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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春风-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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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是啊,快请章公子,快请。”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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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舞马词

    千唿万唤声中,琵琶声又一次响起,这次弹奏的是《春江花月夜》,随着乐声,赏马场一侧的围帐忽然打开,原来那里是一道暗门。

    十几个身着红色短袄红色胡裤做番女打扮的女子牵马走出,马儿的脖子上系着铜铃,和女子脚踝上的金铃交相辉映。女子娇媚,马儿隽秀,和着意境空明又时而缠绵悱恻的乐声,让人立刻联想起盛唐之时在闺秀中盛行的马球。

    如今在京城里,勋贵子弟依然流行这种马上蹴鞠,赵思就很喜欢。

    这些女子显然都是来自秦淮河的歌妓,她们巧笑嫣然,毫无羞怯却又大方得体,只见胭脂,不见风|尘。

    每个女子手中都拿着一枚象牙笏,牙笏上标有这匹马的品种、年龄和起价。

    起价都在五百至八百两。

    罗锦言没有常识,她只知道马市上把马分成上上、上、中和下,不知道这些马属于哪种,但看这阵式能猜出这应是适合女子骑的马。

    女子们围着赏马场走了一圈,忽然翻身上马,动作洒脱大方,在座的不约而同叫了一声好。

    女子们骑着马缓缓地又走一圈,却在那扇暗门前停了下来,十几匹马,十几位丽人,分成两侧排开,远远看去煞是好看。

    暗门又一次打开,一骑黑马从门外飞驰而至,来到距离宾客三四丈远时勒住缰绳,宾客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声笑语:“一年不见章公子别来无恙?”

    “难怪一直没见到章公子,这一定要让我们秦淮佳丽们排队相迎,这才肯出来。”

    高深走过来,指挥骑马的佳丽们在章公子身后一字排开,,又是红云一片,光彩照人。

    罗锦言的目光却直勾勾落在章公子身上。

    他从马上飞身而下,竟是穿了一件闲暇时才会穿的月白道袍,道袍上绣了一丛兰草,简简单单,如同墨染。这样一袭袍子,硬是把满座的花团锦绣都比了下去,没人会认为他穿着道袍出现在这里有什么突兀,只是觉得他就是应该这样穿。

    他身姿挺拔,满头青丝用一柄象牙梳篦绾起,他立于马前,阳光洒在他的头发上,映出一个淡淡的光晕。

    但就在那光晕之下的,却是一张面目狰狞的脸。

    罗锦言认识这张脸,这是过年时孩子们喜欢的面具之一,兰陵王。

    罗锦言怔怔一刻,目光凝在那张面具上久久没有移开,虽然离了几丈远,她还能感觉到那张面具后深不见底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那人也向她看了过来。

    罗锦言立刻直觉自己需要回避,可是她能避到哪里,正在这时,站在她身边的霍星忽然一个箭步,挡在她的前面,把她挡在自己的身后。

    以罗锦言的容貌,即使穿着男装也能被人认出是女儿身,只是今天来的人虽然非富则贵,其中也有几个像她这样穿男装的女子,一看便是跟着父兄或夫君来买马的闺阁女子,而罗锦言年纪幼小,自是不会被人指指点点。而且在场的人当然不能盯着人家女眷们细看。

    那人的目光也只是往这边瞥了一眼,便移到别处。

    罗锦言松了口气,对挡在前面的霍星轻声说道:“阿星哥哥,谢谢你。”

    霍星没有回答,也没有挪开,十四岁的少年,身材并不魁梧,却像一棵能遮风挡雨的大树,将娇小的罗锦言护在身后。

    罗锦言的心脏怦怦直跳,耳边却已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这次带了五十匹马,数量不多,但都是精挑细选出来,诸位不必推辞谦让,看到喜欢的只管订下,出手晚了那就要再等一年,一年之后有没有中意的,谁又知道呢。”

    声音带着一丝慵懒,便也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澈。

    众人哈哈大笑,连连称是,已经有人高声喊出价格,高深则在一旁推波助澜,叫价声,欢笑声,夹杂着女子的吴侬软语,盖住了那悠扬婉转的琵琶声,躲在霍星身后的罗锦言却再也没有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

    李毅转过身来,对罗锦言道:“惜惜,这都是适合女儿家骑的马,你看中哪匹,舅舅送给你。”

    罗绍连忙替罗锦言推辞,李毅就板脸佯怒:“怎么了,我这当舅舅的送匹马给外甥女,你也不答应?”

    罗绍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看向罗锦言,他有些奇怪,惜惜一向大大方方的,今天怎么躲在阿星身后了,倒像是不敢见人一样。

    罗锦言只好向舅舅解释:“京城不像扬州,我也没有机会骑马,舅舅不如送我几颗好珠子,我拿来镶首饰。”

    李毅释然,连说:“好,舅舅回去就给你寻些上好的南珠东珠。”

    心里却有些不悦,罗绍没有对惜惜透露过吗?还是罗绍压根没想把惜惜嫁到扬州?

    很快,十几匹马全都订出,最便宜的也有一千五百两,最贵的一匹则是以五千两的价格被一位来自余杭的客商买走。

    忽然,琵琶声嘎然而止,再次响起时,已是一曲《海青拿天鹅》,无疑,这即将牵出来的都是适合狩猎用的马,比方才的又要高出一个档次。

    罗锦言从霍星身后偷偷向外窥视,见那些穿胡服的女子都已退去,从侧门处走来的是十几个牵着骏马的威武大汉。

    而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

    “章公子呢?”她悄悄从霍星身后走出来,问坐在前面的李青风。

    李青风笑道:“早就走了,要到最后投出明年主办人时才会回来。”

    罗锦言松了口气,却又狐疑起来,一定是那个人没错的,可是栖霞寺里的那位秦公子又是哪位?

    是真如父亲所说,她听错了?这分明是两个人?

    可那人身上有不二非尘的香味,又在栖霞寺出现,也太巧合了。

    狩猎用的马起价都在一千至二千两,远远高出前面的马。

    没有了秦淮名女支的助阵,来宾们也就更加直接,这些马很快便被订出七成,余下几匹无人问津的迅速退了出去,这些马会被养在绿杨庄里,三个月后再次拍卖。

    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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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琵琶弦

    虽然罗锦言执意不要,李毅还是花了二千两买了一匹胭脂红,又买了一匹马送给罗绍。

    “就养在扬州庄子里,等以后朝廷管得松了,再送到京城。”他爽朗地笑道。

    话已如此,自是不好再推辞,父女二人都向李毅谢过。

    李毅看一眼站在一旁木头人似的霍星,眉头微动。自从罗绍带回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他便问过李青风,李青风在京城时是见过霍星的,碍于霍星的身份,只说是罗绍的学生。

    为此,李青风又叮嘱了李青越,李青越虽然青涩,可也知道有些事还是不说透为好,免得让父亲知道来了位阁老公子,一时不知如何对待。

    而且虽在杨树胡同时彼此见过,但并不熟稔,罗绍从来没有把霍星向他们正式引见,当时廖云问起时,李青越就是含煳带过。

    李毅便笑着对罗绍道:“你这个学生倒是有些意思,小小年纪甚是沉稳。”

    这样热闹的场合,这个阿星还是木讷地站在那里,全无半分少年人应有的好奇和兴奋。这小子是傻的吗?

    罗绍想的却和李毅想的不同,他想到阿星自幼受到的教育,还有所处的身份,或许眼前这一切在阿星看来是难以接受的,明知朝廷有禁马令,可现在却在正大光明地做私马买卖,少年人不懂变通,眼中只有黑白,难免会有些迷茫。

    他便笑着对李毅道:“他整日被我拘着读书,性子文静了些。”

    这时有十几名舞姬走进来,乐曲一改,舞姬们跳起了胡舞。

    胡舞与中原的舞蹈甚是不同,这也是拜古娆所赐,自从皇帝册封胡女为妃的消息传到民间,且这位古淑妃以前便是专司歌舞的女官,传说舞姿曼妙绝伦,这才令皇帝倾心。这些虽然都是传闻,但民间却争相效仿,青|楼楚馆纷纷高价请来精擅胡舞的师傅,而这千里之外的秦淮河上,更是流行一时。

    见有舞姬献舞,罗绍便借机对阿星和罗锦言道:“你们两个到外面走走,等到继续赏马时再进来。”

    这种场合,自是不适合小孩子,尤其是还有小姑娘。

    李毅不以为忤,又和罗绍品评起歌舞来。

    罗锦言对胡舞没有兴趣,她刚进宫时,宫里排练的都是胡舞,后来她的霓裳羽衣舞受到赵极的称赞,这才渐渐改了过来。

    但霍星却目不斜视,这让罗锦言很好奇。

    就连二表哥也看得津津有味,阿星居然不感兴趣。

    这次赏马会不允许下人随从进入,因此丫鬟和小厮保镖们都在绿杨庄外候着。

    罗锦言和霍星走出赏马会的大帐子,便远远看到几个穿着纱衣的歌妓正围着一匹马品头论足。

    “这匹马就是章公子此次带来的名驹吧,果然英伟不凡。”

    “你懂什么啊,你又不会相马。”

    “我不会,难道你会吗?如果你不是被卖到扬州,你怕是连马都没见过呢。”

    “死蹄子,你再说,回去我告诉妈妈。”

    江南女子语声软糯,这些女子又是受过调|教的,斗嘴也像撒娇。

    霍星脸色微寒,对罗锦言道:“走,咱们到那边去。”

    他是不想让她看到这些青|楼女子吧。

    罗锦言的脚却像被什么钉住一样,站着没有动。

    她认识这匹马,方才那位章公子就是骑着这匹马进场的。

    原来这不是他的马,只是拿来卖的。

    原来他只是个马贩子而已,自己真是高估他了。

    他在粗布袍子里加上貂皮,他长年用着不二非尘,只是因为他贩马赚的银子太多了,栖霞寺也要香火钱的。

    他要搅了赵宥的事,可能是和贩马有关,毕竟赵宥也是能弄来私马的。

    他被六扇门的人追捕,当然更是和贩马有关了,难怪他要戴着面具,面具后的那张脸,怕是早就上了海捕公文。

    可他为何要帮霍家呢,霍英起复对他有好处吗?莫非真像她曾经猜测的,针对的是秦牧?

    他若是姓秦的,倒还真有可能和秦牧有家族恩怨,可他却是姓章的,这关姓秦的什么事。

    可是,他真的是姓章吗?

    罗锦言想得出神,在霍星看来有些目光呆呆,惜惜平时不会这样的。

    “惜惜,你没事吧?”他问道。

    “没事”,罗锦言如梦方醒,她说话依然慢悠悠的,如同有种魔力,让听者的情绪也跟着平静下来,“那马神骏,我看着喜欢。”

    霍星微怔,惜惜喜欢这样的马?方才李毅送她胭脂红,也没听她说过喜欢。那匹胭脂红通体红色,神态温驯,那才是姑娘家应该喜欢的吧。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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