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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跟我们上山?”林姓大哥见那铁甲兵果然脱了甲胄扔了兵器,冷笑一声,道:“先好生回爷爷我的问话,若有欺瞒便一刀砍了!”
“绝不敢欺瞒。”那些清兵喊道。
林大哥先命人将这投降的七个清兵三三两两绑了起来。方才问道:“哪个是你家主将?姓甚名谁,官居何职!”
七人争先恐后地将孔有德指认出来,又说了那两个真夷的满洲名字。
络腮胡一听自己射死的竟然是恭顺王孔有德,顿时欣喜若狂,却强压住声线,道:“大哥,这孔有德身为鞑子的王爷,怎么会只带这么几个人,穿着小兵的衣甲来河边巡视?他们定然是在骗人!”
“壮士明鉴啊!”被剥光的铁甲兵连忙道:“王爷……呸!是孔贼!孔贼谁都不信。一切地形、敌情都要自己亲自探过,从北到南,他都是如此啊。小人绝不敢欺瞒爷爷!”
“你们身为他的家丁,难道就不想为他报仇?”林大哥也疑惑了。
“爷爷明鉴,”清兵摆出一脸愁眉苦脸的模样,“我们不是他的家丁啊!”
“敢诳你爷爷!”络腮胡突然暴起,长刀破空,登时砍下了那清兵的脑袋。
颈血足足喷了一丈高。如同雨水一般洒将下来,落了那些清兵一身一脸。犹自冒着热气。
其他清兵没见过有人能够翻脸比翻书还快,吓得吱哇乱叫,有两个甚至直接尿了裤子,空气中弥漫起一股尿臊气。
“哎!”林大哥上前拉开络腮胡,故意大声道:“这些人既然要降咱们,咱们何必杀人呢?”
“大哥!我本不想杀他。谁让他诳我至此!”络腮胡一双狼一般的细眼,扫过其他清兵,阴狠道:“孔贼也是鞑子的王爷,征战多年,哪有出来勘探地形竟不带亲信家丁的!”
“爷爷容秉!”那个铁甲兵哭道:“确实冤枉啊!如今朝廷疑心汉人。就连汉军也免不得猜忌。肃王爷、呸、鞑子头领叫豪格的下令,所有汉军、绿营将帅要出营,不得带亲信家丁,还得去他帐前领两个满洲真夷作为监视。就是防备着咱们汉人逃去投奔大明。”他生怕这些人是闯逆余部,连忙又补道:“和大顺。”
络腮胡心中激动,对林大哥道:“大哥,看来鞑子自己先乱起来了。”
“鞑子人少,咱们汉人人多,哪有以少御多的道理?他们迟早是要败退的。”林大哥眼中泛光,又道:“若是咱们汉人上下一条心,不自相残杀,这些鞑子哪里能够在关内如此横向霸道!”
“哥,话也问完了,这些人怎么办?”另一个壮士问道。
林姓大哥走到孔有德身前,仔细看了一番,摇头道:“啧啧,他若是穿着建奴王爷的甲胄,还真不至于被射死。”建奴高级将领的盔甲能将全身包括脖子都保护起来,的确不容易被冷箭射死。
“真是命中注定啊,汉奸不是那么好做的。”林大哥握住露出的箭杆,用力搅了搅,方才将箭矢拔出,确定这孔有德是死得不能再死了。他解开铁甲系带,将孔有德的衣服裤子尽数剥落,只发现了装着一锭金子的钱袋,别无他物。
“怎么连个腰牌、印玺都没有?”林大哥问那几个清兵:“可是在你们身上?”
那几个清兵知道这人才是真大王,听他说话又和气,格外配合,连忙道:“这些东西照军法是不能带出营门的。”
“那他若是碰到其他清兵,又不认识,如何证明自己身份?”林大哥问道。
“每日都有口令和回令,以此来辨别敌我。”
“那探马一出去就是几日,他们怎么识别敌我?”林大哥越发觉得奇怪。虽然他知道腰牌靠不住,手艺好点的工匠要多少做多少,但连腰牌都不配,那不是开玩笑么?
“探马只管勘察敌情和地形,不管旁的。他们倒是有腰牌。但也没人会去问他们要。”那清兵道:“如今陕西都在鞑子手里,也不怕明军的奸细。”
“大哥,这对咱们来说正好哇!”络腮胡喜道:“咱们只要穿了鞑子的衣甲,大可以光明正大在外跑,也不用藏山沟子里放冷箭了!”
林大哥却稳重得多,道:“让他们脱光了。搜一搜。”
几个弟兄当即上前,将这些清兵的衣服剥了下来,果然没有搜到鞑子的腰牌。这在有些军事常识的明人眼里,简直是不可思议。但且换个角度想想:汉鞑之间的区别就在头发,可谓一目了然。汉人是宁死不肯剃头的,所以看到金钱鼠尾就可以知道是自己人,看到全发的便是明人,何必要费力去做腰牌?
再说如今陕西各军混杂,有绿营、有汉军、有满八旗。文字互不相同,再加上基本都是文盲,做了腰牌岂不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么?
“好!”林大哥大笑一声:“鞑子如此轻敌松懈,覆灭就在旦夕!”他顿了顿,目光在清兵脸上扫过,道:“爷爷庙小容不下这么多人,只收三个,你们自己决定。死了的就当是投名状了。”说罢。他上前挑开了清兵绳索,让他们捉对厮杀。
这几个清兵也不含糊。见有三个名额,当即光着身子对打起来。他们没有兵器,只能轮拳头、掐脖子、踢下阴,为了活命无所不用其极。
络腮胡拿着弩机,缓缓靠近林大哥,低声道:“大哥。真要留三个?”
那林大哥冷声道:“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先让他们杀,杀完了咱们再动手岂不是轻松些?”
“大哥好计谋!”络腮胡再次佩服道。
“兵者,诡道也。”那林大哥说着却叹了口气,转首望向东岸,心中五味杂陈。
不一时。清兵终于也决出了生死,三个最终活下来的清兵浑身上下也没块好肉,满是牙印、抓痕。不过看看躺着尸体,他们也满足了。
乱世中,有什么比人命还不值钱的?又有什么比自家性命更值钱的?
“爷爷!”一个清兵气喘吁吁道:“咱们还是冒充不了鞑子,您看,这头发……”
络腮胡伸手往头上一摸,冷笑一声,正要说话,林大哥却突然发话道:“你们穿上衣裳,去河上砸个窟窿,把尸首扔了。”他说着便蹲下身,将孔有德的脑袋割了下来,随手找了件衣裳包好,径自走到马前,挂在马鞍旁。
那三个清兵听话地拖着尸体到了冰冻的河上,没费什么力气就跺开了渐渐消融的冰层,将尸体扔了下去。
等他们干完活,本以为就此跟着这些土匪落草入伙了,谁知等他们的却是一排箭矢。很快,他们的尸体也从冰窟窿里追赶同伴往南去了。
众人都是这山里的猎户,要避开外来的清军不过是小事一桩,很快便带着这十匹战马从山路返回村子。其中更有两人专门抹去沿途痕迹,无论是踏出来的蹄印还是踩断枯枝,任何一个细节都没放过。
等众人进了林子,清军就更别想找到他们了。
八人在山林中转了几圈,终于来到一处仅通一人的峡谷前。
峡谷上传来一声鸟叫,叫得众人眉开眼笑。
这是上面的暗哨发出的讯号,若是一切平安,并不用回复。若是后面有人吊尾巴,才用鸟鸣声回应,然后引尾随者进入这死地加以杀灭。
穿过峡谷便是一处山坳,足足有百来亩大小,林立着一栋栋茅屋。这山坳中自有一条小河流淌,而且土地肥沃,寒风被周围山头挡住,不能入侵,此时已经能够看到一层薄薄的嫩绿色。
简直就是一处世外桃源。
“林大哥、赵大哥!”一个纤细的身影从山崖上飞奔而来,冲进队伍中,扑进了络腮胡的怀中。
“好大马!给我骑骑呗!”少年看着比他高的战马两眼放光。
络腮胡抱起少年,轻而易举地放在马上,吓唬道:“你又擅离职守,照军法该斩!”
那少年笑道:“今日又不是我当值,我是在上头等你们哩。今天你们杀了几个鞑子?”
“十个!”络腮胡得意道:“还有个鞑子王爷呢!”
少年毫不怀疑络腮胡的话,兴高采烈道:“今日我射中红心三十次,爹说我很快就能跟你们一起去杀鞑子了!”
“杀鞑子可不止要射术好,还得跑得快。”前头那林大哥回身笑道:“我们更多时候可是见了鞑子就跑。”
这个村子里有二十多户人家,男女老幼加起来不过八十六人。虽然基本都是猎户,但是真正射术精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却只有这么八个人。他们碰上落单的清军,或是三三两两的探马、伏路兵,便偷袭击杀。若是碰上成队的清军,只能望风而逃。
这回也是,原本他们见了这十个清军马兵已经是要逃了的。谁知东岸明军放炮,吸引了那些清兵的注意力,这才抓住机会放胆一搏,竟然毫无损伤地全胜而归,也算是吉人天相。
回到村子,林大哥先将金子碎成小块,给村长拿去购买村中需要的粮食、农具。等其他人都回去跟家人打过了招呼,方才将众人又召集起来,宣布道:“我想带着这孔贼的脑袋,去一趟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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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零 龙山高处愁西望(十四)()
隔着六里宽的河面,如果不用千里镜,只能看到人的大致轮廓。即便用了千里镜,也不可能看清人脸。龙福才端着千里镜从头到尾看到了对面的那场杀戮,只能勉强分辨出那是一场汉人与建奴的小规模对决。
——是我们的探马么?不应该有这么多探马聚在一起呀。
龙福才心中疑惑,同时也在考虑该如何向上级汇报此事。
“应该是义军。”
单宁听闻报告之后得出了比较靠谱的结论。满清虽然能够顺利攻占城池,但广阔的农村从来都缺乏统治力量的介入——直到东宫体系才改变这一现状。有村落作为补给港和根据地,也就有了义军的生存空间,虽然义军与土匪往往只差一线,偶尔还要越线。
“咱们现在没有实力渡河作战,真是隔岸观火烧得心焦。”左光先颇为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