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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笙-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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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摇了摇头失望地走了,那女人站在原处,月亮底下,她美得就像会发光一样。这样的尤物,不是我这个“桑乞拾”可以消受的。

    不等我离开,脚步声响,一个小崽子找了过来。他大约**岁的样子,叫了声“娘”。扑上前抱住了那女人。

    那美人儿伸手摸了摸小崽子的额头,头发被拂开,露出一张青肿的脸,美人儿显是有些难过,蹲下身,这次说的话我听懂了,她说:“政儿,我叫段先生回梁国去了,他继续留在这里,只会害了咱们。”

    原来他们竟是梁人?

    小崽子不知是不是傻的,半晌才闷声道:“娘,段先生是为了我好,你别赶他走,我再不和沙昂他们打架了。”

    美人儿不说话,拉了他的手往回走,黑暗中只有两人脚步声和小崽子抽抽搭搭地哭声。

    没用的人才会哭,而弱者在这里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我连跟去看看的兴致都没有了,这母子两个若是没人护着,大约活不了太久吧。

    老东西这次谈“生意”时间很长,足足呆了七天才离开,这七天,足够我搞清楚那晚的母子俩是什么人了。

    大半年之后再到荒川部,我还活着,老东西也活着,在练会刀谱之前,我不会叫他知道我想弄死他。

    可那美人儿却已不在了。

    小崽子看上去病歪歪的,眼神里透着冷漠,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到他就情不自禁被他吸引,像是看到了现在的自己。

    我们都是扭曲了的人。

    他时常在傍晚时分,迎着落日站在山崖上,像一块石头半天一动不动。

    大约很多人都会觉着他被母亲的死打击得傻了,但我不会,这小崽子浑身上下透着古怪。

    我有一次趁着无人特意绕到他身后,问他:“你在看什么?”

    他没有理我。

    “不说的话,我说不定会推你下去哦。”

    他瞥了我一眼,语气冰冷:“我在看对面崖上的那片树叶。”

    我在旁边看了半天,眼睛都被太阳刺疼了,也没看出他说的是哪片树叶,决定不再陪着他发痴。

    姓段的中年人一直没有离开他。

    又过了一年,他好像从丧母的伤痛中走出来,不再那么难接近。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拿舅舅的儿子给母亲抵了命,有时他那些表哥叫他“桑乞拾”,也不见他生气,还有些奇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刀谱的秘密还没有弄清楚,我变得越来越焦躁,顾不上再留意他。

    可有一天,那个叫段正卿的人突然找上了我,他问得很直接:“我家公子注意你很长时间了,你是不是要对付你师父?”

    原来他会说东夷话。

    对方有备而来,灭不了口,我只能谋求合作。

    “你们能帮我什么?”

    谈判的结果是我把那本刀谱交了出去。

    说来荒唐,我用来杀我师父的这套刀法,竟是一个刚满十四岁的半大孩子一招一招教会我的。

    老东西的血染红了我一身白衣,得来的财富我交了一半儿给他,虽然我有个感觉,他其实并不怎么看得上,但他到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收下了。

    老东西死了,不再有人指使我做这做那,我反到有些茫然。

    我会偷、会抢、会易容杀人,只会这些。

    老东西活着,我心心念念摆脱他的控制,等他死了,我才发觉,这么多年我早已经被自己的习惯绑住。

    需要有人为我指引方向,告诉我去偷谁,抢谁,杀谁。

    仿佛命中注定,很快我又有了新的主人,他叫钟天政。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会哭泣的小崽子。

    决定效忠于他的那年,我已二十五了,他刚满十五岁。

    我们这样的人,注定活不长吧。

    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叫我“桑乞拾”了,在梁国,我叫商其。

    其实我更喜欢他们叫我疯狗。

    (未完待续。)

番外 好色赋(完)

    一直以来,十三都有一个不大好说出口的担忧。

    按照女儿像爹儿像娘这种说法,他隐隐觉着自己两个儿子在挑媳妇这件事上,很可能要犯以貌取人的毛病,一言以蔽之:好色。

    证据么,就是文笙当初似乎对钟天政那个小白脸颇有好感,要换一个丑八怪那么心狠手辣,文笙早把对方连根拔起了,钟小白脸作了一回又一回,文笙那个手下留情啊,现在想起来,他心里还酸溜溜的呢。

    文笙后来会对十三爷另眼相看,还不是因为自己在赤月村刮了胡子,她看自己长得不赖么?

    要不她怎么那么喜欢戳自己的酒窝?

    虽说儿媳妇漂亮些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将来孙子辈也跟着受益,可十三更希望儿子能像他这样,找的媳妇不但才貌双全,最重要的是脾气相投,能同甘共苦,那才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直等到大闺女成了亲,两个儿子也有了心仪的对象,没等十三松一口气,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他才十六岁的小女儿陆呈枫看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白脸。

    陆呈枫和对方是在游园会上认识的。

    说起游园会,就要说说这二十多年大程的变化和乐师学院的发展。

    二十年间没有战事,只这一点就够李承运稳坐皇帝宝座永载史册的了,更何况他减赋税轻徭役,整顿建昭帝的旧臣不手软。军中有纪南棠坐镇,江海上贸易十分繁荣,加上老天作美。这些年各处风调雨顺,年轻的大程已经渐现盛世之貌。

    至于乐师学院,幸好当初建的时候李承运御笔一圈,给划了这么大的地盘,现在看看真有先见之明,学生一年多过一年,甚至有远渡重洋慕名而来的。

    每年七月。乐师学院都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园会。

    举国乐师齐聚一堂,以乐会友。

    从懂事起,陆呈枫差不多每年都会到游园会去玩耍凑热闹。有时候是跟着哥哥姐姐,有时候是叔叔伯伯亦或几个师兄带着她,今年她自觉长大了,二师兄林念北一时没看住。她换了身打扮。脚底抹油溜走了。

    陆呈枫不爱看斗乐,游园会开始好几天了,她知道哪里最好玩。

    学院西南靠近青泥山的角落有群人在和着乐声喝酒唱歌,喝到酣畅时大家载歌载舞的,认识的不认识的,谁去加入都可以。

    陆呈枫很喜欢这种热闹,一个人跑了去,躲在花树丛中。伸长了脖子探头控脑地张望。

    她瞧见不远处一个年轻人拿着酒樽被人拉下场。

    他穿了件玄色外裳,腰间金带一束。衣领袖口绣着大朵的祥云,头戴金冠,衬得长发乌黑,双眉飞扬入鬓,眼睛熠熠生辉,大约是喝了不少酒,离席的脚步还有点踉跄,挥臂转身间衣袖飞舞,道不尽得潇洒飘逸。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他笑得可真好看,神采飞扬的,那一瞬间陆呈枫几乎不能呼吸,就觉着阳光只洒在这个人身上,他连头发丝都在闪着光。

    陆呈枫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

    “二师兄,二师兄!你快来,那个人你看到了么,你快去欺负他呀。”

    啊?林念北莫名道:“我为什么要欺负他,这小子惹你了?”

    要知道,林念北长大之后虽然不再是受气包了,脾气却是所有师兄弟里头最好的一个,除了那讨厌的谭吉宝,在学院里面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没有呀,你欺负他,我就可以出面抱打不平,然后和他认识了。”

    林念北吓了一跳,小师妹这想法……好生古怪。

    “不行啊。不是二师兄不帮你,无事生非,持强凌弱,要叫师父知道了,非罚我不可,师兄受罚不要紧,就怕师父向来明察秋毫,连小师妹你也一起罚。”

    “那,那可怎么办?”叫他一说,陆呈枫也有些担心了。

    果然能制住小师妹的只有师父,林念北摸了摸下巴,决定死道友不死贫道:“你可以去找杨叔叔帮忙,杨叔叔有的是办法,他的话万一师父知道了,也不会生气。”

    陆呈枫深以为然,点了点头:“杨叔叔和沙妮朵婶婶刚添了小宝宝,我娘不好意思骂他。”

    再说杨叔叔最喜欢陪她胡闹了,对她言听计从的,陆呈枫从小到大闯的祸都少不了他的影子。

    就这样,陆呈枫在杨兰逸的“帮助”下认识了那个年轻人。

    这么大的事,林念北不敢瞒着师父,很快十三和文笙两口子就知道了。

    文笙笑了笑没当一回事,十三却担心得不行,施展轻功悄悄跟着女儿去见了下人,顿时就有了不好的联想。

    小白脸,坏心眼,敢骗他陆某人的宝贝女儿,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十三磨爪子抓狂,暗地里给那“小白脸”设置了九九八十一难。

    却不想陆呈枫是个胳膊肘向外拐的。

    她虽然从小胆大喜欢胡闹,天分却好,既跟着文笙练琴,也随十三练武,还都学得有模有样。

    “小白脸”是个乐师,擅长的乐器也是古琴,学的是妙音八法,年纪轻轻,竟有五重之境。

    十三越要棒打鸳鸯,两个年轻人感情越好,没多久竟登堂入室,陆呈枫把人带回家了。

    “我们家的孩子是不参与朝政的。”

    “小白脸”肃然而立,恭敬道:“院长您请放心,晚辈对此有所耳闻,既来求娶,日后定会遵照陆将军跟您定下的规矩。”

    陆呈枫趴在文笙耳朵上撒娇:“娘啊,您快叫爹爹答应了吧,我想跟他出海去。”

    十三和文笙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不但是因为女儿的话,更因为……能骗过文笙的人还没有生出来呢。

    十三好生失落:“你们娘俩,都是一样一样的,遇见长得俊的,就变得特别好说话。”

    文笙闻言“噗”地一声笑,主动抱了抱他:“你呀,脑袋里整天都想的啥,莫不是希望女儿嫁不出去?”她停了停,若有所思:“你有没有发觉他像一个人?”

    早发现了,像姓钟的小白脸。十三酸溜溜地想。

    文笙神情变得有些怅然,继续道:“有些像瑶华师兄呢。”

    “……什么瑶华锦华,枫儿要嫁人了,咱们努努力再生一个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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