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由得,董婉清很用力地捏了捏自己的胸前,心里面怨恨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得病?为什么那天的神奇效果,不会再来一次呢?为什么!为什么……”
董婉清的心里面,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另一边胸,能像那天一样,感受到那股钻心的疼痛。
这样她就不用做手术了!
这样她就能够完全康复了!
这样静姨便不用再为了她发愁担心了……
然而,客观物质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董婉清的希望越大,失望便越大,距离下午四点的手术也就不到九个小时了,奇迹……还会发生么?
第七十章 回乡下老家
埋葬了小黑,林烨回到自己家。
父母和小舅都已经吃过早饭了,小舅和母亲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父亲却拿出了摩托车安全帽,正在整理东西,似乎准备出门。
“小烨,一大早,你跑哪儿去?桌上给你留了豆浆油条。”
林母见林烨回来了,指着餐桌说道。
“我帮王大爷来埋小黑去了。”
林烨如实答道,然后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又瞅了一眼准备出门的父亲,疑惑道,“爸!今天周末,你又加班?”
“没!我回乐丰村老家一趟,挺久没回去看你爷爷奶奶了。给他们送点东西过去。”林父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瓶白酒,还有一大盒的保健品。
而林烨一听到父亲要回乡下老家,顿时也来了兴趣。因为,他得到的那个《先天五行诀》,还根本没有开始修炼,就是由于灵气浓度不足。
看过无数的林烨,用屁股想都能知道,城市里污染严重,根本没有丝毫的灵气可言。要想开启修炼的话,肯定要到乡下去啊!
老家乐丰村,可以说是穷乡僻壤了,靠近大武夷山脉,在古代就是有名的仙山洞府,盛传都有什么武夷仙。
加上林烨现在又开出了一个厉害的【灵气探测器】,所以他便琢磨着今天跟着老爸回老家去,然后利用【灵气探测器】寻找到灵气浓度适合修炼的地方,这样便可以瞬间成为吊炸轰轰的修真者了。
“爸!我也好久没回去了。一会儿我跟你一起!”
三两下将早餐吃完,林烨急忙道。
“你回去做什么?小烨,高考复习要紧。等高考完以后再说!”
林母见林烨如此积极要求回老家,微微皱了皱眉头,反对道。
“是呀!小烨,爸是骑摩托车回去,一来一回少说也要三四个小时,晚上回来说不定都九十点钟了。你明天还要上学,跟着去,太累了!”林父也是摇了摇头拒绝道。
但是,林烨可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回老家的好机会,又道:“爸妈!我也很久没回老家看爷爷奶奶了,还有家里的朋友,你们就让我高考前回去一次吧!刚好,最近高考压力大,也让我回去散散心……”
说到这里,林烨似乎还是觉得没有很大的说服力,便又深吸一口气,眼珠子一转,说道:“你们也知道卿姨是心理医生,她说我高考压力特别大,就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
对了……你们不是一直夸隔壁韩磊的成绩优秀么?可是他的心理压力更大,现在都导致他心理变态,做出了虐猫和偷内衣的变态行为来了。你们也不希望,我也因为压力大变成那样吧?”
“呀!原来早上吵吵嚷嚷的是这事儿啊?”
林父也是一愣,顿时表情也凝重了起来,看向了妻子,意思是让妻子拿主意。
“不行!不行!电视上说,心理健康也很重要。小烨,你压力大,也的确应该出去走走。成天憋在房间里,容易憋出问题来。”林母当即也是点了点头,被林烨说服了。
“耶!那爸你等我一下,我回房间去换套衣服。”
林烨不由得再次感谢了一番“无私”的韩磊同学,再次用他那血泪教训起到了一点作用。
而等林烨回房间后,林父就又凑到林母面前,有些担心地说道:“爱玉!你说小烨这么积极的要回老家,该不会……是还没有忘了丁香那丫头吧?想要回去找她?”
“瞎胡说什么!这都三年过去了。再说了,就小烨现在这样的情况,老娘还巴不得他回去找丁香那丫头呢!话说回来,丁香这丫头,也是够命苦的。当初初中的时候,学习成绩,可比咱小烨好多了……”
一向盛气凌人的林母,竟然有些愧疚地低下了头来,叹气道,“哎!当初也怪我们,明明两个小孩是在一起互相激励学习。咱们却偏偏以为他们在早恋……”
听到这里,林父有点恍然大悟地瞪大了眼睛,大胆猜测道:“该不会小烨现在变成这样,就是因为当初咱们坚决反对他和丁香在一起吧?坏了!坏了!我就觉得肯定是有什么刺激的事情,才会让小烨变成这样的。我林家的香火啊!”
“所以说啊!今天就让小烨跟你回老家去,说不定真遇到丁香那丫头,就能解开这一段心结不是?那句话说得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林母点了点头道。
说起这段往事,其实也算是任何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经历的。
林家是在墩徐镇下属的一个自然村乐丰村,林烨的初中在镇里的中学,也只是一所普通的乡镇中学而已。
大部分的学生,都是混日子,等着混完九年义务教育拿到初中文凭,便马上来外出打工。但是也不乏像林烨和丁香这样想读书的孩子,他们不想再留在农村或者外出务工,想要靠知识改变命运。
所以,真的是很单纯的,林烨和丁香,相互激励对方,在几乎全班同学都没有几个在认真听课和学习的状态下,两人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班级早读,晚上又一起自习到十点钟才回家……
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就传来了风言风语,说林烨和丁香在搞对象早恋。
尤其是初三的时候,就传得更厉害了,以至于学校将双方家长都请来了。
林父林母不明所以,也觉得林烨和丁香是在早恋,便严厉地批评了林烨,并且不准他再和丁香来往。
林烨很委屈,但是却并没有办法。
而且,少年懵懂的情愫,也的的确确是对淳朴善良又美丽的丁香,有着深深地好感。或者可以说,林烨初中三年能够这么拼命用劲儿的读书,最大部分的原动力就来自于这个叫丁香的姑娘。
叛逆的年代。
青涩的感情。
父母的枷锁。
同学的留言。
……
当时的林烨,独自一个人承受着这些,真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昏暗的,甚至想要过从桥上跳下去一了百了算了。
然而,就在林烨来回徘徊在大桥上的时候,是丁香款款轻盈地朝着林烨走来,笑吟吟地和他谈心,并且鼓励他要继续努力学习,不要因为没有和她在一起学就松懈了。
最重要的是,丁香和他约定,要一起考上市一中,等上了高中以后,再在一起努力学习考大学……
正是因为丁香的这一份鼓励,林烨在初三最后的几个月时间里,玩了命一样的在学习,终于考上了建安一中。
可就在他拿到一中录取通知书,并且同样在一中录取榜单上看到丁香的名字,疯了似的狂奔到丁香的家里去将好消息告诉她时,却被她务农的大哥告知,丁香不会再上高中了。
即便是考上了市一中也不会去报道,家里根本就没有钱供她上高中考大学的。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更认为女孩读书是赔钱货,而且家里还有几个弟弟妹妹要养,她大哥又要结婚盖房子,所以丁香中考完以后就主动到邻省去打工了。
也正是在那一刻,林烨觉得自己的心碎了,自己的心死了……
他都不知道,那一天他是如何从丁香家走回自己家的,再次路过那座大桥的时候,看着下面湍急的流水,想起丁香在这里对自己说过的话,和自己一起许下的约定,泪水就不知不觉地满面了……
轰轰轰……
坐在父亲的摩托车后座回老家,天气很好,是骄阳,再次经过这一座大桥,林烨浑身一阵,整个人仿佛被激活了一般,那些画面,那个淳朴美丽的叫做丁香的女孩,瞬间在他的脑海当中崩了出来。
“丁……丁香……她回来了么?”
摩托车的轰鸣声,耳边的风声呼呼,林烨怔怔地看着前方蜿蜒的公路,忍不住感慨,时间过得真快,都三年了。
第七十一章 读书无用论
轰轰轰……
父亲的摩托车,已经骑了五六年,林烨犹记得以前到镇里上初中的时候,便是坐着这一辆摩托车每周来回。
从建安市到墩徐镇的路,还是水泥国道,但是要从墩徐镇回乐丰村的话,可就有一番可折腾的了。
虽然说记忆当中的石头路已经铺平成为了泊油路,但是却一样是蜿蜒的山路,不过是上坡还是下坡,都同样让人忍不住惊愕。
甚至还有一段盘山而上的路,林父的摩托车老旧了,马力不够,还需要林烨和他一起推上去才行。
终于,前后花费了将近两个半小时,林烨终于回到了久违的老家乐丰村。
“爸!妈!我回来了……”
摩托车在一家古朴的农家小院当中停稳,这是林烨爷爷奶奶的家。
林烨跟着父亲提着保健品走进去,爷爷在客厅里看京剧,奶奶在后院喂鸭。电视是二十寸的大液晶,爷爷看着正乐呵,声音放得很大,甚至都没有听到林父的叫唤。
直到林父走到了面前,才惊喜地乐呵呵叫道:“老三!老三你回来了啊?老婆子,快进来。老三和烨子回来看咱们了。都大半年没回来了……”
“老三!真的是老三,你在城里过得怎么样?瘦了!还有烨子,你也要多吃啊!这次回去,带几头老母鸡,让你妈炖给你吃,补补身体!”
奶奶很精神,虽然已经七八十岁满头白发了,但是却依旧是农村妇女那副精干的架势。
林父似乎也是太久没有回来看过父母,愧疚得连连点头,林烨和爷爷奶奶说了几句之后,便从后门溜了出去,快步朝着左手边的小路跑过去。
他要去的,是丁香家,距离爷爷奶奶家很近,就隔着两三户人。
咚咚咚……
走到熟悉位置,林烨却是发现,原来丁香家老旧的泥瓦房,竟然已经被崭新高大的砖瓦房给取代了。
有点心虚地敲了敲门,林烨攥紧了两只手的拳头,十分局促地在门口等着。
“谁呀!”
吱呀一声,开门人的声音,林烨有些熟悉,心里刚开始激动起来,门一打开却又顷刻之间陷入了谷底。
“呀?是烨哥,你怎么回来了?”
开门的人不是丁香,而是她的小妹丁梅。长大后的丁梅,和丁香有五成像,声线也类似,只是她的身上少了丁香身上那一股出尘清新的气质,多了一些泥土芬芳,嬉笑之间的眉目更接地气。
“丁梅,你姐在家么?我听说……她……她从广东打工回来了啊!”
林烨的心很忐忑,上了高中以后的两年,他也时常找借口和父亲一起回老家。然而,哪怕是过年,丁香都没有回来一趟,在广东打工,来回的车费贵不错,春运的时候根本就买不到票。
但是,前不久他偶尔有一次听父亲和老家通电话,便听到四叔和父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