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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想过要把你从家里偷出来,到海上东飘西荡几年,生米煮成熟饭,可我不能那样做,我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我除了自己往令尊眼前凑,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罗锦言惊讶地看着他,秦珏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她和他有什么关系?不过是小时候被他扔在树上,后来不情不愿地“借”了骡车给他藏身,再后来机缘巧合和他看过两次烟火而已。
可除了今年上元节这次以外,其他几次和他见面时,都是几年以前,那时她还是个孩子,他也不大。
这辈子她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他!
“放肆,我最不想有所瓜葛的人就是你,我更不想看到你,你不要再想别的。”罗锦言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喘息起来,她不想再在秦珏面前出丑了。
秦珏目光炯炯地望着她,声音温柔得像是能揉出水来:“可是我想和你有瓜葛啊,我更想看到你,最好每天看到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你。自从今年上元节后,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去扬州时,也是这样想的,我也想过等到我从东海回来再说的,可是我又担心等我回来了,你怕是连孩子都有了,我不能找到我娘,却失去了你。”
他的声音温暖如三月春风,但听在罗锦言耳中却是每一句话都如晴空霹雳一般,活了两世,她是第一次应对这样的场面,她恨不能找个山洞把秦珏扔进去。
“我和你没见过几面,你凭什么就对我有非份之想?”
秦珏的嘴角勾起一个灿烂的笑容:“你也说了是非份之想了,你总不能不让我去想吧,再说我不过就是做了我想的事,又有什么错呢?你还小,有些事情你不懂,没关系,我懂,我全都懂。你只需记得,我以后都不会再惹你生气,除了不让我到你家里去以外,但凡是你不喜欢的,我全都不做。”
这一刻,罗锦言明白了,她和他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她最最最不想让他做的事,就是不让他再去自己家,在她爹面前装乖卖好。
可他一句话就把她给堵死了。
三十几岁的秦珏人憎鬼厌,十八、九岁的秦珏同样如此。
“我爹是不会让你如愿以偿的,你趁早死心。”罗锦言冷冷地说道。
“以前我想出海,这才没有下场,可现在我想明白了,如果能每天看到你,就是做你家的女婿,可别人也想啊,我就只有比别人早一步入仕了,即使先不入仕,也要弄个庶吉士,所以我找令尊,只是请教功课而矣,没有别的图谋,你千万不要多想。”
就这个,还算没有图谋?
罗锦言死死抓住屏风外竹案上青绿色的丝绒台布,太过用力,指节微微泛白。
她已经后悔来找他了。
她早就应该想到,她和他是没有办法交流的,前世是这样,今生依然如此。
他从来就是任性枉为的,他决定的事,任何人也不能让他改变主意,就像他当年毅然决然将赵思弃之不顾,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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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章 醉红妆
想到赵思,罗锦言脸上便没有了血色。
她瞬间的变化落入秦珏眼里,他心中一沉,这和上元节那天是一样的,那天他把蒙面的黑布扯下来,她也是这样,脸色忽然变得惨白如纸。
书局内除了他们,还有白伯和夏至,他们两人站在三丈开外的地方,黑伯则和秦珏的随从守在书局外面,来的时候,罗锦言不想让自己的侍卫看到秦珏,以方金牛的火爆性子,不喊起来才怪,所以她带的是家中另外两名护院,这两人连同轿夫站在路边。
夏至也看到罗锦言脸色骤变,她立刻便要冲过去,白伯长臂一伸,挡住了她:“姑娘,莫慌。”
夏至本能地伸手去推,手碰之处却如同一条铁梁一般,夏至用力过勐,身体一个踉跄,摔了出去,白伯吓了一跳,又不便相扶,抢在夏至摔倒之前,将旁边的一张椅子踢了过去,夏至跌坐在椅子上。
她面红耳赤,还想过去,就看到罗锦言向她看过来。多年的主仆,早已有了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在以前的很多年里,夏至就是罗锦言的嘴,她看到罗锦言看向她的目光,便知道小姐让她稍安勿躁。
她重又站回原处,只是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瞪着秦珏。
秦珏和罗锦言都是压低声音说话的,夏至和白伯与他们隔了两三丈,中间还有一张堆放了几摞书的大方案,因此听得并不清楚,但依然有几句飘进他们耳中。
夏至面红耳赤,章老七,不,秦珏,是在向小姐表白吗?
秦珏从屏风后面搬过一张藤椅,轻轻放在罗锦言身边,柔声道:“累了吧,你先坐下。”
罗锦言不累,她只是头晕脑胀,她没理秦珏,自顾自坐到藤椅上,秦珏却就势蹲在她的脚边,身体紧挨着她那翠绿色绣鹅黄碎花的绣鞋。
他顺着绣鞋望上去,便看到娇黄色的湘裙,湘裙上绣了几条碧绿的柳枝,而她身上淡绿色焦布比甲上则错落有致地绣了两只展翅欲飞的黄鹂鸟。
真会打扮。
而且最难得的,是她的气质能随着衣着打扮而改变,时而艳如牡丹,时而又飘逸出尘。
秦珏身材高大,即使半蹲在地上,目光刚好落在罗锦言的肩头,她还像小时候那般削瘦,但身材却已是玲珑有致。
他连忙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但罗锦言却看到他那双烧得红彤彤的耳朵。
他耳朵怎么红了?
害羞?
秦珏会害羞?
那次她站在昆明池里,湖水冰冷刺骨,他站在岸上,居高临下俯视着她,目光甚至比湖水还要冰冷。而他说出的每一句话,更如刀剑般锋利坚韧。
这样的人会害羞?打死她也不相信。
她不敢置信地望着面前的秦珏,感觉到她在看他,秦珏转过头来,两人的目光恰好撞上,这一次秦珏没有再把眼睛移开,他放肆地看着她,目光纯净而又灼热,他看着她,如同看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那年在贡院外面,你只有八、九岁,个子很小,穿了件水蓝色的衣裳,衣裳上却绣了朵一尺高的花儿,那花亭亭玉立,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我还从没见过有人会在衣裳上绣一朵那么大的花,那时我就想,这小姑娘不但胆子大,穿衣裳也有趣,后来我去了丰台,也没有寻到那种花,直到去年,我得了一本前朝的兰谱,才知道这是雪兰,是生长在滇地的。我让人寻了十几株,万里迢迢运过来,却全都养死了,否则就不会送株牡丹给你了。不过没有关系,我找到一位专门养兰的婆子,这种雪兰她也养过,因为南方都在打仗,她要绕道西安,可能要下个月才能到京城。”
听着他近乎唠叨的声音,罗锦言愕然。
绣着雪兰的衣裳,她有过吗?
她已经不记得了。
她还记得那一年,她站在贡院外面,看到古柳下站着一个中年男人,那一霎那,她以为看到了秦珏。
待到她终于醒悟这不是秦珏时,顺着那男人的目光,她只看到蓝色的衣角消失在贡院厚重的大门里面。
“你看到我了?”她怔怔地问道。
“我还看到有两个婢女在哄着你,你扭着身子不肯答应,你撒娇的样子真有趣,那时我才相信你真的是个小孩子。”他含笑说道。
“你以前又不是没有见过我。”她嘟哝着,乱套近乎。
“当然见过啊,只是你不像寻常孩子,你的胆子很大,和我家的姐姐妹妹不一样,她们若是被人放到树上,早就吓得大哭起来,可你不但不害怕,还唱起歌来。”
“唱歌?”罗锦言瞪大眼睛,真是瞎掰,那时她还不能说话。
“虽然你没有发出声音,但摇头晃脑的,两只脚还打着拍子,一看就是在唱歌。”他笑了起来,笑容明亮耀眼,如同书局外晴朗的阳光。
他真的是秦珏吗?
还是她认错人了?
或者这世上有两个秦珏?
长得一模一样,出身一模一样,但却性格迥异的两个人?
罗锦言迷茫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道:“我早就不记得了。”
“没事,我记得,我全都记得。我还记得你在天桥时,打赏我一整串铜钱,我数了数,整整四十个,都用红绳拴着,系着蝴蝶扣,我从没见到有人连铜钱都要系成那么好看的,所以就留下了,穷得叮当响时都没舍得花。”
他会穷得叮当响?
罗锦言忍不住弯弯嘴角,就是这微不可见的小动作,还是被秦珏捕捉到了。
他就泛起一个大大的笑容:“你笑了,你终于对我笑了。”
罗锦言气得想翻白眼,这是什么人啊,给点阳光就能灿烂,她站起身来,对他说道:“我爹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不要再算计他了,有时间练练武功,好男儿要建功立业,不要总想着乱七八糟的,现在国难当头,若是宁王打进京城,到时换了朝堂,还不知如何呢。“
别人读书时你在贩马,别人科举时你在造私船,现在宁王快要打进来了,你却想着儿女情长,就你这个样子,到时还有没有力气割下赵栎的脑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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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 猫儿眼
“你说了好多话,你是不是又不舒服了?白伯,上茶。”
秦珏说着,这才发现一旁的小几上早就放着一壶茶。
夏至要过来帮忙,被白伯重又拦住,好姑娘,求求你了,我家大爷好不容易有个献殷勤的好机会。
可能是吃过亏了,这次夏至没敢硬推,不过让她最终决定站着不动的,是因为她看到小姐端起茶盅大口地喝起来。
那不是茶,是酸梅汤。
秦珏倒茶时就发现了,他越发觉得祖父英明神武,把白伯这样善解人意的人留给他。
“我还是让人搬个冰鉴放在这里吧,以后你再来时就有冰镇雪梨吃了。”他边说边给她又倒了一杯酸梅汤。
夏至看得直着急,小姐身子弱,不能由着她的性子用太多酸梅汤,好在这茶盅看着不大。
罗锦言却已经蹙起眉头,他就这样自信?认为她以后还会再来?
见她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喘个不停,秦珏松了口气,又给她倒了一杯酸梅汤,笑着说道:“这间书局是我的,平时也没有什么客人,你若是不方便出门,以后有了新书,就让黑伯白伯送到杨树胡同。”
“你置了私产?”罗锦言问道。
据她所知,秦家并未分家,不过他这人,又有什么事做不出的,置办私产也不足为奇。
“当然不是,我可没有这么笨。这是祖父指名留给我的,又没有多少进项,家里也就没人计较。我家还没有分家,五房人同住在九芝胡同,除了这间书局,我名下还有两座庄子,一座在丰台,是七岁时祖父赏的;还有一座在昌平,是前阵子机缘巧合得来的。”
他那天见高昌伯世子武书豪大杀四方,一时手痒才把那座庄子赢过来,原本也没想真的收下,可看到地契上昌平两个字,就鬼使神差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