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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过度采伐,林场上树木逐渐稀疏,最大的也不过手臂粗,做不成家具,再加上林场距离榆树村还有几里山路,山里又没有田地,普通人家根本不会走到山林里面来,所以连一条像样的山道都没有。
到现在,那个林场便逐渐荒废下来。
不过村里的理正说了,谁要去山场守山林,就由村里拨给酬劳,一个月二十文钱。
二十文,每天喝稀糊糊都不够,而且林场偏远,周围全是绵延大山,时有野兽出没。最最重要的是那里根本就荒芜人烟,平时两个搭话的人都没有,到那里去比坐牢还艰难。以前林场有用的时候还好说,经常有人光顾,现在却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魏老婆子打的好算盘,直接将小花赶去林场,一方面把这个灾星加克星指使出去,眼不见为净,全了梅姑算命指点。另一方面还可以每个月拿几十文钱,权当废物利用。
哪里想到,当她一开口把小花送去林场的时候,儿媳直接就应承了下来,然后立马就回去给小花准备生活一应物什。
家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儿子的,以后要留给孙子的,哪里容这个女娃子搬走?所以便急慌慌地往回赶,最后还是让秀云抱走了一床旧棉被,一张席子,一个破陶罐……林宝不理会魏老婆子的叫骂,直接帮小花把生活一应事物搬到五里外的野岭子上。
秀云还带了一些米粮红薯之类的,用背篓背着,一并送小花过去。
林宝故意走慢一点,等秀云走到旁边,便说道:“你这样做值得吗?”
秀云冷声回道:“那你觉得我应该怎样?”
林宝叹口气,“至少这是你自己生的娃,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骨肉,不管以后怎样,都会跟你亲近。你这样做,不是直接把她送上绝路吗?”
秀云冷笑:“骨肉?亲近?亲近有什么用?我为我娘做了什么?我有能奢望她以后能给我什么?难道能给我一个家?给我……”秀云万万想不到一个五岁的娃能听懂这些,所以她说话声音一点也没有压制,她没注意到小花瘦弱的肩膀在听到她那一声冷哼明显的耸动一下。
林宝说道:“你真的不后悔么?我是说……”他目光淡漠地扫过小花背影,就像看着一株草一棵树。
“这世上哪个女人是被捧在手心放在蜜罐中长大的?所有人都那样过来了,倘若她真的死了的话,这就是她的命。我生了她并不意味着要养她一辈子,再说了,即便我现在对她再好,再护着她,等她以后找了男人,嫁人了,她还会记得我这个当娘的吗?哼,还不是像我一样……”秀云语气中满满的都是怨恨,她恨自己也是个女儿身,恨几个弟弟夺了自己的幸福。在娘家便是当牛做马任劳任怨的,若非如此,爹娘会对自己好么?因为在他们眼中,样女儿就是给别人家养的,所以她要嫁人,她要成为一家之主……只可惜,她找错了人。
两姐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都把郁积在心里多年的怨恨全部吐露出来,可是,这些话即便说出来了,心里却一点也没有轻松。
小花恰恰相反,她心里是彻底轻松了,原本还以为这个娘亲会念及骨血亲情来着,其实不然,她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她说的对,现在对自己再好,等嫁人了,一切便要围绕着夫君,哪里会顾及到娘家呢?所以就像前世那样,即便是把自己卖给别人当侍妾,她也从未反对过一分;即便几次三番来压榨自己也毫无心里压力;甚至到最后有人要她来杀自己以成全瞿家名声,也毫不犹豫地对自己动手了……
小花心里没有恨,只有深深的悲哀。呵,女人啊……
山路难行,三人走了半个时辰才到林场,在一个小坪子里有一间茅草屋,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了。山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木材,所以小屋都是一个个原木做的框架。这些木头都是无法改成做家具或者被虫蛀或者其它不值钱的杂木,唯一的好处就是,经过这么多年,顶棚的茅草盖顶已经完全**了,而小屋周围的木头框架基本完好。只是里里外外都异常杂乱,荒草丛生,根本无法住人。
秀云放下背篓,便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将杂乱全部扫开。
这里是以前伐木工人歇脚喝茶的地方,有不少散落的树枝。
林宝也手脚麻利地将这些树枝全部整理出来,小花见此,连忙去山坡上扯些葛藤回来,有植物杀手的异能,扯这些成年人都很难扯断的藤蔓,在小花手里轻松就折断了,然后拖到茅草屋旁边。
至于茅草,周围全是一人多高的丝毛草,没有镰刀,小花再次将她的异能发挥到极致,几乎左手拽着一大把丝毛草根部,脑海中发动意念“折断”,就扯下整丝毛草。双手在浓密的草笼中划拉个不停,不过一会就收拢了一大堆。
这时秀云也将地面大致清理了一下,三人一起开始捆扎茅草顶篷。
林宝力气大,将树枝规整地放在地上,小花递上丝毛草,秀云便在一旁将葛藤捆扎上去……
很快,一张勉强可以盖住整个屋顶的顶棚就做好了,直接盖将上去就行了。
秀云不停歇地将屋里发霉的东西全部清扫出去,小宝则用剩下的树枝和葛藤又捆扎了一个两尺宽的木排门,依旧用葛藤将一边在门柱上捆好。
弄完这一通,太阳已经落到山顶了,秀云匆匆将背篓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放在屋里地面上,嘱咐一句,“你自己在这里好好的,人要靠自己,我走了。”
林宝深深看了小花一眼,刚才三人都在忙乎,可能都没注意到小花是怎么弄来那么多葛藤和丝毛草的,但是他注意到了。看断面就像是那茅草早就被割了放那里一样……
心中的疑惑变成的笃信,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不知是叹息还是宽慰,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将手再次在小花脑袋上抚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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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采买
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尽,小花拿着唯一的破陶罐到旁边山涧中的石壁缝中接了一罐水回来。
早上在姥姥家吃了一碗糊糊,赶了几十里山路,又忙活了大半天,还使用了不少异能,小花现在只觉得异常疲惫。往肚子里咕咚咕咚灌了一气水,便身子一歪,倒在草堆里睡着了。
秋凉夜深露重,小花却睡得无比酣实,心中异常宁静,没有牵绊,没有忌讳……她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弃女。
因为一无所有而无所畏惧,前世桎梏自己一生的亲情友情爱情,现在什么都没有,如此干净利索,倒给了她无比安详宁静的空间。
如此也好。
只不过,虽然她并不奢求他们一定要对自己好,但是他们如此舍弃自己,却再也回不到以前了。所以不管前世是生命轨迹是怎样的,小花发誓,这一世,她不会再做别人的工具,不会再哈戳戳地给别人做嫁衣,她只为自己而活。
小花被一阵悦耳的鸟鸣吵醒,左手一股暖流从手臂一直汇入胸膛,于是整个人都暖呼呼的,非常舒服,将所有的疲惫一扫而空……咕噜……除了肚子还在唱空城计外。
小花心中欢喜,看着左手痴痴笑了出来,原来左手并非只是“杀手”,还可以清除身体疲惫呢。小花明显的感觉到身体比以前更加充满了力气,从草堆里爬起来,摘掉身上杂草,拍拍灰尘,打开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树林罅隙照射进小屋,小屋顿时变得明媚而温暖起来。
没有火镰也没有火石,无法生火做饭,小花跑进山林中觅食。
林中到处是宝,只要肯下功夫,是饿不到肚子的。根据前世的记忆,小花找了些能入口的野果果腹。果实酸涩而小,也仅仅就是果腹而已。当肚子没有再咕噜噜叫了,便带上三舅舅给的银钱,直接去集镇。
又是一番翻山越岭,饶是再经铬的脚也被戳破了,新伤加旧伤,疼的小花抱着脚在地上打滚,十指连心呐。心里发狠,到了集镇一定要给自己卖一双鞋穿!
集镇稍微热闹一些,与上次下市后来的冷清截然不同,道路两边都摆满了各种小摊。
有把自己家地里的蔬菜粮食拿来卖,也有卖各种自制小吃的,糖葫芦,油串子等等,看的小花直流口水。索性去旁边的包子铺卖了两个大肉包子,和十个馒头,花去她十四文钱。虽然很肉疼,却吃的无比饱足和欢快,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把身体养好,才能面对接下来的各种状况。
小花终于在场口上找到一个卖布鞋以及各种刺绣的小物什,但是地摊上却没有合小花脚的鞋。也是,小娃子哪用得着穿鞋呢,所以妇人卖的都是成年人,最大众的鞋样。
貌似妇人的生意不是很好,这里本就乡野之地,一般人家有女人给一家人做鞋做衣,倘若真有人来卖的话,别人反倒会认为他娶了一个啥样的懒婆娘呢,那是极没面子的事情。所以妇人看到小花来,并确认对方是真的要卖鞋后,便让她留下脚印大小,等过两天再赶集就给她送来。
整个集镇上就只有这一个卖鞋的地方,小花心道,等两天就等两天吧,反正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也不差这两天。只是留下一个脚印尺寸,即便对方爽约,她也不会损失什么。
没买到鞋子,小花仍旧光着脚丫。
接下来就是衣裳的事情了,再过一个月就入冬,身上这一件叫花子穿的破衣裳可挨不过去,索性现在就买。
一切和衣食相关的东西都贼贵。
集镇上只有一个布庄,没有成衣店,都是扯了布回去自己裁剪缝制。小花无奈,幸好自己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否则光是这一样自己就活不下去。她也很疑惑前世自己是怎么活下去的呢。
买了十尺粗布,个子小,可以裁一套棉袄棉裤,又买了几尺粗麻布,用来垫在草堆上,免得每次起床全身都是草。如此就花去了她将近两钱银子。
布庄老板是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人,好心地用一块剩下的脚料给小花包起来,说道:“这一包东西有些沉,你说你娘就在外面卖菜,要不我帮你送过去吧。”
小花一个小姑娘,不说有大人指使自己来的,别人肯定不信,还会将她当成妖怪,索性都说有家人在旁边。反正对于这些生意人来说,有生意做就成,以前不是没有大人叫小孩来拿东西的,都是将银钱算好,让小孩拿着,买什么东西买多少都是定数,而不像小花,貌似家人都十分放心她,任由她做主一样。
小花大大方方摆手说道:“不用了刘伯,就这两步路,没事的。对了,你给我的包布你还有吗?”
刘伯说道:“这是别人买不料,从整匹布上裁下来,剩下的布头,你要的话可以便宜给你。不过这些也都是上好的新布,只是比整块的布少一点点。”
少一点点也是少,索性在一堆布头中选了几块稍大一点的,或许还能给自己缝一件单衣褂子之类的。
付了钱,小花手上便没剩下多少银钱了,这些都是昨天三舅舅塞给她的,这应该就是他所有的积蓄,小花虽然很疑惑他为什么这么帮自己,并且如此信任自己将所有积蓄都给她。毕竟自己在外人眼里还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娃,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