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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轻轻叹了口气:“你的心意我明白。可是,形势比人强,何必为了一个名份拿命去拼?将来的事将来再说,现下你先答应着。如果娶了她,能换得长久的太平日子,那也是值得的。”
高肃又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才问:“你仍然坚持不肯嫁给我?”
顾欢轻叹:“长恭,我父亲不会答应我给别人做妾,我义父也不会肯的。”
高肃苦笑:“有时候真想不顾一切,大不了一个死字。”
“话不是这么说。”顾欢很冷静。“长恭,我们现在太年轻了,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他们抗衡,就只能先忍耐。先这么熬着吧,我相信,我们总有出头的时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高肃听着她的话,忽然激动起来,猛地转了个身,随即疼得“咝”了一声,又倒在床上。
顾欢吓了一跳,连忙撑起身看向他:“你怎么样?干吗做这么猛的动作?伤口会迸裂的。”
“我忘了自己有伤,没事没事。”高肃笑道。“欢儿,我只想问你一句话,如果我与别人成了亲,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顾欢看着他,肯定地说:“会。除非你让我离开。”
“这是不可能的事。”高肃说得斩钉截铁。“我绝不会让你离开我。”
顾欢小心翼翼地抱住他,将脸埋进他的颈窝,很轻很轻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走的。”
“好。”高肃搂住她的腰,安心地笑了。
下午,和士开与他的谈话并不长,只闲闲地说:“做人首先要审时度势,可以拍案而起,但必须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力量,否则,就得忍辱负重。做为男人,更要为自己的家人、朋友以及心爱的人担负起重担,而不能因一时的鲁莽毁了一切。娶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换取长久的安宁,这是很划算的事。我真不明白,王爷为何如此固执己见?如果王爷喜欢一个人,要怎么安排都不过是小事。究竟是名份重要,还是两人长长久久地在一起重要呢?如果自己都不在了,那自己在乎的那些人与事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说得句句在理,高肃无言以对。
和士开便起身告辞。
他呆的时间很短,对高肃的冲击却不小。他认真考虑了很久,知道自己必得答应成亲,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也才会与顾欢有将来。想着,他忍不住挣扎着起身,来到顾欢住的地方,久久地凝视着她,这才能下定决心。无论未来的路有多么艰难,他都一定会咬着牙,坚定地走下去。
第二天,他带伤进宫,向高湛诚恳地承认错误,表示经过皇上谆谆教诲后,他痛定思痛,已经知错,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待到禅位大典之后,便挑个黄道吉日,迎娶郑氏小姐。
高湛龙颜大悦,当即夸奖了他一番,又赏赐了不少金银细软,然后一冲动,便封他为司州刺史。
高肃赶紧推辞。
司州并不算大,可邺城就在司州辖区内,这个位置实在太重要了,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都会危及皇城安全,责任重大,又在皇帝眼皮底下,一举一动都得谨慎,高肃情愿呆在兰陵郡,那要自由得多。
高湛不由分说:“你不单是王爷,还是尚书令,本来就该替朕分忧。我国三大名将,段韶守北塞,斛律光守西疆,你替朕守好皇城,朕将这江山交与太子,也就高枕无忧了。”
高肃只得领旨谢恩。
很快便是中秋,禅位大典顺利进行,在富丽堂皇的宫中,伴着钟磬声声,各品级的官员站满了殿内殿外。和士开主持大典,颂读禅位诏书,然后请九岁的新皇帝高纬登基。
众人山呼万岁。
这一切顾欢都没见到,她只是高肃的下属,没有资格进宫去参加盛典,这却正中她的下怀。那边众显贵卑躬屈膝之时,她带着秋燕和春喜上街去闲逛,买了不少新奇的玩艺儿,开心得很。
有些事情既然决定了,她就不打算再去想了,索性放开心怀,珍惜手中此刻拥有的,既不去奢望将来,也不会怨叹曾经的失去。
很快,高肃便去司州走马上任,顾欢自然随行。
司州距邺城很近,快马只要一个多时辰即到。每隔两、三天,和士开的爱妾郦姬就会派车过来接顾欢,理由五花八门,或是新得了一块衣料,要她去帮着参谋参谋,看什么样的衣裳款式最好,或者是府中的歌舞班子又排了什么新曲,请她去欣赏欣赏。顾欢从不推辞,高肃自然也不会过问。
只要去了,顾欢总会在和府过夜,第二天一早和士开要上朝,她便先到兰陵王的别院去补眠,然后再回司州。
别院中的管家是看着高肃长大的,对他十分忠心。顾欢为了救高肃的性命,付出了怎样的代价,除了和士开和顾欢这两个当事人外,他是惟一心中有数的人,见她每次过来都是筋疲力尽的模样,回到绿漪阁里就沉睡不醒,心里又是感动又是疼惜,却又没办法,只能变着法子做些好吃又滋补的汤菜,希望她能多吃几口。
顾欢的性子渐渐变得沉静,但过去的豁达大度、诙谐可爱依然存在,这使高肃着迷,也同样让和士开欢喜。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金黄的秋叶落尽,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了起来。
冬天来了。
第20章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雪,到处都是一片白茫茫。
司州刺史府也是银装素裹,树挂晶莹剔透,池塘的水面上结着一层薄冰,几点残荷默默地伸出冰面,更见凋零,假山石、屋顶、路面,到处都是积雪,寒风一吹,便渐渐结冰。
一早,府里的下人便出来扫雪铲冰。他们全都穿着很厚的棉衣,仍然冷得缩着脖子,却个个不敢偷懒,各自做着自己的事。
后院的主人卧房里,高肃和顾欢都醒了。
屋里烧着地龙,很温暖,高肃翻身压住顾欢,笑着与她缠绵起来。他本就年轻,血气方刚,有无穷精力,初尝情事的美妙滋味后便欲罢不能,每日里都很热情。顾欢与他两情相悦,自然也是沉醉其中。
**之后,两人慵懒地歇息了一会儿,便翻身起床,沐浴更衣,各自提着刀走出门去。
除了发生意外,他们每天一早都会练习武艺,风雨无阻。
顾欢在北疆数年,冬天总是冰天雪地,而突厥却最爱在那种气候下发动偷袭,她多次在雪地里与敌鏖战、追击,也曾在风雪中长途奔袭,对这样的天气已是习以为常。
高肃也屡次在冬季与敌激战,冰雪寒风都算不得什么。
两人穿着紧身的短褛长裤和轻便的鹿皮靴,各自活动了一下,舞了一套刀法,接着便打了起来。
顾欢使的刀法是家传的,而高肃的刀法却另有明师指点,与高氏一族没什么关系,不过,两人的刀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短刀轻灵,适合近战偷袭,长刀大开大阖,威力无比,自是用于战阵之上。
自从顾欢到了兰陵郡,两人几乎每天都要打一架,顾欢往往输多赢少。高肃在其他事情上都很宠她,惟独在武艺上,绝不会让。战场上生死相搏,性命攸关,武功好不好十分重要,他时常指点顾欢的刀法,与她相斗时却从来都是全力以赴。顾欢很高兴他这样做,每次都想尽办法赢他,不知不觉间,她在武艺上便有了长足进步。
天空阴云密布,一点一点的小雪花慢慢地飞扬,两人浑然不觉,在院子里的雪地上趋前退后,盘旋飞舞,刀光霍霍,带起阵阵呼啸,锋刃相击,发出清脆的声音,在安静的府里传得很远。
两人打得酣畅淋漓,只斗了半个多时辰,高肃才瞧出一个破绽,长腿飞旋着踢出,顾欢连忙收刀退后,急切间脚下一乱,便被高肃按倒在地上,刀刃架上了脖颈。
顾欢放平身体,躺在雪上,郁闷地说:“什么时候我才能赢你啊?”
高肃将手中刀放在地上,把她抱住,拉了起来,一边替她拍打雪粉一边笑道:“我要连你都打不赢,也就该解甲归田了。”
“喂,你这话什么意思?”顾欢瞪了他一眼。“重男轻女?”
“绝对不是。”高肃忍不住亲了亲她的脸。“因为你比我小,力气没我大,学武比我晚,经验没我多,这跟男女没什么关系。”
顾欢认真思索了一会儿,便连连摇头:“不对,你也很年轻啊,那些比你大好多的武官都比不上你,周国那些将军基本上都比你老,可很多都打不过你,那又怎么解释?”
“因为他们蠢。”高肃张口就说。“可你很聪明。”
顾欢哈哈大笑:“好吧,就算你说得对。”
高肃捡起刀,拉着她的手回屋,换上官服,便去用早膳,然后就到衙门去处理公务。
一州的刺史权力很大,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几乎等同于一方军阀,但要将州府郡县全部治理好,却也并不容易。高肃不过才二十二岁,初涉政务,自然想努力做到最好。顾欢也不再如过去那般懒散,积极协助他处理政务、军务,还得想办法收拾那些拖拉成性的大小官员。虽然日日从早忙到晚,可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做起事来有商有量,都感觉十分愉快。
两人在衙门里忙到午时,便有和府的人送来一张请柬,称第二天是和士开的生辰,邀请高肃与顾欢明日午时至和府赴宴。
高肃微微皱眉,转头问顾欢:“你去吗?”
顾欢轻声道:“去吧。”
高肃沉默片刻,轻叹一声:“我不想与他走得太近。这等佞臣,权势再盛,地位再高,总是为人所不齿,巴结他的都是些无耻之徒,我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
顾欢轻轻咬着唇,心里有些难堪,过了好半晌,她才低低地道:“既是同朝为官,人家又下帖子请了,总不好不去,这是起码的礼仪。我相信,凡是和士开请到的人,没有不去的,即使是恨他的人也一样。”
高肃便知她说的是事实,虽然心里有些别扭,还是决定准时赴宴。
时间太紧,顾欢立刻张罗着准备贺礼。
她以前没做过这种事,但与和士开相处了三个多月,对他的喜好还是知道一点。外面风传他第一爱权势,第二爱财富,第三爱美人,第四好舞文弄墨。其实他没有读过书,这本来没什么,本朝重武轻文,很多官员都没读过书,但和士开偏又喜欢吟诗作赋,写字绘画,附庸风雅,而那些真正有才的名士却也只得恭维他,将他几乎夸赞成一位古今罕有的大才子。
这就是权势的作用,顾欢很明白,这是任何时代都有的现象,没什么奇怪的。
她把高肃和自己身边带着的所有钱财都拿出来,到城里的商铺逛了半天,终于买到一尊用极品和阗美玉雕成的弥勒佛,应该是拿得出手的,算是高肃的贺礼。而她自己则没再买什么,手上也没钱了。
回去想了一会儿,她到书房去写了好几幅字,挑了一幅比较满意的送去裱好,这才自言自语地说:“就这样啦,应该没问题吧。”
高肃没有过问这些事,第二天上午处理完公事,便与她一起骑马赶到邺城,在午时之前到达和士开的府邸。
从街口直到府门,堵得水泄不通,高肃护着顾欢,随从们在前面开道,奋力挤了过去。
门口有许多和府的下人,有的验看请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