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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将门-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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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命令刚刚下达,突然从人群当中跑出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她连滚带爬,向着城墙上拼命招手。

    “爹,爹啊,快救我啊!”

    女子跑了两步被绊倒,匍匐在泥水坑里,狼狈不堪,她绝望地伸出手臂,呼喊着:“快救我啊,爹!”

    ……

    “是秀儿!”

    城头的朱通突然青筋暴露,暴跳如雷。

    “秀儿别怕,爹会救你的!别怕,别怕啊!”

    他猛地回头,就要下城去开门。

    “站住!”

    王朝和马汉拦住了他的去路,朱通的眼睛都红了。

    “滚开!”

    “不许去!”两个人异口同声道:“大人有令,紧闭城门!”

    “大人个屁!”朱通狠狠啐了一口,手按着刀柄,一下子抽出了佩刀。

    “你们两个给我滚开,谁敢挡着老子,老子剁了他!”

    王宁安站在了旁边,看得真切,他一直以为朱通是个人渣,现在他也不想改变看法,只是不是每一个人渣都会渣到底儿的。至少朱通此时的表现很像一个好父亲!

    “朱通,你不能胡来,沧州城的百姓怎么办?”

    “老子女儿都没了,要沧州城有何用!”

    朱通状若癫狂,挥舞着腰刀,“数三下,你们再不滚开,老子就大开杀戒了!”

    王朝和马汉十分为难,他们只能握紧了腰刀,大人的命令不可违抗,沧州城不能有失,绝对不能开城……

    一触即发之际,突然包拯的声音传来。

    “让他出去吧!”

    王朝马汉一愣,急忙收刀,让开一条路。朱通也愣了,他突然跪在地上,磕头道:“包大人,大恩大德,朱通来生再报。”

    没等朱通下城,包拯突然又道:“慢,坐箩筐下去!”

    朱通好像被雷打中了,还是不能开城门啊,坐箩筐出城,自己的战马怎么办?救了人,往哪里逃?

    他的脑中只是一闪念,城外的哭喊声变成了惨叫,一群辽兵已经开始了杀戮。

    朱通猛地一跺脚,他摸了一把眼泪,扭头冲到垛口。

    张龙赵虎带着几个人提着绳索,缓缓把朱通放下去,离着城下还有五六尺,朱通就纵身跳过去。踩着护城河的冰,冲向了辽国的骑士。

    孤单单,冷清清,只有他一个。

    朱通看到了两个肮脏的辽狗扑向了他的女儿,朱通只觉得胸膛都要炸开了。

    他把刀举得高高,厉声喊道:“大宋沧州指挥使朱通在此,辽狗受死!”

    这是他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朱通疯狂一般冲向了辽兵,一支箭穿透了他的肩头,他的身体顿了一下,继续往前冲,腿上中了一箭,在地上一滚,又义无反顾往前去。

    他仿佛不知道疼痛,任凭辽狗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个个伤口,终于他冲到了女儿的面前,对面的辽兵用长枪刺透了朱通的胸膛,朱通用尽了最后力气,把手里的刀掷出去,刺入了对方的咽喉……

第59章 哀兵必胜

    朱通重重倒下去了,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却还是盯着女儿的方向。他有过很多女人,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他把女儿视作生命,视作一切!

    过年的时候,家里太乱,乱七八糟的客人太多,女儿喜欢清静,朱通特意派人送她去寒云庵念经。哪知道他突然被包黑子弹劾,女儿匆匆赶回来,结果遇上了辽兵。

    自己做了太多的恶事,报应到了女儿的身上!

    朱通的眼角流出了泪水,他无比悔恨,直到死,眼睛还瞪得大大的,舍不得闭上。

    被他一刀掷中的辽兵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刀刺入脖子不深,虽然鲜血流淌,却没有要了他的命。

    这个辽兵抓着刀柄,抽出了刀,鲜血又冒了出来,胸前都是一片鲜红。他没有想到,一个卑贱的东西居然能伤到自己。他发了疯一样,冲到了朱通的身边,用手里的刀不停砍着朱通的尸体,啥时间血肉模糊,被砍成了一堆烂肉,好像是扭曲的破布。

    城头上的人们都看得真切,所有人的心好像都被掏了一把!

    哪怕是平时最看不起朱通的包拯、公孙策,此刻都百感交集。包拯用力握紧拳头,指甲刺入手心。

    王朝马汉瞪着牛眼,喘息粗重,猛地向前,想要请战出城。公孙策对他们用力摇头,泪水从眼角流下来。

    城上每个人都悲愤不已,就在此时,辽兵把手里的刀砍断了,他扔了刀柄,伏身想要拿出靴子里的匕首,把朱通的脑袋砍下来。

    他弯着身躯,突然觉得后脖子一阵疼痛,顿时他惊得忙站起来,不停晃动身躯。在他的背后,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一只手死死搂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着簪子,尖锐的一端刺入了辽兵的后脑。

    辽兵发出痛苦的嚎叫,旁边的同伴慌忙跑过来,他们用手里的武器向女孩子砍去,在她羸弱的身躯上留下一个个狰狞的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她几次要昏过去,却还是死咬着牙关,紧紧抱着辽兵。

    渐渐的女孩手上没了力气,辽兵也转不动了,从后脑流出了脑浆,两个人以怪异的姿势直挺挺倒在了地上,辽兵的眼里写满了惶恐不甘,女孩却带着甜美的笑容……爹,女儿不用你保护了,女儿能给你报仇了!

    朱通和朱秀儿,父女两个,在上千名大宋军民的面前,凄惨地死去,辽兵砍下了他们的头颅,挂在了马脖子上,作为战利品。

    他们癫狂地向城头示威,大喊大叫,旁若无人。

    “大人,拼了吧!”

    王朝马汉带着许多差役官兵一起大喊,他们单膝跪倒。

    包拯脸色灰白,身躯不停颤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血性的人,就应该拿起武器,拼死一战,哪怕掉了脑袋,也比当一个懦夫要强!

    可是身为朝廷命官,几万百姓的命都托付给自己,能轻易下决断吗?

    包拯无比痛苦,最终,他只能默默摇摇头。

    任凭辽兵如何叫骂,死活不出城。

    就在包拯下决心的前一刻,王良已经转身下了城墙,他的脸色很不好看,非常非常不好看,他的步子极快,王宁安小跑着都跟不上爹爹。

    离开城墙好远,王良突然停住脚步,王宁安差点撞上他。

    “宁安,爹要出城!”

    “我也要!”

    “我要去拼命!”王良大叫道。

    “我要去杀了辽狗!”王宁安不甘示弱道。

    爷俩对视了半天,王良先投降了,他深深吸口气,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

    “宁安,爹对不起你们,这一去爹很有可能会死,再也没法照顾你们了。可……爹不能不去!”王良用力握着拳头,悲愤到了极点,胸膛里的怒火要把他烧的疯癫了。

    “城外不过区区百十几个辽狗!沧州城中,有上千士兵!竟然无有一个男儿,朱通死了,不管他以前做了什么,他都是好样的,朱秀儿死了,一介女流,尚且能杀死辽狗,为父报仇!我们算什么?懦夫吗?孬种吗?”

    王良扯开盔甲,露出健壮的胸膛,任由冷风吹拂。

    好半晌才说道:“爹必须去,爹要是不拼一把,这辈子你爹都是个没用的废物!再也抬不起头!”

    王宁安努力挺起胸膛,争取和高大的老爹拉近距离,沉声道:“我们不光要拼命,还要把这伙辽狗都留下来,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朱家父女,祭奠所有无辜的人!我们会赢的!”

    王良被儿子的态度惊呆了,他反而踟蹰起来。

    “宁安,咱们真的能赢?”

    “能,有力使力,无力斗智。”王宁安自信十足,两世为人,没有任何人比王宁安更惜命,可是朱秀儿拼死为父报仇,彻底打动了他,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要义愤填膺。再没有动作,他都会疯掉的。

    王宁安发誓要把所有辽兵都留下来,把他们的尸体堆成山。他从来没有这么气愤过,只是愤怒没有让王宁安失去理智,反而是更加清醒。

    辽兵能够肆无忌惮,他们有两个杀手锏。一个是战马,他们平均每人配三匹战马,来去自如,宋军靠着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第二个辽兵之中有不少射雕儿,论起武功,王良不怕任何辽兵,可他的箭术和骑术比人家差了一大截,出城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要想克制辽兵的弓箭,必须夜间出战,要想牵制战马,必须把他们带入崎岖的地形,设下埋伏,一举成擒。如果真是正面硬拼,即便打赢了,他们也可以逃跑,咱们不能干亏本的买卖!”

    到了这时候,王宁安还能保持冷静,让王良是自愧不如。

    他思量着王宁安的话,十分有道理。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辽兵也不是笨蛋,他们会傻乎乎自投罗网吗?

    “事在人为,假如需要一个陷阱,放在哪里最好?”

    王良思量一下,说道:“野狼谷!没有比那里更合适了!”

    他们打过野狼谷,对那个葫芦形的山谷记忆犹新,如果不是用计把里面的人骗出来,哪怕死上千人,也拿不下来。

    “只要能把辽兵引入野狼谷,我们从两边扔下石头滚木,把谷口封死,里面就是天然的棺材,足够把辽狗都埋了!”

    王宁安点了点头,“爹,你觉得要多少人埋伏合适?”

    “多了没用,少了未必能吃得下,三百人吧!”王良又有些失落,自言自语道:“沧州虽然不下,只怕没有几个好汉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瓮声瓮气道:“王都头,你也未免太小觑我们了!”

    说着,从街口走过来几个彪形大汉,为首的是马汉,后面还有几十个彪悍的军汉,他们到了王良的面前,深深一躬。

    “王都头,小弟刚刚向包大人辞了差事,这些兄弟都是朱指挥使的部下,大家伙争着要给朱指挥使报仇雪恨!你有什么办法,只管说出来,哪怕让我们去死,我们都心甘情愿!”

    “对啊,我们不怕死!”

    一大群汉子脖子涨得和脑袋一般粗,他们放声喊着,只为吐出胸中的压抑。朱通的死刺激了所有人,与其唯唯诺诺活着,不如慷慨激昂赴死。

    王宁安看着满腔怒火的人群,心中涌起四个字:哀兵必胜!

第60章 爱读书的辽国人(春节快乐)

    “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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