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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签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签名极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说巴金的行书签名,胡适的小楷签名等,这两位牛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签名本很多,喜欢签名,再加上一个行书,一个楷书,照葫芦画瓢,跟着很多“样本”临摹,就能伪造出来。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签名本很少,能够见到的签名本更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就没有大量可供参考和临摹的“样本”,想要模仿也无从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签名和笔迹很有特点,作为他的老师,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难模仿出来。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迹秀丽婉转,像是女孩家的手笔,起头和结尾都喜欢留下撩拨的尾巴,犹如鱼儿游弋,犹如花儿摇曳。
作为徐志摩的爱好者,秦总以前没少在这方面打眼,因为辨别不清徐志摩签名的真伪,吃过不少的大亏。
可是这些亏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别的不说,在行内他要是认自己是鉴别徐志摩签名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只短短几秒钟,秦总就敢断定,这绝对是真迹!
……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强烈的想要占有的**,毫无掩饰地从目光中展露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沉着,也不再冷静,回头幽幽地望着林逸,“林逸,这本书,让给我吧!”语气中竟充满了说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个地位尊贵的人,骨子里高傲的人,发出这样哀求的声音,连曹一刀这样的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着头脑。
与秦总一起来的两个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们只是秦总旁边的陪衬,寂寞时打发时间的女伴,可她们也清楚地知道,秦总平时是个多么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里却傲慢到了顶点。
可就是这样的人,此刻他的语气,他的眼神,竟然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
从头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用说这本极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拒绝。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所以,他说:“对不起,秦总,这本书我没打算卖。”语气决绝,貌似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但林逸还是低估了秦总对这本书渴求,这个高傲的人既然可以从内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抛弃更多的一切,包括脸面。
秦总白净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病态的红晕,他眼神炽烈,说:“求求你了,林兄弟,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让给我好吗?!”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不中听,今天要是得不到这本书,我会睡不着觉,会发疯发狂,会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这种爱书如命的病,尤其面对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我家里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没有一本能够像这本一样吸引我……没办法,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够割爱,把它让给我,好吗?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来,这个秦总所说的都是真的,毕竟爱书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欢这本书。
就在气氛很微妙的时候………
一直喜欢聒噪,却没怎么开口的曹一刀,忽然说了一句话:“那么,拿这本书,换你那辆路虎,你愿不愿意?”
……
路虎卫士,卫士2010款冰?火限量版,市场价74。8万!
越野车中的猛虎。
男人最爱。
一本书,换这样的路虎,谁会干?!
所以曹一刀觉得自己很聪明,只这么简单的一个问话,就搞定了左右为难的两人。
人是自己请来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伤和气,不伤感情,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儿,曹一刀觉得,自己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车归你,书归我!”秦总想都没想,直接掏出一把钥匙,抛给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两人互看一眼………
这人,是个疯子。
第八十八章。心不够黑
路虎”揽胜“尊崇版,豪华进口越野车,加上购车手续费,差不多要300来万;如今才开了不到十天,从车库提出来,连车牌还没挂上,几乎是新车一辆,如果愿意的话,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够卖250万。
《志摩的诗》,线装签名本,衬页有徐志摩亲笔题诗一首,上拍卖行的话,签名本,没有题诗的可以卖18万左右,题了诗的比较罕见,参照以往类似拍卖,最多也只能拍100来万。最主要的是,这本书是林逸花了100块买来的。
一本书,换一辆路虎,从买价到交换价,价格翻了三万倍。
一手交书,一手交钥匙。
说出去谁信?
不是因为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可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
秦总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像小品《卖拐》中的大脑袋伙夫,冲林逸说了声:“谢谢啊!”语气真诚,真挚,并且邀请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觉得很对不起这位秦总,人家开着车来的,最后却只能靠两条腿打的离开。
林逸又觉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车,自己买那本书才花了100块,等于多要了人家300万,怎么好意思?虽然人家是土豪,拿钱不当钱,拿车当玩具玩………但……怎么说呢,这个便宜占的太大了,让林逸这个“读书人”感觉有些不适应。
握着手中的车钥匙,林逸忽地又感觉很假,很不真实。
就这样换了吗?
自己的一本书,换了这辆路虎。
以前林逸喜欢看一些八卦,说在国外有人拿一只汤勺,在交换网上换了一辆宝马,先是拿汤勺换了一个相机,然后又拿相机换了一部老式电话,然后用电话换了一台电脑,电脑换了洗衣机……就这么换呀换,最后就换成了一辆宝马。
林逸不太信那种,觉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现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手里拿着车钥匙,面前停着一辆谁也偷不走的路虎,这绝对做不了假。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本100元买来的书,换了一辆价值300万的路虎!
……
当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曹一刀这货围着那辆路虎”揽胜“上窜下跳,左瞧瞧右瞅瞅,还使劲儿弯腰看看车下面四驱动的轮子,因为弯的太狠,连贴身穿的大花裤衩子都露了出来。
“林逸啊,你发达了!这是路虎啊,300来万的越野车!”曹一刀检查完毕,脸蛋子上肥肉抖动,表情激动无比地想要给林逸一个热情的拥抱。
林逸慌忙躲开,这货下手没轻没重,还说躲远点好。
“草,没意思。躲什么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干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过马上又嬉皮笑脸,搓着手,看着林逸,似乎在酝酿什么不好的事情。
唉,看着老曹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径,林逸忽然觉得,这货贩书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潜力。
“林逸啊!”老曹很温柔地喊道,这声呼喊让人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好哥们?这辆车是不是我帮你弄来的?这件事儿从头到尾我帮你跑前跑后是不是很不容易?别,别回答,咱俩心里有数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讲什么?义气!”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别人说什么,咱们都是讲义气的人,所以我这个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么,也不要你的什么介绍费,那样太市侩,太小家子气,咱兄弟谁跟谁呀………不过你这车能不能让我开几天?别介,别用这种怀疑批判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咱这人不怎么纯洁,很多人喜欢背地里骂我,说我市侩,短视,见利忘义………可是没有我的无耻,怎么能衬托出你的伟大?”
“再说这辆路虎,我是真的很想开一开,我也知道这样做很不对,车如老婆,你的车自己还没开,我先上手了,这可是原则性错误;可是哥哥我是纯爷们啊,纯爷们哪有不爱路虎的!兄弟啊,别的我也不说了,你也知道,我那辆该死的五菱宏光早该当废铁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