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一头大妞在北京-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品:一头大妞在北京
  作者:大妞
  内容简介:
  《二十八岁大妞在北航的考研生活》传遍网络,千万点击,万人回帖。每页都是幽默,读完却让你流泪。献给考研族、北漂族!
  我是一头大妞,二十八岁,在北京过着不死不活的生活。在这个傻大傻大的城市,我太需要能给我人一丝温暖的东西,哪怕它只是一个称谓。我像一条糊里糊涂的土狗,每日晃来晃去,毫无希望,毫无目的。
  北京这个城市给我的感觉就是灰多沙大,富贵殷实。人人其中,如沧海一粟。
  我几乎一直晃在这个城市的边缘,很孤单,没有地位,生活在角落里,这也是我在网上的名字“幽州苔”的由来。它其实可以翻译成“北京苔藓”,陈子昂的“北京苔藓”。同时我也希望自己真的能像苔藓一样顽强,能做到“遇水则活,逢土生根”。
  正文
  1
  我是一头大妞,二十九岁,在北京过着不死不活的生活。别人叫我大妞,这个名字有点儿傻不拉几的,可是我喜欢,我觉得它亲切。在这个傻大傻大的城市,我太需要能给我一丝温暖的东西,哪怕它只是一个称谓。我像一条糊里糊涂的土狗,每日晃来晃去,毫无希望,毫无目的。
  我也可以是一片大妞,一粒大妞,一匹大妞,或者你也可以叫我一坨大妞,这都没关系。反正,在这里,我可能像一片树叶,一片苔藓,一块石头,一条土狗。什么都像,就是不太像一个人。
  这样的生活促使我想起生死的问题,答案也有了,只是一直没有执行。
  我的状态同刚来北京时没有什么两样,一直是狼狈不堪,乱七八糟,惟一变换的是形式,就是从一种狼狈不堪走向另外一种狼狈不堪。现在好像更没劲,因为连换形式的兴趣也没了。
  身体的形式倒是变了一些,来京时是一光头,现在头发比迪克牛仔还长,乱蓬蓬披在头上,遮盖了我的鱼尾纹以及突出的颧骨。这种长相看起来很“部落”,但倒是有因可寻,因为我是满人。于是我不笑的时候就很像努尔哈赤,笑起来的时候就很像努尔哈赤他妈——朋友语。
  白天浑浑噩噩过后,晚上躺在床上,巨大的清醒袭来。一个人傻呵呵地向天花板笑了笑,希望在咧嘴的刹那一只蜘蛛掉进嘴里,就此做一只蜘蛛侠上房揭瓦好不快活!要是恰巧是一只毒蜘蛛,就此死掉也不错。
  窗外是阵阵下水道的臭气。每到半夜,就是放废水的时间,这股暖洋洋的臭气让我彻底失掉睡下去的勇气。
  月光下定定睡得十分香甜。定定是我现在的男友,二十八岁,一个纯洁的集成电路设计员,秀气、文弱、散淡、善良、老实,只喜欢唱颓废低沉的歌曲并且时常跑调。
  我惊动了他,他咕哝了一句话紧紧地向我靠过来,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手准确地伸向我的胸脯。我轻轻地搂着他,用手拍着他,他那句含糊的话不用听我也知道是什么,就是一句让我别走之类的话。
  有一天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认认真真地对他说:“承蒙你看得起我,还拿我当一块香饽饽。”也就是这个傻定定还拿我当回事,我想如果哪天我死了,一定不让他知道,一定也不会死在家里,要不会把他吓坏的。如果白天发现还好,要是晚上他一个人回家发现惨淡的日光灯下我横七竖八地躺着,他这辈子就完了。
  怀里的定定很轻,这个家伙,在我怀里就像我的儿子,头还一个劲地往我脖子上靠。我无可救药地清醒着,眼看着天花板,一条大蛇哧溜溜地滑过。
  2
  我看见刚来京时的自己。那时,一个光头,比现在瘦,比现在精神。这个光头让我惹来不少麻烦,那阵子查邪教查得特严,每到一个关口,我总是要被逼问很多话。刚开始我很害怕,后来就习惯了,把箱子里的书摆好,衣服放整齐,爱怎么检查就怎么检查吧。说实在的,我剃光头并不好看,因为头中间有一个尖骨,破坏了完整的线条。操,装上两肩膀就成阎王了。
  但是我喜欢,我喜欢那种刚毅的,冷漠、简单的线条。它让我想起《百年孤独》里至纯至美的姑姑,那个穿着亚麻袍子的光头姑姑。
  那天,我光着头,拎着一个小包,从飞机上下来,身后是北京黄昏一个好大好大的夕阳,心中一喜,多好的北方晴朗朗的天啊。
  3
  我来北京纯属偶然,我在内地一个大省刚刚结束了一场恋爱。这场恋爱谈的时候颇认真,两人山盟海誓搞得很投入,却草草结束于一个大避孕套。我出长差回家的一天,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避孕套,躺在地上软不拉几的,很恶心人。我怎么也搞不明白他怎么会需要那么大的避孕套,看来是别人带来的,估错了尺寸。我想了想,轻轻回送他几顶大小不一的绿帽子,两清,走人。
  那时好像还做出痛苦状,东跑西玩地散心,跑到南宁的时候,看看银子花得差不多了,心开始发慌,想想奶奶当年是从王府井嫁到我们那儿的,一辈子好生抱怨,不如代她老人家回家看看,买了一张机票,从南宁直奔北京。
  从机场到市里,天已经黑了,我忽然不知该往哪里去,眼前一片陌生的水泥与灯火。发了一会儿呆,拦下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我要到香格里拉酒店。到了香格里拉酒店,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厕所,里面很干净,我在厕所里面洗了洗脸,整理一下衣服,找到电话黄页簿,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喂,你是海淀区知春路春风招待所吗……”这是我出差多年来总结出的方法,没地方去的时候,就上五星级酒店的厕所里蹲着看报纸,又静又舒服,想上哪住,直接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又便宜又方便的旅馆。
  到春风旅馆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一路上看看北京的夜景,觉得不过尔尔,倒是城市傻大傻大,一副殷实气派的富贵风格。
  这就是我来北京的第一夜,没来得及想想这个城市,就累得倒头就睡,什么失恋呀,分手呀,以前的工厂呀,遥远得好像是上半世纪的事情。
  4
  第二天起来,出门看见的第一个人是旅馆值班大妈,北京这个地方怪了,国营的东西特别多,总是有用不完的大妈。她们穿着各种各样不合身的制服,个个声高人壮,古道热肠。北京话也怪了,无论是姑娘小伙,小孩爷们,说出的话都有一股大妈味,就是那种心眼好使,见多识广的大妈,满不在乎中又透着亲切的味道。
  这个大妈同我打了招呼,瞅了瞅我的光头,又瞅瞅我的长相,问我:“你是不是拍《笑傲江湖》中的那个……那个……什么来着?”
  “仪琳?”
  “对,对,就是她。”
  我不禁莞尔一笑,这是我剃光头以来头一次被人当作演员。
  我回答:“……群众演员,群众演员。”
  大妈与我都笑了。
  接下来大妈很热心地问我家在哪,来京干什么。我觉得她真好,真像我姨。
  我说:“我就是一个盲流,到你们这影响市容、给交通添堵来啦。”
  大妈答得更妙:“共同繁荣,共同繁荣。”
  这个亲爱的大妈呀,是这个城市给我的第一个笑脸。我晃悠着出去吃了顿午饭。抬头看看北京蓝蓝的天,旁边是红墙灰瓦,周围来来往往是陌生的人流,忽然之间不知自己身在哪里,有种在梦中的不真实的感觉。
  把手机拿出来,不知给谁打电话,我已经很久没有接到过电话了。人从一个地方走掉,就好像在那个地方死了一次一样,那里的人们很快就会把你忘掉。
  我决定买新号码、租房子、找工作,在这个傻大傻大的城市努力活下去,否则那点儿银子撑不了多久。
  5
  几天后,我搬到了颐和园的大杂院,开始了我在北京真正的生活。在这个大杂院里,我认识了一群同我处境差不多的人,这段生活,在我一生中就像一场戏剧,情节离奇得那么不真实。它不是我生活的主流,但却是我青春中最残酷、最真实的记忆,因为里面有爱情,有友情,有贫困,有死亡。
  到了颐和园,出来迎接我的是房东——一个内蒙古男人。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一个特大、居住者身份特杂的大院。里面住了十几家,最里边还有一个小印刷厂。有全家在这卖菜的,有卖盒饭的,有批发大葱的,有卖小百货的,还有就是像我这样来京找工作的年轻人。去的时候院子里没有几个人,白天各忙各的去了,满院子里挂的都是洗过的衣服,院子中间还有几棵大槐树,绿叶伸向蓝天很是漂亮。
  旁边就是颐和园,好长好长的围墙,上面爬满了长春藤,墙角还有紫色的牵牛花,这个美丽的静谧的皇家园林与我们只有一墙之隔,可景色却完全不同。
  我选了一个里面的屋子,图的是清静,扭头就去大钟寺批发市场买铺盖脸盆。
  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院子里站着几个人,眼睛都向我瞅着。其中,一高个女孩特别好看,健康的肤色,深幽幽的大眼睛,屁股很丰满,我在过去的生活中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样好看的女孩。她是一个模特,名叫齐曲扬,基督教徒。她后来死了,死于大火。一个纯真、干净、美丽、活泼,没有心计的女孩,就这样死在了北京,美丽的梦甚至还没有展开。得到她的死讯那天,我吃惊得无以复加,不敢相信那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死掉了。那时我们已很少联系,我为自己没有能照顾她而难过,我都不知我在忙点儿啥。再也不相信什么好人有好报这样的话,她这样一个善良的基督徒,何以让她死得如此之惨,不敢想像大火烧在她身上时她是如何地疼痛,这样一想,就会浑身一紧,想彻底甩头把她忘掉。我甚至都没敢向她的父母打一个电话去吊唁,他们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的女儿有过我这样的一个朋友。
  6
  同齐曲扬头一次说话,是在水龙头旁。她是一个活泼的人,笑着问我叫什么。
  我答:“大妞。”
  “大妞?呵呵,好名字,大雅若俗。”
  我答:“是不是人长得也大美若丑?”
  她笑了,两个黑葡萄,盖着毛嘟嘟的睫毛,一口微黑的小牙:“我叫齐曲扬。”
  我对她说你的“丢”长得真好,她说啥叫“丢”?
  我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从前有一对父子一起去吃鸡,爸爸先一个人吃,儿子很谗。爸爸就对儿子说你要是能叫出各个部位的名称我就给你吃。
  爸爸拿起鸡头,儿子答:“鸡头。”
  爸爸说错了,叫“凤头”,把鸡头扣下。
  爸爸拿起鸡爪,儿子答:“鸡爪。”
  爸爸说错,叫“凤爪”,把鸡爪扣下。
  爸爸拿起鸡屁股,儿子这回聪明了,答:“凤尾。”
  爸爸说又错了,叫“丢丢”。
  儿子大哭。
  她听了大笑。的确,她的“丢丢”真好看,“丢型”很正,浑圆地立在牛仔裤里。
  她是一个自由模特,这是捡好听的说,不好听的说法叫“野模”,就是哪有场子就给她一个电话,走一场也就是八十块钱;如果赶上泳装与内衣的话,价格会高一点儿,也就是一百五十块钱左右;没有场子的时候,一分钱也挣不着。学的专业是舞蹈,本来想当一个舞蹈演员,后来因为长得太高只好抄起了模特的行当。做模特年纪又稍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