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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假如在这里点穴下葬,最好下葬者为女子,而且也只能利益女子。下葬者子孙后代之中的男子,非但不能得到祖先庇荫,反而会一生颠沛流离,兼且注定命中无子,孤独终身。”
“自古以来,天下间所有王朝更替,都是男主当国。即使曾经有女主为帝,但也是一代而止。哪里有皇位世代都是女子相传的道理?”
萧昇摇头笑道:“这样看来,就是知道了龙脉龙/穴所在,但也得物无所用。看来,风水局虽然好,但也没人会用了。”
马金玲笑道:“那也未必。比方说我们马家,就是历代都传女不传男。假如现在把我姑婆的墓迁过来葬在这里,哈哈,那么我就发达啦。”
茅小方哂然道:“刚才不是说过吗?若问此地如何贵,要等天数两轮回。金铃,即使现在就把妳姑婆埋进去,也要等待至少两个甲子的时间,龙脉的影响,才能逐渐发挥得出来啊。到时候……呵呵,妳自己也都离仙山不远了,还发什么达?”
马金玲一下子变得垂头丧气,嘟囔着抱怨道:“人家当然知道啦。不过……唉,方叔叔你也真是的。难道就不准人家做做美梦啊?”
萧昇皱眉道:“墓穴下葬之后,要等两甲子,也就是一百二十年时间,才能发挥作用?嗯……朱果王朝亡国到现在,倒差不多也有两甲子了。难道说……
茅小方和马金玲两人,都是当世第一流的风水大师。突然间看见一个珍贵的风水奇局,难免心中兴奋,忍不住就多谈论了几句,倒把僵尸的事情,一下子抛诸脑后了。
这时候听见萧昇提醒,南茅北马禁不住同时为之一愕,面色随之微变。茅小方凝声道:“萧公子说得对。这件事,恐怕……”
说话还没完,忽然间,只听得一声既似饿狼嗥月,又似怪枭夜鸣的阴森长啸,从远处山峰之上响起。声音入耳,登时感人感觉毛骨悚然,如堕冰窟。
众人齐齐抬头,循声张望。赫然都当场大吃一惊。
整座山峰,由远处看去,原本极像一位宫装贵妇人的模样。可是此时此刻,这位贵妇人的发髻,却正在不断耸动。乍看之下,就似她已经活了过来,随时要挺身站起一样。
不,不是山峰活过来。而是山峰顶端,隐隐有无数条黑影,正面向夜幕之上的月亮,不断起立又跪下,虔诚膜拜。这是……
“僵尸拜月!”茅小方神色凝重,沉声道:“月亮就是太阴星,为天地/纯/阴/之精。一切山精水怪,邪魔外道,都喜欢吸纳月阴/精华来修练。僵尸这种东西,更加没有例外。不过……”
“整整一座山头,全部都站满了僵尸!”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马金玲,说话声音之中,也禁不住出现了微微颤抖。她仿佛牙痛一样,呻/吟/道:“这究竟有多少啊?一千?一万?还是不止?老天,把我这辈子……不,把我们马家向上十辈子,所有人见过的僵尸全部加起来,说不定还不及这里的十分之一呢。道祖在上,这是做了什么孽啊!”
“哦,马姑娘,妳害怕了?”萧昇开玩笑道:“不应该啊。依我看,妳应该开心才对嘛。先前,妳不是明码标价,收一头僵尸就收多少多少钱吗?现在这里成千上万僵尸,妳全部把它们收掉,哇!发达啦。别说三年不开张,我看啊,马姑娘妳至少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
“切,萧公子,你就别说风凉话了吧。”马金玲叹气道:“答应给我银子的,是隆荒城城守。可是小小一座隆荒城,又能有多少钱?这里僵尸那么多,本姑娘即使打一折收费,隆荒城也非得破产不可。根本就是打白工啊。”
“金铃,别胡闹了。”茅小方语气前所未有地严厉,凝声道:“持正卫道,降妖伏魔,是我们修道人义不容辞的职责,怎能说什么钱多钱少的话?
这里成千上万僵尸,一旦倾巢出动,到达人烟稠密的地方作乱,岂非就是一场浩劫?所以,咱们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些僵尸全部消灭。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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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群尸拜月
茅小方道长,一心一意,以苍生福祉为己任。只要有利苍生,他可以完全不顾自己安危,舍生取义。这份大仁大勇的精神,实在令人感动敬仰。
萧昇收起昊日煌权,道:“茅道长真是我辈中人学习的典范,在下佩服。不过,到底要怎么消灭敌人,也应该讲究策略。依仗一腔蛮勇乱冲乱撞,那是莽夫所为,智者不取。
茅道长,看模样,这群僵尸一天两天之内,还不会就倾巢出动,去外面为祸百姓。咱们还有些时间,大可以从长计议。”
“萧公子说得对。其实我也是这个意思啦。方叔叔,你不要那么急着教训人家好不好?”马金玲嘟起小嘴,道:“人家都这么大了,还当人家是分不清楚轻重缓急的小女孩啊?”
茅小方神色缓和下来,自嘲地道:“倒是我性急了。嗯,萧公子,你说得很有道理。这件事,确实应该从长计议才对。”
萧昇笑笑,摆手道:“无妨。”随即凝声道:“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又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里一大窝僵尸,肯定有个领头的。
我们先想办法找到这个头领,然后干掉它。蛇无头不行,剩余的僵尸数量即使再多,也是一盘散沙。要歼灭起来,就容易得多了。”
茅小方点头道:“萧公子这句话,乃是正理。确实要先查清楚这群妖孽的首领究竟是谁,然后才好动手。嗯……刚才被公子消灭的隆科多三兄弟,属于蓝眼飞僵。
不过,凭它们的本事,应该还未有资格,成为这里大群妖孽的首领。依我看来,这群妖孽的首领人物,很可能是黄眼游尸,或者绿眼走影。甚至乎……存在不化骨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萧昇问道:“不可能有红眼僵尸吗?”
马金玲叹气道:“天上天下,红眼僵尸只有一头,就是僵尸王将臣。说实在的,合我和方叔叔两人的本事,哪怕拼掉性命,顶多只能和将臣两败俱伤,甚至想要同归于尽都不可能。
再加上这里成千上万的其他僵尸……唉~假如将臣真是它们的首领,我可要有多远走多远。否则的话,挣到了钱,也没命花啊。”
萧昇略带遗憾地叹了口气。道:“太可惜了。我原本还打算宰了僵尸王,然后用它的原身至宝,来喂食我这口神兵昊日煌权呢。想不到,他居然不在……”
顿了顿,萧昇又道:“茅道长,马姑娘。我知道毛僵,就是浑身长出黑色毛发,有尸煞之气护身。飞僵,则能凌空飞翔,而且萌生灵智,可以修炼武道或者咒术。不知道游尸和走影这两种,甚至不化骨,又有什么本事?”
茅小方凝声道:“僵尸,集天地怨气和秽气所生。这口怨秽之气,就是僵尸的根本。最开始的时候,怨秽之气和尸体相互结合,不断淬炼尸体。所以僵尸都皮粗柔韧,刀枪不入。
但修行到飞僵境界时,僵尸就能逐渐褪去外壳,只是专心淬炼自己那口本命怨秽之气。
游尸,就是从一味坚固刚强的阶段,开始走向虚实相合。身体介乎于虚实之间。
而走影,则完全脱去本身尸体,只剩余一团虚影,聚化由心,千变万化。
至于不化骨,却再次由虚返实,锻造出一幅不灭魔骨,血肉依附魔骨之上重生。到了这个时候,僵尸其实已经很难说还是‘尸’了。因为除去这具魔骨之外,它的一切,都和真正有血有肉的活人,再没有任何区别。”
马金玲补充道:“将臣就是不化骨。不过,他并非后天修炼成功的。根据我们道灵一脉的典籍记载,将臣是混沌初开时,先天怨秽之气所凝聚结合而成。
也就是说,将臣不需要修炼,天生就是不化骨。而且,后天修练成功的不化骨,在将臣面前,简直就是老虎和小猫的差别。”
萧昇点头道:“我明白了。既然如此,那么我就过去查一查它们的底细,看这群僵尸里面,到底有多少游尸、走影,不化骨。”
“萧公子。不用这样冒险。我有更好的办法。”
看见萧昇似乎想动身潜行,靠近那座山峰去查探群尸底细,茅小方赶紧开口叫停。他解开背负在身上的白布褡裢,伸手进入褡裢里面掏摸。片刻之后,忽然面色一喜,叫道:“找到了。手臂向后收拢,赫然从褡裢里面,拿出来一个金光闪闪的洗脸盘。
茅小方身上这个白布褡裢,轻飘飘的,里面似乎也没放什么东西。再加上袋口只有拳头大小,按照常理,也放不进太大的东西才对。
可万万没想到,茅小方居然从褡裢里面,取出一个直径足有两尺多宽,分量至少在十几斤以上的大盘子。这完全违反了一般常理。
可想而知,茅小方这个褡裢,肯定也是一件蕴藏空间之妙的法宝。和萧昇手腕上套着的那条手串,有近类似的作用。
茅小方把金盘在地上放好,笑道:“用这个金盘,可以施展洞烛照明法。只要捕捉得到相应的气息,那么在一定范围内,不管这对象藏身在什么地方,金盘都能教他无所遁形。”
萧昇抬头向山峰上那群拜月的僵尸看了几眼,笑道:“这群不人不鬼的东西,距离咱们这么近。要捕捉它们的气息,想必不难。”
茅小方点头道:“正是。”随即又伸手进入褡裢,取出一张在黄纸之上,用朱砂写成的符箓。拈符在手,掐诀虚划,全神贯注,催动咒力,沉声念道:“赤明开途,运度自然,欲请慧光,照破冥关,元始符命,遍告酆都,急急如律令!”
念诵之声才落,只见符箓“嘭~”自动燃烧起来。茅小方不假思索,立刻把符箓丢进金盘当中。随即,就见盘中火光熊熊,随之形成一片清晰景象,正是群尸拜月。
虽然,萧昇他们距离山峰上的群尸,至少还有三、五里左右。但利用金盘施展洞烛照明法,却仿佛打开了一扇窗户,可以直接从咫尺之近的距离,去观察拜月群尸。
从这扇窗口之中,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拜月群尸,其实并非一盘散沙,而是等级森严,上下有序。占据位置离开山顶越远,位阶就越低。
最低级的紫僵和白僵,在这里不存在。拜月群尸里面,起码也是浑身长满绿色毛发的绿僵。然后,就是最开始时候,萧昇在隆荒城里,所遇上的那种毛僵。尸体表面毛发颜色,已经从绿色转化为黑色,并且有尸煞护身了。
再向上,就是大群大群的飞僵。全部也悬浮半空。从身上穿着的官服式样看来,至少在生前,它们的官位,和隆科多三兄弟是一样的。甚至乎,有些僵尸在官服之外,还会套上一件明黄色的背心。
御赐黄马褂。这是朱果王朝之中,对建立了大功的臣子,所赐予的一种特殊荣誉。
身穿黄马褂,号称见官大三级。即使只是一名普通的四品侍卫,只要身穿黄马褂,那么即使是普通一品二品的大官,也要下跪迎接。
然而,在距离山顶最近的地方,御赐黄马褂的僵尸,已经变得丝毫不稀奇了。真正的核心,赫然是八名身穿厚重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