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衣为王-第3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由锦衣卫和兵马司一起奏报上去,上头下令交给刑部而不是锦衣卫审问,没过两天就结了案,贼首判斩,不待秋后而立决。其余从贼,或充军,或枷责杖责,不一而同。锦衣卫百户张佳木误听贼言,攀诬功臣,原应严加惩处,念其年少无知,加以训斥也就算了。

    至于御史高平弹劾一案,由左副都御史徐有贞复奏,查百户张佳木实心任事,清理街道颇有成效,御史高平弹劾不实,乃是挟私报复,奏请查办。

    奏章上去,上头没有表示,是把奏折给“淹”了。

    几件大事,张佳木居然都化险为夷,说他后头没有人,这下可是鬼也不相信了。

    任怨就头一个不信,但是张佳木自己也很弄不明白这一次是谁帮了他,高平的弹劾案子是一件小事,不足挂齿。但是谁帮他搞定了石亨,他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了。

    哥俩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研究朝中大佬的名单,正忙的不可开交,外头门上有人送帖子来。

    是一张单帖,极简单,只有姓名,没有侍生之类的自谦,名字之下,写一个拜字,再下面,则是正文,也极简单,写道:十五日午刻一饭。

    七个字,任怨和张佳木从头到尾看了十几遍,两人都有点发呆。

    “于少保,于少保请你去吃饭?”

    任怨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张佳木,嘴张的老大,不要说鸭蛋,就是整只鸭子怕也能塞得下。

    他的反应一点也不奇怪。于谦是国朝第一大臣,就算首辅的权势也不如他,这一点倒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张佳木和任怨也算经过风浪的人了,侯爵都得罪了,更何况一个兵部尚书?

    但于谦为人方正,甚至是古板,和朝中大臣都很少交集敷衍,更加不要提一个小小的六品武官了。

    这会已经是文贵武贱了,武臣一品也不要想进于谦的家门,他请一个小小百户去吃的哪门子饭啊?

    只得把投帖子的来人请进来,任怨先回避出去,张佳木问:“敢问,于少保请客,有什么规矩讲究没有?”

    “没有,”来人答的挺痛快,道:“到时候大人直接去就是,就是我家老爷请客,饭菜是极简单的汤饼会,大人如果讲究口腹之欲,怕吃不好。”

    倒不愧是于谦家的仆人,如此实诚,张佳木顿了一顿,又问道:“那么,再请教:有什么陪客没有?”

    那人摊手道:“我一个下人,这种事只管跑腿,请谁主客,谁陪客,我可不知道。”

    “好吧,”张佳木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了,于是召来小三,叫他取二百个铜钱来。

    这是厚赏了,但来人不受,只道:“老爷治家很严,这钱要是收了,准保赶我出去,我可不敢要。”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张佳木以为他客气,笑道:“拿着就是!”

    “既然天都知道,可就更不敢要了。”来人一身青衣布袍,长揖倒地,桌上的钱看也不看一眼,就这么恭辞走了。

    任怨从旁边耳房出来,点头赞道:“有仆如此,其主人可想而知。”

    “是的,”张佳木悠然道:“于少保之风骨,真是令人钦慕,这一顿饭,真的是等不及要去吃了!”

第五十八章 赋诗

    十二月十五,张佳木早早把公务给处理完,快到晌午的时候,他换了衣服:长衫葛袍,头戴暖帽,棉鞋束带,看起来就和一个普通的官宦少年无甚区别,唯一显出身份的,就是腰带上的金牌和玉牌。

    于谦请客,当然要极为慎重。年关将至,腊八粥都喝了多少天了,再过几天,衙门就算不封印也没有人理事了,一年到头,也是过年时可以轻松几天,整个京城的气氛都已经变了,有一种让人打心底里舒服的慵懒味道。

    农业社会有很多不便之处,但这浓浓的年味儿,倒还真的叫张佳木打心眼里喜欢。

    临行之际,交待任怨和刘勇守家,其余的各小旗照旧办事,越是快到年节了,街面上越不能出事。

    算算时辰差不多了,他翻身上马,庄小六和曹翼两人跑过来,一左一右站定了,算是以军余的身份干了长随。

    再有两个坊管队中挑出来的精干者,一人手里一根棍子竖立了站在马前做为引导。

    这规矩是四品以下官骑马时所用,叫做“马棍”,算是一种小官的仪仗。

    两棍在前,两个军余一左一右,张佳木骑马居中,虽然一身便服,但行走于坊中,一路上行人规避让道,张佳木想,大约明太祖所说的复汉官之威仪,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处显现出来的吧。

    于谦住在东城的西裱胡同,路程不近,京师里人烟稠密,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到胡同口处。

    到这儿,张佳木就下了马,庄小六笑道:“于少保府还在里头哪,大人早早就下来,且得走一阵子。”

    “不妨事,”张佳木道:“胡同里头骑马也挺难受,走几步累不着我。”

    他倒不是谨慎到这种地步,只是觉得于谦邀客,总得有一些贵客同来,如果在胡同里遇到了,自己只是一个从六品小官,遇到大员还得下马引避,上下下下的自讨没趣,不如早点下来,安步当车,自在从容,也省得受窝囊气。

    果然,他一下马没走几步,就又遇着一个骑马过来的官人。四十来岁的红脸大汉,一脸胡须长的如茅草般茂盛,身形挺拔腰间佩剑,一看便知道是一个威猛武夫。

    这个官人也是用两人的马棍,但又加了一对仪戟,官职明显在三品以上,只是并没人坐轿和坐车,也是与张佳木一样,只是骑着一匹老马,就这么施施然而来。

    穿的衣服也是浆洗的发白,只是看着还厚实,头顶毡帽又破又旧,配上腰间的一个酒葫芦,腰间悬一柄旧铁剑,眉宇间虽看着邋遢落拓,但也有掩不住的勃勃英气!

    张佳木心中暗道:“真奇男子也。”

    他性子不是狂放的人,但当着这个男子,似乎情绪一下子放的开了,忍不住吟哦道:“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小哥儿是说我吧?”

    那个红脸大汉的性子果然也是豪爽,身形一晃,跳下马来,以拳抵腰,歪着头打量了张佳木一下,才又笑道:“说的虽妙,但那是前人旧作,听说小哥定的一笔好大字,从小也是读过书的,那么,敢请为我再写两句新的,如何?”

    这当口,于谦已经迎了出来,听到红脸大汉的话,便也不出声,只是用饶有兴味的眼神看着张佳木,却要看看这个锦衣卫的小百户是不是有此文才,有此急智。

    于谦身后,却是朱骥一身家常的衣服跟随,手里还拎着把锡酒壶,显是听到了人声跑了出来。再有一个青年,神情相貌与于谦差不多仿佛,亦是一脸正气,看来,那就是于谦的儿子于冕了。

    一下子跑出来这么多人,又要叫张佳木吟诗,张佳木心中忍不住大骂:“贼配军,这一下你可把我害苦了!”

    他今天来赴宴,虽然知道于谦将来下场不妙,但还是忍不住做了精心的准备。挑的衣服就是自己家常所穿,半新不旧,还有两处补丁,仪卫也力求简单,伴当们也挑的精明干练,不会给他添乱惹事。

    谁想自己一时兴发,倒惹出个天大的难题来。

    他一个武夫,小时候也就认识点字,看几本文章,什么诗啊赋的,哪曾上手去做过?现在猛然叫他做诗,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有心用前人诗作来应景,但这会可是大明啊,就是剽窃也没找到好时候,明清在张佳木的认识中是以小说闻名,现在这会正是西游水浒流行的时候,民间话本小说也很多,张佳木得闲了就抱一本在床上看着解闷,要说诗,还真是没有。

    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那大汉也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他笑了一笑,打算说两句话打个圆场,给这个小后生解围罢了。

    正想说话,于家小院又奔出个老头,一边走,一边冲着大汉摆了摆手,这一下,他也只好闭口不语,只袖手抱臂,等着张佳木自己说话。

    “有了!”

    正当大伙儿以为张佳木必定要交白卷的时候,他倒是自己想起两句来。适才观察红脸汉子的神情时,只觉对方虽然豪气逼人,但眉宇间忧思甚重,且有一股郁郁不平之气,这般好汉,又有这等作态,当然叫人印象深重。

    他脑海里浮起两句诗来,自觉颇能应付过去,只是想了一想,又向着众人笑道:“虽然偶得两句,但毕竟不能成诗。”

    于谦笑道:“这且不管,吟出来听听如何。”

    他的《石灰吟》已经是时人流传的名诗佳句,论起文章诗词之道,在正统景泰年间已经博得大名,这个后生是锦衣卫的百户,世袭的武官世家,于谦料想不会是什么佳句,但只要能符合平仄,读的通顺,便也说的过去了。

    张佳木笑道:“我看,这位大人必定是久历沙场的人,但现在久居京中,有点郁气。小子狂放大胆,以妇人口吻赠大人两句,”他顿了一顿,终于吟道:“为恐檀郎英气尽,故教梳洗对黄河!”

    “为恐檀郎英气尽,故教梳洗对黄河……”旁人尚不如何,那大汉闻言一震,一时之间,脑海中尽是这两句诗文。

    “好诗,这两句,当真配得上你!”于谦击掌而赞,向着红脸大汉道:“怎么样,这两句诗,可中你的意否?”

    “中意,俺当真中意!”那大汉哈哈大笑,双眼看向张佳木时,已经是掩饰不住的欣赏之意。这两句话,是妇人规劝男子不可丧失志气的勉励之语,但以妇人口吻道来,却也是有一股藏不住的豪爽大气,那汉子就是这般人物,细思之下,如何不喜!

    “来,于翁,”汉子大叫着,眉宇间郁气顿消,他道:“我知道你家可没什么好菜,不过今天要把酒上足了,我要与这小哥儿喝个痛快!”

第五十九章 相国心思

    酒喝的很痛快。

    上好的御酒,叫玉堂春,当时的御酒名目很多,少说也得几十种。以于谦的地位,家里没有几坛子御酒也是不可能的事。

    张佳木很是留心了一下,但没有发现茅台或是五粮液,这个叫他很遗憾。

    吃的菜是鸭蛋,切的极肥的板鸭,一卖葱烧海参、一盘切牛肉,都是当时的大路菜,用几个小碟装了佐酒。

    唯一值钱的就是几根新鲜的王瓜,也就是后世的小黄瓜,掐尖带花,绿油油的很可爱,问问价格,一两银子一根。

    于谦当然没有这种豪气,两根黄瓜就抵他的所有酒菜了。提起黄瓜价格,朱骥在一边笑而不语,当然,这是他的报效。

    身为于谦的女婿,又是锦衣卫的指挥使,朱骥也是锦衣卫里有名的穷人。他的常例银子什么的从来不要,只拿俸禄。

    这几根黄瓜是从京郊的暖洞子里买来的,算是女婿的心意,虽然贵,但是俸禄所买,于谦骂了几句奢侈浪费,也就让着客人来吃。

    可怜张佳木后世不当回事的玩意,这会在大明国防部长的家宴上竟是宝贝一般,就算是几个贵客,也都用慎而又慎的态度来享受,仿佛吃的不是黄瓜,而是人参果。

    “这似乎是个发财的门路。”

    张佳木拿起一根来吃的时候,心里倒是动了念头。

    他的银子在百姓看来赚的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