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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大口喝了口酒,用袖子抹抹嘴巴说道。“其它地我不管,我只负责杀人。只要你们把他找出来,我自然就会出手。”
“我们要不要给他提个醒?他现在开始拿我亲近的人报复,怕也不会放过沈家的人吧?”韩幼凌商量着说道。
“那是你的事。”疯子又转过头,看着院子里一树开地正艳地梅花。
叶秋和疯子一样。也是在赏梅。但不是赏一株,而是赏一园。当然。更幸运的是,陪疯子赏梅的是个男人,而陪叶秋赏梅的则是个倾国倾城的女人。
沈家老宅有个大园子,园子里种满了梅花。上次叶秋跟着沈墨浓来处理财产分割的事儿没有时间到后园来看,那个时候梅花没开,也没什么看头,今天沈墨浓却在下班后特意带着他赶过来看梅花。
女人骨子里都有着浪漫地天性,踏雪寻梅,无疑是这种境界地极至。洒了厚厚的一层雪,有地人在家围炉而坐,享受红泥小火炉的温暖,有的人却推门而出,到远方寻觅盛开的梅花,这是种多么浪漫的行为?怕是女孩子们都承受不住这样的浪漫,你白天带她赏过梅花,她晚上便许你菊花吧。一粒粒尚未绽开的金色花骨朵儿,结实、圆满、富有弹性,分外精神。即刻便将绽开笑颜似的惹人怜爱。红的、粉白的、淡黄的,美到了极致,沁冷的寒风指过,缕缕幽香扑面而来。即便叶秋这种俗物都有了为眼前美景作诗作赋地心思。
只是憋了半天,也没有像样的句子出来。倒是想起前人墙脚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的佳句。
身边的沈墨浓还穿着精致带有格子金线的职业套装,腿上穿着长袜。黑色高跟鞋。外面却是罩着一件用来御寒的羽绒服,帽沿上的绒毛被风吹起,不时地轻拂着她人比花娇地脸蛋,叶秋就想着。自己是那撮绒毛多好。
这次来到苏杭,叶秋和沈墨浓的感情突飞猛进。如果说沈墨浓对叶秋没有一丝感情那是假的,先不说他陪着自己三下苏杭,每次都帮了自己天大的忙,单是他为了保护自己中地那一枪都让她久久无法释怀。
她是个骄傲的女人,平时是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可是却没想到欠下叶秋的越来越多,而且都是自己没办法偿还的经过一些日子的相处。她对叶秋的了解也是越发地多了些。知道他不是表面上那种懵憧或者单纯的男人,而且他隐藏的东西太多太多。沈墨浓虽然知道,一个女人如果对一个男人好奇起来,那就很容易坠入情
这种事儿是自己能够控制得了的吗?
但是,她明白唐果是最先喜欢上叶秋的。她一直将唐果当做孩子一般的看待,怎么能和她抢同一个男人?
可是,叶秋这次好像是变了性子似的,屡屡进攻。甚至那天晚上还抱着自己在路灯下面狂吻,让她的心也跟着乱了。到底怎么办才好啊?
“每年的冬天我都会来这边看梅花。不过以前都是一个人,今年恰好你在。就带你过来看看。今年地雪下地深,梅花开地也格外的艳。前几年倒没觉得会有这么好看。”沈墨浓地小脸冻地红扑扑的,眼睛却是灼灼地盯着这满园的梅花看。恨不得将它们全部都搬到眼皮子里好带回去似地。
“那我明年还陪你来看。”叶秋站在沈墨浓身边,笑眯眯地看着她的侧脸。
沈墨浓心一甜,却是转过了脸。假装没有听到叶秋的话。
“我觉得这梅花好看,但没觉得这梅花比你好看。坦白的说,你在看梅花的时候,我一直在看你。感觉你是这梅花女神似的。你不会当我这是在拍马屁吧?这确实是我刚才心里地想法。”叶秋笑着说道。那个女人了解自己。自己又何尝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沈墨浓轻轻叹息,幽然说道:“回去燕京,我们就还和以前一样。行吗?”
叶秋笑着不答,能回得去吗?
沈墨浓也知道自己说的是傻话,可她实在不知道如何面对唐果。那个小丫头平时心高气傲地很,燕京的不少公子哥追求她,她偏偏对人不理不睬。追地紧了,还恶语相向。只是没想到的是,以她唐氏集团千金大小姐的身份。却会爱上自己的保镖。
沈墨浓看地出来。唐果很认真。她这样的女孩子,哪用得着爱的这么辛苦啊?
“我去折枝梅花给你。”叶秋从他们站立的小桥上跳下。踩着雪向梅树跑过去。
“啊。不要。”沈墨浓急忙阻止。显然,她不愿意叶秋做这梵琴煮鹤地事情。
喀嚓!
树枝地断裂声响起,叶秋虽然听到了沈墨浓的话,仍然折断了一枝最美地梅花过来。
“喜欢吗?”叶秋举着梅花问道。
“喜欢。可是——”沈墨浓看着花枝那新鲜的断裂处,微微有些遗憾。仿佛叶秋折的不是这梅花,而是自己的手指一般。
“喜欢就好。”叶秋就沈墨浓头发上的发髻给拔下来,将梅花插在她的长发上。
“任何事都不要留下遗憾。错过一辆公车,我们可以打的。错过一场电影,我们可以去买盗版光碟。要是错过了一个人怎么办?”叶秋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抚摸沈墨浓的嘴唇,温润酥软,恨不得伸进她的嘴巴里去。
沈墨浓就觉得身体轻轻的,想说话,却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
没有遗憾?
要不,就陪他坠落一回吧。没有人知道。不会有人知道的。
(我靠。连降两名。急需月票支援啊。俺还在想着怎么把沈墨浓给祸害了呢,现在都没动力了啊。)
第296章、一间房?一间房?
第296章、一间房?一间房?(求月票!)
叶秋觉得自己煽情的差不多了,正想在这满园梅花我见证下,抱着沈墨浓来一个LONGLONGKISS时,却听到后园门口一阵喧哗声和皮靴踩在雪地上喀嚓喀嚓地响声传来,声音由远及近,像是正在朝这边走来。
叶秋皱眉转身看去,见到多日末曾见面的沈墨浓二叔沈而立正领着一群人向这边走来。沈而立里面穿着黑色西装,外面罩着一件长款黑色风衣。怀里搂着一个漂亮女人,身材高挑,气质也不俗,据说是个广告模特。
难怪人说男人到中年的三大喜事是升官发财死老婆,这话虽然刻薄,却也印证了一些现实。虽然曹雪琴才死不久,但是沈而立好像并没有悲伤颓废的样子。看起来油光粉面,比叶秋第一次见到他时还要春风得意一些。
身后还跟着一群人,有两个男人,大部份是一群身体妖媚的漂亮女人,衣着时尚华丽,表情倨傲,可能是沈而立新女友的同事。
“哟,我说是谁的车子停在门口呢,原来是墨浓啊。带着保镖来赏梅花?”沈而立知道现在沈家在苏杭又重新崛起,而沈墨浓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这个时候,他本来是不太想得罪沈墨浓的。
可也正是因为沈家发展势头良好,沈家的股份也大幅度升值。那么他之前卖给沈墨浓的百分之十五股份就实在是太吃亏了。^^^^他出来后大手大脚花钱,又连续换了好几个女人,卖股份的那些钱快要被他给败光了。前几天他去沈家拜访,想再将之前的股份赎回来一些,没想到却吃了一个闭门羹。心里就自然把沈而贤以及沈墨浓都给恨上了,没想到今天又在这边见面。说话情不自禁就有些难听
沈墨浓也不理他。看了眼沈而立怀里的女人,心里轻轻叹息。这就是当初说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地爱情?那神圣的戒指怕已经知道被他丢到哪儿去了吧。
见到沈墨浓的态度,沈而立更是愤怒。羞辱一个人最高的境界不是骂他几句,而是无视他的存在。在自己的女人和朋友面前被一个晚辈这么无视,沈而立的心里就有些怒火。
冷哼道:“沈家的女人跑去找个保镖男人,还真是一大笑话。自己不要脸也就算了,怎么还有脸把人领到这儿来?难道就不怕祖宗生气?”
沈墨浓本来不想和他一般见识,听到他的话后,秀眉紧皱,寒着脸说道:“你有资格说这句话吗?看在父亲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如果你不识好歹地话。以后,这里你就不要再来了。”“呵,口气倒不小。我虽然没有了沈家的股份,但我还是沈家的人吧?这个是你能抹杀得了的?我来祭祖,那个敢阻挡我试试?”沈而立被沈墨浓顶的下不了台。脸色阴沉地说道。
“丢出去。^^^^”沈墨浓看着叶秋说道。
“很乐意做这种事。”叶秋一脸笑意地向沈而立走过去。
“你敢动一下我试试?我要开家族公审大会——”
沈而立地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被叶秋给抓住衣领,整个人的给提了起来。
让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身材消瘦的叶秋提起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沈而立如若无物。轻飘飘地就跳下了小桥,向梅林地墙角跑过去。
“放开我。你这个狗杂种。”
“沈墨浓,你这个小婊子。快让他放开我——”
“列祖列宗啊,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在造孽啊。”
叶秋也不理会沈而立的挣扎和辱骂。将他提到了墙根,一只手抓着他地衣领,另外一手肯他的一条腿,然后使劲儿地向院墙外抛了过去。
哐!
院墙外响起一声巨响,有雪花溅起了一墙多高,愣是从墙外飞到了墙内,沈而立的声音也睡意停歇了。
叶秋悠闲地走回来时,沈而立的那群朋友都傻了。那两个原本还要出手帮忙的男人在叶秋的视线扫到他们身上的时候,不自觉的后退。
“要我一个个送出去吗?”叶秋笑着问道。^^^^
“啊。不用不用。我们自己走就好。”一行人说着。转身就向外面跑过去。
沈墨浓看了眼墙头,微微叹息。兄弟阎墙,当事人心里也并不好受。
沈家老宅人烟稀少,看起来有些荒凉。除了逢年过节沈家人会过来拜祭祖先,其它时候只有一个沈家的老佣人和他地一家子人住在这儿,帮忙打理着这沈家大宅和祠堂。真正的沈家嫡系谁愿意跑到这荒郊僻壤地郊区来住?
老佣人姓耿,原来是沈而贤的保镖。好像是救过沈而贤一次,对沈家是有恩的。年纪大了不能再做保镖,除了一身蛮力又不能干别的什么工作。在沈而贤的照顾下。才落到这么一个好差事。
老耿的儿子和儿媳都在沈家企业下属的工厂工作,他带着老伴守着这大宅子。身边陪着一个孙子和一个小孙女。两个老人家也不觉得寂寞。
老耿的孙子叫耿晨,六七岁地年纪,小家伙长地虎头虎脑,肤色漆黑,黑眼珠亮晶晶地,极其惹人喜爱。孙女叫耿菁,四岁,和哥哥相反,她的肤色嫩白如玉,小脸也同样肉乎乎地。
两个小孩子非常喜欢叶秋和沈墨浓,一直黏在两人身边不愿意离开。老耿跟着沈而贤多年,对沈墨浓也极其的尊敬,虽然他不是沈家的亲人,但是上次沈墨浓在这边开家族会议,强行收购了其它人手里的沈家股份的事儿他还是知道一些的。怕这两个调皮鬼打扰小姐和姑爷地谈话,他硬是想将耿晨和耿菁拉回他们住的偏房去。可是这两个孩子拽着沈墨浓和叶秋的衣服死活不肯走,最后还用眼泪攻势相威胁。沈墨浓帮着说了话,老耿这才一脸憨厚歉意地退了出去。
“阿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