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骷髅魔导师-第6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我们一边走一边解释,领地恐怕保不住了,洪潮的方向看起来正好是这个方向。”普尔森也同意奥尼的提意,附和到。

    看到场中对死亡世界最熟悉的四个巫妖都是同样表情,格里斯只好加快度赶路,然后在途中听取普尔森对往生洪潮的解释。

    在死亡世界的中心。有一个巨大的海洋,那里面的不是水,而是无数的尸骸,骨骼,肢体和灵魂能量。

    这个由尸骸和灵魂组成的海洋,是整个死亡世界的源泉,在普尔森和奥尼这些巫妖所知道的历史中,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来源于这里。

    其实在学院的时候,格里斯的心里就隐隐约约的产生了一个疑问: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来源自哪里?如果这里没有生命种族,那尸骸是从哪里来?如果有生命种族,他们又生活在哪里?

    总不成这些骨头尸体是凭空蹦出来的吧?不死生物又不懂生孩子。

    不过因为格里斯对死亡世界并不了解,这个疑问只是隐隐约约的出现,并没有最终成型。现在听普尔森的说法,敢情所有的不死生物都是来源于那个尸骸与灵魂的海洋。

    “这个地方,我们称之为往生之海。里面全部都是骨头尸体和游离的灵魂,都还没成为不死生物。”普尔森仿佛沉浸入了回忆之中,用一种略带缅怀的语气说到。

    “每隔一段时间,大概是三五十年的间隔,猛烈的灵魂风暴就会在往生之海中吹拂,这个时候,就是大量不死生物诞生的时刻。无数的灵魂之火在这一刻凝结,有的附着在骨头上,有的附着在尸体上,有的直接成形,转生成了骷髅,尸巫和亡灵。”

    “成为不死生物后,为了争夺活动的空间,骷髅,尸巫和亡灵们大打出手,一部分残弱的会直接淘汰,重新归回尸骸的状态,而那些强壮的会吞噬弱小的,加的进化。”

    “三五年之间,这种争夺会达到均衡的态势,效弱小的会依附在最强壮的同类之下,听从号令。这个时候,领头的一般都达到了灰骨骷髅或铜皮僵尸的境界,少部分更会进化到领主级别。”

    “势均力敌的各方,为了取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必然会向外扩张出来,也许是某种规律在作用着,往生之海有数个出口,每次,存活下来的不死生物都会集体选择一个出口,涌向了死亡世界的各个地方。”

    “这种由往生之海里的不死生物组成的队伍,我们称之为往生洪潮,那是可以淹没大部分领地的可怕力量,虽然里面最高级的也只是一些领主级别的白银骷髅铁之僵尸,但是普通不生物的数量却数以千万计的。它们对永生堡这类有巫妖王坐镇的领地没有威胁。但对挡在它们道路前面的普通领地,却是个灭顶之灾。”

    这个时候,奥尼也忍不住插言说到:“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不死生物,而是那些跟随着洪潮前进的掠食者。”

    每当这个时候,都是那些靠掠夺为生的强大掠食者们最高兴的时候,数量庞大的不死生物集中在一起,将会引来全世界的掠食者,它们跟着洪潮一起前进,尽全力掠夺灵魂能量,吃饱了就消化,消化完再吃。直到洪潮彻底散落到无垦的死亡大地中,才会罢休。

    这样的一次饱餐的机会,掠夺的灵魂能量也许是平常辛辛苦苦十几年的收获,怎么能不引得掠食者们为之疯狂呢?

    所以在洪潮流经的地方,黄金骷髅铁皮僵尸是常见的,就连巫妖王和亡灵圣者也不少,甚至还有巫妖龙亡灵龙之类可怕存在。

    领地弱的挡不住潮水般的不死洪潮,领地强的也挡不住随之前进的掠食者,所以除了永生堡之类有巫妖王镇守的地方,别的领地能跑的就跑,不能跑的就等死吧。

    “可是平常这里根本不是往生洪潮经过的方向,为什么会这样?”奥尼失措的叫到。

    这里是整个永生荒原最偏僻的地方,这可不是说说的。从领地的规模就可以轻易比较得出。

    在永生堡为中心的几百公里范围内,一般的领地不死生物的数量都上千,大的甚至能上万,而一些上位不死生物统领的领地,生物的数量更是达到十几万。

    可是这个地方的领地,一般也就几百个。

    当初奥尼三个巫妖逃离永生堡时,正是专门找最偏僻的地方钻,除了实力不够,更主要的原因就是越偏僻的地方,越不会有永生洪潮的出现。

    洪潮不旦带来毁灭,更带来新生。洪潮所过之外,短期内虽然毁灭了一切,但留下的却是大量的尸骸与灵魂能量。只要有这些存在,不用多久,新的不死生物又会重新出现。

    因此,洪潮流经的地方,不死生物的密度更大,领地的生物数量也就越多。

    往生洪潮为什么会改道呢?普尔森几个巫妖的心里不约而同的冒出了这个疑问。

    逃跑?那领地怎么办?听完普尔森的话,格里斯第一个就想到了领地的地穴中那些数量庞大的怨灵和巨人骸骨,如果逃跑的话,这些东西怎么办?

    往生洪潮已经出现在远方了,没时间进行搬迁,就算有时间,那些东西也搬不动啊。难道就这样扔在那里?万一被人现呢?

    那些东西之所以没被现,第一是因为这个地方实在太偏僻,强大的存在几乎没有。第二是因为地穴一直掩埋在地下,与外界隔绝。可是现在已经把它挖开了,只要有人顺着地下堡垒摸过去,就一定会现这个地穴的。

    就算把出口掩埋了也没用,亡灵可是直接穿透地层,除非把入口埋个几百米深,但仓促能办得到吗?

    还有他费尽工夫终于成形的地下堡垒,就这样放弃吗?没有一个安全的容身之所,很难在死亡世界生存,就算他能逃过了往生洪潮,在别的陌生领地,他有可能逃得过别的掠食者吗?

    在领地里,依托着地下堡垒,即使是黄金骷髅和尸巫王,格里斯都有信心斗一斗。地下堡垒的防御基本上已经成形了,只要守住洞口,来得再多也不会形成数量优势,至于那些顶级的不死生物,更不会三五成群的出动。

    “我们不逃,回堡垒。”想到这里,格里斯不容置疑的说到。与其被赶出领地朝不保夕,还不如依托地下堡垒全力抗争。

    何况地下堡垒还有一条退往数公里外的地下通道。到时真的顶不住,再逃也不迟。

    “啊?”听到他的这个决定,几个巫妖面面相觑,还待再劝的时候,格里斯已经加快度,大步朝领地的方向奔去。

    格里斯是个贪生怕死的骷髅,但那绝对不是懦弱,而是生命对生的向往,对死的恐惧,一切都是自本能的。

    所以面对这种生死抉择的关头,当抗争的生存机率大于逃避的时候,格里斯绝对不缺乏抗争的勇力。

    “躲在堡垒里,比逃跑更安全。”意识到普尔森几个巫妖的迟疑,格里斯走了几步后,忽然回头说到。

第九十八章。噬尸巫

    普尔森等巫妖彼此对视了一眼。心中一想,顿时觉得也有道理,普尔森可是跟着格里斯把那些防御设施布置起来的,很多设施都出了普尔森的知识层次,根本看不懂。不过从看得懂的那些,已经觉得妙用无穷。

    这样想起来,依托着地下堡垒的防御,说不定真的可以挡住往生洪潮也说不定呢。

    刚才一看到往生洪潮,心里就光顾着慌了,都忘记还有地下堡垒这种防御了。

    格罗这些亡灵一点影响也没有,他们从来没见识过往生洪潮的威势,无知而无畏,反正格里斯要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根本不用担心什么。

    轰轰轰……!就在格里斯一行加快度往回赶的时候,大地颤抖了起来,一阵沉重的闷响,一个巨大的身影翻过了后面的一道丘陵,迈着大步朝格里斯一行狂奔而来。

    这是一个高达七米的巨人,全身由无数血肉纠结在一起而组成,这些血肉大部分都比较新鲜。有不少更渗透着污血。

    在死亡世界,想找到新鲜的血肉是比较困难的,一般的尸巫,身上的血肉早就风干韧化,骷髅就更直接,连肉都没有。

    这个血肉巨人身上新鲜的血肉显示了它来自一个地方——往生之海。只有那些刚从往生之海涌出来的不死生物,身上才有可能带着新鲜的血肉。

    一看到这个血肉巨人,奥尼三个巫妖脸色顿时变了,奥尼更是惊呼道:“噬尸巫!”

    噬尸巫可以说是往生洪潮的特有的不死生物,一般的不死生物只有在吞噬灵魂的时候才会产生食欲被满足时的快感。可是噬尸巫却不但吞噬灵魂时有快感,吞食尸体的时候,也会产生这种快感。

    所以它们会不断的追求这种快感,不停的吞食尸体。大量的尸体被吞噬后,这些噬尸巫的躯体也产生了一些很古怪的变化,居然会不断澎胀,躯体像吹气球一样暴长。

    这种增长绝对不是生长,而是吞下的血肉因为某种末知的原因而纠结在一起,撑大了躯体。

    体形暴增后,皮肤终于直撑不住而乍裂,露出底下那些被纠结成一团的手手脚脚等被吞食的肢体,无比难看。想想看,一个皮开肉裂的巨人,手上还有一个被挤扁的人脸夹在那里,多么恶形恶状。

    可以说,噬尸巫就是整个死亡世界最让人恶心的不死生物。

    不过这种不死生物只是往生洪潮中特有的,它们的能量来源于鲜活的血肉,除非它们可以不断的吞食鲜活血肉。否则当身体的血肉失去活性的时候,就是它们解体的一刻。

    可是死亡世界哪里能找到鲜活的血肉啊,所以这些噬尸巫的命运是早已注定的了。

    只不过当这它们的躯体还拥有活性的时候,噬尸巫就是非常可怕的一种生物。

    它们的躯体随着吞食尸骸的数量而增长,有些噬尸魂甚至能长到十米高,虽然体型庞大,可是行动却非常灵活,完全没有大体型行动迟钝的通病。

    它们奔跑的频率比得上普通人,而高大的体型给了它们大的步距,一跑起来度真是快喻奔马。

    手里抄着一根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巨型骨棒,噬尸巫就一边抄着地上亡命奔逃的骷髅僵尸,直接就往嘴里送。它们只有吃鲜活血肉才会有活力,但并不代表它们只吃鲜肉,只要能咬得动,骨头它们也照啃。

    一边吃一边跑,很快的噬尸巫就靠向了格里斯一行人。

    达菲尔这匹巫妖马似乎也从来没碰见过往生洪潮,同样也无知而无畏,见到普尔森开始那慌张的模样,它还大肆嘲笑普尔森的胆小。现在看到气势汹汹狼吞虎咽的噬尸巫,它当然是神色如常,可是那不经意加快的脚步却暴露了它的心虚。

    不过这个时候。没有谁有闲情注意它的小动作。

    格里斯下令让亡灵们附着到达菲尔的马裹上。亡灵没有形体,能飘能飞,但移动的度却不快,经常跑不过普通的骷髅。

    格里斯在需要用自己双脚赶路的巫妖骷髅们的身上都加持了疾风术和,顿时,一行人的度陡增。

    他们这群人已经是视线之内队形最密集的一群了,这样一加, 顿时吸引了噬尸巫的注意,想也不想的,那头噬尸巫就拨脚朝格里斯一行人的方向追来。

    六七米高的庞大身躯,每一跨步,身上的血肉就往下一颠,地面狂跳。在轰隆隆的脚步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