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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七夜前妻-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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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痛苦,像是有一根红线从胸腔中穿透而过,细细密密的疼,连绵不绝。

    那般痛……却不叫人排斥!

    宋沐远心下哀伤。

    他敛了心神,望向同欢:“我们走吧!”

    同欢望着宋沐远,满是歉疚的样子:“学长,我有点事,所以今晚不能陪你了!”

    宋沐远表情僵硬。

    皇甫烈恰好转过头来,笑望着这一幕。

    宋沐远陡然被皇甫烈气得面容铁青,几乎要吐出血来。

    他抿了抿唇,却如何也舍不得为难同欢:“那好,那明年,我再来找你!”

    同欢点头,微笑:“好!”

    送别了宋沐远,同欢乖乖地守在餐厅门口,等皇甫烈来。

    皇甫烈有一点很好,言出必行,哪怕是折磨人,也言出必行。

    不过五分钟,皇甫烈便折返了,这次他没开口,同欢便拉开车门上车了。

    皇甫烈扬起薄唇,微微一笑:“怎么?这次这么乖巧?不会爱上我了吧?”

    同欢没有反驳,也没有沉默不理,而是问道:“你希望我爱上你吗?”

    皇甫烈微微一愣,转头,却对上同欢认真甚至说是倔强的眸子。

    皇甫烈呆了呆,旋即冰凉:“希望!”

    同欢微笑:“那好,我会尝试着去爱你!”

    现在轮到皇甫烈摸不清同欢的脾气了。

    他坐在车里,瞬也不瞬地凝着同欢,想看出她脸上虚假的味道,可是,她却格外的认真。

    该死的!

    她在想什么!

    这不是一场他折磨她羞辱她的游戏吗?

    如果猎物这么快就臣服了,他的游戏岂不是结束了!

    他微微有些匪夷所思,可,这不妨碍他享用她的美味。

    他勾着唇,眼神冰冷如帝王:“吻我!”

    同欢,半点也没有抗拒,凑过头,去吻他。

    皇甫烈和同欢,不是没接吻过,但是,主动的从来都是皇甫烈,他是她的主宰,是掠夺者,是入侵着……

    可当同欢如此主动去吻人,虽然奇特,但是感觉不坏!

    而且,她吻技不赖,味道很甜,当她辗转着小舌,轻轻地刮过他口腔的角落时,他禁不住微微一滞。

    他从未想过,自己接个吻都能接出**来。

    他或许纵欲,却也能禁欲,**这种东西,只是他生命一个部分,他控制自如。

    可是,这女人,真的对她来说杀伤力大到吓人。

    她轻轻地一个吻,就能叫他情动,叫他窒息,叫他发疯……

    他情不自禁地探出舌头,和她的舌头搅和在一起。

    舌与舌的纠缠,分外的暧昧和撩人……

    他将自己的口水渡了过去,她乖巧地吞咽,因为吞得太快,喉咙里甚至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正在发疯。

    他发誓,这是他这辈子接吻接得最疯狂的一次。

    他几乎是想要将她吞下一般陪她纠缠。

    奢华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内,他俩像是亲吻鱼一般相濡以沫……

    唾液,因为装不住,而沿着唇角流出……

    当两人分开,暧昧的银丝,从两人舌尖牵出……

    明明不过是一个吻,却那般的色…情和艳情……

    这两人绝对是奇葩的存在,不论皇甫烈和同欢,都是那种天生就有着无言诱惑的人,他们永远懂得,如何让人为他(她)沉沦。

    所以,这是一场驯服与被驯服的吻。

    当分开的那一刹,皇甫烈,止不住恨恨地盯着她,她沉静的眼睛,满眼迷醉和雾气,苍白的脸蛋,**的潮红,樱花色泽般的唇瓣,又红又肿,甚至微微流着血液……

    这样的一幕,撩人到皇甫烈发疯。

    他说:“欢欢,我真想上你!”

    同欢眸子流转出熠熠的光,妖孽而迫人:“那就上啊!”

    皇甫烈浑身一紧。

    他眸子微微垂着,不知道在思忖着什么,更不知道在算计着什么。

    可很快地,他就笑了:“这样吧!据说,这世上,最刺激的游戏就是爱情!我们玩玩吧!欢欢,如果你让我爱上你!那么,我既往不咎,彻底放过你!当然咯,如果你没能做到,又或者不下心爱上了我!那么,我可以保证!你会痛苦,疯狂的痛苦!”

    他轻笑着提议,勾着舌头,舔了舔唇瓣上殷红的血液。

    这是个极其情…色的动作,被这个媚骨天成的男人做起来,倾城的妖娆和旖旎。

    一个动作啊!

    连同欢都想推倒他,肆意放纵一场!

    而这绝望和悲凉的一生,她能做得,便是赎罪。

    她毁掉云家,那她注定担负了罪孽!

    不论他和她,或者有一点相似的地方,那就是,对于他们来说,人生是无聊的,他们彼此,只能选择毁灭或者被毁灭!

    或许爱情,是他俩唯一的救赎!

    而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游戏,或许,真的能刺激一下彼此,让这人生,不那么无聊,逼仄!

    而且,诚然如他所言,他若爱上,便会放过。

    有何不可呢!

    她半点也不亏!

    她笑了笑,突然觉得人生也不太那么冗长烦躁:“我会爱上你的!”

    因为,他这样的男人,心这种东西都被丢到极其隐蔽的角落!

    她只有爱上他,才能……找到他的心。

    皇甫烈微微一笑:“从现在开始,你就做我的地下情人吧!随传随到哦!”

    “好!”

    同欢回以一笑,风轻云淡,乖巧安宁。

    就这样吧!

    爱上他,征服他!

    赎罪,让一切恢复以往的平淡!

    皇甫烈似乎觉得交易不错,心情很好的样子,他踩了油门,车子陡然如离弦的箭一般滑入车海。

    他望着前方,手,却拽着同欢的手,轻轻地捏着,特别宠溺的样子。

    同欢既然已经决定去爱一个人,便放下了心房,百无禁忌起来。

    她问他:“不会是要带我去一家旅店,开房吧?”

    皇甫烈一笑:“我说过,我允许你和我的第一次,卖一个好价钱!等你有什么事情求我!我会要了你!那之前,我会忍耐!”

    同欢突然觉得这交易不差了!

    如果她没事求他,或许他们这辈子都用不着欢爱,柏拉图至极。

    这样也不错,精神的征服,比**的征服,来得困难,却也来得叫人觉得舒服。

第一百零七章 迷茫() 
只希望,他不会在像那次公园旁那样羞辱她了!

    同欢轻轻地想着,倒是也没想过用什么特殊的手段去留下皇甫烈。

    她说自己会爱上皇甫烈,那也不是空话,他这个人,除了某些方面很渣,但是优点也不少了,爱上这样的人,应该不难。

    而且,她也不太记得林肯了!

    三年的时间,足够令一切地覆天翻。

    她静静地想着。

    而皇甫烈开着车,黑色的劳斯莱斯,一路平稳滑行,最后带她到了萧山别墅。

    这是皇甫烈第二次带她来这里,而他也似乎偏爱这里。

    或许是因为云家吧!

    同欢轻轻地想着。

    而皇甫烈已经停好车,搂了同欢进了屋。

    和上次的冰凉毫无人气不同,这一次,别墅装潢一新,地板全部都换过,家具也已经买全。

    甚至花园里,也移植来郁金香,早春,郁金香已经杰出了花苞,金黄的、粉色的、黑色的,在风中轻轻摇曳着。

    同欢已经能想象得出郁金香盛开的景色,那是低低摇曳的风情万种,非常好看!

    皇甫烈看着同欢,这是个如郁金香一般摇曳生姿的女人。

    她说会爱上自己!

    一切,变得有趣起来了。

    他带着同欢去了地下室,地下室内有一大堆的乐器,吉他,架子鼓,贝斯,各种属于摇滚乐的东西!

    他顺了她的手机,拿在手机晃了晃:“好好练习,我可是希望你拿下第一名然后成为云中传媒的摇钱树的!”

    同欢不想出名,立马拒绝:“我……”

    皇甫烈抱了抱她:“不要拒绝好吗?音乐,不仅是你的梦想,也是我的!我已经不适合玩音乐了,你,帮我实现它好吗?”

    同欢再也无力去拒绝了。

    她望着他,细细打量着她,那样近的距离,他的五官精致而迷人,漂亮又柔软,像是神只一般俊美逼人!

    这是个漂亮的男人!

    漂亮到哪怕每一个细节都异常的惊心动魄!

    他说,他的梦想其实是音乐!

    她不该信的,可是,却突然间就觉得,或许,真如他所说的那般,他其实是有一个音乐梦的!

    她想起那晚在金碧辉煌的pub内,他弹奏着钢琴。

    那般完美的表演,若是没有在音乐上下过苦功夫,如何能呈现得出来。

    而这一室的收藏,其实可见一个人的用心。

    很多的乐器,都是人的私藏,你若没有心,怎么去收集起来。

    音乐,那是同欢的梦!

    林肯的死亡,让同欢埋葬了这个梦想!

    可是,既然是梦想,那就从不会消散。

    她回抱了一下皇甫烈,轻声道:“工作和梦想是分开的?没有不切实际的梦想,只有不敢做的梦!”

    皇甫烈搂着怀中黑暗而阴郁的女子,心底微微一震。

    工作和梦想是分开的……

    是啊!

    不论你在什么岗位,你都该保留你的梦想!

    他心境豁然开朗。

    他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

    而同欢,这是在安慰他吗?

    他紧紧地将她拥入怀中,语调中满是调侃的味道:“不错,你果然不仅只有身体吸引我!”

    说完,就转头去摆弄那些乐器。

    同欢咋舌!

    这人怎么这样啊啊啊!

    他不调戏人,会死吗啊啊啊!

    她翻了翻白眼,便开始打量这屋子内的布置。

    满屋子的都是乐器和藏品,除了几张凳子,便只有一张单人床。

    很简陋的地方。

    但是,这才是同欢习惯的感觉。

    曾经的他们,在偏远的郊区租着废弃的工厂,里面,摆满了乐器,墙壁上,小宝涂鸦出一大堆色彩斑斓的画作……

    林肯将他们的相片一张张贴在墙上。

    那地方,简陋,却充满温馨。

    这间地下室,也给人这种感觉。

    简陋,但却温馨,满是人情味。

    她突然很喜欢这个地方。

    而很快地,她便扫到了床头柜上的一把口琴,破旧的口琴,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却放在床头,显然屋主很珍惜。

    同欢下意识地抓起口琴把玩。

    皇甫烈却着急起来:“喂,别碰!”

    同欢唇角勾起,看着皇甫烈焦急的样子,愈发确定这把口琴对她的重要,也愈发确定,他真的是云家人。

    要不然,他如此珍惜的东西,不会放在这里,而是在圣城。

    只有把云城当做根基,当做家,才会把心爱的东西放在这里。

    而她,欠下他那么多。

    她勾着唇,眼底含笑:“怎么了?你情人送你的小玩意,我摸都不能摸一下!”

    皇甫烈眼角肌肉一个抽搐!

    这真的是同欢嘛!

    那个沉静冰冷、永远淡漠的同欢嘛!

    为什么一脸我很在意我很吃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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