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雀被带走,童嫂又不在,单思华俨然成为高乐高俱乐部的头,众人的主心骨。
耗子有些担忧道:“华哥,小雀哥不会有事吧?”
单思华苦笑一声道:“我也不敢确定,目前还很难说是不是金四在暗中搞鬼,如果不是,小雀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是金四暗中搞鬼,那么小雀哥就会有危险?”耗子不无担忧地接了一句。
“嗯”单思华点点头:“不过就算是金四暗中搞鬼,我也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
说着,单思华做了一个狠心的动作接道:“我准备去找金四,要他放过小雀,同时交出夹克衫男子,为顾城报仇。”
耗子闻言接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去找金四?”
“稍微晚些时候再去,我一个人去就足够。”单思华接道:“你留下来,和这几个兄弟一起,好好看住场子,也算给童嫂一个满意的交待。”
在童嫂没有回来之前,确实要看住高乐高的场子。
况且耗子只是有勇无谋的小子,刚刚出来混迹社会,对于很多细节的东西都不够了解,带着他反而会成为累赘。
所以,单思华决定要单独去找金四算账,而且要赶在童嫂回来之前。
耗子虽然非常乐意和单思华一起去找金四,但也不敢提出异议,毕竟面对的是一伙私藏枪支的家伙,耗子多少有些怯阵。
从顾城这件事可以看出,金四的实力不可小窥,耗子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硬要去。
不让耗子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单思华准备悄悄潜入别墅,以暗袭的方式对金四来一个突然袭击,带着耗子就不可能完成。
但对于耗子的精神,单思华给予了肯定,并吩咐耗子好生看住场子,静待小雀回来。
交待好这一切,单思华准备了一身浅色的衣裤,便悄悄往金四的别墅方向进发。
这情形让单思华回想起,当年被白志超欺负,为了要暗袭白志超,也是选了身黑色的衣裤便于隐蔽。
只是那次的行动以失败告终,不知道这次的行动会不会成功。
对于接下来的行动,单思华心里也没底,但他有信心,就算被发现,也能够在别墅里来去自由。
到达金四的别墅附近,时间已经快到晚上10点。
这个时间在寒冬季节,应该是入睡的时候,路上行人寥寥,正适合搞突袭。
前后总共两次到过这里,对于别墅里面的路径还比较熟悉,单思华准备从边门的围墙处进入金四的别墅。
潜伏在暗处远远望去,金四的别墅里只有个别房间还透出灯光,说明有些人已经入睡。
暗暗蓄势做好准备,单思华弓着身形慢慢靠近别墅的边门,寻找到可以进入的那段围墙。
穿着的这身灰色衣服几乎和夜色混为一体,如果不做太大的动作,就算有监控视频,也很难察觉。
很顺利地进入别墅以后,单思华摸索着靠近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
侧耳细听,房间里隐约传出说话声。
再仔细分辨,是一男一女在对话。
单思华小心翼翼地将耳朵贴在门上,但是却听不清楚说话的内容。
听不清楚说话内容,就无法判断房间里面到底是谁,单思华不免有些心急。
突然,他发现在房门的侧边有扇窗,更为凑巧的是,这扇窗户居然没有关上,只是放下窗帘隔断了外面的视线。
通常在这种高档别墅里面,是不需要刻意关窗,都是自己人,也不用提防。
但今天晚上,别墅里面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扇开着的窗户无意给不速之客提供了方便。
见窗户没有关上,单思华大喜过望,赶紧凑过去,这下不用贴上去,便将里面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四哥已经讲了,等把高乐高那个破场子收回来,便会结婚,然后宣布退隐社会,以后大哥的位置就由我来做。”
话声结束,还伴随着一阵得意的笑声。
“四哥对你真的不赖,以后你做了大哥,也不要忘记四哥对你栽培。”一个女声接道。
第九十六章 值得
“你这话说的,四哥应该感谢我还差不多。”男人声音得意地接道:“要不是我一枪结果了那个瘦高个男人,打击了他们的气势,还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够得到场子。”
瘦高个和枪?
单思华听得心里一激灵,莫非这个说话的男人,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
房间里的对话还在继续,只听女的接道:“我就搞不懂,那个场子有什么好,四哥就非得要占过来,还要费这么多周转,花费这么多人力和精力,值得吗?”
“这个不是值得不值得的问题,我猜想是面子问题。”男人声音随即接道:“你想想看,四哥之前放出话,说一定要收了高乐高的场子,要是放弃场子,不就等于是给姓单的那个小子低头了吗?”
“但我看四哥最近也挺累的,估计是被姓单的小子搞得精疲力尽。”女人声音接了一句。
“所以四哥才决定把高乐高场子收回来以后,退隐社会,让我做大哥。”男人声音得意地接道:“好了,别说话,快把内裤脱掉,劳资喜欢一丝不挂的做才带劲。”
最后这句话,预示着房间里即将要发生什么。
原本单思华还担心房间里会不会有其他人,不敢贸然闯进去,但听了男人的最后这句,单思华准备要进去。
从两人的对话内容,基本可以断定,说话的男人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单思华恨得咬住牙齿咯咯直响。
之所以没有冲进去,是怕里面还有其他人。
但听了最后这句话,说明房间里即将要行男女之事,应该不会还有另外的人。
为了谨慎起见,单思华小心翼翼地找到窗帘的角,聊起边沿往里面探望。
这一望不打紧,可把单思华怔住了。
只见房间里宽大的席梦思床上,有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正在晃动。
原本这种场面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但让单思华吃惊的是,躺在床上的男人竟然被五花大绑地仰躺在床上,而女人的手里拿着一根带丝线的皮鞭。
两人居然在玩成人游戏!
按捺住好奇之心,单思华瞅准一个空挡,出其不意地从窗台上一跃而入,钻进了房间里面。
面对从天而降的单思华,女的吓得双目圆睁,嘴巴张大成一个“0”字,连呼救都忘记要喊,就吓得晕倒在床边。
席梦思床上的男人眯着眼,并不知道房间里已经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嘴里还在嚷着:“快来宝贝,先抽下面,等我过瘾了就换你抽。”
单思华一把夺过女的手里的皮鞭,顺手就给了男的一鞭子。
“呀,你轻点,干嘛用那么大劲,小心劳资等下更用力。”男的发出一声大叫,说着话睁开眼,发现了站在房间里的单思华。
“你……”男子满脸惊恐,刚想叫什么,已经被单思华捏住嘴角,疼得他说不出话来。
单思华没有猜错,被绑在床上的男子正是之前和顾城发生口角的夹克衫。
虽然此刻的夹克衫男子一丝不挂,但那张脸和眼里的桀骜之色,还是让单思华一眼就认出,这个男子就是开枪打死顾城的夹克衫。
也活该夹克衫倒霉,正在玩成人游戏,却被单思华突袭。
夹克衫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见到单思华,之前被绑住的手脚,这下子动弹不得,成了任人宰割的样子。
“还记得我吗?”单思华紧紧捏住夹克衫男子的两腮,目露凶光,恶狠狠地问了一句。
看到近在咫尺的单思华,夹克衫整个人都软了,眼中布满求饶的神色。
“为什么要打死顾城,说?”单思华单刀直入,将话题切入正题,甚至连夹克衫叫什么名字都懒得问。
夹克衫哆嗦着嚷道:“你先把我嘴放开。”
意识到自己手下太用力,让夹克衫男子无法叙说,单思华稍微松了松手,追了一句:“要是你敢撒半句慌,劳资马上要你的命。”
得到放松的男子不敢怠慢,随即回道:“这都是四哥的主意,他要我带人去收拾那个瘦高个。”
“为什么?”单思华急道,眼前浮现出顾城的音容笑貌,恨不得一拳把夹克衫的脸打扁。
“因为四哥说那个瘦高个太猖狂,不教训他不足以引起大家重视。”夹克衫接了一句,见单思华没有出声,赶紧补充道:“大哥,你放过我,我带你去找四哥,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面对夹克衫的求饶,单思华报以一声冷笑:“不必劳烦你,他自然会来找我。”
不待夹克衫反问,单思华自顾接道:“说,你是哪只手拿枪打死顾城的?”
“你要干什么?”夹克衫满面惊慌,不安地问道。
单思华不耐烦地接道:“快说,要不然就把你手和脚都砍掉。”
“不要,我说,我告诉你。”面对单思华冷得如刀锋的目光,夹克衫胆怯了,弱弱地接了一句:“右手”
“好吧,先把你右手砍掉,算是给金四报个信,叫他来找我。”
说着话,单思华的手里已经多出一把西瓜刀,举过头顶,狠狠地向夹克衫的右手砍去。
这一刀凝聚了无比的怒气和愤慨,力道无比凌厉。
夹克衫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在席梦思床的四角,虽然不是那么紧,但却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单思华将西瓜刀举过头顶。
手起刀落,只是眨眼间,单思华连砍三刀,总算把夹克衫的手臂给断掉。
看到伤口处汩汩流出的红色液体,夹克衫又急又怕,一下子疼得晕死过去。
见夹克衫断手部位血流如注,单思华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开始随意地扫视房间的结构。
和顾城的死比起来,夹克衫这点伤又算得了什么。
突然,单思华眼光落在一处,那是放在抽屉上的一支手枪。
这把枪极有可能就是夹克衫用来打死顾城的那支枪。
一把将手枪拿在手里,单思华仔细端详,发现是一支自制的土式手枪,和当初在南方的时候,小伟所提供的手枪差不多。
留着这把手枪或许有用。
单思华将手枪收好,再看了眼躺在地上一丝不挂的女子,眼睛不经意地从一览无遗的女子身上扫过,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女子光滑的腹部。
单思华并非是贪恋女子的身体好看,而是准备在女子的腹部留下点东西,也算是给金四一个警示。
用纸巾搓成一支笔的形状,单思华蘸着夹克衫的鲜血,在女子的腹部写下四个大字:血债血偿。
做完这一切,单思华不慌不忙地溜出来,准备沿着墙根寻找发出亮光的房间,伺机找出金四的所在。
之所以没有一下子要了夹克衫的命,是想让夹克衫先尝尝疼失手臂的滋味,再慢慢折磨他。
而且现在就把夹克衫干掉,对于单思华会非常不利。
人命关天,如果发生命案,那么势必会惹上麻烦,更谈不上和金四斗下去。
穿过花园的小径,借助着树木交错产生的阴影,单思华小心翼翼地穿行在其中,慢慢向另外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