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罗开也果真厉害,竟然再次点头:“好,我在山中待了数周,每天都是吃压缩饼干,真是口淡得紧了。希望你说的好酒,不会令我失望。”
那大鹰便伸出手来,拉着罗开的右臂,双翼一振,腾空而起。
朔风激荡,逼得罗开无法睁眼,只感觉大鹰翩跹向上,沿螺旋路线上升,直飞了十分钟左右才缓缓降落。他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山峰的绝顶,向四周望,所有山尖都在视平线之下的白云缭绕之处。再向天望,蓝色穹幕无边无际,似乎触手可及,而太阳则像个金光闪闪的巨大火球,看起来比平时所见扩大了十倍有余。
“这是在哪里?珠穆朗玛峰绝顶吗?”罗开问。
那大鹰微笑着摇头:“为什么这样问?其实以你的智慧,应该知道珠穆朗玛峰不过是人类能力可以探索勘探的最高峰,却绝对不是地球的最高峰。人类只能将认识到的事物描绘在书本上,认识范畴之外的,既然未知,何谈记载?”
这段话让罗开如遭醍醐灌顶,思想境界一下子由凡人至高境界进入了鬼神界、仙魔界,脑海中顿时豁然开朗。同时,他也意识到,大鹰以“山峰”来比喻人的眼界,其深层含义,则是指万事万物都有人类认识不全之处,比如出现在罗开面前的大鹰,就是人类认识之外的“人类”,不必有丝毫的惊骇。
一念及此,罗开向那大鹰一躬到地:“谢谢鹰兄赐教。”
他是性情中人,知错必改,见贤思齐,所以才会在大鹰的点拨下快速领悟,跨越了一人一鹰之间的形态沟壑与思想藩篱。
第九十六章 高处比天高
(方晴说到此处,丁峻马上联想到香港文学大师的一本武侠巨著,其中有人与雕十六年来共处一室、兄弟相称的情节。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情节每每令读者所诟病,但却被道家禅界大师、藏传佛教大德欣然接受。他不禁猜测,该情节绝对不是那位文学大师信笔杜撰,而是根据有因有果、有名有实的真事改编而来。而该巨著被搬上银屏之后,名列“香港四大才子”的著名词曲家则创造出“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的主题歌,一时间华人世界为之震动。这一系列的真实事件,岂非正是“亚洲之鹰”罗开在喜马拉雅山脉的探险际遇?事实上,丁峻在想通了这一切之后,一抬眼,发现方晴正目视着他轻轻点头,目光中颇有赞许之意,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思想并且大加赞赏。)
峰顶的面积大概有三十步长、二十步宽,中间支着一架小小的帐篷,帐篷边则是两只古式陶制酒瓮。
罗开对于中国白酒颇有研究,一看酒瓮样式,即知道是明清时期的塞外烈酒,纯粮食酿造,贮存年份越久远,酒浆就越浓缩,通常封口时满满一坛,到开封时便只剩一半。
“好酒。”他指着酒瓮赞叹。
“好酒还得有知音对饮,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喝得开心的话,请帮我解答一个困扰我多日的难题,可以吗?”那大鹰问。
罗开大笑:“以阁下的智慧,还有什么难题解不开吗?你不会是故意拿我寻开心吧?”
的确,那大鹰眼界开阔,智慧超群,仅仅是简单的交谈,便让罗开折服。所以,罗开并不以为自己能帮到对方。
大鹰摇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那问题的确是把我难住了,百思不得其解。苏东坡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许,我正是被群山所困的诗人,心为之困,眼为之迷,看不清症结关键。”
他走过去,撕掉一瓮酒的泥封,挥手一抛,扔给罗开。
那陶瓮约两尺高,连瓮带酒总得有三四十斤,但他抛掷起来毫不费力,并且手法独特,就如双手递给罗开一样平稳。
罗开低头一闻,酒香扑鼻,先忍不住就赞了一声:“好!”
“请——”大鹰打开了另外一瓮。
“多谢了!”罗开举起酒瓮,足足地喝了三大口,嘴角滴落的残酒,随风飘飞,酒香弥散在这绝顶之上。
罗开注意到,那帐篷的门帘是垂着的,里面应该躺着一个人。从帐篷的尺寸看,能完完全全躺进里面的,应该是个身高不超过一百七十公分的女人。他有些奇怪,不明白大鹰狐狸里卖的什么药,难不成里面是另外一只大鹰?
好酒并不醉人,两人喝到一半,彼此都无醉意,反而更添了几分临风顾盼的豪情。
“我知道你是罗开,在喜马拉雅山脉的藏区、尼泊尔、锡金等地,许多人奉你为探险界的偶像人物。在我看来,如果这问题连你都解不开,其他人也就不用问了。”那大鹰悠悠地说。
罗开爽朗大笑:“名字只是代号,夸赞不过浮云,我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阁下是个奇人,我不敢冒昧请问姓名,就以‘鹰兄’相称如何?”他的为人,一向我行我素,很少与人称兄道弟,叫一声“鹰兄”已经给了对方莫大的面子。
大鹰点头:“好,好,那么我就叫你一声罗老弟。现在,我就要说自己遇到的难题了,请罗老弟用心听——大概一个月之前,我经过象泉河下游的三十三丈滩,无意中发现有人被冻结在一块坚冰之中,遂马上破冰救人。我猜想此人一定是遇到了冰雪暴,躲避不及,被雪球攫住落入冰河。普通人遇到这种事,通常会在雪球中窒息而死,但这人真是命大,当我凿开坚冰时,发现这人尚有呼吸。我救了那人,目前为止,那人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以我的能力,只要稍稍耗费点时间,就能刺激那人的呼吸系统,使其平安醒来。可是,在做不做这件事上,我进退两难,不知该向前还是向后。罗老弟,如果换了是你,会怎么办?”
罗开一字不落地听完,立刻问了关键问题:“被救的那人是男是女?”
大鹰沉吟了一下,才缓缓点头:“是女的。”
“是个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不怜惜的美女吗?”罗开追问。
大鹰长叹,然后轻轻点头。
罗开拍掌大笑:“那就对了,我猜你是怕救醒她之后,就会失去她。若是不救她呢,只能呆呆地看着她,却无法让她懂得你的心。是不是这样?”
大鹰又点点头,脸上表情茫然若失,看样子已经被罗开准确地说中心事。
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就像某些魔幻电影那样,人类美女不会爱上金刚,也不会爱上青蛙王子,更不会爱上长着一对翅膀的怪物。她一旦苏醒,必定惊呼妖怪,掩面而逃。到了那时,大鹰非但留不住她,更会在精神上遭受重大打击。
“你说对了,我该怎么办?”大鹰低下头,气势消退,茫然无助。
男女之间的情感问题非常复杂,爱与不爱,没有任何条例可以遵循,更没有道理可言。从罗开的角度看,大鹰要留住那美女的可能性约等于零。
“没办法,是吗?”大鹰从罗开的沉默中得到了答案。
“这是一个死结,没法解开。”罗开只能如实回答。既然大鹰是真心求教,他没必要骗对方,更不会为了活命而摇尾乞怜,满口胡言。
大鹰惨淡而笑,蓦地仰天长啸,振翅而飞,俯冲入右前方的云层之中,瞬间不见踪影。
罗开暂不管其它闲事,捧着陶瓮喝酒,自顾自地品尝着绝世佳酿。那帐篷就在五步之外,但他却根本没想过要掀开帘幕去看个究竟。他是个坦坦荡荡、正气凛然的真君子,慎独而且自律,绝不做偷鸡摸狗、自损清誉的事。再说,那女子是美是丑,跟自己并不相干,看与不看,又有什么意义?
第九十七章 杀人伏心魔
直到罗开喝完那瓮酒,大鹰才长啸着归来,肋下还夹着一个人。
大鹰落地,将那个奄奄一息的人抛在地上,一言不发,搬起酒瓮痛饮。他那对翅膀的尖端长满了尖锐如匕首的短翎,一半都被鲜血染得通红。
“每一次,我心里有事不能决断,就会忍不住要杀人。小事,杀一两个人就能缓释;大事,非要杀个尸横遍地、血流成河不可。很多年没有遇到大事了,所以我总是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无时无刻不在‘制怒’,告诫自己要无比冷静。可是这一次,我无法控制心情,身体像是在腾腾火焰上烧烤,只有杀人,才是清凉镇痛的良药。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大鹰的目光如投枪一般,死死盯着罗开,原本是黑色的瞳孔已经被逆灌上来的气血烧红,如两颗晶莹闪亮的血胆。
罗开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明白双方实力相差太大,而自己又身处绝顶,天时、地利、人和三才尽失,几乎没有一点胜机。
“那不是个好习惯。”他强自微笑,不让对方发现自己心底的寒意。
“杀人,总比让自己爆炸毁灭要好。”那大鹰说。
“可是,那是治标不治本的行为,即使杀人暂且缓解了你心头的狂躁,形同饮鸩止渴。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杀再多的人,也无法根治这种痼疾。不如我们坐下来,慢慢梳理情绪,看看有没有办法彻底解决那问题?”罗开说。
此次进山前,他从尼泊尔的报纸上了解到,屡次有游客从珠峰南坡登山而莫名失踪的事,前后累计超过百人,想必与这古怪的大鹰有关。
“没办法,我已经咨询了上万名所谓的智者,他们的回答全都大同小异,让我闭关、诵经、持守、自缚,但那又有何用呢?没有人能帮我镇杀心魔,心魔永存,则永不得安——”大鹰正低语着,那倒着的被俘者突然起身,惶急地胡乱大叫,尼泊尔语与英语夹杂,声调混乱,不知所云。
“杀,杀,杀,杀,杀,杀,杀……”大鹰狂怒起来,身子一转,仿佛文明儒雅的诗人轻轻打开折扇一样,右边的翅膀倏地展开来,带血的短翎挥洒出去,如一只飞速转动的齿轮,将那狂叫着的人一剖两爿,甩入万丈深渊。
罗开深吸一口气,趁着那大鹰专注于杀人之际,陡地吐气开声,使用少林派“降魔狮子吼”的功夫,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声。他在这门功夫上浸淫超过二十年,最高纪录,曾在香港的一座环形密闭大楼内发声,震碎四面的窗户玻璃多达一百二十块,声波之强,当世无敌。
这次,他在狮吼功之内又加上了“六字大明咒”,即“唵、嘛、呢、叭、咪、吽”,该咒源于梵文,象征一切诸菩萨的慈悲与加持,其内涵异常丰富、奥妙无穷、至高无上,蕴藏了宇宙中的大能力、大智慧、大慈悲,具有微妙不可思议功德,又具无量三昧法门,令一切金刚护法、天龙八部,无不喜欢拥护。
他的吼声持续了五分钟之久,到了最后,连刚刚喝下的一瓮好酒也变成了蒸腾雾气,全都从嘴中喷涌而出,人与声合为一体,根本无法停止。
不知过了多久,罗开才从声波震荡、魂魄离合的“忘我”状态中清醒过来。忘我,就是武学修行的最高境界,物我两忘,御气而行,借天地之神力打击对手,令对手无法抵挡,无可逃避。
他看到那大鹰已经收敛羽翼,双掌合十,静默地站在小帐篷前,脸上没有半点狂躁之气。
“你感觉好了吗?”他问。
大鹰恭恭敬敬地躬身施礼:“多谢你的狮吼功,把我的心从血海中唤醒。看起来,这次我是找对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