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六十三节
记得小时候看动物世界,卓峰深有感触,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狮虎狼猴争王位多凭实力单打独斗,相较于这些,人类的争权夺势就要显的文雅一些,玩阴的下套的过程称得上花样百出,一个人斗不过你,就纠集一帮子兄弟玩你,不管是看初高中生打架斗殴,还是曾经跟着黄虎抢地盘,走的多是以多欺少的路线,再加上一些上不了台面的阴狠损招,本来要拼个你死我活的结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省时省力事半功倍。
烧的香多惹的鬼多,不说什么财大折人势大压人的屁话,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没有什么可悲的,可悲的是有些苦在你尝过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无声的踢出局了,哪怕是在多少年后你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中滋味,酸三分苦七分。
江湖,再见 (小五)
一
我叫小五,无姓,一个很俗气的称呼。
我常常会恍惚的忆起那些自认为早已忘却的事情,特别是在黑夜里一个人的时候,点一根烟,不开灯,窗户打开一角,微露的星光,照不透黑夜。
习惯性寂寞。
为什么一个人的时候,心也是孤单的?有时候,我会想这样无聊的话题。
我不知道改如何描绘我的生活,正如你永远也不知道你的生活有一天是不是也会像我描写的一样。
记得初恋情人小诗曾轻轻的对我说:我想要的是一种幸福的生活,而你不能给我。
我不确信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生活是否真的如她所说,是否露出开心的笑脸,是否还是一味的幻想,现在想来,如今难以想象的颓废、压抑、郁闷都是自寻的苦果。
这些,都是源于小诗,或者说源于爱情。
而事实证明,那个在中学时代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眼光独特且准:我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混混,一个挣扎在社会边缘,混吃等死的主。
她口中的幸福,在现在的我看来,太飘渺,虚幻,就像那些飘荡在空中廉价的泡泡一样,阳光下,看似五彩斑斓,一触即碎,烟消云散。
二
一年四季里,我最喜欢两个季节,冬夏。
一冷一热,就像黑白两种颜色,是那么的泾渭分明。
可是这两个季节又是最难熬,那种浑身冒汗的热或者不想钻出被窝的寒冷让人浑身发颤。
没办法,骨子是一个执拗的人,就像跟着天哥混,打架的时候永远冲在最前面,我喜欢流血,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似乎只有疼才能让我感觉到自己好活着。
其实我一直想找些理由来说明自己并不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件事而喜欢这些飘渺不可捉摸的东西。
遗憾的是我无法说服自己。
而我的故事也大都发生在这两个季节,比如认识小诗在下雨的时光,转身在下雪的季节。
或许是命运弄人,在这个有点靠北的城市里,总会发生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比如你走在大街上,一个姑娘会莫名的对你笑,笑的不怀好意,你遇到过吗?
我也没有遇到过。
但是我为什么要说,道理很简单,我无法说服自己,有很多事到现在我还是没有想明白,就像我为什么偏偏遇上小诗?而且不可救药的爱上她?
这真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
有时候累了,想起来,微笑着,在岁月的流失中就这样毁掉了自己。
在我看来,小诗就像一个神话,是她,让我知道成长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谜,恍惚一下子,我就变得不再年少起来。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握住苍老,禁锢了时空,一下子到了地老天荒。
所以,青春真的是一件很扯淡的事,而爱情,似乎可以让我们永远停留在那个夏天。
在我的少年时代,我的感情并不像现在大街上骑着飞车的少年一样,那么的张扬,那么的无所顾忌,同学之间戒备慎言,隐隐发生的事总是若有若无的被自己刻意的忘却,有点含蓄,有点矜持,就好像暗恋的感觉。
那个时候我胆小,胆小的人未必怕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而我正好相反,我不但胆小,而且怕事。
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假若我是女生就好了,会有高个酷酷的男生给我写情书,会有人帮我出气,就算长的丑点,但是我学习好,也不会被人看扁的,可是……年少的我总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变的勇猛起来,就像项羽一样,一人之勇,万夫莫敌。
只是项羽也会死,爱情也会枯萎。
而我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三
就像后来有一次峰哥问我: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人,有人哭,有人笑,有的快乐,有的忧伤,有的婚姻美满,有的一生漂泊,这是因为什么?
我不知道改怎么回答。
峰哥说不为什么,永远没有答案,生活不是是非题,哪有那么多对与错。
有的人会傻傻的为了一些自认为很浪漫爱情而远走他乡,而我不同,我爱这里,爱这里的高楼大厦,爱这里纯情的姑娘,我有一帮子狐朋狗友,生活得过且过,我表面风光,内心荒凉,却怎么也没想到隔了这么久,还是会想起一个人。
尽管已经好久没有流过一滴不值钱的泪水,想起心底却还是会隐隐的泛酸。
第一次和女孩牵手是什么时候?第一次为女孩流泪喝了一瓶白酒是什么时候?
这些我统统的忘记了,我已经步入青年,没有多少可以挥霍的时光,没有那么多精力在爱情上唧唧窝窝,虽然有一些自认为的人生经验,但是那些可怜的人际关系在错中复杂的生活中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醉眼看别人成双作对,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生活不是小说,却比小说更像小说。
我相信爱情却等不到爱情,从第一次跟自己不喜欢的女孩上…床后,我就知道自己已经麻木了,已经无可救药了,所以我选择单身,不拖累别人也不连累自己。
出于习惯,看到漂亮的小姑娘我还会脸红,看到让自己感动的画面我还是会流泪,但是这些真的不能说明什么,难道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一点感人的画面还得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吗?
我没恨过谁,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最爱的人是谁。
想不到是我还会想起小诗,会在几年后想起那个让我曾痛哭流涕的女孩,所以,上面的结论全部推翻,我错了。
三
想起一句话:一切的怀念,都在离别的时候突然涌现。
我不喜欢回忆过去,往事对我而言不堪回首。
因为我的过去,很那找到体面的工作,只有混,刀口上添血,好在日子逍遥快活,大口喝酒仗义出手。
所以说,跟着天哥我不后悔。
卓峰这个人,现在我还不知道改怎么说,不过天哥决定的我想必错不到那里去,开封不是我们的福地,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
我不知道。
就这样吧,在这里想对有些人说,从此山水不相逢。
PS: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再PS:借用小五的一句话,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然后怀揣三分恶毒三分怨念三分执着一分慈悲。
再再PS:仅以此节送给在文中有龙套的会长小五,其他人的,小刀会慢慢的更新出来。
——吼一句:溅血江山只是小刀梦里的江湖,看似人来人往繁华似锦,实则硬伤颇多才疏学浅,还请兄弟们多多包涵。
————华丽的转身,回首,轻吐一口烟,浅笑————
我宁可我们不曾相濡以沫,我但愿我们从来就相忘于江湖。
江湖,再见。
七公主(司徒清影)
(PS:初认识公主的时候在YY,当时是庸俗那家伙对我介绍的说,这个是婶子,然后又对公主说,这个是小刀姐,当时印象最深的是公主的歌声,犹如天籁之音,甜而不腻,久久回味。让我这个五音不全的废鸟当场惊为天人,又是鲜花又是膜拜,当然,大家都知道的,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被公主这种拥有多姿多彩生活的美女直接选择无视了,对,您没看错,当时公主根本就没理我。小刀是谁,她没记着,也不知道,就像我多年后会不会仍旧被你们记着一样,但是……你们要相信,生活,有时候真的会出现你意想不到的奇迹,然后扭转整个局面,就像我现在吸着烟,看着下面公主的这段文字一样。)
那个顺便广告一下,毕竟第四卷《不夜皇城》给予我太多的希望在里面,应该很快与大家见面,到时候欢迎大家围追堵截那些让我们心有感触的人物。
一
画中有你。
初次见到公主的相片,我还以为在拍古装剧,背后角楼环绕,荷花满池,几个女子在小亭里拨弄古筝,与其他人身着鲜艳服饰的女孩相比,公主的一袭黑衣,一头秀丽的长髮飘起,再加上那身得体拉风汉服,让我忽生一种错觉:一个古代宫殿里的美女正在从画中脚步轻盈的走来。
看到照片那一刻,我开心的一塌糊涂,不为别的,你们别想歪了,我爱死了那身衣服,以及公主那个有些调皮故作云淡风轻的表情。
就像此刻盘旋在脑海中的那句歌词一样:玉颜朱貌簪发髻,碧眼笑罄罄;桃花落满地,细步袅,萧闲情,俏看阁楼唱戏。
而我最近听的歌只有一首,我们的约定,千转百回来来去去。
有些人,真的活在回忆里,不管世界再大,永远尘封不了记忆,因为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总能让人禁不住勾引起心中那些柔软到一触即疼的无以复加的梦想。
就像有些事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明白其中的滋味。
比如,我和你。
整个世界,安静了许多。
二
香烟与酒。
刚开始,我以为公主是一个相当的文静的女孩,而事实再次证明我的直觉就从没有对过,那怕公主每次在YY说话的时候声音并不高,相反,那种柔声细气暖到心里去,只是她偶尔的发飙,绝对能让人害怕到骨子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文静的乖乖女,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骄傲、一些自信、一些统领大眾的气息,通俗点说,就是女王,尊贵而又不失妖娆。
这点是我发现的,就像我一直喊她陛下一样,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
熟识之后,就是这个外表文气,内心活泼开朗热情奔放,本身具有的那股女王气息的女孩,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对她的仰望会减少许多,相反,她身上那种挥洒不去淡淡的骄傲,以及嘴角那抹若有若无的微笑,总是让我觉的更加难以捉摸。
似乎,每一个有故事的人,总是把自己包裹的密不透风,就像男人有了酒女人有了烟,慢慢的,味道就有了。
一个骨子里像男生的女孩,在我的印象里一般都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而公主就是如此,因為在她看来,有很多女生的性格太温柔、扭捏,而像她这麼大大咧咧的,又怎麼和女生们玩得来呢,所以从小到大,她身边的普通朋友都是以男生居多。
不像某刀,倒想那个啥啥遍天下来着,但是,对于一个废材来说,这种几率可以忽略不计。
就像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