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良心的遣责又让他觉得自己太过薄情。于是,他亲自帮青荷擦洗了身体,又给她换上新衣,安放进棺材里。
有人来问,“是不是就在潞州挑个地方,把人葬了?”
蒙旷本来是不同意的。再怎样,他也应该好好办场丧事,再把青荷带回南楚去安葬,省得留在异乡做个孤魂野鬼。
可如今这样的大热的天,他怎么带着棺材上路?再说南楚也不平静,他要赶回去处理的事还那么多,怎么耽误得起?
所以话在舌尖打个转,就成了,“把她化了,收了骨灰带回去吧。”
虽不能保全尸体,但能把她的骨灰带走,也算是聊尽些心意了。
那人听了,便说明早来办。
那就是说,青荷连停灵一日。多受些香火都办不到,就马上要被火化了。蒙旷呆呆的坐在棺材前,心中的内疚几乎快把他淹没了。
忽地。有一个小女娃跑到他的跟前,“你在干嘛?”
蒙旷抬眼,这是一个很灵秀的小姑娘,鼓着粉嫩嫩的小脸蛋,稚气讨喜,带着勃勃生机。
蒙旷忍不住在想,要是他和青荷有个女儿。只怕也是一样可爱吧?
见他不答,小女娃又问了一句,“你这么难过。死的是你什么人?”她小手指着棺材,说,“我在村里见过人家办丧事,只有死人才睡在那样的木头箱子里。”
蒙旷想半天。也不知该对个小孩子说他死了个妾。因为他觉得这样的称呼是侮辱了青荷对他的深情,便含糊道,“死的,是我的一位夫人。”
“哦。”小女娃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问,“她是病死的吗?”
蒙旷一哽,心头的内疚又被勾了起来。可在孩子纯真清澈的眸光前,他又实在说不出假话。只得道,“是给人害死的。”
“那你还在这儿干什么?”小女娃奇怪的看他一眼。“你怎么不去给她报仇?我娘说,不能保护媳妇孩子的男人,是天下最没用的男人。啧啧,我不跟你说话了。”
小女娃狠狠鄙视了蒙旷一把,然后似是怕沾上他身上的“没用”气息一般,快速跑掉了。
蒙旷却是猛地站了起来。
是啊,他连自己媳妇孩子都保护不了,便是得了天下,又有什么用?连个三岁孩子都瞧不起他!
就算他要用到冯辰香,不能杀了她,但也绝不会让她好过!
于是,在青荷的尸体被火化之后,冯辰香想去上一柱香,做做姿态时,震惊的看到,青荷的牌位上,写的是“爱妻孙氏青荷之灵位”。
这怎么可能?
世人最重生死名份。
如果蒙旷承认青荷是他的爱妻,那她冯辰香又算什么?
“你?当然是我的如夫人。”蒙旷漠然的看着她,“公主孤身在民间流落三年,名声受损,自甘为本将军的妾室,昨日拜堂,不是这样吗?”
什么?冯辰香震惊了,也愤怒了。
公主的骄傲,让她绝不能接受这样的羞辱!
“蒙旷,我不嫁了!”
回答她的,是又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她完好的另外半边脸上,同样落下五只清楚的巴掌印。
蒙旷看着她,就象看着一只可以随时碾死的蚂蚁,“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你的容忍了。你要是再不顾我的警告,做让我不高兴的事,我有的是法子收拾你。绝对比你宫里那些手段,还要阴毒十倍,你信不信?”
冯辰香信,蒙旷这一刻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比她从前在宫中见过,专门替父皇处理一些阴私之事的大太监还可怕。
可就算她信了,但蒙旷还是决意要给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
那就是直到死,蒙旷也没有碰过她,而冯辰香也不敢让任何男人来碰她。
直到十多年之后,因蒙旷战败过世,她也染病身亡,被下葬收殓之时,才有婆子惊讶的发现,在这位公主的前胸后背,纹着一些奇特的风景。
前胸是一片茅房,而后背上,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马桶。
要是她到过多年前的潞州军营,就会知道,那一片茅房正是冯辰香打扫过三年的地方。蒙旷让人把它们纹到冯辰香胸前,就是让她时刻记着,自己曾经的那段时光。
至于后背,冯辰香就算看不到,也没关系。
因为纹身的墨汁里,不知被加了什么香料,带着奇特的恶臭,直到冯辰香死,还是臭得跟粪坑一般。
那婆子忽地恍然,怪不得这位公主直到死,听说还是处子。有这样奇怪的癖好,也实在是没有男人敢近她的身了。
有钱人的毛病真多!婆子嫌弃的摇摇头,把冯辰香随随便便收殓便下葬了。
等这婆子更老些,难免嘴碎,日后传出话来,反正那时南楚早已灭亡,也没人辟谣,倒是给了人们茶余饭后一些闲话的笑料。
相传美艳无双的南楚公主,竟是个奇特的纹身爱好者。还酷爱在自己身上画茅房和马桶,并用恶臭来当香料,实在是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若是冯辰香泉下有知。得知自己留下这样的名声,真不知会不会气得又活过来。
而此时,当蒙旷带着冯辰香离去时,还带走了一个人。
柳媚儿是自己主动要求去跟蒙旷做妾的,“反正留下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倒不如出去拼一拼。再说,冯辰香也害过我。我去跟她共侍一夫,也算是报仇了。”
秦彦看不上她,她确实没机会。但蒙旷不一样。他刚失了青荷,正想找个人刺激下冯辰香。正好有个容貌家世还不错的自己送上门来,他是没有半点意见的。
叶秋对此只能表示,人各有志。
其实柳媚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她是看中秦彦蒙旷有问鼎天下的意思。想去博一把,日后弄个贵妃当当。
这女人就算在仙人村呆了三年,老实了些,但骨子里爱荣华爱富贵的心,还是坚决不改的。不过这样也好,反正她跟叶秋一家也不是什么正经亲戚,自己愿嫁,谁还拦着她么?
于是走前。叶秋还客气的送了她几件首饰和一些衣料当嫁妆。
柳媚儿还厚颜道,“如今出去。万事不比家中。村长能不能再送我些银两?我若能得势,不也是替你出气么?”
叶秋差点被逗乐了,还真没见过这样讨钱的。
不过豪爽的叶村长,当即表示,“那我去跟收帐的人说一声,你也多在你家将军跟前说些好话,让他一回了南楚,就赶紧把答应送我们的人送来,到时我再让人给你个大红包。”
柳媚儿讪讪的退下了。
蒙旷吃这么大个亏,她还凑上前去催,不是找抽么?
算了,知足吧。
这边潞州事了,叶村长就要带着闺女回仙人村了。李营长得暂且等等,接收秦彦送来的一百斤生铁。
二丫要学的琴棋书画一样没买,倒是跟年小宝欢快的吃遍了潞州的大小馆子。
对此,李营长的说法是,“还小,不急。”
叶村长无语望天,既然知道她还小,学不了这些,你还用这个借口把她带来?
尤其让叶村长耿耿于怀的是,“那天,你是故意放二丫去见蒙旷的吧?”
李营长默了默,然后说,“看他不顺眼。”
可我闺女才不是大凶器,你这样放出去伤人,真的好吗?
李营长不管这些,身为一个优秀的将领,知道知人善任就行了。再看他们家二丫,多么出色的完成了任务。日后便是做个大凶器,总比做个可怜女子,被人欺负的好。
村长不知营长心中暗暗定下的闺女培养大计,只觉得自己也看蒙旷很不顺眼,所以对于李营长别具一格的打击报复的行为,就不多计较了。
“只是女儿回去之后,她的教育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话音未落,一只凶器当真被扔了出来,直直打向叶秋后脑勺。
还是李营长手急,一把将她拉开,抓住了那只凶器。
就见他家的“大凶器”一脸惶恐的跑过来,不安的扯着衣角道,“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就是在跟小宝玩,然后把哥哥给我的防身法宝给他看。”
“你哥给你的防身法宝?”叶秋从男人手里抢过那块石头,恶狠狠的道,“你打算怎么用?”
二丫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一脸无辜,“就跟刚才一样啊。哥哥说我年纪小,唔唔,拍人不痛痛,要是遇到坏人,嗯嗯,就拿石头拍他。要偷偷的!”
看那么点大的小闺女,还很机智的把最后一句偷偷放小了声音说,叶秋掂着手中沉甸甸的小石块,只觉眼角抽得疼。
这都是怎样的一家子啊?
爹把女儿当凶器使,哥哥还教妹妹拍砖头。他们到底是要闹哪样?
当爹的见势不妙,迅速转移话题,“唔,这石头好象是地瓜小时候玩过的吧?记得还是我第一次带他进山时捡的。嗯,他也是个念旧的好孩子。”
这跟念不念旧有半毛钱的关系吗?叶村长快要爆走了。
“嘿,把那石头给我瞧瞧!”忽地,被冷落一旁的年小宝颇有兴趣的凑上前,看看李雍手中的石头,眼睛亮了,“你们那儿有很多这样的石头吗?”
“当然!”二丫忘记了自己的“险境”,挺起小胸脯骄傲的吹嘘,“有一座山那么多呢!”
“别说!”年小宝忽地捂了她的嘴,还警惕的左右看了看,“这种事,不能给人知道!要不,会惹来那个杀,杀什么祸的,会死人的!”
叶秋要不是知道这孩子脑子有问题,都开始怀疑,他是为了帮女儿逃脱责罚,故意而为之了。
可李雍却忽地脑中灵光一现,想起那件被他遗忘的事情来了。
“你姓年?年大铁匠是你家什么人?”
年小宝好奇的睁大眼,“你认得我爹?”
李雍紧接着问,“那你家那把七星剑何在?”
年小宝愣了愣,忽地笑了,“你也上当了吧?我家才没有什么七星剑呢,七星剑其实是个炼剑池。不过现在除了我,我爹说这世上已经不会有人知道了。哎呀,我爹说了,不能告诉别人的!我不管,你要替我保密,否则,否则我就赖你家不走了!”
看这傻孩子自悔失言后的一脸愁眉苦脸,李雍忽地有些无语。
他怎么就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年家铁匠,是当世最好的铸剑师家族。
每一代的当家人都叫年大铁匠,是各国争抢的人才,至于真实姓名和行踪,从来无人得知。
李雍少年时,曾经有缘得到一把年大铁匠铸造的匕首,后来送给地瓜了,是以听说过一些关于这位年大铁匠的传闻,尤其是关于七星剑池的。
想想叶秋曾说过,这孩子曾开价一月十两银子,让人请他做事,这当真不是个笑话。如果年小宝不是傻子,相信就是每月一百两,都有人趋之若鹜。
再看看粉嫩小脸上写满好奇的小闺女,李雍忽地觉得,他儿子是个福星,他闺女运气也不差啊!
随随便便上个街就能捡到世家隐门的嫡子传人,唔,这样重要的人物李营长还是决定亲自护送回仙人村去了。
顺便考察一下,仙人村后头那座荒山上是不是真有什么会惹来“杀身之祸”的东西,要是真有的话,秦彦那一百斤生铁算个毛线啊!
李营长不知,自己已经被“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