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有些语重心长地跟大家说:“其实我有最少有两次机会,可以做国王乃至皇帝,但是我都没有那么做,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首先,是我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感兴趣,其次是我不想对这个世界的人民有太多的牵挂,以免将来世界毁灭的时候太过不舍。然而更主要的是,我不愿意垄断这个大陆,甚至搜罗所有的高手,一家独大,做个什么王什么皇,而同时我也不希望有别人出来垄断。”
这一句话,说的大家有些不明白了,都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
墨宇轩淡淡地说:“一个人,从弱小,一步一步走向强大,在这条路上他要击败一个又一个的对手,干掉一个又一个的敌人,最终站到了世界的顶峰,这是霸道。之后位置变了,立场也就变了,不能再行霸道,比如压制新人,不让他们发展起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是最悲哀的局面。站在成功的巅峰之后,想办法让更多的人都发展起来,起一个领头羊的作用,这才是王道。
以我的实力和关系网,组建一个大型的组织,网罗大路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凤天顶级高手,并且占据最少大路上三分之一的财富和资源,称霸整个传奇世界,这些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是这并不是我所希望和喜欢的。总而言之,群龙无首,方是上上大吉,我不允许任何人或者是任何组织称霸垄断整个玛珐大陆,不管是玛法帝国的皇室,还是什么江湖门派!”
“你是说,日月神教的出现,正好平衡了这些大门派?”龙洪汐似懂非懂。
墨宇轩点点头:“我不希望看到,将来世界毁灭的时候,只有我们这些穿着黄金神衣,凤天神甲的人回归众神空间,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更多的人穿着六大重装,无论老人孩子,一起进入下个世界,所以,我决不允许江湖门派的肆意扩张行动,像什么丐帮号称拥有六十万帮众,慕容氏占尽比奇封魔,跟龙家共分天下财富这样的话,我是最讨厌听到的。不管他是玛法帝国的皇帝,还是江湖门派的盟主,抑或是日月神教的教主,总之,不管是谁敢称霸玛法,占据资源,打压新人,我就干掉谁!”
大家一时间都沉默了下去,默默地往移花宫里面走,死尸越来越多,地面都染成了红色,里面不但有移花宫的,也有日月神教的,双方伤亡俱都十分惨重,龙洪汐往移花宫里面看了一眼:“里面的战斗还在继续,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
墨宇轩说道:“进去看看也好,移花宫绑架龙儿,日月神教不但伤了他,还从他手里夺走了王者之刃,也算是有梁子的,如果有机会,一并解决了吧!”说完直接用八卦传送戒指带着大家传送到了移花宫房顶上。
移花宫前面的内院广场,算是这里最重要的中心枢纽地区了,周围有三坛神殿聚拢朝拜,此刻广场上面的白石差不多都让鲜血染红,步云阳和三大坛主俱都口吐鲜血躺在阶上,俱是受了重伤,失去了战斗力。
日月神教一方却是气定神闲,那魔教教主身穿阴阳道袍,整个衣衫就是一个阴阳鱼,左边黑右边白,头发能有齐耳长,凌乱地披散着,只能看到半张很是苍白的脸,静静地坐在一张极具气势的太师椅上,不怒而自威。
他左边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头发眉毛全都像火一样红,脸上也露出浓浓的火红颜色,一双手背负在身后,站在那里,就仿佛是一团火焰在燃烧。墨宇轩一看面相就淡淡说道:“这个人跟步云阳一样,都活不过五十岁。”
教主、右使左右两边,各有一位护教法王,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长得英俊挺秀,长身玉立,身上穿着金光闪闪的铠甲,手里提着一柄用黄金打造的怒斩,背后背着十二柄黄金飞刀,正是四大护法之首的金身猬王。
右边的一个看上去有四五十岁年纪大,头顶光秃,不见一点发迹,微微弯腰,满脸都是类似于僵尸的灰败之色,身上穿着黑灰色的马褂,下边是同样材质的短裤,光着一双大脚,最奇特的是一双手,仿佛水晶一样透明,能够看清楚里面的骨骼,是日月神教四大护法之二的水晶尸王。
并没有看到玉面龙王和黑珠鬼王另外两位法王,在他们的背后,站着日月神教四位散人,头一位虽然长得年轻,但是满头银发,鹤发童颜,也不知是怎么弄的,传闻他以飞针闻名,叫做神针皓叟;第二位是个身穿大红袍的男孩,便是魔心童子了;第三位是个驼子,只是他即使弯着腰,也最少有一米八以上,估计伸直了之后绝对能够超过两米,腋下拄着一对玄铁拐杖,是五散人之中排行第四的铁拐神驼;最后一位提着腥红的软刀,便是先前遇到过的血刀头陀。
第396章 通云玄天()
在广场中央,此刻有两个人正在比斗。移花宫这一边的,是个英气勃勃的青年,身上穿着一套凤天神甲,装备的都是光芒套首饰,修炼的也是跟步云阳一样的明玉功,只不过火候稍浅,现在最多也就到第八层,浑身都被一团寒气笼罩,一掌一掌,连不断地向对方拍去,正是步云阳和步云月的小弟步云星。
他的对手是一个身材高挑,面若冰霜的青年,长的也是秀气英俊,眼角眉梢,带着万点的风采,脸色苍白得仿佛高度贫血似得,就算是站在那里,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摔倒,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而实际上,他正在不断地抢攻,身形在空中不断地拖出道道残影,竟然能够不断地使用武士的横空挪移!双手十指张开,修长苍白的指尖向下,一爪又一爪地往对方头顶上抓落,不到出招快速,双爪使出时也带着嗤嗤的破风声,绝对没有人怀疑,他那一爪落下能把一块生铁抓烂!
墨宇轩看着那人,似乎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实在想不出来了,转头问大家:“你们谁见过他?”众人一起摇头,墨宇轩又问墨龙,“当日就是他抓伤了你,而且还从你手里抢走了王者之刃吗?”
墨龙似乎很是紧张:“爸,您说的,让我将来自己报仇……”
“哈哈,爸爸说话算数,但是不代表我现在就不能先给他一个教训!”
“好啊好啊,轩哥这句话说得好,就先让小弟去帮你教训他吧!”龙洪汐在一旁起哄,“本来以为很快就能够到达雪域高原,好大打一场的,结果磨磨蹭蹭今天才走到移花宫,正好下去过把瘾!”
墨宇轩伸手拍他:“别着急,那边犄角里还隐藏着一个人呢,咱们等到最后再出手吧,只不过那个人也很强,你们不乱走动,我放出来的群体隐身术虽然与众不同,但是也避免对方发现咱们!”
说话之间,那步云星已经是落了下风,胸前衣裳被东方不败连扯下两块,在他胸口和左肋下各抓出五道血淋淋的伤口,差一点就给开膛破肚。他连连败退,终于不敢再凭招式取胜,伸手一指,召唤出来一个骷髅,他这个骷髅通体都像水晶一样,竟然也是个七级骷髅!手里拿着一把长柄的水晶开山斧,勇敢地兜头向敌人劈去,只不过他的斧头还没等落下,光秃秃的水晶脑壳就被人家一把抓裂,抠出五个窟窿,随后顺手一带,整个脑袋瓜就前后旋转了七百多度,哗啦啦散了一地骨头渣子。
那步云星趁着这功夫,又召唤出来一头七级神兽,浑身白毛,跟个长了角的北极熊一样,只不过仍然被东方不败一把抓破脑袋,紧跟着双爪用力,如撕败革,竟把神兽的整个脑袋都给撕了下来。他步步紧逼,进而又两把抓死了步云星召唤出来的普通白虎,他平时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被姐姐督促修炼明玉功,对于道士的其他技能根本没有修炼过,此时勉强召唤出来三个“常规生物”已经是极限了,这时被东方不败欺上身前,一爪抓来,他急忙甩头躲闪,却仍然被抓中了左肩,就像当初墨龙那样,掏出了五个深深的指洞!
步云星跟步云阳不一样,步云阳是将寒冰掌的魔法能量吸入身体,而步云星是道士职业,修炼的是正宗的玄武真气,玉化之后浑身一样坚硬如铁,并且还有极强的自我恢复能力,五个指洞出现之后,并不流血,并且比吃了药还要快上三分地自动愈合,就像被人施放了治愈术一样。
然而就算如此也到底是来不及了,东方不败的左爪很快再度落下,眼看就要从他的左边脸上硬插进去,这一下如果抓实了,立刻就会穿透他的太阳穴、耳门,以及脸颊,直接贯脑而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忽然二人身侧砰地一声,白雾散过,显出一个玉树临风的年轻人,身上极骚包地穿了件白色的薄衫,头上戴着白玉冠,脖子上带着白金挂件,手腕上带着五彩丝线,腰上系着名贵玉璧,手里拿着一柄裹着缕缕青气的玄天宝剑,直接就伸到了东方不败的手腕下边。
“蒋俊驰!”房上的人看到那个一直隐身在角落里,最后忽然出现的年轻人,几乎全都失声叫出来,墨宇轩更是笑骂道,“这混蛋,越来越骚包了!怎么看怎么有向小白脸发展的趋势,听说他失踪了十年,用通讯戒指也联系不上,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里碰上,也不知道他的修仙之路到底修上了没有!”
蒋俊驰那一剑刺出去的角度十分巧妙,东方不败如果继续抓下去的话,肯定就要把自己手腕送上去切掉,他也是个绝顶高手,立刻转插为拿,想要将玄天剑抓住,蒋俊驰将宝剑一晃,使了一招天蛇搅海,化出一个个剑圈,仿佛惊涛骇浪一般向东方不败卷过去,同时剑尖上飞出一道道寒冰四射的灵符,每划出一个圆圈,就有一道灵符飞出去,东方不败信手抓破,砰砰数声闷响,只觉寒气逼人,不得不舍了步云星,跳到百步之外。
“蒋大哥!”步云星一看到的蒋俊驰,顿时又惊又喜,两步跑过去,抓住蒋俊驰的胳膊,“你怎么来了?”
蒋俊驰淡淡一笑:“小家伙,不希望我来啊?不过是路过这里,顺便看看你和你姐,却没想到见到这样的局面。”说完看了步云阳一眼,步云阳冷哼一声,扭过头去。
东方不败用一副极柔和好听的中性声音说:“此次是我们和移花宫之间的恩怨,来报十二年前的血海深仇,还请阁下不要插手。”
蒋俊驰摇了摇头:“步家姐弟都是我的朋友,你们要灭移花宫我不管,但是你要杀害他们三个,我却是绝对不依的,除非,你们能胜得过我手里这柄通云玄天剑!”
东方不败也不是个磨磨唧唧的人,听他一说这话就知道不能善了,也不再试图劝说,直接伸手一抓,将王者之刃握在手中。
第397章 超级召唤()
王者之刃,是仅次于十二黄金神衣所带武器的绝世神兵,是远古时期的贤者勇士所铸,现在玛法帝国的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却仍然无法铸造出这样的神兵,只有有数的几件流落在雪域高原上面,殊为珍惜,据玛法帝国高层预测,玛法套装的数量,绝对不会超出二十几套。
这神兵重达七十三斤,斗气注满之后,达到恐怖的四百三十五斤,即使是凤天战神,也只能勉强使用。其体积一点都不比开天小,通体金黄,中间有一道容纳斗气的气槽,一直通到最顶端,开始是极粗的一股,越到前面分岔越多,等到了神兵刃锋的部分,就成了密密麻麻,像是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