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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一幕,包旭来就全身痛快,火,让自己庸碌的一生,都有了意义!
眼前的视线,突然被一个黑影挡住,传来林牧的声音:“听说,你喜欢火?来,爷爷带你去玩火!”
……
汹涌的烈焰之中,林牧淡然的心境,再也无法维持。
这里的火,囊括了人间一切火焰,木中火、石中火、水中火、岩浆毒火!
人类创造的凝固汽油弹,在这片火的世界,根本就是个笑话,单只看包旭来那痛苦扭曲的五官,就知道他现在,正在经历着什么样的感受!
但是,还不够!
对于老外,即使对方遭受什么苦难,林牧也很少放在心上,毕竟现在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谁有心思关心外人。
但这个对自己种族下手的包旭来,却是彻底引爆了林牧的怒火。
想着那绝望看着天花板、一言不发的女孩;想着那因为气管烧伤,连活着呼吸都是一种酷刑的无辜老人……
林牧突然觉得,是不是该让“天地”加深数据演化,进一步增加这“十八层地狱”的残酷程度了?
第一千零六章 《男儿行》?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
黑暗的世界似乎也有其独特的通迅渠道,在一个个兴趣圈子,在一个个常人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的论坛上,产生信息的交流。
山和海阻止不了这种交流,铁丝网与高墙,也阻挡不了。
因此,林牧带着人,全球四处搜刮无期、死刑犯的消息,虽然媒体一片噤声,但仍旧在那些人的心中流传,掀起一片又一片的波澜。
恐惧,在蔓延……
林牧从前世就知道,总有一些人在犯下滔天罪恶之后,还能安心的享受着生活。
就像全世界都知道的瀛岛食人魔佐川一政。
在1981年的时候,他在法国杀死了一个25岁的女生,并且将其煮了吃掉。
在被当地警察抓住后,最可笑的一幕就发生了:他被诊断为精神病!而在1985年,他被他那狂有钱的父亲接回瀛岛后,在第二年,“权威的瀛岛精神病专家”就诊断:他精神病已经神奇地被治愈,可以回家了!
因此就被释放!
这样赤果果践踏人类认知的事情,还不是尽头,因为这种事情,佐川一政在瀛岛成了名人,他先后写过18本食人的书,而那部最著名的《在雾中》一书中,他详细地描述了,自己当初是怎样把那个可怜的女生打死、吃掉、并且猥、亵尸体的!
他在报纸上开专栏、他在电视烹饪节目里表演掌厨……
人类的尊严,究竟能被权利和金钱,践踏到何种地步!
……
在实验之前,林牧还曾担心过“罪人不够用,到时怎么办,是不是通过‘天地’的演算,将其限制在一个较低的体验范畴”的问题,但真正进入这个圈子之后,他发现地球上的垃圾,实在是太特么多了!
有一个佐川一政得了“精神病”,就代表着精神病院里已经关押着无数的“精神病人”,一群精神病人在那里谈论各种吃人的技巧,自然也就是“病人间的胡言乱语”。
有一个幼童侵犯的电影,就代表着有一个利益团体,在光天化日之下,拐卖、禁锢幼童!
就像随便掀起一块草皮,发现底下成窝成窝的老鼠一般,偏偏这些人,都安好地活着!!
看着“幽冥界”中,那一个个惨号的人渣,林牧就总是想起弃天帝的那句名言:人间,又污秽了!
毫不留情,毫不软心,林牧平日里连个碰瓷老头都不敢打,怕被讹得倾家荡产,但现在,间接死在他手里的罪恶,已经将要接近100人,心里却没有任何不适,看得周围默然陪同他的良峰贞义,都心中暗暗发寒。
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他一点也不担心,但林牧这种淡然的样子,怎么看也让人觉得全身不自在。
犹豫了一会,良峰贞义还是忍不住发问道:“先生眼见这么多的痛苦挣扎,这么多灵魂折磨,虽说是他们罪有应得,但毕竟身为同类,心里就没有一点不忍之心吗?
林牧瞧了他一眼,对这个异国青年颇有好感:“我连自己国家的南云省张永明、张超,都半点没有不忍,现在你问我对这个佐川一政,可怜不可怜?我只恐杀得不够多!和这群垃圾讲人权?那那些受害者就活该去死?慈悲,用错地方了!”
身边跟着的千叶一真,恨声道:“佐川一政活着,才是整个民族的耻辱!杀就杀了,有什么好说!”
自从醒来、调养好身体之后,千叶一真经历一次“轮回”,噩梦里痛苦了不知多久,就彻底放下了昔日的心结,站在大陆一方,看着瀛岛自己拼命作死,昔日那种“哪怕没用,也要陪着一起死”的想法,已经消散一空。
现在的他,只想做好一个父亲,静静看着千叶光子结婚生子,对于瀛岛,千叶一真问心无愧!
这一次听说林牧来瀛岛,也是林牧的一个态度,相信此事过后,再不会有不开眼的人,来找千叶一真的麻烦。
贞峰贞义默然不语,对于千叶一真,他是真的从内心觉得愧疚,自己的父亲,将一个无比忠爱自己民族的同类,逼至现在这种地步,这让他从内心感到不满。
“一个众人皆知的佐川一政,已经是这名单里唯一的权贵,良峰贞义,你来告诉我,难道这个世上,权贵都是谦谦君子,没有一个涉足这样黑暗的领域吗?前段时间全球震惊的蓝京事件,你觉得里面没有权贵者的操纵,能完成整个游戏的进行吗?”
林牧笑了笑,任自己有再多的慈悲之心,也不该放在这群人的身上,如果焚烧罪恶,也能被自己视作一种残忍的话,那自己才要去看精神医生了。
这次的试验地点,是在佐川一政的家中,作为了个富二代,家里的装饰自然豪华。
最近这些年武侠之风极盛,佐川一政竟然也附庸风雅,书桌上的笔笔、画卷,都是上上之品。
耳中听着他精神崩溃后的哀叫,林牧心里快意无比,总想找上一个对手好好大杀特杀一番,但场景不合适,想了想,就走到书案跟前,拿起毛笔润了润墨,翻开一束长卷。
心手俱稳,往日里也曾写过字修心养性,因此林牧对毛笔字倒也不陌生。
沉吟了一下,林牧笔划纸端:
《男儿行》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
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
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
一气书写完毕,林牧心中畅意莫名,将手中毛笔痛快地丢到地上,总算明白古人为什么写完诗、喝完酒后,总喜欢弃笔摔盏了!
这首诗如果放到前世,那差不多所有网友都看过其中的一部分,但对于此有许多误解。
第一个误解,就是中间这段诗的作者,常被冠以“杜甫”的名字,从其中那一段著名的“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的气度上看,似乎也有杜甫的一些气势。
网上对其也有各种流传,但根据林牧所知的情况来看,这首诗,全文其实是刚才自己所书写的内容,是山东大学的“仇圣”,在1995…1996年间所作,他本人说是他一个朋友所写,但一般都认为作者就是“仇圣”。
第二个误解,众人所知这首诗的名字叫作《男儿行》,但其实不然。
第一千零七章 ”仇圣“的人生
这首诗出自《血洗小日、本》一文,此文也叫做《大中华、民族复仇主、义宣言》,是为了纪念南、京大屠、杀64周年所作。
这首诗前半部分有些网络小说的感觉,因此在网上不常看到,中间的那段却是颇有古风,流传最广,也是网友最常见到的《男儿行》版本,曾经看得多少人热血沸腾。
只不过,文诗风流的作者,常常生活坎坷,“仇圣”的同音是“求生”,而他在大学期间作完这首诗,踏入社会后,也陷入了人生最黑暗的境地。
乙肝大三阳!
在仇圣踏入工作岗位,并且获得成功,解决了公司一个极大的技术难关,眼看就要升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