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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晓脑中正在琢磨着如何磨刀霍霍,温易之陪着笑,自觉的坐在了四人旁边,从背后褡裢中拿出一包裹着油纸的点心,露出一口白牙笑着说:“这是在镇上买的核桃酥,甘甜可口,小妹妹尝一尝。”
面对温易之的示好,顾晓晓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猛的往后一退:“不用了,我吃干粮。”她是厌恶极了温易之,连客套话都不愿和他说一句。
绝色小萝莉竟然还属于冰山系,温易之眼睛一亮,养成的念头在脑海中飘来飘去。
“是也,温某唐突了,尊父是易之最崇拜的人,救死扶伤悲天悯人,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大善人。听闻小姐是齐庄主的女儿,所以在下厚着脸皮来讨个好。”
温易之笑容灿烂,明明拿着热恋贴人冷屁股,却没半点不自在。
顾晓晓不耐烦听他在耳边唧唧歪歪,站起身子,往后一转掀起车帘就钻了进去,对于温易之的话一字未接。
遭人如此冷待,温易之一下子傻了眼,不过几息的功夫,他立马调整过来。(未完待续。。)
第一八三章 种马文女主的觉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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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核桃酥递给了李大娘还有旁边两个护卫,笑嘻嘻和他们搭着话,不着痕迹的打听着顾晓晓的喜好和闺名。
顾晓晓离开前的厌恶表现的太明显,李大娘三人没接受温易之好意,不冷不热的打发了他的好奇心。连连碰钉后,温易之心生烦躁,腹谤起齐家小姐的高冷,但转念间温易之又觉得她本该如此。
如果他不是山村中的贫民子弟,而是王公贵族,大概此时齐小姐或许会给他一些笑脸。温易之忽悲忽喜,望着紧闭的马车门,自顾自的吃起了无人问津的核桃酥,一片火热慢慢冷却,对于这个神色冷淡的绝色小萝莉更加挂心。
顾晓晓靠在马车上,闭眼小憩,直到车轮吱呀呀的转了起来,她从被风掀开的缝隙中,看到温易之就在马车左后方跟着,不疾不徐甚是悠闲。她这是被人缠上了,顾晓晓黑了脸,她没去找温易之麻烦,他倒主动找上门了。
她存了心思不去理温易之,晚上在客栈落脚时,温易之倒也没再来自找不痛快。
因为有温易之在,顾晓晓用了饭早早回了房,没再坐在大堂中,听商队中的人讲故事。温易之穿越而来,见多识广比起商队中这些很多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说会道,很快就成了会话的焦点。
他绘声绘色的讲着乡村故事,时而香艳时而诡谲,说到关键处温易之撸起来袖子。十分对这些走南闯北的生意人胃口。
顾晓晓在楼上,关了门窗,楼下欢声笑语不时传来。她索性上了床。闭闭上眼睛打算睡一觉。
从工业文明穿越到农耕文明,温易之曾竟彷徨过。但是当他发觉自己随便几句话就能引起大家的惊叹,随口背首诗就成了远近文明的才子,他终于发现,穿越是天赐给他的好机会。在现代时温易之只是一个朝九晚五游走在写字楼的普通人,但是到了这里,他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别人的崇拜。
温易之利用自己超出本时代的知识。很快赚取了第一桶金,然后又靠着过人的野心,不断的改变着自己的地位。他隐去了自己山村孤儿的出身。为自己捏造了一个落魄贵公子的身世。
随着金钱的增加,温易之的野心不断膨胀着,他将现代的自己可望不可即的功名利禄当做了最高追求。无意中得到了一本奇怪的能够吸引女子的武功心法后,温易之如获珍宝。勤奋的练了起来。只为了功成之后收遍天下美人。
绝色美人就像带刺的玫瑰,温易之心痒难耐,同时也知摘花的危险,所以苦心钻研猎美术。
一眨眼,三天过去了,温易之在商队中如鱼得水,买了一些货物,又卖了一些稀罕别致的小玩意儿给这些商人。他曾拿了几个小东西到顾晓晓面前献媚。旁人见了啧啧称奇的东西,顾晓晓一眼就看出来。这不过是烧制成近乎透明的琉璃。
好在温易之没做出玻璃来,不然顾晓晓真要被他的动手能力惊呆了。在顾晓晓的持续冷落下,温易之终于改变了策略,从旁人口中打听起与她有关的事。
当得知顾晓晓乃是百花门弟子,并且要回师门时,温易之激动的忘乎所以,要不是有外人在场他就要手舞足蹈了。因为他此次的目的地正是万霞山百花门,温易之一是好奇全是女字的门派究竟是何等模样。
温易之现代时在化妆品公司工作,经常到工厂视察,又因为工作需要,所以对现代化妆品有一定了解。无论在哪个时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所以温易之将主意打到了制造化妆品上。
这次出门温易之行李中带了许多小样,只要百花门的女弟子们喜欢,他就可以大批量生产,还能打出特供的旗号。
顾晓晓只盼着快点儿甩掉温易之,没想到他一直跟到了万霞山,还打起了和百花门做生意的小算盘。直到这时顾晓晓才清晰看到了,被她改变的剧情正在朝未知的方向发展。没有了武功心法,没有了藏宝图,温易之开始采取别的方法赚钱,将主意打到了百花门,所以促成了两个人的提前邂逅。
她有预感,剧情已经提前展开了,拜月教出现了温易之出现了。其实经历了那么多任务,顾晓晓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点,但是这种局面,的确棘手。顾晓晓想要打时间差,在楚楚出现后,时间变得紧迫。
原主的心愿是向拜月教和楚楚以及温易之复仇,但是顾晓晓回到了齐雪娇六岁时,意识到也许她最大的愿望是保全镜月上庄。为了完成原主的最迫切的愿望,顾晓晓必须从长计议,不能凭冲动行事。
万霞山到了,顾晓晓让李大娘和护卫留在半山中的民宿中,她独自上了山,回门派赴命。百花门并不是等闲之辈随意可进的,对于男子的禁令尤其森严,所以温易之恳求顾晓晓帮他递上请帖。
顾晓晓自然是拒绝的,她对温易之手中的胭脂水粉,完全不感兴趣。
温易之早就料到绝色小萝莉这条路走不通,但是被她拒绝的如此彻底,还是极受打击。他在山下盘桓了好几日,最后找了个机会和百花门的采买搭上了线,这才将他手里的胭脂水粉送上了山。
回到师门中后,顾晓晓先见了师尊又拜见了掌门,然后在兴奋的青蘅的主持下,举办了一场小小的接风洗尘宴。待安置后,顾晓晓又开始了习武学医之路。
是日,她刚练了一遍剑招,翻着医书背诵着汤头歌,青蘅连蹦带跳的跳进了门槛,手里拿着一个圆圆的小瓷盒,兴奋的叫着:“娇娇,你看这是什么。”
齐雪娇和青蘅几乎是从记事起就在一起的,所以两人之间亲如姐妹,两个人一动一静刚好互补。青蘅得到了好玩意儿,总要先找齐雪娇秀一下,哪怕对方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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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四章 种马文女主的觉醒10
青蘅一把勾住顾晓晓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低下头笑嘻嘻的说:“快猜,快猜。”
顾晓晓被她勒的难受,轻轻推了开了些她的胳膊,然后狐疑的问到:“又从谁手里讨来的宝贝,稀罕成这样子。”
“哼,才不是问人讨的。嘻,雪娇你看这是新出的胭脂,名叫雪里红,跟你名字重了一个字呢。看着漂亮极了,我为你涂一下。”
胭脂,雪里红,别致的名字让顾晓晓产生了不祥的预感。她别过头,躲过了青蘅作怪的手,笑着说:“别闹了,我不爱涂这个,你让我瞧下这到底是什么稀罕物,入了你的眼。”
青蘅也不藏私,大方的将胭脂盒往顾晓晓手里一扣,豪气的说:“喏,看吧,尽管用,这胭脂成色真的极好的。”
冰凉的盒子握在掌心,顾晓晓不用打开就看出了这出自温易之手笔。只因,她回师门前,温易之曾双手奉上胭脂,被她拒绝了。为了确认心中所想,顾晓晓将瓷瓶倒过来,底部果然有如梦字样。
温易之作为现代人十分具有生意头脑,他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打出名气,所以给不同的胭脂水粉起了不同的系列名字。雪里红恰好属于如梦系列,顾晓晓在心底感慨温易之着实有手段,细细打量着眼前胭脂。
殷红的胭脂周边是如玉般的莹白色,好似红梅卧雪一般,敞开盖子后馨香四溢沁人心脾。单从质量和香味上说。温易之的手艺着实不错。
“成色是极好的,只是你现在年纪小,细皮嫩肉的。这种东西用多了会伤皮肤的。《百草经》中有云——”
不等顾晓晓说下去,青蘅垮了脸,嗔怪道:“好啦,好啦,你也不比我大多少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说的那么吓人,我都不敢用了,香梨师姐刚好想要。我干脆让给她得了。”
“嗯,胭脂水粉用多了,都对皮肤不好。你要喜欢这些。最好到成年后再用。”
青蘅用崇拜又艳羡的目光望着顾晓晓,有些夸张的说:“雪娇,你好厉害,什么都懂还天生丽质。我要是和你一样生的这么美。才不用胭脂水粉呢。”
女人都爱美。青蘅和齐雪娇交好,看着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出落的亭亭玉立,在美人如云的百花门也能称得上绝色。青蘅若在山下也算小家碧玉,但在山上却难以出彩。
面对青蘅的恭维,顾晓晓将胭脂还到手中:“红粉骷髅,一切皆是梦幻泡影。”
她的回答,让青蘅哭笑不得埋怨道:“你啊你。人家夸你一句,你还要提骷髅。多吓人。”
“这胭脂是哪里来的?”
“呀,雪娇你竟然也对这些鸡毛蒜皮感兴趣。不过说起这胭脂来,我可听人说,这是山下一个俊俏的小郎君送来的。如果师姐妹们喜欢,他愿意将上品胭脂只供给我们百花门。”
听到俊俏小郎君这一称呼,顾晓晓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冷笑,温易之这人生意头脑倒是好。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急性子的青蘅便拿着胭脂去找梨香师姐,将手中胭脂转手给她了。青蘅看似毛躁大大咧咧,但是她十分听人劝。顾晓晓说年纪太小擦胭脂不好,她就把受好不容易得来的胭脂退了。
温易之的胭脂水粉在百花门成了香饽饽,采买见状和他联系了下一次交易时候。温易之难得邂逅了齐雪娇那样身世好气质佳的小萝莉,不舍得离开,修书一封让手下带着货赶来,自己则在百花门附近租了间民宅,靠着嘴甜面善跟百花门中女弟子套着近乎。
这一切,顾晓晓看在眼里恼在心中,也不知是不是原主的情绪在作怪。温易之日子过的多姿多彩,她就心烦气躁,想提剑上门跟他斗个高下。
许是温易之功法未成,年纪又小,所以他一直表现的彬彬有礼含蓄内敛,渐渐赢得了百花门中不少弟子的喜欢。
当然这种喜欢,只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照拂,而非情人之间的喜爱。
照这个势头下去,顾晓晓只怕再过几年,温易之要在百花门交下多位红颜知己。为了断绝温易之财路,顾晓晓到山下买了一些胭脂水粉,然后按照古书上以及现代配方改良着,做出了成色能与温易之相媲美的成品。
顾晓晓只为给温易之添堵,并不是以此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