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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第6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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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漫画的?

    林牧一怔,这个他倒是没怎么关注过。

    一页小h书曾经在《传奇》上连载过《天子传奇》的漫画,林牧是看过的,但也仅限于此,平日里他看的最多的,还是文字类小说。

    温暖的环境,让喝过热水的艾娟情绪安定了许多,见林牧不了解,就与他大概讲了一下国内漫画圈的情况。

    ……

    在国内,这些年有越来越多的漫画作者出现,相关的漫画网站、工作室自然也层出不穷,其中有一个工作室,叫做“夏天岛”。

    说是工作室,和公司也没什么区别,旗下的画家可以在工作室驻地画画,也可以在自己家创作。

    这个工作室在漫画圈很有名,是近些年国漫呈现出最多优秀漫画家和漫画作品的工作室之一,许多漫画作者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这个工作室创作,其最近刚刚获得2500万的融资,估值5个亿,是当下估值最高的漫画cp公司之一。

    艾娟就在这个工作室画漫画,她之所以到这里,是因为她的漫画偶像“夏达”,也在这里,而且是夏天岛的招牌画家,在圈里影响了不知道多少人,甚至可以说全国人民都见过这个名叫“夏达”的女孩。

    “夏达?”

    林牧有些疑惑,他没接触过漫画圈,对于“全国人民都见过夏达”有些不理解。

    艾娟从兜里拿出自己的手机,点了几下,把一张照片放大,声音里满是崇拜:“这就是‘夏达’,我的偶像,我就是因为他才进入漫画圈的!”

    林牧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兔年的‘最美女观众’嘛。”

    在2011年的兔年春晚上,有一个节目,是李小冉四个美女拿着四幅画上台,在李小冉拿着一幅“抱着画笔的兔子”的画展示时,春晚摄影师把镜头数次对准了台下一个娃娃脸的美女,这个知性美女气质极为出众,让人一见难忘,许多观众就把她评为“兔年春晚最美女观众”。

    艾娟见林牧认得出自己的偶像,马上就高兴起来,原本呆萌的脸庞也变得活泼生动起来:“对呀对呀,她就是夏达,是李小冉抱着那幅画的作者,本来春晚是要让她上去的,结果夏达太害羞、太胆小了,就换成了李小冉,我们一群人聊天时都拿这笑话她呢!”

    说到自己的偶像,艾娟的话就变得多了许多,林牧从她讲的话里,也了解了夏达的厉害之处。

    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夏达在国漫圈里的地位,颇有些类似于陌刀之于小说圈,声望高,人缘好。

    她在21岁时,就凭旧《冬日童话》获得了中国连环漫画短篇故事漫画优秀奖,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22岁出版《四月物语》后,就开始了专职画家的人生。

    最终,夏达选择了到夏天岛创作,这也正成为她现在最痛苦的事情……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章 合法的霸王条约

    作为一个圈里极为知名,甚至上了春晚的漫画作者,夏达在漫画圈里的知名度无疑是顶尖的那种,夏天岛也一直把她当成招牌,每当旗下有新作者、甚至是其他大神作者疑惑签约合同的内容时,夏天岛就能理直气壮地回复“夏达都是签这样的约,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知名度高、娃娃脸、气质娴静,夏达无疑符合许多人心里的漫画偶像,就像漫画中走出的女孩一样,为夏天岛不知带去了多少名气与利益。

    但夏天岛,却是把这份贡献,甚至是所有作者的贡献,只当成了自己赚钱的工具!

    夏天岛的创始人叫姚飞拉,一个中年男人,曾经也是一名漫画作者,也曾受到圈里无良公司的坑骗,自己的作品被人骗去,最后自费花了10万块,这才赎回版权。

    这样的经历,让所有作者都相信,他是与自己一样的作者出身,知道漫画作者的辛苦与难处,他本人也不曾一次地声明:“现在骗子太多了,我会帮你们把关,不会让你们也遇到这种事。”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传奇,一个出身草根,发达后帮助草根的故事。

    可是……

    现实使人无奈,权利使人残酷,昔日被坑骗过的姚飞拉,自己创建夏天岛后,却是以更加残酷的手段与合约,坑骗作者。

    按网文圈的话说,作为一个业知知名的“大神级作者”,你能相信你与平台签约,能够10年收不到任何聘雇工资与签约金吗?

    你能想象一个如此出名的作者,竟然签着与新人一样的合约,其收入全部来自于作品刊载平台给出的稿费,版税,以及作品授权金吗?

    这对一个普通作者来说是正常的,因为普通作者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源于稿费。

    但像“唐家三少”这样的大神级作家,这样的情况未免就太过荒谬,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人气、创作的作品,最大头的收入却是被公司全部拿走,这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都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等于说,封死了一个作者上升的渠道,你再出名、再努力,也是与新人一样!

    但这样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漫画作者,比着网文作者维权更难,签订的合约简直就是卖身契,但人微言轻,不签不行!

    ……

    这样说有些空,随便举两个关于合约的例子吧!

    比如说,夏天岛与某些公司签合约时,夏天岛工作室还让夏达签一份补充协约:如果我方违约,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

    何其可笑!

    所有的版权都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操作都由夏天岛控制,作者没有一点对自己作者的拥有权、控制权,这样的情况下,夏天岛违约,反而要让作者赔偿数千万?!

    如此牛b的合约,是哪个牛人想出来的?!

    再比如说,在夏天岛《作者确认函》里的第2项规定里,作者除了拥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这两个权利以外,“其他全部著作权都归夏天岛”!

    在这个合约里,很“通情达理”地详细解释了一下:“且该作品的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和分发许可权等,均属于夏天岛,夏天岛有权利自行处理该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

    而在第3项规定里,就更让人说不出话了:“作者确认第三方作品进行的任何合作、商业活动过程中,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已经从夏天岛的合作中获得足够的收入!”

    所有的权利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收入归属夏天岛!

    甚至于在随后的条款里,还要求作者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在公众舆论中维护夏天岛”,“不能发出不恰当的言论”,一旦有所违反,就要赔偿各方面的损失!

    林牧听到这些内容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无耻之人??!!

    如此霸王条款,如果说是数种签约中的一种,比如说“分成、买断”之类中的一种,那还正常。

    分成适合那些成绩好的作品,网文圈的a签就是这样,作者拥有相关的版权,但平日的收入全靠读者订阅、打赏。

    买断大部分是些成绩不好、或者对自己没信心的作者,比如说当初《鬼吹灯》就是买断,网站只要向作者支付“千字多少钱”的稿费,那这作品的全部版权,就都归属于网站,类似于网站在一堆假古董里淘真货,是双方自愿的合约。

    但夏天岛明显不是这样,颇有点类似于娱乐圈“你接受潜规则不一定成名,但你想进这一行赚钱,就一定要接受潜规则”的意思,一个弱小的作者面对这样的条约时,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如果不签,即使新作品之前与平台谈妥,夏天岛也不会允许其上线连载,无法连载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心血之作也就被雪藏……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的霸王条款,不是违反法律吗?

    违反法律的话,不就是无效的吗?

    且不说强权面对弱势群体时,会不会讲道理,就说这份《作者确认函》,经过律师的确认,除了第七条限制作者言行的条款,存在对作者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外,其他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虽然这份条款让作者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但它……仍旧是合法的!

    就像杨永信一样,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暴行,所有人都知道他在摧残人性,但他……仍旧是合法的!

    合法!

    在夏天岛的作者确认函上,所有能够给作者带来收入的著作财产权,都转让给了夏天岛,作者只保留了著作人身权。不仅如此,任何第三方的合作和商业活动,夏天岛都“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在这样的条款之下,夏天岛掌握了大量的知名漫画版权,也正是因为这些知名版权,其估值才能达到5个亿之多!

    更让林牧愤怒的,是连自己,都成了对方的敛财工具!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怒火奔涌(为书友最近支持加更章)

    林牧对于自己名下的小说,如果是拍成影视剧,那没的说,自然是版权费该收的收,按行规来。

    但如果是同人小说,甚至是转成漫画版,林牧却没有在意过,只要是相关的漫画公司与自己打个招呼,这方面也就随他们做去,在林牧看来,这样能养活一些作者,倒也挺好。

    但夏天岛,却是把主意也打到了《笑傲江湖》一书之上,进行了相关的漫画改编。

    这原本也没什么,业内也有一些出版社在做,但林牧现在知道了这些个漫画公司竟然这么坑作者,哪里还能不怒火中烧?

    无奸不商,不拼命追逐利润的商人不是好商人。

    但你追逐利润,起码得有点基本的廉耻之心,把作者坑成这样,拿着人家的作品去大肆捞钱,就没有想过当初自己被坑版权时的b样?

    艾娟说到这里时,已经是泣不成声了:“我们也有一些人反对、愤怒这样的情况,在网上曝光过,但随后不知道是水军,还是网友就骂我们,说工作室也要赚钱,工作室辛辛苦苦把我们带出名,我们要感恩。既然已经签了合约,就该按合约办!如果想要版权,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拒签合约?”

    “站着说话不腰疼?”林牧被这话气笑了。

    经历这么多行业,林牧早就知道弱势群体的无奈,就比如说这个作者签约问题。

    你不签?

    好,那你就滚吧!

    行情就是如此,整个行业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资源垄断体系,别的公司也是这样索求版权,对这些公司来说,维持这种现状对他们最有好处,当然不会退让了。

    但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拒绝就代表着数月的辛苦毁于一旦,一分稿费都拿不到手!

    存在、合法,不代表合理!

    普通的作者,收入并不高,一个人在一个行业里做了这么久,转行又哪里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只能妥协!没有选择!

    那些嘴皮子动动,就无所不能的家伙,如果不是水军的话,林牧严重怀疑他们都是大神转世,不知生活艰难。

    更可怕的是,在一个行业整体都形成这种压榨作者到极限的习惯时,哪怕是全行业的作者都起来反抗,都没有办法!

    人家虽然合约不合适,但可是合法的!

    你都“自愿”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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