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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郭认识李家明整整十年,那家伙永远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
抢白完丈夫,杨芬华又想起了什么,得意地打趣闺蜜道:“咦,不对吧,我记得他那年毕业时,不是跟那个那个赵,赵什么来着打架吗?对对,老郭,你不晓得,那小子是情种,为了抢女人跑我们学校打架,一个打六个!
啧啧啧,我现在晓得了,那家伙不是不是人,而是没惹到他的伤心事。莎莎,你赶紧收买我,要不我去跟他讲,你是故意惹他着气的。”
“切,我会怕他?”
话刚说完,柳莎莎突然想起,搞出这场事的真正始作俑者其实是自己闺蜜。要不是她给家明一份弱智计划书,家明会脑子犯糊涂?
第三百二十六章 男女之间的战争(上)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虽然李家明的外表还是而立之年,但心理早就历经半个世纪,怎么会听不进逆耳之言?
把自己关在公寓里生了一夜闷气,等气消了后将事情捋一捋,把人心琢磨透了的李家明,很容易便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莎莎是个骄傲的人,说难听一点便是好面子甚至矫情。刚结婚时,生怕别人说她沾自己的光,故意穿百来块钱的衣服、用百来块钱的包却开千万豪车,以变相标榜她不在乎钱,生了新新后就会有如此大的改变?
不过是想激怒自己,一是显示她在家里的地位、话语权;二是,二是小时候她在自己面前的太弱势,逮住了机会便强势一把;三是,可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即使她们小姐妹之间很亲密,莎莎也照样有领地意识。或许她是以这种方式警告满妹和小妹,以后不得随便掺乎自己和她的家事。
李家明为妻子的小孩心性觉得好笑,却又不得不承认她很聪明,善于抓住机会保持她的独立性。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所有的婚姻其实都是一场战争,要么龃龉不断、兵戎相见,最终两败俱伤;要么分出胜负,胜者同化负者,一方沦为另一方的附庸;最后则是不分胜负,一番拉锯战后相互影响,最终走向步调一致。
既然这样,那就配合一二。
第二天一早,李家明给杨芬华打了个电话,吱唔两声又挂掉后,这才去上课。等到下了课,回到办公室后又打了个电话,说想跟新新说话。
有意为难他的杨芬华自然不承认,但等她挂了电话之后,平素让着她的老郭正色道:“芬华,凡事要有度。”
“老郭,你什么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经收拾好了公文包,准备去上课的老郭不会琢磨人心,否则也不至于学富五车却出不了头,但他会推己及人。
“莎莎,你以前从来管家明的事业,突然横插一杆子,虽然你有你的理由,但家明是否也有委屈之外?解释、道歉都有了,你不依不饶地翻旧账,连你们小时候的事都翻出来,是不是有点得理不饶人?”
拉偏架的杨芬华立即不乐意,可一向让着她的老郭不以为然,继续道:“莎莎,婚姻不应该是战争,但你要把它当成战争,哪怕是当成一场战争游戏,它迟早也会变成真正的战争。”
刚想跟老公理论的杨芬华愣了,她只是喜欢占点口舌之利,何尝又不是聪明之人?杨芬华聪明,柳莎莎比她更聪慧,马上意识到自己闺蜜也有夫妻矛盾,而且比自己的严重得多。
闺蜜这张嘴巴毒得很,自己还只是逮住机会惹惹家明,她是有事没事刺人两句的。如果老郭象家明样事业有成,还无非是吵一吵;可老郭一事无成,连工作都是家明帮忙安排的,长久下来能没点压力?要不是老郭很成熟,两人又有了孩子,可能,可能,柳莎莎不敢往下想了,连忙拦住闺蜜即将嘣出来的难听话。
“行了行了,老郭,我算怕你了。芬华,你送我回去,文文都打电话来了,估计屋里早打电话过来了。嘻嘻嘻,有你跟老郭在我那,我妈妈应该不会骂我太凶。”
柳莎莎没有错,老郭确实厌烦了妻子的毒舌。尤其是他一事无成,连个助教的职位都是李家明搞来的,而她凭着实力拿下了教职。
“走吧,我下午有课”。
“我不去,莹莹还要去学琴呢”。
也好,柳莎莎也不勉强,“新新,我们回家了”。
正和小姐姐看动画片的新新不愿意,可妈妈稍皱了下眉头,便乖乖地起身。她也在重复柳莎莎小时候的日子,管教她的是妈妈,李家明那当爸的只负责陪她玩,还老说小孩子就应该多玩。
柳莎莎牵着女儿,老郭当了佣人,拿着自己的公文包、朋友的旅行箱出门。三人坐电梯而下、出了公寓楼,老郭帮着放好箱子,想去拿自己的车时,柳莎莎把她的钥匙递了过去。
“一起走”。
“行”。
三人上车,柳莎莎帮新新系好儿童锁,又给了她一个ipad和耳机,自己坐进了副驾驶室。老郭见状,不禁心跳加速了几拍,虽然他不看好他老婆那份计划书,但明白那份计划书意味着什么。以老婆与柳莎莎的关系,即使她不同意李家明那么干,也会象资助李家德样资助自己夫妻俩。
猜得也没错,柳莎莎就是找机会跟他商量这事,她没李家明那么在意什么声望,但杨芬华是她近二十年的姐妹,有困难不可能不帮的。她也看得出杨芬华的私心,但那又如何?
谁没点私心?人至察则无徒,为了事业,寻求好友的资助,好友又有那个能力,又算得了什么?但是,事情必须到这为止,不能由着家明的性子来。
因此,柳莎莎跟开车的老郭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当年在李家明书房里看到的‘it takes a strong mansave himself, and a great mansave another’。
“我读初一时,终于在我师公那看到了《肖申克》的录像带,也正是从那时起时,我喜欢上了家明,勇敢、坚强、成熟,但就是太喜欢奉承人。你是没见过他以前跟那些当官的在一起,这个伯伯那个叔叔,不知叫得有多亲热。
一直到我进了哈佛,在教授和老板那碰得鼻青脸肿,才知道当年的家明有多智慧。”
开车的老郭附和着笑了笑,以柳莎莎的相貌,在国内即使傲气一点,也有大把的男人捧着,再加上她的家庭背景和情商不难顺风顺水;但到了审美观、价值观完全不同的美国,想不碰碰壁都难。
第三百二十七章 男女之间的战争(下)
四十不惑,年过四旬的老郭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没有一点矫情便接受了朋友的资助。老郭也知道柳莎莎话里背后的意思,不需要考虑也接受了她的委托。
“莎莎,你放心。我跟家德都不是笨人,知道如何筛选课题,不会让家明浪费资金的。”
这就好,只要有四哥和老郭把关,成功的希望大得多、投入的资金也小得多,起码不至于让人钻空子。
说完了正事,柳莎莎回过头去拿走女儿的ipad、耳机,又塞给她一个洗干净了的大苹果,命令她吃完苹果后休息半小时再玩。
刚才还玩得起劲的新新可怜兮兮地啃苹果,看得开车的老郭直想笑,调侃道:“呵呵,严母慈父”。
提起这事来,柳莎莎又气不打一处来。她跟老公争吵,不全是因为投资的事,还有无数的生活琐事,比如对孩子的教育问题。
“总要有个人管她吧?家明那样子,你又不是没看过,成天跟她没大没小的。我就搞不懂,他以前对文文她们多严厉,连打骂都用上了,怎么轮到新新就成了这样呢?”
新新连两岁都不到,即使再三岁看老,也不至于这么严格要求她。可原因很简单,不但老郭知道,严格要求女儿的柳莎莎也清楚,可她就是怕女儿输在起跑线上。
作为朋友,而且是十几年交情的老朋友,老郭不得不斟酌道:“莎莎,以前家明刚来读博士时,经常跟我们一起喝个酒。有一次他喝醉了,冒了句‘青春其实是个冷笑话,可悲的是要多年以后,才知道笑点在哪’出来。
当时我们觉得他是无病呻吟,如今想来是至理名言。就拿我来说吧,从小学开始便一路顺风,刚来美国时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要是不拿个诺贝尔奖,简直就是愧对了我自己十几年的寒窗。”
这话有些沉重,当时的李家明肯定也不是这意思,但柳莎莎听得出老郭的潜台词。她也同样一帆风顺,只不过她遇到李家明和杨芬华那样的妖孽,被他俩打击多了,也就没那么膨胀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在老公那占了点上风的柳莎莎颓然暗叹,其实家明是对的。新新的出身就决定了她的人生,即使她再不努力,也依然会站在金字塔尖上,依然会是山峰上的那根苗。即使她再努力,也很难逃离她父亲的光环,甚至永远脱离不了。
她们夫妻唯一能做的,或许就是教育她不要太纨绔,不要‘何不食肉糜’。那种凭借个人能力改变命运的事太少了,尤其是这种出自富豪之家的孩子。柳莎莎在哈佛时,看过一些社会学的学术报告,数据显示当阶级固化之后能凭个人努力脱离所属阶级的,不过是区区7%的人。新新的出身决定了她属于社会的最顶层,作为父母的她和家明,还能指望女儿怎么自我奋斗?
黯然的柳莎莎再往深处想,自己也就是虚荣心作怪,或许说是矫情。不管自己如何努力,又何尝脱离得了家明的光环?突然间,柳莎莎觉得当年她父亲说得是对的,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一定要做一番事业出来才不虚度年华。
不觉得,痴了。
就这么着,车子驶到了李家明的高档公寓楼下,柳莎莎拉着旅行箱和女儿的小手到了另一个家。打开指纹锁进门一看,刚才还黯然的柳莎莎不禁又冒火。
公寓里的人没问题,四男一女站在一块白板之前,她老公正在听google的核心层汇报工作,但那女的站的位置和肢体语言不对。那女的柳莎莎认识,marissa mayer,google的高级副总裁、第一美女。这位很漂亮的金发美女marissa,因为持有google6%的股份,号称硅谷第一美女,身价还在汉华的sherry之上。可是,marissa的脚明显偏向于她老公李家明,这在心理学上意味着她与对方有极其亲密的关系,或者说她对他很有好感。
“吧吧!”
才十几个小时没见,最喜欢和爸爸玩的新新扑向正倾听的李家明身上。小孩的一声尖叫,让正商量得入神的四人立即回过神来,一身职业女性打扮的marissa则迅速退后一点,没象刚才那样紧靠boss。
“宝贝!”
宠溺女儿的李家明连忙转身,紧紧抱住扑过来的新新,重重地亲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又看了眼自己心爱的妻子,询问道:“宝贝,有没有惹妈妈生气?”
“没友,妈妈给我的饭饭和大苹果,这么大的苹果,我都吃完了!”
见妻子眼神中有火光,李家明连忙用手划了个圆圈,夸奖道:“嗯,我们新新最厉害,这么大的苹果都吃完了!好了,跟妈妈去爸爸间里玩一会,我给你们买了两个这么大的礼物。”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