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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特么啊。
“不过呢……”刚才还一副很不爽表情的程咬金话头一转,连带着脸色都大变样,“你小子也算是用心了,我闺女对你那古怪的木雕可是爱不释手啊,还经常念叨你小子,所以,我看好你哦……”
程咬金说完,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了林森肩膀上,让刚回过味来,还有些懵逼的林森又是一颤。你确定这是表示高兴和欣赏,而不是在借机报复吗?
不过对程咬金的这个态度转变,林森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按说他堂堂一个国公,闺女也是天仙一般的人物(起码在他眼里绝对是女神级别的),还用愁嫁吗?他这种就像是怕把闺女砸手里的做派好没道理啊。
就算他听到了些什么,比如什么袁守诚的批语这类的,毕竟他和那谢映登的关系也不差,或者因为几次直接或间接的接触,也比较看好自己未来的发展,可也不至于到这个份上吧。
这让林森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很有种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感觉。
其实这却是林森按照后世的观念有些想当然了。后世人都觉得唐人都是以胖为美,其实还是稍有些片面的。
大唐初期的时候,受前隋风气的影响还比较深,审美观念变化的并没有那么快。
再说隋末战乱刚过去,人们保证填饱肚子都还比较困难,营养跟不上,想胖也不现实啊。
还是后来大唐有了盛世迹象,人们真正开始安居乐业了,温饱不再成为难题以后,对美的追求才能真正的开始。
这胖人多了,以丰满为美的论调才有市场,才能逐渐成为主流观念。
这点从大唐衣物的流行趋势上也能得到佐证,唐朝前期的衣服相对还是要保守一些,也要秀气苗条些。
而到了唐朝真正进入盛事以后,唐人们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开放,那领口也是越开越大,腰身越来越粗,敢露了,自然要有的露才行啊,像是杨贵妃那般丰满的,才真正变成了美人的标准。
当然这里面也要有个度才行,其实准确的说还得是以丰满为美,丰满可不等同于胖。
一个前凸后翘身材霸道的美女,和一个浑身上下一样粗的水桶,那给人的观感能一样吗?显然是有很大不同的。
也就是说放到这贞观盛世还没到来的武德年间,林森眼中的女神程怀玉,这会还属于非主流美女,大概和后世大部分国人眼中的星条国大妞差不多,足足大了好几个号出来。
或者说像是后世某湾湾女星,原本在国内算是丰满的刚好,结果去了星条国,成了他们那边的人们眼中刚刚好的大妞后,再回到国内却无法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个身材一样。
除此以外,还有个更重要的因素,恰巧是林森没注意到的,那就是程怀玉的“净街虎”外号,或者说是这个外号背后代表的东西。
程怀玉不仅天生神力,说声力能扛鼎都算不得太勉强,武力值更甭说了,吊打一票同龄的武将后人,不说她自家的那哥仨,就连隐然有大唐第一猛将名头的尉迟恭的仨儿子也完全不是对手。
这样的形容要是放在某个汉子身上,在尚武的大唐,那一定是所有人争抢的对象。
可要是放在一个妹子身上,那就有点吓人了,更是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这要是娶回去了,时不时就被老婆暴揍一顿可怎么办?
如今房玄龄的老婆还不出名哪,惧内可算不得什么好名声,可没人想让这样的名头跟自己一辈子。
因此家世能匹配程怀玉的那些年轻子弟,多少对她都有点抵触,这才让按照这年代唐人们的观念已经可以出嫁的程怀玉,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
当然这样的外号并没有让林森望而却步,后世惧内已经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爱妻一族还成了某些人挑选的先决条件呢。
魔都男人的贤惠,和川渝爷们的耙耳朵,也都成了地域特色了。即便林森所在的齐鲁大地,虽然向来以大男子主义著称,可林森却不是啊。
以林森的爱情观来说,只要两人相亲相爱,这些都不是问题。
再说他和程怀玉接触的过程中,总感觉这是位温婉的女子,并不是什么刻薄的悍妇。
人们也只是看到了她的外在,反而忽视了她性格上的闪光点,这才恰好给了他林森钻空子的机会。
可要说这程怀玉就非他林森莫属了吗?那也不至于。
她爹可是程咬金,大唐的宿国公,也是帝王倚为干城的一代猛将,她娘同样不差,是来自千年世家崔家的贵女。这样的家庭出身,想要借着程怀玉攀上高枝的男人简直不要太多。
找到家世相当的,同样不是没有希望,不说别人,程咬金要是就想拉着这帮子武将兄弟中的某个结个亲家,他们还能都不同意这事吗?
所以归根结底,林森也只是取得了一个优先权而已,最后到底能不能水到渠成的抱得美人归,其实还是要看他自身的发展如何。
程咬金虽然不至于拿她闺女当做筹码,可也总不能看着他闺女去跟人过苦哈哈的日子吧。
至于今天这番话,看似粗豪实在精明似鬼的程咬金,也早就给自己留下了退路。
兄弟们知道他看好林森的未来也就是了,难道真的会出去到处嚷嚷,说程咬金已经定下了林森这个女婿吗?那显然是不会的。到时候程怀玉真个要嫁给别人了,他们还要反过来帮忙遮掩这事呢。
当然程咬金这也算是为自己的眼光先投资了,也有押宝在林森的未来的意思,也让这帮子兄弟先断了同样的念想再说。
因此这话其实归结起来,也就只是表达了一个意思,“我看好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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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说好的矜持呢
除了还有点懵逼的林森,在场这些人其实都对程咬金的那点小算盘很清楚,毕竟都是经历过隋末的战乱一直走到现在的人精。
不仅果断放弃了前途无亮的王世充,而且还都跟准了李世民这位杀伐果断的帝王之才,哪一个眼光和心思都差不了。
真正的莽汉,大都做了炮灰了,哪能一个个的爬到国公这样的高位上呢。
不过他们也都知道程咬金这货就是个二皮脸,也实在懒得跟他计较。
况且程咬金这话可也没什么坏心思,还能让这明明有着不少本事,却好像没太有上进心的林森,多一份努力的动力,怎么看都算是一桩好事,所以都只在旁边含笑看着,并没有出言提醒的意思。
“好了,先谈正事吧,某可是把你要的这些物件都带来了,外面还有许多的烧春,赶紧弄出那东西来,让某等见识一下才是正理。”秦琼不愧是厚道人,第一个开口转移了话题。
“哦,好,我这就去弄。席大哥,你们帮忙拿好东西,咱们去厨房里试制一下。”
还有些羞赧的林森赶紧顺坡下驴,叫上席卫忠一家子,扛上蒸馏器就跑了。秦家的护卫他怕指挥不动啊,还是席卫忠他们用起来顺手些。
可这举动不免就让秦琼他们多想了,以为林森有保密的意思,就干脆的全都留在了屋子里聊着天,其实是很默契的在避嫌。
蒸馏酒这事,要说原理真心不难,只要看过几本穿越小说的,基本都是耳熟能详的,林森恰巧就是个有十几年书龄的老书虫了,这方面自然是不怵的。
只不过他拿出的这蒸馏器的样子,却不是从小说中看来的,而是现实中曾经不止一次见过的。
他是个吃货,酒量也算是可以,齐鲁大地的汉子喝酒实诚也是出了名的,他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对这种另类的口腹之欲也没有抗拒的意思,偶尔小酌一下也是不错的。
喝过的酒的品类多了,后来渐渐的就对那些自酿的原浆多了些偏爱。认识的朋友中后来也就有了自己酿酒的,规模虽然都不大,味道却挺对胃口的,因此他时不时就要跑人家的酿酒作坊里去逛一圈。
甚至还动过自己动手酿酒的念头,只是一直没有实行罢了,可这蒸馏器的样子,他可是踏实的刻在了脑子里。
只不过这毕竟是第一次自己亲自上手,林森真个操作起来,多少还是有点底气不足,就更谈不上熟练了。
好在相较于后来酒厂里用的那些大家伙,这一套可就显得小巧多了,林森多摆弄几下也就明白了。
家伙事全都收拾好了,就是时候开始真正的运作了。
去外面弄上几大坛子剑南烧春来,架上火开烧。随着温度上升,慢慢的就有些酒气溢了出来,而另一端也渐渐的凝结出了一些酒液。
这时代指望把密封做的太好也不现实,况且林森这就是试验性质的,还不是大规模的加工,这些损失暂时也就不计较了。
真个大量生产了,再召集能工巧匠一起集思广益就是了,反正比他一个人现在就开始为此头疼靠谱多了。
闻着这浓烈的酒香,林森很是有些陶醉,不过也不至于因为这些酒气就真个醉过去,一个是酒气的浓度并没有那么高,再一个呢,林森的体质很是特异,是很多人都要羡慕不已的千杯不醉的酒缸体质。
这事上次和秦琼喝酒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剑南烧春怎么说度数也算不得太低了,尝着也有二三十度的样子。
即便为了陪只能小酌的秦琼,他喝的速度算不上多快,可也是酒到杯干的做派,最后那么一坛子烧春全都下了肚,他甚至连一点上头的感觉都没有,清醒的跟没喝过酒似的,也就是肚子里一直暖洋洋的。
联想起因为系统的存在,自己对植物中的能量吸收的很快这点,不难明白这又是系统的作用,才让自己变成了酒神附体。谁让这些酒都是纯粮食酿造的呢,粮食当然也是植物啊。
将经过第一道蒸馏的酒液,舀出一勺来仔细尝了尝,林森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应该在四十二度左右,正是后世许多白酒的一个常见度数。只是这个度数对于消毒来说,显然还是低了些。
顺便把闻多了酒气有点上头的席君买哥俩赶出去,林森和席卫忠一起,继续开始了第二遍的蒸馏。
这一次溢出酒气越发的醇厚了,估计一个没什么酒量的家伙进来,大口吸上几口酒气就得醉倒在这。
连席卫忠都有了几分上头的意思,林森却依然能够安之若素,甚至还带着些享受的畅快大吸着酒气。
连喝过各种美酒,品惯了高度酒的林森,都对这酒气如此陶醉,以前见识过的最烈的酒,也不过就是这剑南烧春的秦琼自然他们就更甭提了。
第一遍蒸馏时酒气的浓度还低一些,跑出厨房后,能被屋里的他们闻到的,还要更少上一些,闻着也就是把剑南烧春直接摆在他们鼻子下面的样子,虽然有些意动,可都还能忍得住,还能一起谈笑风生。
可这第二遍蒸馏的酒气再飘过来的时候,那股醇香,那种厚重,那辛辣背后的丝丝绵甜,都让这帮子酒虫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尽管他们极力掩饰着,可吞咽口水的声音,还是不断的传来。
等到第三遍蒸馏又开始,一个个的更是坐不住了,原本舒服到恨不能把他们吸住不想起来的新式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