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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一种叫做正气的东西。
叫做正气的这种东西,以前活了几百年,只在一个人眼里看过。
那个人叫杨戬。
虽然,杨戬为人很坏,喜欢纵狗行凶,为人又傲气。
可是我知道,这是他的身世,注定了他孤独一世的命运,永远也不可能改变。
可是,当年他对付我,乃是受了李长庚的蛊惑。
李长庚,又叫太白金星。
这个老儿,总喜欢做跑腿的,喜欢搬弄是非。
在他的嘴里,我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烧杀劫掠,为非作歹,胡作非为的凶猴子。
杨戬才为此出山,亲自和我打了一场。
就是那时候,我觉得他的眼里有一股淡淡的犹豫,还有一种,发誓要扫进天下邪恶的坚决。
我知道。
那就叫做正气。
“你好。”
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对这老者很有好感。
“小娃娃,你还记得我?”
老者见我跟他打招呼,有些吃惊。想来,他是从尼可嘴里听说了,我已经失去记忆的事。
“不记得,但你老不是坏人。”
我依旧实话实说。或许是上世被骗的记忆太深刻。
如来那看似憨厚的笑,观音那看似甜蜜的笑,金禅子那看起来人畜生无害的笑,都把我害惨了。
我发誓,从此我不再相信别人的笑。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从眼睛里去看一个人的好坏。
“你父母也算和我有数面之缘。你叔叔既然如此对你,你回国也无立锥之地,不如这样,跟我学中医吧。”
“我蒋兴国,还是有几分本事,日后足够让你糊口的。”
我当初不知道,蒋老的这份心思,可以算是天大的善心。要知道,他和我这具身体的父母,只是几面之缘,知道我的情况,却要收我做徒弟。
他并非贪图什么,只是觉得我可怜,怜悯我罢了。
要知道,若是我像现在这般情况,若是拿着一大笔死亡保险金回国,只有一个结局,就是被人所骗,钱财耗尽,最后沦落为乞丐小偷一流。
嘿,他们都小看我了,我就是那小偷的祖宗。
偷蟠桃,偷仙丹,偷玉酒,偷法宝,我样样在行。
不过我知道蒋老是好心,所以我点点头。
我再申明一次,我是猴,不是猪,我知道如何选择。
就凭我如今的情况,除了去抢劫盗窃,连一门糊口的手艺都没有,如何混得下去。
如今有人肯教我医术,混口饭吃,也是好事。
因为百灵告诉我,如今社会变迁,已经不能随意从野外找到果子吃了。
我原来占山为王,啸傲江湖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
如果我真要占山为王,只怕不到三天,就会被人抓回动物园,供人参观了。那样的生活,比较适合我曾经的大哥,牛魔王。
他只喜欢被人圈养,懒得做事,懒得走动,当时那头狮子还嘲笑他,该改名叫猪魔王。
唉,想起这些老兄弟,我心底就发酸。
为何,为何,为何?为何在大闹天宫的时候,他们离我而去!
为何?在我被压两界山下时,他们不曾有只言片语。
如今想再多也无用了,既然投胎为人,就该做人该做的事情。
从今天起,我要放弃身为猴子的自尊,转而生为一个卑贱的人类。
“蒋老,我们走吧,这里挺无聊的。”
我出力一挣扎,身上的白布尽皆粉碎,纷纷洒落,我站了起来。
白花花的屁股顿时出现在尼可医生面前。
“哦!”
尼可医生大叫了起来。
我才想起,自己赤身露体,很不雅观,有伤风化。正担心被人投诉的时候。
尼可医生说了一句话,他说:
“天啊,神奇的中国功夫!”
中国,我已经第三次听到这个词了。
这就是我的国家么,为何每一次听到,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为何,不再是唐朝了呢?
但这不重要,历史变迁,无论多么辉煌盛大的朝代,总会在历史的车轮下辗转呻吟,压成粉碎,然后去迎接另一个光辉的历史。
但这一刻,我认识到了自己身份,我是中国人。
即使我缺乏了唐朝至今数千年的绝代风华,我还是中国人。
这是流在我身上的血,身体深处的灵魂所决定的。无论做猴子时,做人时,我都属于那个文明的古老国度。
蒋老潇洒的一挥手,身上的唐装已经将我包裹住。
一种熟悉的感觉,蔓延上心头。
故土归家,那是任何东西,都取代不了的感情。
所谓狐死首丘,即使狡诈如狐狸,亦是有着依恋家的感情。
何况我这重情重义的猴子!
“走。”
我打了个响指,如风,如电,如雾,如露,瞬间已出了门口。
留下一堆瞪大了眼,不知所措的医生、护士在身后直流口水。
直到多年后我看了周星驰的电影,我才知道这时候这干护士医生做得不好。
他们应该抱着我的大腿,鼻涕横流的求我收他们为徒。
若是当时他们这样做,我一定会收徒的。
可是数年之后,我了解了太多东西,即使有人磕头跪拜至死,我连看也不会看一眼。
蒋老苦笑。
他此刻的功力比我深厚,我此刻,身体里面已经有了三十年的功力。他看得出来。
“你知道要去哪里么?”
蒋老的话让我顿时停住了脚步,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门口。
一动不动,即使是唐朝皇帝李世民的两个门神手下看见了,也会对我敬佩万分。
“不知,你,带路!”
我勾勾手指,让蒋老带路。
蒋老忽然笑了起来,似乎从来没见过我这般干脆的人。
于是,他老人家也变得很干脆。
直接将我带到了一处叫做回春堂诊所的地方。
我们是做一种用铁皮加轮子的法宝去的,这法宝的名字叫做汽车。
不过,这法宝不好用,不能输入灵气,要输入一种黑色的液体,很臭。
我的鼻子很灵敏,即使隔了一里远,我都能闻到这股味道。
而偏偏,在纽约整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股黑色液体的臭味。
唉!
我无可奈何,只得使了个小手段,用内力,将鼻子塞住了。
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因为这股恶心的臭味,而差点要抓狂。
过了十七次红灯,闯了十九次绿灯,转过六十三个弯,大约只前进了十里路之后,我和蒋老来到了回春堂。
换过一身衣服,十二三岁的人间少年模样,眉清目秀,身姿挺拔,红色的衣裳,幽蓝色的裤子,外加一双白色的鞋。活脱脱的一个都市少年,再无丝毫的猴样。
“什么时候,学医?”
我看着那所有些破烂的诊所,摇摇欲坠的招牌。
再一次感觉,我上当受骗了。
看来,无论在古代现代,都会有一种叫做人贩子的职业。
我想到当年曾看到被拐小孩的凄凉状况,不由得心里抽筋,猛吸了一口冷气。
——切我四肢,涂上药膏,放在桶里,任人观赏。
原来古今相同,皆有面善心恶之人。
如今的我,绝不是面前这人的对手。我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看来是我多疑了。
“以后,我们就要在这里生活了。”
蒋老并没注意到我的眼神和担忧,只是在思考我体内真气的来源。
“或许,他父母是给他吃了什么天材地宝吧,否则,也不可能受了那么重的伤,凭一个十二岁小孩子的身体,还能支撑下来。”
就在一老一小各有打算时,一个年纪和蒋老差不多的老人从回春堂里走了出来。
“蒋老啊!终于可把您给盼来了。”
他的声音洪亮,沉稳,有穿透力。道行比这蒋老还要深厚许多。
一个看起来,只有五十岁左右的老者出现。
但我却敏锐的看出,他起码已经八十岁年纪了,年纪比蒋老要大十岁左右。
而他体内的真元,比蒋老深厚许多。
蒋老满怀趣味的看着我,看得我心头一片恶寒。
随即转向后面出来的那老人说话。
“老王,日后要麻烦你一段时间了。”
老王只是点点头,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内含精光。
我不明白,为何这些凡人,总要暴露自己的实力,眼睛发光,脚下生风,声若洪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厉害一般。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了老王叫王一平。
以我如今这具身体的年纪,该叫他王老,而不是老王。
想不明白,人类的称呼总是那么奇怪。
王老,老王,不过是顺序的区别,到底有什么不同。
跟所谓的礼仪,又有什么干系?
王老把蒋老领进屋子之后,终于发现了我的存在,然后换上满面疑惑的表情。
“这是?”
到了如今,我已经习惯别人对我的忽视了。
我要习惯,放下齐天大圣的骄傲,毕竟,漫漫数千年被压在山下的生活。
已经让我的自尊自傲,磨损了许多。
剩下的,只是一颗有些疲惫的心。
还有,六耳猴子的血海深仇。
不急,我如今实力还不够强,根本不是天上那批人的对手。
以前在人间行走的时候。常听人说: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么我是猴子,应该是猴子报仇,万年不晚。
天上那批家伙,会活很久,很久,很久的。数万年的光阴,对他们而言,不过是眨眼之事。
不过,若有万年,我足以超越当年的盛况,睥睨天下,纵横三界。
蒋老看了一眼王老,语气中带着几丝自豪。
为什么要自豪,是因为我这具身体的奇妙,还是因为他看穿我一些什么了?
鬼老精,人老灵。
这老头好歹也活了数十年光阴,岂能没几分眼力。
哪知。
王老听了蒋老的话,眼放奇光,宛若实质一般吞吐不停。
他眼中光芒并不具有任何威势,只是一种让我周身有不舒服的感觉。
就好像当年在花果山上。
我被那群发春的母猴子盯上的感觉。
太可怕,太恐怖,太凄惨了。
在我没有任何反应的时候,王老已经身形似箭,以接近瞬间移动的速度,冲刺到我面前。
上下抚摸,左右抚摸,前后抚摸。
我从未被任何母猴子抚摸过的身体,居然就这么被一个老头给糟蹋了。
没办法。
形势逼人,谁让我如今功力不如人。
再加上如今这具**也实在太弱了,还没来得及好好调理。
根本就没办法抵挡那鬼魅一般的速度,而且还是色中饿鬼一般的老头。
“骨骼清奇,天庭饱满,身体之内,还有一股绵绵不绝,流动不息的真元。起码有了三十年的火候。”
“好家伙,老蒋,这孩子你从那挖回来的?”
我是猴子,不是人参,也不是灵芝,是不能用挖来形容的。
真是没文化的老头。
蒋老大概的将我的身世叙说了一遍,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