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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志秋最后还是选择留学去了。
顾夏夏没去。
因为和顾夏夏住在同一屋檐下,所以我看到了她的歇斯底里,还有浓浓的不安和担忧。
就跟当年的我一样。
我在美国留学的那两年,几乎每天都会想顾景川是不是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是不是和别人结婚了,或许已经连孩子都有了。
但是我和顾夏夏的情况又有些不同。
因为当时我和顾景川是分手了的。
但是顾夏夏并没有和叶志秋分手,顾夏夏自己舍不得断。
对于两个正在热恋中的小情侣来说,其中一方突然远走他乡,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不小的打击。
难过、焦虑、委屈和不安,这些情绪都会有,女人最懂女人,我能够体会顾夏夏的那种感觉。
这段时间顾夏夏整个人都变得相当之暴躁,吃个饭都能炸了。
有一次顾夏夏和顾景川两个人在吃饭的时候吵起来,顾景川直接怒了,把筷子给摔了。
“顾夏夏,不是所有人都跟家里人,以及霍正东那样惯着你!要么,你也出国留学找叶志秋,要么你就跟他分手一刀两断,没人愿意整天看着你一张臭脸!”
最后顾夏夏选择去找叶志秋。
谁知道在去机场的路上发生了车祸,人没什么大碍,但是眼睛被玻璃刺伤了,受伤了,这段时间要疗养,眼睛缠了一圈纱布,估计十天半个月好不好,最少也得三个月左右。
可能就连老天也不想让她去找叶志秋吧!
人没了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世界变得黑暗一片,就会变得愈发暴躁。
我和顾景川都忙着工作,平日里也没时间照顾顾夏夏。
家里好几个佣人照顾她,都被她骂骂咧咧地吓破胆了。
最后还是霍正东过来。
面对顾夏夏的坏脾气,霍正东非但是不嫌弃,反倒还颇有耐心地说,“你没有眼睛,那我就做你的眼睛,你看不到的东西我帮你看。”
起初顾夏夏的脾气还是特别暴躁,即便是霍正东照顾她,她也是骂骂咧咧的,嘴里一个劲念叨着让他滚,让他死,让他立刻消失在她面前。
其实也就霍正东脾气好,一直惯着她。
有一次我亲眼看见顾夏夏摔了床头的琉璃灯,其中一片玻璃茬划伤了霍正东的手臂,顾夏夏自己并不知情,还是骂骂咧咧的,“你能不能去死啊?拜托我真的不想看到你!!我永远都不可能喜欢你的,你怎么就那么贱啊?!”
霍正东什么话都不说,只是抱着顾夏夏。
无论她怎么推搡怎么挣扎,他都不松手。
顾夏夏张口咬在霍正东的手臂上,正好咬到了霍正东胳膊受伤的部位。
怕是嗅到了血腥味,我听见顾夏夏说,“你……受伤了?”
“好受点了没有?如果心里好受了就乖乖接受治疗,你的眼睛又不是一辈子好不了!顾夏夏,你就算是没有了叶志秋,你还有我!”
霍正东眼底的深情,不减分毫。
但是顾夏夏看不到。
从那天开始,顾夏夏便不再闹腾了,乖乖配合治疗,平时霍正东喂她吃饭,给她讲笑话,帮她扎头发,亦或是拉过她的手心,在她的手心一笔一划写字。
他深情又耐心,像是温和的王子,亦是不屈的骑士。
都说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深爱一个人,她若是看不见,你愿意变成她的眼睛;
她若是听不见,你愿意变成她的耳朵。
因为你爱她,所以你愿意变成她。
只是这个道理,顾夏夏在很久之后才懂得。
第373章 完结篇(4)()
多少浅浅淡淡的转身,是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
霍正东陪了顾夏夏半年,顾夏夏的眼睛终于是康复了。
这段时间我能够感觉出来,两个人像是一对相濡以沫的小夫妻,一方不能自理,另一方就这么照顾着。
顾夏夏有一次问我,“嫂子,你说选择一个爱你的人,你应该会过得幸福吧?”
我失笑,“霍正东真的是个不错的男孩子,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爱上他的。”
我一直都这么以为,意味着两个人最终会有结果。
直到叶志秋突然回来了。
叶志秋是回来找顾夏夏的,他已经不想留学,打算在国内发展了。
顾夏夏义无反顾再次返回叶志秋的身边,哪怕这个男人在她生病,在她眼睛看不到暴躁发狂的时候,从未有过一次照顾她,甚至慰问过她,通通都没有。
可人就是贱骨头啊,对你不好的那个,你偏偏喜欢得很。
那天我下班回来,看到顾星枝甩了顾夏夏一个耳光。
顾夏夏低着头抽噎着,顾星枝也在哭。
我赶忙上前去,“妈,怎么了这是?”
顾星枝抹了把眼泪去,声音都在发抖,“明春啊,你说我怎么就造孽生了这么个闺女,想当初给她改了名字就是为了躲避她的劫数,谁知道她还是躲不过啊,是命啊!”
我这才知道,原来是顾夏夏竟然怀了叶志秋的孩子,顾夏夏打算和叶志秋结婚,把孩子生下来。
我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是顾夏夏和叶志秋结婚了,那霍正东该怎么办?!
只是我没成想,霍正东比我更早知道这个消息。
婚礼那天,来了不少人。
虽然叶志秋家境一般,但是顾家可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婚礼自然不能委屈了顾夏夏。
这次的婚礼都是顾家一手操办的,叶志秋相当于是倒插门女婿了。
想当年我和顾景川结婚的时候,排场比这还要大,一来顾景川是家中独子,又是星承集团的接班人,顾景川的婚礼是有很多赞助商的。
二来我们明家也不差,我老爹几乎是砸了一个亿给我办那场婚礼。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其实婚礼一辈子办一次是最好,二婚的话再办婚礼,就没有感觉了。
霍正东也来了,今天的霍正东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身材欣长匀称,戴着领带和领带结,高级定制的皮鞋光洁锃亮。
每一处都是一丝不苟,无论是气质、相貌还是家境情况,其实顾夏夏都应该和霍正东是一对。
之前我总以为我和顾景川之所以分手之后离别两年,是因为我俩相遇太早,却重逢太晚。
可是现如今放在霍正东和顾夏夏的身上,这两个人朝夕相处数年,却唯独没有爱情从中间生出,这是为何呢。
我看到霍正东在顾夏夏宣誓说“我爱你”的时候,眼角有一滴眼泪滑落。
我叹息一声,问他,“心里是不是特别难受?是不是很痛苦,要不要抢婚啊?”
当时我怂恿着霍正东抢婚,他却失笑着摇头。
曾经青涩的小子现在成熟不少,霍正东目视着台上那个身穿白色婚纱的女人,说,“她在我身边的时候,也是笑的,可是却从来没有像今天笑的这么开心,我若是剥夺了她的幸福,就相当于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我这才懂,爱到了极致,怕就是希望她过得幸福安康,哪怕这份幸福与自己无关。
“我爸总说我和苏星核像,他说我是第二个苏星核,其实才不是。”
霍正东声音闷闷的,“我始终都会只爱夏夏一个人,我完全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比我更爱夏夏。当年夏夏的父母在一起,是因为两情相悦,夏夏的父亲很爱她的母亲,但是我和夏夏不同,叶志秋的爱,不及我十分之一。”
在我的印象中,霍正东不是一个吹牛喜欢说大话的人,亦不是骄傲自满之人,今天能说出这番话,想必是真的因为他爱惨了。
爱而不得,太惨了。
顾夏夏换了一套敬酒服,挽着叶志秋的手臂下来一桌桌敬酒。
今天叶志秋一身白色的西装,当真是像极了童话故事里面的白马王子,长得白净,笑起来的时候也是温柔无害,仿佛能温暖了岁月。
但是王子不是真的王子,我能从他身上看到一股自卑的气质。
气质这东西虽然不是与生俱来的,可也多多少少同家庭环境有关,顾景川和霍正东的身上都有一股贵胄范,高高在上,那种得天独厚的霸气和傲然。
而叶志秋没有。
他那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掩饰不住。
但,顾夏夏就是喜欢。
顾夏夏来到了我们这桌敬酒。
我端着酒杯站起来,虽然心里有些遗憾,但是也只能笑着祝福她,“夏夏,你今天真漂亮!祝你们百年好合!”
“哈哈嫂子,谢谢啦,不过我哪有你结婚那天漂亮啊。”顾夏夏抿着嘴唇笑。
她眉眼都是弯弯的,的确是如同霍正东所说,顾夏夏只有在叶志秋身边才会笑得这么开心自在。
霍正东就坐在我旁边。
一言不发。
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霍正东嘴唇抿得直直的,眉头深锁,脸色有些紧绷,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他不打算说点什么?
正想着,霍正东突然站了起来。
倒满了一杯酒,然后举杯,却是看向叶志秋的——
“我霍正东,这辈子没求过人,今天我求你,这辈子好好对夏夏,她爱你一分,你就要爱她两分,婚礼上你对着神父宣誓的誓言希望你能做到,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说完,仰起头来,举杯一饮而尽。
叶志秋也喝了一杯酒,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夏夏的!”
反观顾夏夏,神色有些动容,看着霍正东眼眶发红,“我一定会幸福的,你放心好了!”
霍正东什么话都没再多说,转身走了。
他转身的那一刻,背影孤绝料峭,清冷高傲。
那个时候我想到了当年同顾景川分手时的自己。
也是像这样决绝地转身离去。
我想霍正东的心情应该跟我那个时候差不多,心痛如绞的滋味,只有自己能体会得到。
第374章 完结篇(5)()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白居易《夜雨》
顾夏夏和叶志秋结婚之后,两个人就从顾家搬出去了。
听说这是叶志秋的意思,叶志秋总觉得呆在顾家,有种自卑和懦弱感,平时说话也是没有底气,顾夏夏很爱叶志秋,在乎叶志秋的感受,不想让他压力太大,两个人就搬出去住了。
顾景川已经完全接受了星承集团,我公婆两个人已经打算去国外度假安享晚年了。
于是乎偌大的顾家,就只剩下我和顾景川两个人了。
每天早上醒来,他就躺在我身侧,以一种守护的姿态将我拥住,入目的就是顾景川英挺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我总是喜欢数着这个男人的睫毛,一根一根分明可观。
“顾太太,又不老实。”
他笑着将我的手包裹住,拉至唇边吻了吻,这种清晨的浓情蜜意,只有真正相爱的彼此才会体会得到。
我单手托着腮,盯着自家老公帅气的脸颊猛瞧。
他微微挑起眉梢,周身透着一股慵懒和痞态,“看我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