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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架空传-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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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给事中封还敕令的程序修改成这样后,主要是为了防止个别言官为了名垂千古便不顾实际情况地乱搞。在朱棣看来,言官不顾实际地对国策进行干涉、阻挠,很有可能对国家所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举例来说,在传统观念中坚持战争永远比要求谈和更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另一个历史时空中崇祯皇帝准备与建奴言和,当时的建奴一开始根本没有占领中国的野心,如果没有言官系统的激烈反对,和谈成功的可能性极大。然后,明朝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消灭流寇上,未必不能将明朝的国祚延长。可惜,清谈误事,言官误国……

    因此,朱棣无论如何也要将清谈的成本提高一些。(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二十九章 民族大融合

    臣们以为皇上发泄了一通怒火后会消停下来,但礼部7刚得出的结论却并非如此。

    刚刚吃过中饭李至刚便被召入宫中,进了养心殿才发现,文渊阁的诸位学士也在里面。

    皇上开门见山。

    “民族融合政策已经通过了廷议讨论,但细则还没有定下来。你们先讨论一下向羁区派遣教谕的问题。”

    周忱的策论《论如何实现华夷一家》有五条建议,第一条是“在语言、文字方面,应引导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字”;第五条是“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科举”。如果不派遣读书人前去,那么所谓的“引导”和“鼓励”便都是一句空话。

    明朝的秀才,一般是大府20名,大州县15,小县4名或5。全国秀才在25000右,而举人限额在1500上下。明朝的科举考试一般三年一次,每次录取在300左右。因此,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无法通过考取进士的方式做官。

    其实明朝的读书人考不上进士也能做官,比如说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又或者举人参加会试落选后进入国子监就读。总之,监生们学习期满者后考试合格便可以获得官职。不过,进士出身的往往能迅速升上高位,而监生贡举往往蹉许久不得志。原先是举人的,好歹还能授与小京职、府佐、州县正官这样的职位。原先是秀才的,却多半只能获得从九品甚至未入流的副教授、儒学正、教谕等学官。

    既然民族融合离不开读书人,而读书人也大多希望做官,朱棣决定做件好事:实行就读包分配,派遣国子监的监生去教育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文。

    听到皇上的决定后,李至刚忍不住怀疑:莫非皇上对李贯仍然余怒未消,因此派遣读书人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受苦,以便让士林深恨李贯?

    想到皇上居然如此刻薄,李对刚不禁都感到一阵寒意。文渊阁学士们也参加了早朝,李至刚想到的事,他们也想得到。但,反对的话他们同样也说不出口,毕竟朱棣的理由光明正大:这个举措是为了实现华夷一家。

    李贯举起儒家仁爱的思想做旗帜时,连皇上都觉得不容易反驳。现在皇上以彼之道还之彼身,臣子们更是没办法反对。

    稍一琢磨。杨荣旁敲侧击地说道:“皇上。东北一带倒也罢了。总体上还算平静。而西北一带很多地方至今仍然是时降时叛。让监生前往西北一带去做教谕。若当地叛乱。岂不是害了他们地性命?”

    朱棣冷然道:“岂能因西北诸蕃降而复叛便放弃民族融合政策?那些番人头领若老老实实也就罢了。朕也由得他们依旧在当地快活。若番人头领反叛。朕地两百万大军也不是摆设。必让反复小人付出血地代价。

    ”

    这时在场地人已经确信。皇上之所以往羁地区派遣教谕。完全是为了让读书人深恨李贯——就算皇上会派遣大军为之报仇。可在此之前却早已丢掉了性命。谁会乐意?若皇上强行推行此策。那些监生们不敢怨恨皇上。却一定会对李贯破口大骂。

    国家大事怎么能赌气呢?

    只是。皇上已经为西北羁地区定下了调子。继续纠缠西北可能发生叛乱地问题说不定会彻底激怒皇上。人为因素既然不宜再提。那便以自然环境为理由吧。想到这里。杨士奇也加入了劝说地行列。

    “西南一带少数民族聚集区生活条件艰苦,监生们虽说愿意做官,但如果是去那些烟瘴之地做官,恐怕……”

    朱元璋对这种事的处理办法很简单:让你做官你就得做,不想做就去死。朱不屑使用这种粗暴的手段。他的对策是诱之以利。

    朱棣自信地一笑。

    “教谕的官衔未入流,也就是说月俸三贯。按一贯可买一石米计算,这点俸禄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人不至于饿死。但监生如果愿意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地担任教谕,那么朕会在经济方面对之进行补偿。”

    “之前朕已经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创立了养廉银制度。布政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8…10;知府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6…8;知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4…6倍。而大多数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与正俸之比,则相对较低。布政司经历官居从六品,府经历位居正八品,县主簿位居正九品,这些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仅高出正俸的2…3。佐杂官员的养廉银比各级主官要少,但比学官多——因为,所有的学官都不拿养廉银。国子

    国子监助教、国子监典簿、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学正说不拿养廉银,但因为他们属于京官,因此还可以拿到恩俸和双俸。地方上的学官官职既低,又没有养廉银以及恩俸、双俸。以教谕为例,全部收入也只是每年36贯,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五口的温饱。

    ”

    “但如果监生愿意去少数民族聚集区担任教谕,他将额外获得两笔收入。首先,他将获得每年180的养廉银——这笔钱相当于正俸的5倍。其次,他还能兼任监军一职,能加支养廉银36贯。如此,该教谕一年的正俸和养廉银加起来便有216贯了。”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这笔收入大致相当于他穿越时的6…8万人民币,在小县城有这笔年收入绝对算是高收入了,在贫困山区,更是可以称得上是大富翁。如今少数民族聚集之处大多是穷乡僻壤,更何况很多少数民族部落实行的还是奴隶制。去了那种地方,教谕的生活水平或许无法与奢华的贵族头领相比,但绝对比部落普通民众要富裕很多。

    在“支边干部”的薪酬上朱棣表现得很慷慨,但事实上他却是在慷他人之慨,因为这笔费用不会增加户部的额外开支。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了有邑贵族制度之后,那些土司头人们每年都应该向中央政府缴纳相应的税赋。从这笔税赋是拿出一部分用来支付教谕的薪酬正好合适,一方面不会给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少数民族对增加支出的反感——毕竟这笔钱是花在少数民族身上了。

    朱棣正在暗自得意时,杨士奇却因为年轻时闯荡过江湖,见多识广,因此皱着眉头表达疑虑。

    “皇上,提高养廉银的作法确实可以增加吸引力,但狄夷所在之地多遍布毒蛇、水、蜈蚣之类的毒物,外地人一不注意就会丢掉性命。即便小心翼翼地防备蚊虫叮咬,可是在那种地方还往往会水土不服,沾染时气,受毒瘴之害的竟是十有五六。教谕去了,即便侥幸任满回到内地,也会有不少人终身病残。”

    杨士奇这么说自然是委婉地表示反对,朱棣却也不恼,反而笑道:“这才是老成谋国,股胘之臣忠良之心嘛。反对朕的意见不要紧,重要的是一定要言之有物。”

    杨士奇说的确实是事实。即便是后世,卫生环境、医疗条件比十五世纪不知要超出多少,可仍然偶尔有援藏干部死于水土不服的事情发生。不过,朱对此却早有办法。

    这个时代的人不象后世那么实际。若朱棣在后世拉住一个路人问他:是否愿意以性命作为代价名垂千古?那么朱棣多半会得到一个白眼。但是在这个时代,很多读书人的最高梦想都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儿,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官不顾性命地进谏。

    “第一,凡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的教谕,若是干满九年,或者是死在任上,礼部将以红花鼓吹的仪式将其牌位送入城隍庙配享香火。”

    对于监生来说,配享太庙或是孔庙太不现实,身后入贤良祠的可能性也不大。能够进入城'此,有了这种条件,哪怕不提高薪酬很多监生也会对这份工作趋之若。

    顿了顿,朱棣又道:“第二,该教谕的教出来的少数民族学生之中若有能考中秀才者,升其为正九品的国子学正,授其将仕郎散阶;弟子中若有能考中举人者,升其为正八品的五经博士,授其迪功郎散阶;弟子中若有能考中进士者,升其为正七品的太常博士,授其文林郎散阶;其弟子若能进入三甲,升其为正五品的翰林学士,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学官升官的路子极窄,象教谕这种未入流的学官,绝大多数终其一生能够升到从九品就已经算得上仕途顺利了。有了这份奖励,那些热衷于做官的监生必然会动心。

    求名的会动心,求官的也会动心。双管齐下,自然能够吸引秀才们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传播中华文化。

    这时杨荣笑道:“听皇上这么一说,我都动心了。”

    朱棣一乐,知道杨荣只是在变相地支持这项政策,同时也是在逗自己开心。杨荣现在都已经是六品官了,若朱棣真的让他去做个未入流的教谕,他肯定会哭着喊着说舍不得离开皇上。

    “连你都动心了,说明朕给出的条件很吸引人嘛。那好,朕就规定:除监生外,凡是有功名者,均可前往吏部申请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担任教谕。也就是说,只要考上了秀才便可以作官,只是所得养廉

    生略少。”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面讨论周忱策论中其它几项。”

    “关于赐与少数民族汉名的问题,朕决定将这件事交给礼部负责。凡有邑男爵之上的有邑贵族,均由礼部研究后赐与相应汉名。在自愿的前提下,若整个部落都愿意使用汉名,则赐予该部落汉族姓氏,名字由部落成员自己决定。服饰方面的问题,洪武五年便规定民间妇女服饰之制,但此事却禁而不止,总归需要礼部多加疏导。李至刚,你觉得如何?”

    听到李至刚的回答,朱棣忍不住叹了口气。

    问李至刚是否有不同意见根本就是白搭,他的回答千篇一律都是“皇上圣明”。

    “至于婚姻嫁娶的问题,洪武五年曾下令蒙古色目人不许与本类嫁娶,违者治罪,却没有对其他少数民族做此规定。朕只希望,大明境内各个民族能够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周忱关于‘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者,可免缴十年人头税主税’的建议很不错。如此一来,便可利诱少数民族主动与汉族通婚。”

    “朕只补充一点。异族通婚,一般情况下子女所属民族随父。例外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男方入赘汉族女子家,则所生子女为汉人;二是若母亲、祖母均为汉人,则此子也为汉人。”

    对于朱棣的这个决定,众人都没有反对,但朱棣却从细微的表情变化中看出他们的不以为然。

    朱棣知道他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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