞋?在这种大帅哥面前,你竟然在给我看鞋?)帅哥噢!是是,陈金锋当然是帅哥,只是刚开始见到他时我不晓得他是谁啊!所以我的注意力当然被稀罕的(鞋子)拉走。
他人很亲切,祭拜完长辈,馆方工作人员请他签名,他笑笑地在球上签下他的大名。(咦!我现在才想到,当时我一直觉得纳闷,纳骨塔里面怎么会有棒球?可惜当时却忘了问!)出门穿鞋,(恬不知耻的我还是坐在鞋柜上,因为没地方坐嘛!)工作人员交代他明天得要补什么证明过来,他也笑笑地说“明天一定、明天一定”一直到他上车,我才小声的问工作人员他是谁,他们干么请他签名,他们才告诉我说他是陈金锋……
陈金锋的粉丝恐怕要尖叫说:“你瞎了眼啊!陈金锋你也认不出来!”
艾珈辩解:“我,我哪知道,那个乡下小地方,会出现这么『大』号的人物,所以才一时没有准备嘛;还有,之前在杂志上看到他,也只看见他头戴帽子,露出半边脸……人家真的认不出来嘛!”(不过他本人真的长得很帅噢!)
陈金锋的粉丝说:“今价会被这女人气死!”
所以啦!难得遇见名人(还是台湾国宝),我竟然什么也没跟他要,就只是用眼睛“饱览”了他帅气的脸跟劲瘦的身材……(唔!他的声音也满好听的)
陈金锋的粉丝又气坏了:“你还说你还说!”
艾珈:“呜,别生气嘛!我承认我的神经真的比较大条!我保证,下回要是有这种『艳遇』,绝对拚死跟他要几张签名回来送大家!”
话说到此,下回再见喽~~
编注:
狡猾如狐狸的唐恩森的恋爱故事,请看【男人不坏】系列之二——采花422《狐狸男人心真贼》。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