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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公迫切的详细询问下,我坦白交待了一切,并协助他撰写了一份足以将我“骗到手”的“历史文献”,郑重地埋藏在了我所看过的大唐资料的出土位置。
拜托,少不更事的我,怎么竟会被这样的假历史蒙蔽了双眼呢?
简直是逊(shuai)毙(dai)了!
***
贞观十年,也就是藤越热海决战之后的第七年,我与聂秋远和骆大春一起,再次回到了热海。
因为对我们来说,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可以承担起我们与生俱来的使命。
我们悟了很久才明白,原来他们两个提高能力是不难的,难的是如何把他们的力量用正确的方式传导出去。而这个方法,居然正要靠我误打误撞修习的那个“吸星**”。
为什么我会成了这个“命定之人”呢?也许叶流萤当年为了救骆大春的性命而修习这种邪派武功,本来就是命中注定。而我,不远千年,从另一个遥远的时空来到了大唐,身上的使命并不仅仅是在这里成为聂秋远的妻子。
打开天灾之门并将之封印,整个过程又复杂又可怕,用惊心动魄之类的词汇是无法形容的。我们在落雪山庄和天镜门全体人员的支持下,整整奋战了七天七夜,才结束了这场足以载入史册的大行动。
行动最终以我们的胜利而告终。
后来我仔细研读过史料,我认为天灾之门在我们之后的一千多年时光里。并没有再度打开过。
事后,我与聂秋远开了一个小差,我们偷偷地跑出去,在藤越热海的土地上祭拜了一个人,一个埋骨在这里,却把容颜永远镌刻在我心底的人。
希望他在天上平安静好。
***
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没有再见过戎抚天。但是,随着我们智慧与修为的增加,渐渐地可以感受到人间恶意的涌动。所以,我们明白。他从来都没有放弃过。也许。他在今世已没有能力兴风作浪,可他会把恶的种子深播在容易滋长和开花的地方。恶的威胁永远都在。
所以,守护者也必须永远都在,生生不息。永远保持着警觉。
***
骆大春终生未娶。他后来隐居于天山的绝顶。却在每一个夏季独自去往水草丰茂的南国,只为观看划破夜空的点点流萤。
我们一世,都是最好的朋友。
***
春天令人春心萌动。春天也容易令心中被爱情填满的女子横生愁绪。
这是我与聂秋远结婚后的第五个春天。
虽然我们新婚之后就被迫分离了两年,可是藤越热海决战之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了。
不仅仅是“在一起”,而且是“如胶似漆”地在一起。
和平盛世来临之后,我的男神在人前有时还会当当影。帝,一副酷酷的模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气质的成熟,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女子对他频频暗送秋波。可是每每回到家中,当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他就会立刻变成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爱玩,好奇,甚至撒娇,一个别人永远不会看到的聂秋远。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会称他为“夜”。
但是,每回我有了苦恼,心情不爽,案子查不明白,夜就会摇身一变,变成我成熟聪明的秋,给我安慰,替我解忧,像一株靠得住的大树。
就是这股迷人的精分劲儿,才使他在我心中永远那么完美,处得越久,恋得越深。
所以,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苦恼就越来越深重了。
我们成亲都五年了,婚后感情那么甜蜜,缠。绵起来难舍难分,可是我怎么至今都没有身孕呢?!
到底是我们两个中的谁不行呢?
我特别担心问题是出在我的身上。
所以这个阴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今天忽然就把我压垮了。
外头下着绵绵细雨,空气凉爽而潮湿,我伏在床上嘤嘤地哭泣,泪水湿透了枕巾。
“真真,真真?”
下班回来的秋看到我这付样子,一下就紧张了,官服也没来得及换,赶紧就凑了上来。
“你!怎!么!会!哭!了!呢?!”
看清楚我已经哭成这样了,可把他担心坏了,因为我心挺大的,很少哭,平时工作忙碌而有趣,就更没工夫哭鼻子了。
聂秋远把我扶起来,搂进怀里,任凭我的鼻涕眼泪抹了他一身。
“怎么了,快给我说说,不要吓我啊。”
我哭得更凶了,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你说……你……是不是应该……纳个妾呢……”
我好害怕这个想法,这是我压根儿就接受不了的东西,可是又不得不这样想,简直是折磨死我了。
聂秋远的脸瞬间就黑了。
“说什么呢?真真你疯啦?”
“我当然也不愿意啦,可是……”
可是你是有穷氏血脉的最后一个继承人了,而有穷氏是世界和平的守护者,如果因为我患有这倒霉催的不孕症而断子绝孙了,我是不是变成千古罪人了呢?
秋叹了一口气,神色渐渐地缓和了下来,托起我的脸,小心地替我擦着眼泪。
“有这样的傻想法,怎么不早跟我说,偏这样自己折磨自己?”
我的男神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模样越来越成熟俊美,我瞧着他,想象一下有人和我分享他的情景,就感觉十分崩溃,所以他擦了半天,根本就擦不干我量产丰富的眼泪。
“傻丫头,怕有穷氏一支断了根。是么?”
唔,这个想法我一直有,可是从来没对他说起过,这家伙果然又聪明又了解我。
秋把我抱紧了,轻轻地抚摸着,像哄小孩般温柔地贴在耳边说:“别傻了,反正这一生一世,我就只要你一个。如果你还想要别人,我可也不依的啊。”
这样温柔而坚定的誓言令人心安,我渐渐地止住了哭泣。
“可是……”
“没有可是。若要断。就让它断了吧。反正我本来也是应该死掉的人,若是香火断了,那就是天意。”
“可是……”
“没有可是!”
男神笑嘻嘻地把我抱了起来。
“原来真真是在为这种事情担心,夫君我有责任不让你担心下去。”
“喂。你干嘛?……喂……大白天的!!”
“这说明。试得还不够。而且,还得多试几种方式才好……”
“……”
“真真……”
“讨厌啦,快放手!”
“别动。我们多试一试,好不好……”
“……”
“真真……”
“唔……”
“我……爱你呀……”
***
我一共在大唐生活了八十年。
在这八十年间,我与聂秋远总共生育了四子一女,原来,我是这么厉害呢,不孕症神马的,那根本就是老天开的玩笑!
不愧是我老公的优秀基因,这些小家伙漂亮得一塌糊涂(当然,也可能只是我这个当妈的幻觉,不过我真得觉得他们漂亮得一塌糊涂),最可怕的是,智商也全都随了爹。
(为什么不是随妈呢?我的智商明明也有169那么高的!)
我们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与他们斗智斗勇,并且用我们彪悍的一生充分地证明了,姜还是老的辣。
(喂,你们真的是亲爹亲妈吗?)
在这些小家伙里头,最聪明的是大儿子,最漂亮的是女儿,武功最好的是女婿。女婿是我一辈子都从不算计的人,一辈子都待他真心真意。因为他实在是很可怜,老公已经把他修理得很惨啦。
在这些妙趣横生的斗智斗勇之中,我亲爱的老公以绝对的优势胜出,没有一个人的小心思能在他的手掌心爬出三步远,就连最聪明的大儿子也不行。哦买噶,男神就是男神,从一开始我就被他迷倒,终其一生,用倾慕的眼神仰视着他。
在我的心里,女人终极的幸福,莫过于先被一个值得仰视的男子霸道地征服,再被这个男子花一辈子的时间深深地疼着爱着。
当然,当我们老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些孩子们的。
***
在遥远的大唐,我安静地病逝于一个落雪的冬日,我的爱人把我照顾得很好,所以,我明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痛苦。
先于爱人而亡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如果你们真正深爱着的话。
不过他也如我爱他一般地深爱着我,所以,他也并没有让自己痛苦。
我们安静长眠的地方选在长安的西郊,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当然,在那一刻,天地都被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我的爱人伸出一条手臂,给我做枕头,就像我们年少时一样。他把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抱得非常非常紧,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因为这一生,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遗憾。哪怕是没有来世,都已经十足的值得欣慰了,更何况,我们两个之间,还有着值得期待的秘密的小约定呢。
作为绝世的武学高手,想要在瞬间止住自己的呼吸,安静地长眠于地下,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曾经读到过一则新闻。
那一天,我拿着报纸,手止不住地颤抖,咖啡洋溢着浓郁的香气,泼溅了一桌子。
身边的男人接过报纸,轻轻地“咦”了一声。
报上写的是,陕西省西安市在西郊山区建设工程中挖出一座唐代古墓,古墓中发现一男一女两具白骨,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当人们试图把这两具白骨分开的时候,两具白骨瞬间化为尘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无法分离。
……
这个情节,是不是有那么一点儿眼熟呢?
呵呵,你一定读过《巴黎圣母院》吧。
所以,这两具白骨的故事在网路上疯狂地传播,并被人们深情地称为——中国古代的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
拜托,卡西莫多么!
要是你们知道这古代的卡西莫多生前是多么帅,多么迷人,多么魅力四射,你们一定会狂热到疯掉的!
嘻嘻……(未完待续。。)
ps: 大唐长安晚报采访栏目:
记者菌:我真是太激动了,听说你今天完本了?
作者菌:谁说的?
记者菌:不是结局了么?男女主都变白骨了,这都不算结局吗?
作者菌:不好意思,这还真不是结局。
记者菌:如果这都不算结局,那……你到底还想搞神马?!
作者菌:请大家不要取消关注,更不要下架,因为……后面还有第四卷……
旁白菌:今天这一章将近五千字哦,都没有人表扬抚摸一下吗?
No。276 苏生
张开眼睛的那一刻,天花板离我好近。哦买噶,床怎么这么高,这是……上铺?
我心里一喜,这,必定是成功了吧!
我猛地一个起身,头脑里“嗡”的一声,一阵眩晕,就“砰”地一声又倒了回去。
我一动也不动地瘫在床上,耳朵里能听到的,只有床头的闹钟滴滴答答前进的声音。
所有的觉知慢慢地回归了我,视觉,嗅觉,触觉,听觉,还有思考的能力。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具身体,已经闲置了八十年了,所以,一切都恍若隔世。我几乎记不清楚二十一世纪是什么样子了。