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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平城离京城相距百里,她那所谓的爹就在将军府,将军府也就是在京城,看来她的三妹妹是下了血本的,还真是有本事把她弄这么远。
但墨倾心这辈子做得最蠢的事就是没有把她弄到这里来,把原本的墨倾月弄死了,反而让她进了这个身体,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嘴角不禁浮起了冷笑,这个废物小姐以前受的苦还真不少,既然这样那就由她替她收拾这些人,一个也不放过!
“让开让开,太子爷回京,全都让开!”
身着战甲的侍卫们正挡住看热闹的百姓,墨倾月也被拦到了后面,挤在人群里,东晃西晃,就快变成人肉陷饼了。
太子?哦,她忘了,今日太子回京要经过平城,所以平城格外热闹,再加上平城是全幕国第二大的商业城,就更加的热闹。
第6章 正太太子()
太子从小便是灵力天才,她也是有所耳闻,至今尚未娶妻,是全国闺中待嫁女子向往的夫君之一。
皇帝与太子向来热爱百姓,国泰民安,百姓们也爱戴君王,在这里欢呼声赞美声人皆有之,乱世之中,倒也是欣欣向荣。
她到不像百姓们那么热情,不过就是封建专。制的盲目崇拜而已,她又不是受封建思想所毒害的人,完全没感觉。
不一会儿,一辇黄色华丽无比的轿子缓缓在人群空出的大道上行驶,里面黄色的轻纱重重叠叠,隐隐约约看的见里面男子的身姿。
风吹起层层黄纱,里面的身影忽明忽暗,更让他显得有些神秘。
墨倾月也有种想要掀开看看的冲动,可是她被挤在人堆里,无法向前一步。
里面的人似乎想要把黄纱给掀开,只见一只白皙娇嫩的手轻轻拉开黄纱,这只手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
黄纱后的身影显现出来,是一位少年,莫约十五六岁的模样,脸上的稚气如若游丝,眼里很纯真很明亮,小小年纪便能看出他以后是何等的俊美。
墨倾月觉得这太子真是世间少有,不仅是那容貌与气质,还有那眼神,绝对不会是装出来的,能在皇家这种污秽之地保留清澈,恐怕没有人能做到吧。
况且他还是非常惹人眼红的太子……
似乎是感觉有一道异样的目光在盯着自己,少年一个回头,正巧看到了混在人群中的墨倾月,那眸子明净如水,稍稍有些讶异,一个恍然,人群中的人儿不知去哪里了。
他刚才明明看到那个人了的,可是将军府的嫡小姐怎么会出现在平城?难不成他眼花了?
应该是,那个传言中的废材不还好好的在将军府养病么,不可能到这里来。
他也没想太多,垂下明纱,马车依旧在缓缓行驶,继续往京城驶去。
墨倾月见车驾走远了才从人群里出来,那个太子也不愧为天才,这么直接就注意到了她,幸好她躲得快,不然还不知道会多出些什么事来。
不知道有没有认出她来呢?她可是和他从小有一纸婚约的。
据这具身体的记忆所知,这将军府一直都是名门望族,经历两朝,无论是军权还是朝权都占了很多,再加上大将军墨百扬立下战功,将军府墨家的地位直线上升,娶了丞相之女,也就是她娘唐嫣然,将军府更是锦上添花。
但是在她出世的一年后唐嫣然突然暴毙,正巧在那一年她被测出是个灵力废材。
她出世的时候正是唐家和墨家风光之时,正因为这样就与比她大两岁的太子订下了娃娃亲。
但是在发生了这一系列事情之后,她的地位猛然下降,墨百扬的妾室王媚儿得势,和二女儿墨倾心一起欺凌她,她的生活连个下人也不如。
也由于她是个废材,墨百扬对她也是厌恶之极,时间一长大家都忘记了那门婚约,不过还是存在的。
传言皇帝只有太子一个儿子,而且这皇帝今年也不过二十五岁,正值风华。
墨倾月听到后就被吓到了,太子十五岁,皇帝二十五岁,也就是说,皇帝在十岁的时候就……
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因为皇帝正值风华,入宫的女子也频频皆是,还传言全幕国待字闺中的女子心目中都有个男神排行榜,皇帝是排第二,太子排第三,小正太和大叔的形象深受大家喜爱……
这皇室两父子的粉丝就占了全国的一半,几乎每十个女子中就有五个爱慕两人,后宫目前已经容纳不下,宫殿是被人集资修了一座又一座,甚至有人倾家荡产也要进宫,可见皇帝有多么受人喜爱。
其他国家的女子听闻幕国出美男,皇室贵族皆是美男居多,便举家迁移到幕国定居,于是在幕华帝,也就是当今圣上上位以后,幕国一年比一年繁荣,出现了乱世之中的盛举。
当然,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个年轻帝王的聪明才干与治国得当,否则他十五岁上位,以各国对幕国的虎视眈眈,早就立即瓜分完毕了,哪里还有幕国现在的这种盛世之举?
墨倾月有些想见见那个什么幕华帝,政治人才啊!她可是被什么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思想毒害的不轻……
看看天色也不晚了,她还得回去烟雨楼,今晚红娘就要把她塑造一下,不过红不红得了,还取决于她。
今晚是花魁选拔赛,全国各大青~楼都会派出三名姑娘参加,各展示自己的才艺,除了比文还有比武。
文当然是非琴棋书画莫属,封建社会就只有这些可比,但这里与封建社会还是有点差别的,不是以男为尊,而是以武为尊,所以又有武比,若是二十一世纪,便是考试考试又考试……
武呢就是比灵力,既然都伦落到青~楼来了,那些女子自然是没有多少灵力的,红娘是见识了她的异常,认为她获胜的机会也是相当大的,所以放心的把一个名额交给她,因为她觉得,这个女子定不简单!
反正离回去的时间也有好一会,她还可以再逗留一下,于是找了一家酒楼,准备先填饱肚子,这一个月来身体也长好了许多,胃口也有些大。
墨倾月走到靠窗的地方坐下,大声道:“小二,把你们这里好吃好喝的全部都给本姑娘拿上来!”
小二一脸狗腿的样子,以为是那个有钱的小姐来了,急急应道:“好勒~”
便笑嘻嘻的上菜去了,看这姑娘衣服也是价值不菲,绝对是个有钱人。
墨倾月勾了勾唇角,她倒是无所谓,反正用的是烟雨楼的钱,不用也是用,用也是用,那还不如用了……
不一会儿,菜便接二连三的上来了,有她叫得出名字的,也有她叫不出的,总之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她的肚子也开始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正要对一个鸡腿下口,却发现有一道目光正在看着自己,心下一沉,谁打扰到她吃饭的兴致了?
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她容易么她?
吃个饭也有个狗仔队啊?
墨倾月非常不爽的视线一转,正巧对上一双漆黑的眸子,那双眸子璀璨如星,却十分沉稳,她直接愣住,令她心上微微荡漾。
只见他长发被绾起,头上戴着红玉宝石的头冠,脚下踏的是黑色镂金鞋,身穿紫色的衣服,样式是非常简单的,虽然穿着简单,但光是看那面料就是十分华贵的。
再看他面容,总觉得在哪里见到过,又是一个美男子,明净如玉的脸庞,不是眉星剑目,英姿煞爽,反而是面容温和,有种风~流的气度,不自觉让人心底一暖。
这容貌,比太子都还要俊上三分,可是那眼神,却是饱含疑惑与探究。
墨倾月心里不断咆哮,这又是谁,她还没有自暴身份就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她,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她非平民百姓的?
她想了想,怕是她眼角的荼靡花太显眼了,大家都知道,看来她要想个办法遮住。
她才穿越过来没多久就有这么多美男子,她在现代的时候可是号称阅尽美男无数的,可她觉得都不及眼前这位漂亮,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是多数人都做不到的。
撇开这些乱七八糟的,她的肚子早已饥~渴难耐了,于是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
而那道目光越来越深邃,但她却不敢抬头去看那双眸子,因为那眼睛,太像一个人了,一个让她痛彻心靡的人。
她是二十一世纪的绝情杀手,她是杀手,本该无情,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动了情。
那个人是多么温和的一个人啊,却在她最危险的时候救了她,她想,这就是缘分吧,一向冰冷的心在那时便开始有了融化的迹象。初见他时他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望着她,同时让她的心也跟着颤动。
他们就那样认识了,最后发展到了结婚的地步,但是,她最好的朋友却挺着个大肚子来告诉她,她有了他的孩子。
她起初不信,结果他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她也开始怀疑,最后,他承认了。
她问他为什么,她这么爱他,她哪里不好吗?
他只是冷冷的一瞥,说出的话语如刀子一般割在她心上,你哪里都好,可就是太好了,完美的让人挑不出半点瑕疵,是我配不上。
他说,你的双手沾满了太多的鲜血。
当时她就有些想哭,她继续当杀手是为了谁啊,本该在那一年她有机会退出组织的,可是又遇到了他,他想要开公司,可是钱不够,她只有接任务接济他,她为他放弃了唯一退出组织洗清革面的机会。
可他呢?到头来……却是怪她孽太深……
她是何等高傲的人,又变回了冷酷无情的杀手,当时救差点把他给杀了,可是她发现,她下不了手……
但她杀了她的那个好朋友,她是那么的信任她,换来的却是她最信任的两个人的背判。
第7章 名顾曰韶华()
既然不能在一起,那么就恨她吧,起码他能永远记住她墨倾月,即使是恨她……
想到这里才发现眼角有有一滴泪,她用很快的速度抹去,她的懦弱不屑让任何人看见,但她知道,那个人看的清清楚楚。
那洞悉一切的眼神,仿佛任何事物也逃不出他的眼,就和二十一世纪的那个人一样。
墨倾月即使再有胃口也吃不下了,叫了小二过来结帐,摸摸身上才发现自己的钱掉了。
她立刻想到大概是在观看太子的时候落的,现在早就被人捡走了。
而她也走不了,今日打扮不隆重,并未佩戴首饰,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小二是个聪明人,一看她迟迟不肯拿钱出来,扫视了她一下,便知道了一二,满脸不屑,嘀咕道:“原来是个吃霸王餐的,还是个没有灵力的废物,我真是瞎了眼了,还以为是个有钱的小姐贵人,没钱还来吃,别以为长的稍稍有点姿色就可以横着走了,比你漂亮的姑娘还多呢,没钱就去青~楼,那里倒是钱多。”
小二的这些话对于一个女子来说也算是够侮辱人了,此刻酒楼大半的人都往这边看,还对她开始指指点点了起来。
墨倾月有些不悦,眼里闪过冷芒,若不是她钱袋弄弄掉了,她还会被这样辱骂?
心里虽有怒意,可是是她理亏在先,她不能动手。
她拿出挂在腰间的玉佩,面带歉意的笑道:“我的钱袋弄丢了,你可拿这块玉佩去烟雨楼报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